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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透过薄薄的窗纱吹了进来,被掩在笔记之下的纸页被吹开了,露出了一角笔走龙蛇的文字。 “吾今得偿所愿,与吾爱共赴益州,隐于山水之间,效五柳故事,平生所求,不过如此耳。”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终于写完了,终于(哔)的写完了……我没有想过这文会写这么长,会写得这么难。 故事是这样的,一开始就是我和张三老师讨论一个很寻常的bili重生南朝的故事,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想写了,然后我就写了。 开始写这文的时候,我正准备去初宁陵,我就想,要是我能把这文写完一章,我就给刘裕老师带一瓶四位数的菊花酒,刘老师很给灵感地让我把第一章 写完了,这还是去年九月。在那之后,基本上每天也就两三千字的样子,一开始写得很随性,想到了就写,也没考虑过文本容量会有多少,后来写着写着不对劲,妈的我还要写多少? 规划了一下之后我定了一百四十万的体量,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最后竟然还是超了三十万,加上没写的番外估计也得有个二百万字了,(哔)的居然被张三老师说中了。 写这个文的时候,我就有个想法,想要把南北朝的风物、制度从浅到深摸一遍,于是里面写了吏户兵户,写了道教,写了蛮人,基本上我能想到的元素都写进去了,一开始没有想那么多,但是写完了才发现,其实我是在借着bili这个旁观者的视角,去看南朝究竟是什么样子的,bili渐渐融入南朝,和他心目中基本上等同于南朝本身的刘妈在一起,这个过程其实也是写得我很激动的,所以其实,我是希望这篇文至少能有一点带着大家进入南北朝这个时代的那种感觉。 我很喜欢写时代的风貌,虽然我和它之间其实也有壁,但是在我看来我想让他人理解的并不是所谓真实的南北朝,而是在新时代,我们该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和视角去看待这个又冷又离谱的时代,有很多事情的结果不是后世想当然的推理,但也不是当时必然的悲剧,它是混沌柔软的模型,需要抱持着尊敬和清醒去推动它,你会发现很多事情并不是绝对的,怎么解释历史是一个灵活的标准,而它最大的准则不是道德,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客观事实和基于最朴素生活的点点滴滴。这个时代本身有很多问题,我在尝试用我的想法和思路去整理它,我的优势不是我比古人聪明,我的优势是一种超越时代的视角,在这个基础上,一些微小的意外就能填补一些微小的漏洞,避免更大的雪崩发生,而有的问题可以解决,有的需要时间去化解,这个朝代也许能长久存续,也许会像北魏一样两代人就出现六镇起义这样的大问题,但乱世并不是注定长久,盛世也不是必定是泡影,只要能够正常存续,没有人会想混乱不堪。我毕竟只是一个人,不可能面面俱到写尽所有,那也没有意义,但我希望这样的历史观可以抛砖引玉,让各位读者老爷们感受到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悲欢和意志,也有自己的局限和无奈,希望大家在研读历史的时候保持温柔和坚定,温柔是因为他们真实存在过,坚定是因为我们与他们不同,我们站在他们的肩膀上,才得以解决很多问题,所以不能觉得他们的问题随随便便就能解决,也不该厚古薄今认为我们不如他们。我们拥有超越时代的视角,就要对得起历史的馈赠,不辜负时代给我们的礼物——这种不辜负,指的既是不自卑,也是不自负。 关于两位主角的感情戏,主要是这样,就是,一开始我甚至没想好要不要让他们谈恋爱,但他们自己好像就自然而然在一起了……我不懂,我大受震撼。但是写出来之后,他们两个的感情线我倒是改了很多遍,力求让情感发展更自然,可喜可贺他们最后还是he了。 哦对,还有辣个只出现在讨论里的蓝人,就是说因为张三老师是我的拖把原型,我经常要问她一些胡人的习俗,但是随着对于人物剖析的逐渐深入,我越品越不对劲,于是某一日张三老师照例回答了我之后,我问她:你能不能不要李世民,我要拓跋焘,从此凤这个名字在讨论中的出现频次急剧升高……虽然但是,还是很感谢张三老师提供的各种有病的点子,包括但不限于拓跋绍成功篡位if线,如何坑死檀道济,各种战役和各种武戏etc,让我们把她摁死在武将的角色上。并同时感谢提出了各种政令实施情况的E妈妈,以及客串的不具名崔公。 总之,正文完结了,接下来还会有番外,目前定的是结局后的一个大番外。读者老爷们我们明天见!
