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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仅仅在上午拍摄结束半个小时后,临简雾的精神动力就消失了。 “烦死了!你到底要让我说几次?我都说了不拍内衣不拍内衣,你能不能不要总自顾自地说个不停?挂了!!!” 因为等电梯的人太多才无奈走了楼梯,结果一看到楼道那人的瞬间,临简雾就觉得自己绝对是看错了。 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穿着黑色连帽卫衣,一边抽烟一边打电话的人才不会是小薄阳,小薄阳说话不会那么凶,而且不可能是烟鬼。 她一定是这段时间事情太多,工作太累,看错了。 正想扭头装作路过,却被发现了自身存在。 “过来。”夏薄阳向她招了招手。 临简雾愣了好几秒,看了看四周,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就指了指自己,满脑门问号:“我吗?” 结果下一秒,夏薄阳走了过来,当临简雾意识到时,对方的胸已经正在无限地压迫她身前的空气。 好大,这就是传说中的g罩杯吗? 临简雾当时的反应好像取悦了夏薄阳,夏薄阳仰起脸的时候,临简雾觉得自夏薄阳嘴唇吐露出来的烟雾都被她无可避免地当作氧气吸进了肺里。 明明是呛人难闻的烟草味,竟然会觉得甜腻的发慌,脑子整个都晕的要死,像是某种香水。 “不要说出去哦,临简雾小~姐~姐~” 走的时候,夏薄阳还抬着眼镜腿向她眨眼。 啊啊~~原来这个人是这样的吗?内心只顾得这样疯狂大叫。 下午的拍摄一如既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幸得见了夏薄阳的另一面,总觉得这人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即使不是在拍摄的时候,夏薄阳的一个简单的手势或眼神,也能吸引她的全部目光。 她大抵是非常喜欢夏薄阳的,如果不喜欢,后面就不会只接夏薄阳的拍摄。 想要一直注视这个人,只要那样一直注视下去,就想永远都陪在这个人身边,渐渐地越来越得寸进尺,想要更多,光是处于同一个空间呼吸,就觉得非常难受。 目光会透过衣物,带起无限遐思。夜深人静之时,多被春梦困扰。 夏薄阳说:“临简雾你为什么总是约我出来?你工作应该没有那么清闲吧?” 于是,临简雾当场表白。 尽管夏薄阳有些惊讶,最终还是答应了。 她们的接触也由此多了起来。 临简雾了解到,夏薄阳有个妹妹,叫程馥。 她从来没有见过,但出租屋里有很多程馥写的诗和文章,看得出见识和阅历都不符合本人年纪。 夏薄阳一谈起程馥写的那些东西,就停不下话匣子。 ——这是我妹妹前两天刚刚写的,这是我妹妹去年写的,我妹妹写这篇的时候我刚送了她一本路易莎·梅·奥尔特的《小妇人》,她年纪还很小呢,我觉得这些里面这一篇最好,你要不要看看?哎呀,我妹妹怎么那么会写啊……诸如此类的。 她那时有种预感,倘若她敢说程馥写的东西一句不好,夏薄阳立即就会头也不回地与她分道扬镳。 妹妹才是夏薄阳的全部。 连跟她独处时,还会下意识地说:“这么大人了还要抱抱,临简雾你怎么跟我妹妹小时候似的,我可比你还小两岁。” 她都忍不住妒忌:“夏薄阳你真的很喜欢你妹妹啊。” “可能是因为从小到大首先会想到的人都是妹妹,就很自然地形成了这种思维方式,最看重她了。” “对于夏薄阳你来说,你妹妹和我,谁最重要?” “当然是我妹妹啦,我才认识临简雾你多久啊。”夏薄阳一点也不避讳地伤她的心,打了她一棒又给她一颗甜枣,“但临简雾你才是我女朋友,不是吗?” 夏薄阳真的喜欢她吗?心里非常明白没有那么一回事,却还是忍不住那么去想。 即使如此。 听着夏薄阳的话,让她明白即使她无法成为夏薄阳心中的第一位,她也希望至少不会逊色第一位太多。 临简雾看的程馥的第一篇文章,是一篇散文,讲的是一个越狱罪犯和一个小学生的故事。 与其说是故事,更不如说是纪实。 因为写的太过于真实,就像是亲身经历过一样。 她不由得问:“你妹妹杀过人?” 夏薄阳说:“没有。你怎么会这么想?” 但杀人的过程写的那么详实,死者的模样历历在目,没有杀过人的话真的能写成那样吗?临简雾持怀疑态度。 然而程馥的小说写的也很好,以第一人称讲述男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与成长过程,处处写性又处处与性无关,很难想象那些充满男凝视角的文字出自程馥这样一介少女之手,少年的青涩感与充满官能性的描述交替,跃然纸上。 程馥写的东西从来都没有正式发表过。 因为夏薄阳觉得程馥还能写的更好。 夏薄阳说:“我妹妹现在这个年纪就能写的这么好,等年纪再大一点,不是能写的更好吗?诗歌、散文以及小说各自的体裁差异非常明显,但能克服这些限制并跨越的作家并不多。” 第28章 不是不多,是基本上没有几个。 俗话说‘散文家写不了长篇小说,诗人写不好叙事散文’,主要就是因为这两种文学体裁对于作家的核心能力要求是完全错位的。 道理就像短跑运动员跑不好马拉松,并非是因为跑步能力差,而是因为短跑需要‘爆发’,长跑需要‘耐力’一样。 比如说著名作家汪曾祺,他的散文《昆明的雨》对于生活细节的诗意可谓描写到了极致,一勺豆腐脑、一碟菌子都能写出人间烟火气。 