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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绥醒过来,准备好的玉米和啤酒又没了,陷阱也没有被触发。看来对方是发现他们这次藏得近,等他们离开之后才来的,而且巧妙地避开了陷阱。 无论是警觉性还是耐性,都十分惊人。 “有这种本事,他把我们三个悄无声息地全杀了也有可能。”亚萨兴致勃勃地说:“但他只是来偷玉米,这事多有意思!你们说,他会是什么人?” 林绥平静地说:“他的行为不太像人。” “这倒是,人都有最基本的贪欲,没有贪欲,人类是活不下来的。”亚萨:“或者说,生物都有想要更多的欲望。” 奥斯丁:“今晚再来一次,我提前在他逃跑的路线拦住他。” 亚萨:“要不,我在啤酒里下毒?” 奥斯丁惊讶地盯着他,不过这确实是亚萨能想出来的办法。林绥摇了摇头,说:“还没到这种地步。对了,你哪儿来的毒药?” 亚萨:“最近不是没什么事嘛,我就自己琢磨着配了些。别这么惊讶嘛,我本来就有药学博士的学位,虽然是很久以前拿的了。” 当天晚上,奥斯丁和林绥各自准备好,天一黑,四周寂静无声,今天的星星格外多,闪烁着星光,天空辽阔而深远。 只可惜等了很久,对方也没有出现。果然位置还是太近被发现了吗,但这里是最佳射击距离。林绥并没有放弃,一动不动地蹲守着,比起偷东西这件事,林绥更好奇对方是什么样的人。 到了后半夜,对方终于出现了。 他动作很快,匍匐着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跑到车斗边拿了东西,这次他迟疑了一下,又进去拿了件衣服,这反而给了林绥机会。 林绥屏住呼吸,借着星光瞄准,果断扣动扳机。 在开枪的瞬间,林绥就知道这枪射中了。 对方的身体向左边倒了一下,头也没回地继续逃跑,因为左腿中弹而变慢了一点。 林绥没想要他的命,所以瞄准的是左腿。 这个速度的话,奥斯丁就可以追上了。然而对方好像知道奥斯丁在蹲守,所以换了个方向逃跑。奥斯丁反应很快,立刻追上去,只是那个人还很熟悉森林,拐了几个弯,很快便消失了。 “没事。”林绥对奥斯丁说:“明天再说吧。” 亚萨得知两人还没有抓到那个贼,十分惊讶:“这么厉害?我就说还是下毒管用,要是不想弄死他的话,小剂量就可以……” “没必要。”林绥:“他受伤了,跑不远的。” 当天收割了最后一批空心菜之后,林绥和奥斯丁走进森林里。断断续续的血迹为他指明了方向,那个贼不会遮掩血迹。 他们跟着血迹走到另一座小山的山洞里,山洞口还有明显的脚印,对方没有穿鞋,确实是人类的脚印。 里面还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 林绥把枪扣在手里,奥斯丁也拿出小刀,两人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随后微微一怔。 里面没有人,只有一只怀孕的母鹿,它的后腿受伤了,不过已经用布条包扎过。母鹿身体下面垫着着杂草和两件白色的衣服用来保暖,旁边放着啃了一半的玉米,正是从九七号基地那里偷的。 母鹿见到他们,惊慌又暴躁地发出低吼声,想站起来,但又使不上劲。 母鹿成精?这是林绥的第一反应,不过他很快听到山洞外面的动静,转身跑出去,就看到一个人站在山洞外,盯着他们。 确实是个人类,之前看到的覆盖全身的毛发是他的头发,又长又多,杂乱地披在身上,里面插满了野草和树枝。他大约近两米高,体型健壮,上半身赤/裸,显出极为鲜明的线条,宽肩窄腰,双臂有力,结实的肌肉随着呼吸起伏,上面布满陈旧的伤痕。下半身穿着破破烂烂的裤子,左边裤腿还有个洞,能看到里面泛红模糊的血肉。 正是昨天林绥的那一枪,伤口还未愈合。 他赤脚踩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林绥和奥斯丁,茂密杂乱的头发遮住了眼睛,看不见他的表情,不过从动作和姿态来看,他没有丝毫慌乱和紧张。 “你是谁?”林绥问。 那人目光转向他,盯着他手里的枪看了两眼,忽然转身就跑。 那一瞬间,林绥看见了他的眼睛——一只碧绿色的眼睛。 林绥举起枪瞄准,片刻后又放下,喃喃道:“算了。” 几个玉米和啤酒的损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这人不知道是敌是友,还那么强,他马上要去阿卡帝部落,就算抓到也是个麻烦。 之后两天,那人也没再来偷过东西,就此消失,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等到了出发的时间,天气已经很冷了。田地空置下来,九七号基地没什么事干,奥斯丁也去了机械师基地。林绥在山洞口留下几个玉米和一些啤酒,便准备出发前往阿卡帝部落。 所有的货物都装上车斗,这次决定去阿卡帝部落的是林绥和亚萨两人,其他人去机械师基地,那里还有很多活要干。林绥和亚萨多穿了两件衣服,还用那些衣物改了斗篷和口罩戴上,主要是为了遮住脖子上的项圈。 这是他们第一次出远门,也是第一次出去认识和接触新的势力,蓝沙部落那次不算,毕竟大家都是熟人了。林绥和亚萨做了万全的准备,如果想发展下去的话,他们迟早要走出这一步。 阿卡帝部落位于南边偏东一点的方向,之前琥珀就是从他们这边路过然后往阿卡帝部落走。最开始的那几天,他们在路上什么人都没碰见,越是靠近阿卡帝部落,遇见的其他部落的商人就越多。 而且不止是人类,异种族的存在比他们想象得更多,大家打扮各异,互相戒备,护着自己的货物,林绥他们在其中丝毫不显得突兀。 就这样,在集市开始的前一天,林绥和亚萨抵达了阿卡帝部落。
