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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正在意的是究竟是谁把他带到这里的,对方特意选择了这样特殊的时期又希望自己做些什么?还有与他仅仅一墙之隔的卡洛斯怎么样了?是和他一起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了还是正安全地在房间里睡觉? 无论如何,他的首要任务是尽快确认卡洛斯在不在这个时代。 这里很有可能不是幻境——起码不是迪克的幻境。按照他以前对上有精神控制能力敌人的经验,如果想要建造自己的心魔幻境,那么幻境里的东西必须是自己见过或想象过的,迪克可没见过19世纪伦敦的街道。 那么要么是这个幻境的制造者本人曾来自这个时代——这说明他至少一百来岁了。 要不是什么人把迪克传送到了一百多年前真实的伦敦——这说明他拥有控制时空的能力。无论哪种可能都很棘手。 而且在这种环境受到致命伤,他们可能真的会死,所以迪克必须先确认卡洛斯的安全。 BTW,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另一个问题又随之而来:他能够随意改变过去吗?这是否会造成蝴蝶效应或时空悖论?超英们都知道闪点宇宙的结局。 可如果他什么都不能改变,送他来这个时代的意义是什么? 这背后的谜团错综复杂,迪克暂时放弃思考,他的目光移到下一个版块: 【9月妇女儿童失踪案数量再创新高,苏格兰场承诺加派人手巡逻】 这一版描述了这个月伦敦火车站、地铁站甚至独自在家的少女和孩子们频频离奇失踪的情况。《泰晤士报》猜测有一些训练有素的人贩子团伙流窜在伦敦市内,通过铁路和港口将这些可怜的受害者卖到北美和东欧去。 自从1885年《帕尔马尔报》的主编威廉·托马斯·斯特德做了用五英镑买下一名13岁少女的激进实验,从而发表《向现代巴比伦人进贡处女》一文证实并论述了英国目前猖獗的妇女儿童拐卖和性犯罪以来,这还是伦敦首次发生如此大规模的人口拐卖,显而易见地激起了人们的愤怒,报纸甚至将现在的英国描述为“狄更斯式的黑暗时代”。 再往下是小块的寻人启事,这些失踪的人有些是农民的儿子、有些是富商的女儿,孩子的年纪都在12岁以下,12-25岁的则只有女性,符合人口拐卖的目标群体。 不过还是有什么地方不对——火车站和地铁站这样客流量拥挤的地方拐卖事件多发倒是正常,但迪克注意到其中几则特殊的例子:9月15日,一名22岁的独居女性小说家科琳·格勒在自己家中失踪,她雇来打扫卫生的妇女第二天早上上门时才发现室内有被破窗而入的痕迹,而科琳的墨水洒满了整张桌子,已经干涸,她本人则不知所踪。 9月23日,25岁的报社撰稿人海伦·艾米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不知所踪,她家离报社聚集的舰队街很近,路上如果呼救应该很容易被人注意到才是,但警方没有找到任何目击者。 如果是需要大量“货源”的走私团伙,为什么会花时间并冒着巨大的风险掳走这样有体面工作的成年女性?迪克直觉这背后的真相并不简单,而且隐隐指向百年后哥谭和布鲁德海文的遭遇。 他叹了口气收起报纸,总之还是要先在这个时代活下去并且确认卡洛斯的安危。 正在此时,一股强烈的窥探感从身后袭来,迪克猛地转头,一个衣衫褴褛、身形佝偻的流浪汉站在巷口朝他走来,肥大的外套几乎撑满整条小巷。 迪克警惕地后退两步,他现在是个手无寸铁饥肠辘辘的十岁小孩,可没把握放倒这么个大家伙——没错,尽管来人用弓背和宽松的外套隐藏了自己真实的体型,但迪克还是看出来了,他是个至少六英尺高(183cm)的大汉。 “我刚才看到了,你在看报纸。”流浪汉用沙哑的、带有浓重东伦敦腔的口音说:“你识字?” “看看上面的画而已,他们都说今天又死人了,那个魔鬼还给自己取名叫开膛手杰克。这可是大新闻,要来一份报纸吗先生?”迪克悄悄观察他蓬松乱翘的络腮胡和油腻脸颊中亮得非同一般的铁灰色眼睛,这家伙给他一种违和感。 男人似乎察觉到了,他弯下腰与迪克平视:“那今天的报纸应该卖的不错。有钱人吃早午餐的时间快要过了,你为什么不去餐馆和咖啡厅门口卖报,非要自己待在小巷子里?” “……我朋友今天不卖报纸,改去擦鞋协会干活了。”迪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也不太想干这个活了,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天当报童。你知道,他们擦鞋工经常还能得到有钱老爷的小费,比东奔西跑的卖报强多了——尤其最近还有很多拐小孩的人贩子。”他嘴角微抿,表现出一副有点害怕的样子。 “擦鞋工?”男人挑高眉毛,“好吧孩子,给我来一份《帕尔马尔报》。” 作者有话说: ------ 时代背景参考资料:《维多利亚时代》
