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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叫人头疼。 干脆不再多想,左右不实际领教一番敌军的本事,再怎么筹谋都是空谈。 于是在今日出击的虎锋兵马开拔后,林骁选了一路虎锋千人队跟随。 此队队率林骁不认识,但看其麾下兵卒面貌气势偏向严肃沉稳,阵型齐整锋芒内敛,应是稳扎稳打的作战风格。她且注意到这位位于中军的队率之穿着与旁的兵卒一致,没有一丁点作为领首的特殊,若非他骑着马,怕是扔进人堆里都找不到。 坠在这支千人队后面,林骁能将战场尽览于目,端靠骑着比翼,增长了高度。比翼是她派傅七娘去牵的,她回来时还告诉她赵谨就在群寨外,说是要等他们凯旋,实际上等的是谁不言而喻。要不是仍在战场,即将与敌交战,林骁一定会飞奔到她面前,抱着老婆转几圈,再“狠狠”亲几次,且要念叨着“老婆怎么这样好呢”~ 笑容在林骁面上荡漾一瞬,很快便被她收敛,当下着实不是满脑子情情爱爱的时候,赵谨既等她凯旋,她自是要为老婆打一场漂亮的胜仗。 此铜墙游寨,她必破之! 澎湃战意伴随决心而起,如同烈火熊熊燃烧,蔓延至整个队伍,使之热血沸腾,气势攀升,士气陡然高涨。 前面那位不起眼的虎锋队率许是察觉了后方队伍的异常,狐疑地往后看了一眼,恰好和林骁四目相对。林骁有礼地对他微微点头,不知让他误会了什么,这位队率抬手令队伍止步,接着翻身下马,直接隐匿于阵型当中。 其原本骑乘的马则被虎锋兵送到林骁跟前,并赠一言——“借君传令之用”。 啊这,好生客气。 林骁嘴角微抽,托虎锋兵回了句“多谢”,顺便通过送马兵卒,与那位队率互通了名姓。越怀元,名字倒是挺与众不同,人就……挺随和的,要是能找到人在哪儿就更好了…… 眼下这般唯有林骁一人骑马,七娘纵暂得一马却未骑,搞得这近一千一百人好似以她为首一样。 思及此,林骁忽的反应过来,她好像成了一个吸引敌军的靶子?同时也因为看着像是一队人,虎翼军相当于隐匿在虎锋军之中,八成会被敌人当作是这支队伍的后军。再依据大多进攻阵型后军薄弱,易遭敌打击的特性,敌人若想反击,必会出动伏兵轻骑绕后袭击我军。而虎翼军若想帮虎锋拿下游寨,正面与游寨冲突不可取,击其侧翼又受地形限制做不到,那便仅剩下解决伏兵,为虎锋扫平进攻阻碍这一件事了。正好,经过越怀元一番让马,虎翼军动都不需要动,直接守株待兔即可。 好家伙,这越怀元可真有智将之风啊。 那么她若要配合越怀元的话,就得…… 在林骁等人向昨日交战之地进军的同时,于《逐鹿小战史》中占据一段篇幅的兴国千夫率高勃,从斥候处得到今日对手的情报。 今日他的对手并非是占据对面隘口的守备队伍,而是一支正在往此处赶来的一千一百人队。据斥候说,此队队率是一少年,穿一身黑亮铁甲,骑着一匹高大健壮的黑骏马,额上绑着一条眉勒,腰间挂一把看上去非凡的玄刀,周围有近百数兵卒簇拥,尽管未与前中军脱离,但观其后军阵型松散,只顾护卫队率而不顾阵型是否齐整,可见是群乌合之众。 除此之外,这少年队率十分任性妄为,命传令兵,一个瘦小的应是小厮一类的人物,骑马传令让前中军放慢脚步,一会儿又传令让前中军加快脚步,来来回回三次,那前中军兵卒敢怒不敢言,原本齐整的阵型都凌乱些许。 “看来这是一支来积攒功绩的氏族公子所统领的队伍啊。”高勃冷笑,“去让轻骑准备,今日且‘吃’他一军。”
