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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是为啥是二人世界,很简单,三个崽,他们是一个都不想要。 对于孩子,就回来一起用膳的时候,表现一下母慈子孝就行。 也多亏了幼崽独立,不怎么想念他们的父母。 对此马朗也是很无语,这真是三个亲儿子吗? 对于三个幼崽来说,确实也不是太需要父母,每天忙都忙不过来了。 特别是最年长的马小诚同学,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要被送去读书。 二小子马小谚,也可以上幼儿园了。 这是马小良为了让长安城内有孩子的百姓,可以更好的工作开办的。 顺便还多了一份职业,马小谚就享受了一下幼儿园。 至于还不能上幼儿园的小家伙马小谦,就被他小叔叔带着。 因为他卸去了一些对外的工作,现在比较的轻松,就顺便帮他阿兄带孩子好了。 他真的是一个体贴的好弟弟! 马小谦小朋友就太快乐了,每天跟着小叔叔吃吃喝喝。 见识了不少人,每个看到他的大人,都特别的好,还会给他零食。 虽说那些零食都被小叔叔没收,哦不是,是代为保管。 作为幼崽的他,背不了那么大的袋子。 所以小叔叔都给他收起来了,小叔叔真的是太好啦! 马小诚和马小谚:???? 这家伙完全没发现,他的零食最后都不见了吗? 弟弟太笨了,可怎么办哦! 不过也很正常,毕竟是只有一岁的幼崽,能有啥见识呢。 作为兄长,二人也没揭穿了小叔叔的行为。 毕竟马小谦失踪的零食,大部分都进了他两的口袋。 没错,小叔叔说了,马小谦太小了,不能吃那些。 但他们两个刚刚好,是可以吃哒! 只是每天不能吃太多,小孩子吃多了,要坏牙的。 对于这口牙,马家人还是很重视的。 马小诚小的时候,还被专门带去参观了,一些早早没了牙的人的惨状。 真的是太惨了,连鸡爪都吃不来,活生生的用牙龈啃鸡爪啊! 鸡爪爪鸭爪爪可是马小诚最喜欢的零食之一,自打他吃肉以来。 没事就喜欢啃啃爪爪,看到没牙的惨状以后。 他可是早晚都要认真刷牙,连带的,他弟弟马小谚都每天认真刷牙。 为了爱护那一口珍贵的,且没办法替换的牙。 马小良可是想尽了办法,光是更新换代的牙刷,都有好些呢。 更别说用作牙膏的,那都是他大师兄辛苦研究,然后和三师兄一起做出来的。 早上的时候,马小良站在第二的位置,第一的位置,自然是他阿翁的。 从老到少,从高到矮,几个人都在天井里梳洗。 崔氏看着天井里的几人,摇摇头,让人可以去端早膳了。 马小良很有歧视的叉腰刷牙,这个季节正好是夏季,热的要死。 谁家会穿的里三层外三层的,又不是疯了。 除非是有什么大的庆典,长安城压根没人会穿正式的服饰。 能多凉快就多凉快,露胳膊腿,那根本不叫事。 说古人保守的,显然只有后世人的想象。 马小良的服装厂里,出了不少清凉好看的夏装。 特别是轻便好看的纱的材质,马小良不光出了窗帘版本,也出了衣服的材质。 仔细看的话,大概就是窗帘看起来孔大一些,衣服更加的细腻。 长安城的成衣铺子,生意不错,款式简单,方便出行的衣服最受欢迎。 当然了,也有人会买一身回去,然后自己买布料照着做。 马小良就算发现了,也不会去阻止。 毕竟这流水线的衣服,款式上,不可能适合每一个人。 有些人就是喜欢改良了穿,他也不缺那点。 无论是成衣铺子还是布庄,都是属于马小良的,两头的银子他都赚到了。 当然了,在长安城内,并非是只有马小良这一个成衣铺子,更不止他一个布庄。 但售卖棉布,甚至是棉麻的布料,只有他一家。 毕竟不是谁都种植棉花的,没有棉花,可不就没有棉布的来源。 这样的生意,就算不能做一辈子,短时间内做上几年,就足够了。 马小良从来没想要做垄断的生意,真要是搞垄断,这个市场也长不了。 每次传来,司马焕打下了哪里,马小良都想着当地的特产。 好想吃啊! 等长安建完了,后头还有雍州并州等等。 好的,感觉已经眼前一黑了。 提起并州,或许知道的不多,但,未来叫做晋,大概就明白了。 马小良又馋肉了,平遥牛肉可好吃了。 还有那出了名的老陈醋,黄花菜也好吃。 所以好地方啊,马小良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这一次,不需要马小良亲自出马,司马兴男就主动来请缨,“小师叔,你就放心吧,勘察地里的,已经差不多了。” “有这个图纸,差不多让工匠们自己发挥就行。”马小良点点头,他就没有不放心的。 怎么说呢,司马兴男带来的人还挺靠谱的。 他们分出一部分人去兴建并州,正好长安城的工匠已经不怎么需要了。 大家都已经逐渐的步入正轨,工匠们人数太多,若是让他们闲下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这次前往并州,是个势在必行的决定。 