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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嫌弃那些磨得他大腿破皮流血的马匹,想念家里那些豪华舒服的骏马光车。 他嫌弃那些不遮风不挡雨的大树,想念家里那些遮风避雨的宽大房屋。 他嫌弃那些枕得人腰酸背痛的破包裹,想念家里那些柔软舒适的锦缎被衾…… 或许是因为顾虑到出发前兄长对他说的那一番话,糜芳没有大哭大闹、惹人厌烦。但他那些沉默委屈的行为、表情,早就将他内心的抗拒表露得一览无余。 阿备将一切看在眼底,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一副放任自流随你便的架势。 嫌弃面饼和肉干就不吃,不吃也没有其他的东西吃;嫌弃骑马磨大腿就忍着,不想骑就用两条腿走路;嫌弃大树不能遮风避雨就不上树,晚上睡觉就在树底下睡,被什么虫呀、蛇呀、蜘蛛呀的攻击了就自认倒霉;嫌弃包裹枕着不舒服就自己去枕硌骨头的大石头…… 同行的其他人见刘备这个“第一监护人”都是这么个态度,便也不多话,假装什么也看不见。只是暗中偷偷观察两个人,想看看刘备准备怎么收服糜芳这个顽劣的富小子。 另一边的糜芳更加难受了。本来生活条件的急剧下降,就已经让他满腹委屈;现在又被人当空气一样视而不见,更是让他的精神受到强烈的打击。 到了第三天的早上,糜芳实在是受不了了,一个人悄悄地蹲在树根下抹眼泪。 早在糜芳刚踏出第一步的时候,阿备就已经醒了,只是一直闭着眼睛假装没发现而已。等到一炷香的时间后,糜芳的哭泣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时,阿备终于长叹一声,从包裹中摸出家法仗,静静地走到了糜芳面前。 糜芳一见那气势逼人的家法仗,立刻像只受了惊的兔子一样将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塞进了树根的缝隙中。小小的脸蛋煞白煞白的,红红的眼圈下还挂着泪痕,惊恐地质问道:“我又没做错事,你凭什么罚我?” 阿备有些哭笑不得——自己就长得这么凶神恶煞吗?明明还什么都没有干,就被平白无故地扣上了一顶“欺负小孩子”的大帽子。 阿备觉得自己挺冤枉的,但现在并不是解释这些的时候,而且自己还要仰仗家法仗的威慑力来调教糜芳,多一些这样的误会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 于是,阿备执起家法仗,故作威严地道:“跟我来。” 果然,在家法仗的加持下,糜芳连一个反驳的字眼也不敢吐露,像只乖顺的鹌鹑一样老老实实地跟在了刘备的身后。 阿备带着糜芳爬上了一个两三百米的小山坡。此时,清晨的凉意正逐渐散去,温暖的阳光从地平线下柔和地扩散出来,将青葱山林上的云朵染成了温柔的暖色。 阿备将家法仗插进松软的泥土中,转头望向气喘吁吁的糜芳,道:“你家在朐县,靠海,平时一定经常吃各种海鲜吧?” 糜芳愣了一下,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刘备的思路:这又是祭出家法仗,又是爬山地折腾了一圈,就是为了问自己平时吃不吃海鲜? 不过糜芳对刘备本能地有些畏惧,不敢发出质疑,只是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经常吃。家里经常做蒸鱼和烤鱼,我哥哥最喜欢吃烤疏齿鱼,我妹妹喜欢吃蒸拆鱼,我比较喜欢吃鱼鲊。” 阿备道:“那些鱼都挺贵的吧?” “还好吧……”糜芳想了想,改口道“对我们家还好,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应该挺贵的。” 糜芳虽然是巨富之子,但也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对自己家吃穿用度的花费情况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话说道这里,糜芳依然不清楚刘备的真实意图。但在这一来一回的家常闲聊中,他的心情已经平复了许多,那种被孤立、被遗忘的委屈感也逐渐消散。 阿备招呼着糜芳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继续以拉家常的语气道:“你有没有想过,等你再长大一些之后打算做什么?” 糜芳的脸颊上浮现出一丝羞赧的粉红,吞吞吐吐地道:“我……我想要继承家里的生意,挣好多好多的钱!让我的兄长、我的妹妹一辈子锦衣玉食!” 阿备看了糜芳一眼。 阿备在现代的时候,就听历史博主猜测过,糜芳是因为倒卖君用物资害怕被关羽处罚,所以才抢先一步投吴的。现在看来,博主的猜测还是很有些道理的,至少眼前这个十二岁的糜芳就是一副很爱财的状态了。 糜芳却似乎误会了什么,羞红了脸,破罐子破摔般地大声道:“我知道,我这叫胸无大志!不想着多读圣贤书,不想着经世济民,整天就光想着五铢钱的那点事,满身的铜臭味!” 糜芳这个志向在东汉时期确实挺非主流的,但对于从现代社会穿越而来的阿备来说,却是再正常不过了。毕竟在现代社会,许愿姻缘的寥寥无几,许愿暴富的成群结队。 阿备会笑,只是因为被糜芳纠结害羞的样子戳中了笑点。眼见着小孩儿急了,阿备赶紧安抚道:“你这志向挺好的,干什么这么贬低自己?” “真的吗?”糜芳估计是第一次被人这样夸奖,有些不可置信地望向刘备,“你真的觉得我的志向是对的吗?” “只要不偷不抢不犯法,任何人的志向都没有对错之分。”