第213章 高勃此人出身寒门, 比不上氏族高贵又鄙夷平民低贱的寒门。他本人有几分傲气,认为自己至今未能成为将军级别的人物,纯粹是因为氏族对寒门的压制, 不给他晋升的机会。他自是对氏族有所怨怼,对不学无术的氏族子弟嗤之以鼻。 但要说他有多敬重如于归奇、阎济一类自底层爬上来的人物, 实话说一丝敬重都无,他会在阎济麾下效力, 不过是因为阎济所代表的平民阶层正与氏族针锋相对, 敌人的敌人是朋友这个道理他当然明白。等把氏族的气焰压下去,那区区低贱的平民岂能比得过家底不薄的寒门子弟?到时候运道会偏向寒门, 于归奇与阎济之流失了运道加持也必将居于寒门之下。 不错,他认为于归奇与阎济能成为大将军与上将军,全全是因为运气好, 在他们崛起前,氏族一直在打压寒门, 这才让平民钻了空子捡了漏。 难说巧是不巧, 今日之敌正是他所讨厌的两种人,氏族与平民。 由于越怀元的队伍看上去就不像精兵,尤其装备简陋, 唯有阵型齐整一个优点, 在被氏族折腾一番后连此优点都丢了, 高勃便认定其乃贱民无疑。再者,若是此队伍由寒门子弟组成,面对嚣张的氏族, 肯定要么与氏族据理力争, 用学识与道理打击氏族气焰,要么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 始终游刃有余不乱分毫。此外,如有必要,寒门子弟一定会顾全大局,大度地原谅氏族傲慢无能的本性,绝不会像敌人这支氏族与平民拼凑的军队一样,内有不合,让对手看笑话。 而他若想拿下这支队伍,只须在敌人进攻之际,将敌人前中军牵制住,再让轻骑去取氏族小子的人头,这以少胜多之功便能落至他手。 高勃胸有成竹,下令今日不再固守,找准时机变阵鹤翼,把敌方前中军包围,省得这些平民去当氏族的狗。算起来,他此举乃是在替平民保护他们的尊严,委实不失为一件善事啊。 他嘴角扬起一抹嘲弄的笑。 未让高勃等多久,乾阳留在隘口守备一夜的队伍撤离,那支被他轻视的队伍慢慢悠悠地在隘口站定,马上就要重整阵型,高勃怎会给他们机会。 只见他颇有气势地扬手一挥,游寨九骑即刻驾马冲向对面的敌军。 别看骑兵少,这九骑个个都会骑射,且不须他们杀伤多少敌人,只要给敌人添些麻烦即可。 高勃可不认为这一招就能破坏敌人整个阵型,估计就是引起点骚乱,使敌前军手忙脚乱,这就够了。他盯着敌方前军,手悬在半空,随时准备号令进攻。 然而骑兵射出的箭矢被敌方前军的盾兵慌慌张张举盾挡下了,同时有两队长矛兵急奔而出,大喊大叫一点不齐整地将矛扔出。 飞矛惊了马匹,有两个兵卒被甩下马,恰好被一矛扎死,还有一匹马不幸受害,在把主人甩下后,顺脚把主人踩死了…… 高勃惊疑地瞪大眼,虽说这两队长矛兵扔出矛后连滚带爬地回了队伍,连长矛都不捡,但他高勃傲归傲,却不是个傻子,敌人明摆着就是在扮猪吃虎! 等幸存的六个骑兵逃回游寨,高勃沉默地放下手,压下了先攻的心思,准备再看看情况,到底是敌人运气好,还是如他所想的扮猪吃虎。 事实证明,他多虑了。 对面的虎锋军整阵完毕,丝毫不耽搁不试探,一股脑地冲向游寨的盾墙,发出让人牙酸的碰撞响。而敌方平民组成的前中军直愣愣冲过来,氏族把控的后军竟仍愣在原地。更让人无语的是,对面骑着马的氏族公子正指着前中军骂着什么,大概是骂这些平民不听指挥?骂完之后那氏族公子双手抱胸,昂着下巴,一副静看前中军如何输的模样。 