但他写的《受戒》,虽然体裁上能够归类为小说,本质上仍是‘散文’——没有任何复杂的情节冲突,也没有小说这种文学体裁传统意义上所应该具有的‘叙事’成分。 每个作家都有属于自己的写作舒适区,这并非短板,而是优势适配,为了能够让资源更好地用在刀刃上。 但夏薄阳却认为一个好的作家就应该什么文学体裁都能自如地进行驾驭。 临简雾也无法对此多说些什么,因为夏薄阳对自己的要求同样严苛。 大夏天三十多度穿棉袄拍一整天。 大冬天将近零度在海边拍连衣裙。 不停地换衣服换动作,纯拍照,一天下来几乎没有坐下来休息的时候,能拍个几百套。 一个月休息不到四天还告诉妹妹自己一个月只拍七八天,工作清闲,一有机会就跑回老家去探望妹妹。 夏薄阳非常努力地赚钱,因为只有这样,哪怕程馥将来有一天因为作家本性的游手好闲或性格古怪找不到工作,她也能养她妹妹一辈子。 期间夏薄阳也被受邀过拍摄一些网剧和小成本电影,评价也都很好。 只看夏薄阳本人的演技,即使不特意说台词,也能激发观众们的兴趣并自然而然地令台下的观众向前倾身。 就最近这些年而言,临简雾还没在国内见过像夏薄阳这样的演员呢。 看到那些画面的临简雾,有时候无法不在内心去想:【我现在看到的人真的是夏薄阳吗?这个人的身体里面是不是有别的人在进行操控呢?】 夏薄阳有很多机会在模特和演员这个领域继续深耕下去,但夏薄阳都拒绝了——把时间都花费在拍摄上,和妹妹在一起的时间可就太少了。 临简雾记得去年清明节夏薄阳请她吃饭,那是她第一次见到程馥。 夏薄阳没怎么跟她说话。 因为程馥心情不是很好,夏薄阳都只顾着在房间里安慰程馥。 出租屋的隔音效果很差,临简雾把她们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 大意来说,程馥就是认为自己写的东西是废纸、是垃圾、是狗屎,自己就是个垃圾桶、是滚粪球的那个屎壳郎、是史无前例的那种造粪机,在写作上真的没有任何天赋,希望姐姐不要再对自己在这方面抱有任何期待,再那样写下去,她真的要精神崩溃了。 然后夏薄阳闻声安抚,告诉程馥不要想太多,让程馥先把注意力放在高考上,写作的事以后再说。 夏薄阳是真的觉得程馥能够成为这世上最伟大的作家,连带着对于拒绝承认这一点的程馥本人都颇感受伤。 临简雾就是用这台相机拍下的那个瞬间,她左手托住机身右手握住手柄,‘咔嚓’一声,按下快门,夏薄阳眼里的那份伤痛恍若昨日。 虽然拍出来很好看,但说实话,她个人是不太想拍摄这种类型的。 痛苦被深深压抑进潜意识的冰山,黑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在那张照片里,夏薄阳分明是以全身在呐喊着所有人都要注视着她,也只能注视着她,陪同她一起感受悲伤。 也许在那一刻,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夏薄阳更加耀眼夺目的存在了。 那时候她真的很羡慕程馥。 由此产生了一种‘如果我在竭尽全力之后感觉到人生失败,夏薄阳也会那样安慰我,为我感到难过吗?’的想法。 明明小时候第一次看《汤姆索亚历险记》,就只觉得汤姆幻想自己死后姨妈会痛心是多么自作多情。 但她从那一刻起,面对夏薄阳偶尔担忧的眼神就是会有种隐秘的沾沾自喜,以此证明夏薄阳并不是对她毫无爱意。 所以她也能理解程馥为什么自残,听起来有点像是烂俗虐文的套路,不过这世上确实不缺那种非要靠自残才能实现自我道德高地睥睨的人,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很多战场上的士兵在死前都会产生一种豪迈悲壮的幸福感。 这么一回忆,临简雾对待程馥的态度又柔软了几分。 夏薄阳没了,程馥竟然会为此去自残,程馥对于夏薄阳的依恋竟然到了这种程度,不得不说确实姐妹情深。 程馥的自残行为,说句不得体的,某种程度上在临简雾这边算是加分项。 当然,她后面肯定要看紧程馥,不能再让这种事情发生了。 她尽量让自己不去想程馥给她做的人工呼吸…… 下班的时候临简雾特地给程馥带了蛋糕。香草海绵配树莓慕斯和草莓奶油,夏薄阳说过,程馥会喜欢这个。 不过在她来之前,医院的病房里早就坐着了一个人。 那个连程馥同班同学都不是,只是一个学校的学生。 刘佳,是叫这个名字吧? 这傻孩子听说程馥生病住院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下午请假就跑过来探病了。 说好的高三学习任务重呢? 不仅是人过来,大包小包带的东西还不少,一堆的卷子和笔记都是整理好的,程馥要做的题也是提前筛选过的。 更重要的是刘佳也带了蛋糕过来,临简雾顿时觉得自己真是机智,进病房之前懂得看清楚里面什么情况,才有机会在程馥她们看到之前从房间里退出来,把蛋糕连盒子直接扔到走廊的垃圾桶里。 没有被看笑话。 临简雾搞不懂这两人的关系怎么一下子就那么好了。 对方走的时候还挺一本正经的: “姐姐,虽然程馥没说实话,藏得也很好,但是我看到了她手腕上的伤口,她没有生病,她是自残才被送进的医院,不然怎么可能因为一个换季流感住院住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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