第14章 “不看《泰晤士报》吗?”迪克从包里找出男人要的报纸,好奇地问:“他们有独家大新闻。” “这种「大新闻」过不了一会就传得满城风雨,我干嘛花钱去买?”流浪汉靠墙坐在地上,毫不在意墙角的泥泞,“拆信刀借我用一下。” 拆信刀?迪克顿了顿,从布包的夹层里翻出一把做工廉价的铜制小刀递给男人。这个时代的报纸和书籍都没有切边,只有用刀割开纸页才能阅读,所以他刚才只看了《泰晤士报》的前两版。 “《帕尔马尔报》明显更有真材实料,”男人哗啦啦裁开报纸,“看。”他指着其中一行密密麻麻的小字。 迪克下意识看过去:【据悉,每次残忍的凶杀案发生前都有人目击到死者和一个三十岁以上,体格强健、相貌端庄、留须戴帽的男子交谈。】 “噢,所以你确实识字。”流浪汉胡子下露出促狭的笑容。 被算计了,不知道是不是变回小孩的原因,他的动作比脑袋总要快上一步。 但是,露出马脚的不只他一个。 迪克蹲到男人身旁,那张脏兮兮的稚嫩小脸扬起一抹同样狡黠的微笑:“好吧,但为什么一位绅士要装成流浪汉呢?” “你说什么?”流浪汉挑起眉毛。 迪克摊手:“你刚才要的是拆信刀(letter opener)而不是小刀(knife),这是上等人的说法,穷人可没心思给刀起这么多名字。” “而你用的是RP口音(标准英音、牛津腔),”男人反唇相讥,“你根本不会说东伦敦口音,我刚才发现你在学我的连读。” 东区是伦敦贫民区,迪克上哪学这个口音去,他没说美式英语都不错了。 但他不甘示弱:“你右手有笔和手杖留下来的茧子,左手有一圈烟斗熏出来的烟渍。” 男人:“你的牙齿洁白完整,没有发黄和龋齿,这不是一个报童能保养的状态。” 迪克:“你那口黄牙是拿姜黄染的吧?” 两人靠着墙根沉默对视,谁都知道对方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好吧。”最后还是男人先开口了,可能是考虑到自己到底还是个成年男性,不应该和十来岁的小孩怄气到底,“我承认你挺有水准,起码远超苏格兰那些废物。正式认识一下吧孩子,” 男人凑近他伸出手小声说:“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个咨询侦探。” 迪克顿了一下,他原本比较轻松的蹲姿缓缓、缓缓地挺直了。 “福尔摩斯?!”迪克难以理解地反问。 这人是什么骨灰级推理迷吗?还是说这是这个年代的侦探都喜欢用的超酷代号?虽说现在柯南·道尔的小说正火得如日中天吧——这和大都会片警自我介绍叫Superman有什么区别?! 他看起来也不是这种人啊。迪克心情复杂。 “你听说过我?”福尔摩斯研究他的表情,“你不相信我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男孩无语:“伙计,你至少用个没这么知名的名字吧?” “我不知道我有「这么知名」。”福尔摩斯的手还伸着:“你现在要不要和我礼貌地进行完约定俗成的社交礼仪然后报上姓名?” “Whatever.”迪克耸耸肩把手搭在男人不知道抹了什么脏兮兮的大手上:“理查德·格雷森,前侦探助手,很高兴认识你。”工作经历是帮助过世界上最优秀也最难相处的侦探。 以及他用了「理查德」这个教名,显然他还没大胆到在观念保守的维多利亚时代自我介绍叫迪克(dick)。 “很好理查德,我正需要你,现在任用你为我的助手……No.2.”福尔摩斯把一英镑扔到他手里,“把你那兜报纸扔掉,我们去舰队街。” 迪克:? “等等,你为什么要让一个刚认识的人当你助手?” 上一个这么干的人还是蝙蝠侠!蝙蝠侠后来都不这么干了,他只会让刚认识的孩子当养子,经过很多训练才能上岗助手! “苏格兰场委托我调查开膛手杰克——这个没劲透了,和妇女儿童失踪案——这个比较有意思。” 福尔摩斯说:“我的助手陪夫人去乡下了,单独调查效率太低。而苏格兰场的警察比法棍还不如,法棍至少还能用来当武器,也不会用它的思路打扰我。所以貌似你是我的最优选择。” “不行,”迪克被他孩子气的用词逗笑了,“我不能帮你查案先生,我还有事要做。” “什么事?”福尔摩斯铁灰色的眼睛盯着他,“别说你要去擦鞋。” “哦比那个正经多了——我得去找我的朋友,我们失散了。或许你有见过他吗,男性,黑色微卷的头发,有一双漂亮的金色眼睛。” 迪克没有描述卡洛斯的年龄,谁知道卡洛斯会不会和他一样变成孩子或者什么的。 福尔摩斯思索了一下:“没有,如果伦敦有特征这么明显的人我会知道的。他天生就是金色的眼睛?他有什么特别的能力吗?” 他对卡洛斯特别的瞳色起了兴趣。 “没有什么特别……”迪克说到一半突然噤声,他和福尔摩斯对视一眼,同时飞快翻到墙后。 “那孩子呢?”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他的腔调微微拉长,似乎是个上层人士。 “我刚才看到他往这片跑了!”一个孩子的声音慌乱地说,“他应该跑不远……” 迪克把包放到地上,悄悄挪到巷口向内窥探,一个穿着黑色呢子大衣头戴礼帽拄着手杖的男人背对着他与一个报童交谈,那报童和同僚们比起来很是健壮,但也能看出来还是个孩子,表情凄然。 “他的眼睛真是金色的?”男人问。 报童连忙点头:“真的、真的特别金,杰尼也看到了,我没说谎。刚才我想和他搭话留住他,但是他穿的很好,应该是不屑和我说话,转身跑了,我看他往这个街区的方向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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