阿备正色道,“只不过,你这志向的确是稍微小了那么一点点。” “小?”糜芳不解。 阿备捡起一根树枝,在带着晨露的泥地上写写画画,“锦衣玉食也有很多标准的。你们家现在只是朐县首富,生活就已经算得上锦衣玉食了。 再退一步,如果有朝一日你们家不再是朐县首富,而是排名前十之外的小商人,估计也能吃得起拆鱼,用得上锦缎,勉强也算锦衣玉食。 如果你将来接手了糜家的生意,你想要带着糜家成为哪一种情况呢?” 糜芳很认真地思考了片刻,道:“我既不想安于现状,也不想败了家业。我想让糜家的生意更上一层楼,成为徐州名副其实的首富!” 阿备摇了摇头,道:“不错,不过还是小了点。” 糜芳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道:“那我再多努努力,让糜家成为大汉首富!” 阿备又摇了摇头,道:“还是小了点。” “这还小啊?”糜芳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在刘备鼓励的目光下,他开始绞尽脑汁地思考什么样的富商能比大汉首富还要富,最终,思考无果地他只能求助刘备,“我实在是想不出来了,还请府君示下。” 阿备一边用木棍在泥地上涂画,一边道:“你看,这里是大汉十三州,这里是鲜卑,这里是西域。据记载,西域之外还有一片辽阔的土地,那里有一个强大的帝国名为‘大秦’……” “我明白了!”糜芳兴奋地道,“只要我将生意做到西域和大秦,那我就可以努力成为西域和大秦共同的巨富!” 阿备摇了摇头,道:“你知道做什么样的生意最容易赚大钱?做什么样的生意最容易亏得裤子都没有吗?” 糜芳满心以为自己已经找到正确答案了,没想到刘备还是没有赞同他,有些泄气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做没有人做过的生意,最容易赚大钱。做别人都在做的生意,最容易亏得裤子都没有了。” 阿备拿出成功学导师忽悠精神小伙的劲头,慷慨地道:“大汉与西域、大秦之间的商路,已经开通了几百年了。能做的生意早就被人做过好几遍了,你现在再去,又能分到多少剩菜残羹? 不如放眼世界,去扩展更多隐藏的土地、去找到更多未知的国家、去开辟更多从未有过的商路,去赚前人想都不敢想的大钱!” 糜芳果然一下子就被带动起来了,两只眼睛亮晶晶地,激动得语无伦次:“那我应该去哪里呢?” “往北走。”阿备意味深长地看着糜芳,“先往北走,你会去到传说中北荒勾龙氏的土地。待走到陆地的尽头,北海冰山巍峨之处,然后再折返往南走。你便会看到一片新的土地,南北绵延三万里。在那里,有樕蠡山、空桑山、尸胡山,有可以穿山打洞的犰狳、用背飞行的飞鼠……” 阿备一边介绍着,一边顺着鲜卑的疆域地图继续作画,先简单地勾勒出俄罗斯,然后向东画出白令海峡,紧接着线条转向南方画出了北美洲和南美洲。 在历史圈里有一种说法,《山海经》不是一本仅仅描述中华的地理书,而是一本描绘了世界的古代世界地图! 曾经,有执拗的美国女探险家照着《山海经·东山经》和《山海经·大荒东经》的记载在北美实地勘察,结果发现书中对于山峰的距离、物产、风光……等记录都能与北美洲的地理一一对应上。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考古学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证据也表明华夏的人民早就踏上过美洲的土地。比如《山海经》中记录的犰狳和飞鼠,就是北美洲特有的穿山甲和飞鼠,比如在美洲出土过中国古代商朝的甲骨文、周朝的石碑、新莽时期的钱币。 只是因为各种阴差阳错的原因,华夏与美洲之间始终没有建立起长久、稳定的交往通道。而美洲土地上的众多信息,也逐渐成为了华夏人口中虚无缥缈的传说。 但是如今有阿备在,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作者有话说】 注1.中国人第一个到达美洲,是一个有争议的学术观点,这里就设定成事实了。
第39章 大丈夫当立大志 糜芳眼睛瞪得大大地,痴痴地望着刘备画出的一方新天地,难以置信地问道:“真的吗?真的有这样的地方吗?” “当然是真的。”阿备道。 在这个平行世界的东汉末年,普天之下没有人比阿备更加确定美洲大陆的存在,也没有人比阿备更加了解美洲大陆对华夏民族的价值。 因此,阿备说出的每一个词句都充满着异常的坚定和信心,仿佛这些都是天底下最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不是所谓的虚无缥缈的传说。 当然,为了更好地向东汉土著糜芳佐证自己的观点,阿备还专门加了一句:“这些都是《山海经》上明确记载了的。” 果然,有了权威名著的加持,糜芳的眼睛更亮了几分。 阿备噙着笑,决定继续添柴加火,将糜芳对外界的探索欲彻底点燃。 阿备指着西伯利亚大平原道:“这里是北荒,古有勾龙氏在此居住。这里虽然荒凉寒冷,一年有七个月的冬天,但却有着无数的皮毛动物。那里盛产的紫貂皮,颜色绚丽、轻便柔软、遇雪不融,乃是皮草中的最上品,价值万金。” 阿备又指着阿拉斯加地区道:“这里是东荒的北面,气候也十分严寒。但在那里,有一种动物名叫海獭,他们的皮毛可以制作最好的毛毡,同样价值不菲。而离开海岸线往内陆走,则分布着数不尽的金矿,矿藏多达千万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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