第306章 番外 星汉西流(一)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在中西亚发生的故事,独立成篇,40w,56章,每日双更 ——— 八月的热海泛起了明亮的湖光,天空高阔,红嘴鸥聚集在鱼群汇集的深水湖区不住寻找着食物。 一支商队在生长着冷杉和云杉的青翠林木旁行走。 尽管岸边的榆树和杨树已然叶片泛黄,但湖水却碧波不改,连一丝霜意都看不见,据传即使在寒冷的冬季,这片水域依旧清澈碧蓝,故而远行至此的宋人都称它为热海。 但这水不能喝,它是咸的。 队伍停了下来。一条溪流顺着杉树间的坡道缓缓流下来,秋季正是枯水期,商队的首领见到这一片雪水,当即毫不犹豫地下令停下队伍,开始取水灌囊,喂饮马匹。 他们已经来到了热海的最西端,距离翻越寒冷高峻的勃达岭已经过去了十天,他们也渐渐远离了宋境,所有人都对那场发生在山口的暴风雪心有余悸,但他们还是命大地走到了热海。 再往前走一天,就是素叶城了,在这里,商队要进行卸货售卖,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要继续往前走。 也有人要离开这支商队。 商队的首领安莫延提着水囊来到了队伍的边缘,一名长髯的中年人正坐在溪水畔,看着他身形壮硕的鲜卑仆人取水,听见脚步声,他也没有抬头,只是一边接过仆人递来的水囊,一边道:“雪水清冽,只是没有好茗,安萨宝应当多带些来,想来也能卖出些名堂。” 粟特人的商队首领尊称为萨宝,安莫延已行商多年,有这个称呼并不稀奇,他笑容满面地回应了中年人的话,“王郎君说得有理,我也后悔没有多带些茗叶来,只是那东西不好保存,也只有拓跋部能略作保鲜,供应得上,再往西去,难免就腐坏啦。” 王郎君轻叹了一声,他也不过是随口一提,并不纠缠这些事,只是道:“可惜了这雪水。” 安莫延看着他,脸上的笑容再一次扩大了。 这名为王宁南的郎君乃是在敦煌城中加入的队伍,他带着一个名为涉归的鲜卑仆人,看起来满是书卷气,自称是要去素叶城寻访行商的朋友,大家族中,有人行商,有人读书,都是再正常不过了。 这样的人寻常少见,安莫延看他清瘦,其实并不是很想接受他,若是病死在队伍里,总归是个麻烦,但这王宁南写得一笔好字,安莫延虽然通雅言,但汉字实在是有些差,于是王宁南以帮他撰写通关文书要求的内容和五十万钱的路费为报酬,终于还是顺利加入了这支商队。 倒不料他竟然是命大的,勃达岭的暴风雪吹掉下崖了一个人,这是唯一的伤亡,而这王宁南竟然没有被暴风雪吹得生病。 “王郎君,”安莫延笑道,“我们说好的,在素叶城分开。” 王宁南颔首,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是平静道:“这一路上多亏萨宝照顾了。” 安莫延脸上仍挂着笑,他素来是不会得罪任何人的,粟特人一直秉持着谚语所说,像口含蜂蜜一样随时用笑容来卸去别人的防备,此时此刻,他也没什么不同。 “王郎君到了素叶城,可有什么别的打算?” 根据路上此人所说,他是太原王氏一支旁落的小支,在中原实在是混不下去了,才来西域投奔朋友,安莫延心中知道此人定然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毛病,否则何以身为一个宋人,竟要到了远赴西域的地步呢?但这可不关他的事,他素来忧愁的就是自己结识的大人物最高不过洛阳的东市令,而若是这王宁南当真是太原王氏出身,且不论他为人如何,他作为人脉的开端必定是十分有用的。 而且一路看来,此人并没有什么大毛病,这让安莫延心底也更加感兴趣他为何会背井离乡,粟特人骨子里独有的冒险精神让他意识到,只要在商旅之中,他没有背弃契约,那就证明了无论他不忠或是不孝,他绝不会触及到粟特人的底线。 想到这里,他脸上的笑容更真切了几分。 遗憾的是,王宁南似乎并没有接收到安莫延眼中的热切,他慢条斯理地饮了一口雪水,望着秋季的热海,轻叹了一口气,“陇头流水,流离山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如今远至西疆,越鸟离枝,我也只想尽快寻到我的朋友,好落脚在那里罢了。” 安莫延路上也问了王宁南他的友人姓甚名谁,王宁南却只说是叫乐毅的,乃是居住在江陵的南阳乐氏。 安莫延冥思苦想了许久,实在没有在漫漫商路上听说过这样一号人物,于是只得无奈地放弃了卖王宁南一个人情的机会,如今再听他说这话,当即笑道:“王郎君,你若要寻乐郎君,只怕不是一时半刻能寻到的,当在素叶城中安置好才是,你若需要便宜的租房,要采买器物,尽管来找我,我定能帮你联络到合适的!” 王宁南笑了笑,道:“若有需要,我自然会去找萨宝的。” 安莫延听他没有一口拒绝,便知道此事有戏,他的笑容立刻变得殷勤了几分,道:“王郎君,你可不要觉得麻烦我,就不来寻我,说不定来日我还要托你照料呢!” 王宁南苦笑道:“我一介落魄之士,有什么可以照料你的,倒是劳你一路上看顾了。” 安莫延大摇其头,道:“如今宋国天子励精图治,看来便是要大展宏图,王郎君,你是饱读之士,来日回了中原,定然能受重用。到了那时,我可要仰仗你了。” 王宁南无奈道:“如今我只是一介寒士,哪里就能飞黄腾达了,饱读之士多如过江之鲫,” 安莫延口中继续吐出蜜一般的话语,“王郎君切莫灰心,那高允高侍中不就是如此,在旧魏时不过一介著作郎,任了郭将军的司马之后,一下子高居要位,显赫非凡,王郎君定能如此的。” 王宁南轻轻叹了一声,道:“来日之事,谁能说得清,如今友人尚未寻到,我也不作他想。” 安莫延笑道:“那我可要祝王郎君得偿所愿了。” 王宁南脸上的笑容没有任何变化。 ? 商队在第二天中午的时候抵达了素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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