更何况,那水泥路也已经一路铺设到了并州了。 至于为啥,当然是为了运送物资过去啊。 不然司马焕的军队,吃啥喝啥。 那都是长安城里提供的,一开始还需要从桃源县,甚至是建康出。 如今只要从这边直接运送,否则为什么在建康的朝臣眼红的要死。 这边的粮食捞不到,税收也捞不到。 因为司马衍大方,直接将长安的赋税,用于长安的建设。 说这小子不聪明,司马兴男觉得弟弟聪明的不行。 长安的赋税,说白了之前他也捞不到一文,本就是司马焕才打下来的地盘。 现在用在长安身上,也不是什么错。 这地方唯有繁华起来,才能长长久久。 一个暂时的,还是永久的,司马衍还是分的清楚的。 他只是年级小,不是傻。 更何况,那些个朝臣的嘴脸,司马衍又不是没见过,以为他年纪小就好忽悠。 亲叔叔和外人,他这要是还分不清,岂不是要去跪司马家列祖列宗的牌位? 别说司马焕了,就是司马兴男,都能回建康抽他。 工匠和建材都先上路了,运送的,都是目前长安城用剩下来的。 等到地方了,建造一些工厂,把那原材料一生产。 “小师叔放心吧,我要是搞不定,会来跟你求援的。”司马兴男骑在马背上,中气十足的喊着。 听的马小良黑线,这话说的,能不能吉利点? 这都还没到地方呢,已经在想求援了? 你作为长公主的尊严呢! 一点出息都没有! 司马兴男表示,要尊严干啥玩意? 但凡他们家要点尊严,也不至于混到皇族啊。 毕竟当年三国鼎立,有他们司马家什么事? 最后还不是他们老司马家,混到了这般地位。 所以啊,脸皮可以不要,人才不能丢了。 “去吧,去吧。”马小良摆摆手,当没听到。 司马兴男这才出发,建造并州这事,迫在眉睫,可不能耽搁了。 马小良则是享受他愉快的夏季生活,不像司马兴男这么惨。 不过也是应该的,毕竟这晋朝的天下,是他们老司马家的。 跟他一个马家的幼崽,又有什么关系呢? 虽说司马和马,都有一字相似,但差别还是很大滴! 夏天马小良在井里藏西瓜! 这一次他可是记得了,打井的时候,记得留了个门,平时不咋用,但可以打开。 否则他想冰镇西瓜就太难了,真的是,人类为了一口吃的,可以多么的努力! “吃西瓜啦!”马小良一招呼,家里的老老少少的,都跑了出来。 “哇,是西瓜呀。”马小谚已经眼睛一亮,哇的喊了出来。 至于马小谦,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西瓜呢,眼睛圆溜溜的盯着西瓜的红壤。 马小诚已经乖巧坐下,并且将第一块西瓜递给了曾祖父。 马老太爷当即眉开眼笑的将西瓜递给了老妻,“来来,乖孙让人种的西瓜,肯定好吃。” 崔氏笑着接过了西瓜,还不忘记嘱咐一句,“你可不能多吃。” 马老太爷年轻的时候征战沙场,那胃不算太好,西瓜属寒,自然不能多吃。 来到长安城以后,马小良特地让大师兄给他阿翁阿婆诊脉来着。 大师兄给二老,开了一些温补的药方,对此老头一脸的愁苦。 这一个夏天吃的苦,比他这辈子吃的都多。 还禁止吃他好些个甜食,真的是,遭罪哦! 但有小孙孙盯着,还有他老妻盯着,马老太爷根本躲不掉。 毕竟连一周岁多的小曾孙,都会看着他,让他乖乖的。 能怎么办,只能乖乖听话。 这不,听话的好阿翁,有西瓜吃! 一片薄薄的西瓜,马老太爷吃的跟什么人间美味一样。 不过确实是好吃,小孩子脾胃弱,也不能吃多,所以每人都只有一小片,十分的公平。 这西瓜,并非是在长安城的瓜田种植出来的,而是马小良画的。 直接用功德所画,这西瓜也带有功德,给与他们直接的滋润。 马小良自从长大以后,就少有在梦境里画好吃的来犒赏自己。 近几年倒是又吃了几回,主要是馋海鲜了。 特别是夏季,没有小龙虾的夏天,还能叫完整的夏天吗! 所以最近头吃了几回小龙虾,什么麻辣味的,十三香的,他都吃了一遍。 不得不说,小龙虾真的是好吃!
第132章 这小龙虾虽好吃,奈何这地方没有,虽说在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并且还成为著名的美食之一。 但却不是现在有的,除非马小良能画出来。 之前没想起来,主要是要画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光不同品种的西瓜,他都画了好些呢。 一种西瓜,也不是马小良说画就能画出来的。 都需要无数次的练习,反复的绘画,到最后在梦境中成功被画出来。 所以他们家吃的,正是他梦境中画出来以后,在现实复刻出来的。 每天就这么反复的画,谁能想得起来,还有小龙虾啊。 比起小龙虾,他更想画帝王蟹! 至于为啥他画的,全是煮熟的小龙虾,原因无他,马小良不会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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