好么,想他高勃且算是见多识广,对那些氏族的德行不说了如指掌,也是熟知一二,还从未见过如此惹人厌恶的氏族,意气用事盼着自己队伍战败,图什么?难道前中军败北,后军能得利?亦或者这位高高在上的氏族以为自己是天生战神,单凭不到百人的兵力就能破了他这铜墙游寨不成? 连身为敌人的高勃都看着气恼,更别说对面的虎锋前中军了,他们原本拥有不成功便成仁的激昂战意,即使是卑贱平民的莽勇,在两相对比之下也显得尤为可敬,但当有人发觉后军未跟进不说还一副看笑话的模样时,那种愤怒与心寒迅速在整个队伍蔓延,以至于一鼓作气中道而止,士气极快衰竭。 不得不说,高勃都不禁怜悯这些虎锋兵了,故即刻下令变阵,欲尽快送他们上路,彰显仁慈。 游寨遂自圆阵后方分出两翼,从左右两侧包抄虎锋军,虎锋军反应不慢,从方阵转换成圆阵亦非难事,只可惜他们的士气低糜又无领首,根本抵抗不了多久。 高勃收回怜悯的目光,让持旗兵晃动旗帜,命伏兵轻骑出动,速取敌将之首。 在他看来,此战获胜仅是时间问题。 收到出击指令的轻骑同样是这般想的,他们的敌人何其松懈,那挤挤挨挨簇拥领首,阵不成阵的状态,以及说说笑笑毫无警惕的模样,无一不表明此乃一只轻松可猎的肥羊。 不过,两队轻骑依旧选择谨慎地绕远袭后,不怕别的,就怕肥羊被吓跑。 未几绕至敌后,两队轻骑的队率几乎是齐头并进,他们对望一眼,无声地诉说“敌首归我”四个字,那股即将立功的振奋劲儿令他们身下的马都兴奋异常,狂奔甚疾。 马蹄踏地的声音总算使他们的猎物从悠闲的状态脱离,猎物们慌张地四下张望,有一人瞄见猎人,惊呼一声“敌袭”,脱队而逃。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生死面前,氏族公子的权威算得了什么,这群乌合之众聚集一处成不了氏族披荆斩棘的刀,更成不了保护氏族性命的盾,大难临头散若满天星,独留一个呆呆愣愣的氏族公子被吓傻未动。 “别放过任何人!” “杀光他们!” 两个轻骑队率举刃下令,其身后兵马分散追击逃兵。有一个小个子骑上马奔逃,煞是瞩目,引去骑兵四五。 短短几息,此间仅剩下两个轻骑队率与一个尚未缓过神来的“氏族公子”。 “哎,老子良善,给你三息逃跑的机会。”一个轻骑队率嘴角挂着戏谑的笑。 另一个哄笑:“我看你是瞧着这小子细皮嫩肉,想把他赶到角落去尝尝鲜吧,哈哈哈!” “氏族公子可遇不可求,难道你小子不好奇?” “你还别说,比起艹个公的,不如换成军功给我家婆娘补补身子,来年生个大胖小子。” “那就我劫色你拿功,先赶肥羊。” “啧,这小子被吓得不轻啊,别真砍死喽!” 话音未落,此二人如同两根飞箭扎向低垂着头的“氏族公子”。 一瞬间,似慢实快。 “氏族公子”抬起头,露出一双漆黑冰冷的星眸,仿若有一双缠绕着血煞死气的骨手自埋骨之地破土而出,倏地攥住了轻骑队率的心神,他们竟举着兵刃一时陷入空茫。 轻骑队率眼中映着“他”轻盈的身姿,见之手撑马背,似轻羽般飘荡于空,凌空翻滚,玄刀出鞘,仿佛有一阵风恰巧把“他”吹了过来,那把玄刀上的寒光闪烁一下,倏然远离?目光随之挪动,但见又一道刀光霹雳惊闪,一颗脑袋与脖颈分离,下坠,正好与他四目相对,彼此皆是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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