第30章 阿卡帝部落大约有十个蓝沙部落那么大,大约两千多人口。临近集市,阿卡帝部落开辟出了一片空地,为外来的商人们提供摊位。 要领摊位就要先登记,亚萨留着看管行李,林绥去登记。登记处一大早就在排队,林绥挤在中间,前面和后面都是异种族。 前面是土鼹族,比柏翠还矮一些,灰色皮肤,耳朵很尖,戴着很厚的头巾。这是一种生活在地底的种族,擅长挖掘、采矿和锻造,但移动速度慢,且畏惧强光。他们带来的货物是各种矿石和自己打造的各种小玩意。 后面是尼人族,强壮结实,肌肉隆起,满脸络腮胡,□□着上身,身上还有一股奇异的味道。这是一种□□强度很高,且具有强免疫力的异种族,相对应的,他们行事粗暴,不擅长社交,而且脾气十分暴躁,喜欢战斗。 “瞅什么瞅?” “瞅你咋滴!” 林绥听见尼人族和后面的异种族吵起来了,他回过头,双方已经到了互相推搡的环节。就在林绥以为他们要打起来的时候,双方居然偃旗息鼓,默契地停下了手,站在队伍里一声不吭。 一支阿卡帝部落的巡逻队路过。 他们大部分是人族,穿着统一的皮质软甲,手持长枪,头戴盔甲,步伐整齐。林绥有些惊讶,要训练这样一支部队的成本可不低,难怪阿卡帝部落拥有如此高的声望,连尼人族也能压制本性遵守规则。 登记处很快排到林绥,一个老人坐在桌子后面,问:“哪个部落的?” “九七号基地。” “卖什么东西?” “粮食和啤酒,还有一些衣物。” 老人埋头在桌子上挑挑拣拣,拿出一块木牌,说:“三百旧环币,集市三天后结束,不准侵占别的摊位,不准打架斗殴,巡逻队会全天巡逻,有问题就去找他们。” 这么贵!林绥愣了一下,他这次就带了差不多价值一千旧环币的货物,光是摊位费就占了三分之一。 老人见他没拿,抬起头说:“不要就让让,别挡着其他人。” 后面传来不满的声音,林绥交了钱,拿走那块木牌,后面写着南区23号位。 林绥拿着木牌回去,亚萨见状问:“哪个位置?” “南区23号。” 亚萨哎呀一声:“我刚打听过了,那是最差的位置啊。” 林绥感慨道:“那个位置价值三百旧环币,我算知道那些皮甲钱哪儿来的了。” 但除了阿卡帝部落,没有其他势力能提供这样的场所。它没有选择收交易税,而是一口价赚摊位钱,这对生意不好的商人来说,损失就太大了。 偏偏他们还拿到了最偏僻的位置。 林绥和亚萨驱着驮马把车斗挪到摊位上,这边确实非常偏,他们坐了半天,也只有零星几个人来。反正没生意,亚萨出去溜达了一圈,过了很久才回来,说:“东区和西区的人最多,每个区域卖的东西不一样,东区卖奴隶,西区卖武器装备和原材料,北区卖日常用品,咱们这儿是专门卖粮食的。” 琥珀说过这里种地的人少,卖粮食的更少,大家勉强自给自足。粮食不好储存,以这颗星球的混乱程度,买粮食不如买两把枪。 半天过去,旁边来了个卖肉干的商人,对方轻车熟路地坐下来就开始喝酒。 “这样下去要亏本啊。”林绥看着摊位上的面粉和啤酒沉思。 他也是第一次做生意,之前还没考虑过要怎么把东西推销出去。 亚萨心态比较好,随手拿起啤酒就喝:“还有两天呢,不急,来点?” 林绥摇摇头,亚萨便自顾自喝起来,口里还乱七八糟地哼着歌。过了一会,旁边那个商人忽然凑过来,问:“你喝的是什么呀?” “啤酒。” “啤酒哪有这样的……”商人说着,目光紧紧盯在亚萨手里的酒杯上。他手里的酒是灰色浑浊的,而林碎他们卖的啤酒呈金黄色,晶莹剔透,还散发着清香。 林绥注意到他,这个商人是异种族中的毛绒族,浑身上下布满毛发,体型高大,五官有点偏向于毛熊。毛绒族居住在高山地带,靠养殖雪山羊和雪山牛为生,嗜酒如命。 毛绒族在旁边定了一会,还是忍不住问道:“能给我尝尝吗?” 亚萨十分大方,直接给他倒了一杯,毛绒族先凑近闻了闻,又尝了一小口,睁大眼睛露出奇异的表情,他连忙灌了几口,只觉得口舌生津,回甘悠长,有一股醇厚的香味,后劲十足。毛绒族克制住自己想喝得慢点,但手上动作完全停不下来,一口接着一口,低头一看,杯子已经空了。 毛绒族捏着空酒杯,问:“能不能再……” 亚萨没等他说完,便大方地直接把酒桶推给他:“尽管喝!” 林绥没有制止他,如果啤酒真卖不出去的话,他们喝也就喝了,再运回去毕竟也要成本的。 毛绒族倒是不好意思了,说:“你们这啤酒怎么卖,我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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