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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清歌不是原主,所以对着黎新也没有表示出非常抗拒的神态,在说明来意之后,黎新很快就同意了她们去城里的申请,给她们批好了条子。 甚至黎新看她们相处的好,十分开心的给黎清歌塞了十块钱和一张粮票,让她带着陈云夏去城里好好吃一顿,刚刚结婚应该庆祝一下。 黎清歌收到钱,开心的对黎新笑了笑,然后和她挥挥手就拉着陈云夏跑走了,也不管黎新在后面有多惊喜。 笑死,原主不待见黎新关她黎清歌什么事,就凭这十块钱和粮票,她对财神爷笑笑咋了,她要是还给她钱,她就还能笑! 却不知道在她们离开之后,闫时盯着着她们的背影,心里越来越不甘心,眼里闪过算计的神色,却被旁边一个期下乡的女知青打断。 “闫知青,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我就是没想到,陈知青这样的人,竟然会找黎清歌这个二流子......” 闫时吓的赶紧低下头,怕别人看到他刚刚的神色,听到他的问题,赶紧扯了一个话题。 只不过他越说就越不甘心,凭什么陈云夏情愿选择黎清歌这个垃圾,都不愿意选择自己! 难道就因为她是个Alpha? 贱人! 闫时想着越来越气,但是他目前也不打算做什么,也许是出于对上辈子记忆的自信,他这次更想看看,陈云夏嫁给黎清歌这个垃圾,最后结局能有多惨,他似乎感觉自己已经能想象到了。 之后会二次分化成Alpha又怎么样,还不是要被黎清歌拖累一辈子! 想到陈云夏再也没办法过上那种好日子,而且还会比自己上辈子还惨,而自己有上辈子的记忆,这次会一飞冲天,闫时心里就止不住的痛快,脸上也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 旁边的女知青看着他的神情,忍不住离他远了一些,原本看她一副看不起黎清歌的模样,还打算和他说一下自己前两天听到的,黎清歌是大队长女儿这件事,让他不要得罪了人还连累她们知青点。 但是看他这副模样,这人怕不是有什么精神类疾病吧,脸竟然能扭曲成这样,自己还是不要和她有过多交流的比较好,谁知道这病有没有传染啊! 前进村地理位置不错,所属江北省范围,去县里靠走路的话,快则1个小时,慢则1个半小时,索性两人体力都还不错,只走了1个小时多一点,就到了县里。 走上县城的石板路,陈云夏看着脚上沾满泥土的鞋,缓缓吐出一口气,进城的路都是那种泥巴路,十分难走,要不是黎清歌拉着自己,沾满泥土的恐怕就不止鞋子了。 第114章 因为两人已经结婚了,所以就算牵着手走在路上,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了,黎清歌低头看来眼陈云夏脚上的鞋子,有些心疼的皱了皱眉,左右看了一下,准备找个能坐的地方。 自己老婆向来爱干净,从这今天家里收拾的程度来看就知道,而且陈云夏的衣服裤子,哪怕已经旧的有些厉害,但是依旧是干干净净的。 所以黎清歌觉得,陈云夏就这么穿着一双沾满泥土的鞋子,肯定难受的不行,得赶紧找个地方坐下来,给她换一双才好,正好自己空间好像有一双解放鞋,应该是之前签到得的。 其实陈云夏也没有太在意,虽然脚上沾满了泥土是有些不舒服,但是她知道现在这情况,进城买东西才是正事,其他的对她来说都不那么重要了。 但是在黎清歌拉着她走进国营大饭店,然后在她面前蹲下来,从竹筐里拿出一双干净全新的解放鞋,还伸手准备帮她换上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尤其是对上黎清歌抬头看向自己的时候,那张笑的灿烂的笑脸,陈云夏只感觉自己心脏越跳越快,就像要飞出来一样,眼眶也有些发热。 还没等她拒绝,黎清歌就已经给她换好了鞋子,然后把沾满泥土的鞋放进竹筐里,站起身坐到她旁边的位置。 “老婆,我想吃红烧肉!” 黎清歌抱着她的胳膊,可怜兮兮的看着她,还时不时看一眼旁边那桌的红烧肉,陈云夏感动的情绪一下就被她破坏了,有些苦笑不得的看了她一眼,最后还是抵不过她的眼神,拿出钱和票,点了一份红烧肉,和两个大肉包子。 没办法,看着黎清歌那样子,陈云夏感觉自己要是再不答应,她口水都要从眼角留下来了,自己老婆也只能宠着了。 作为掌*握家里所有钱财的一家之主,陈云夏只感觉自己肩膀上的任务更重了,谁让她有个没吃过苦的老婆呢,而且她似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里开始想的是,希望黎清歌和她结婚之后,能过的更好一些。 比如,今后家里能够不缺吃喝,至少过一段时间就能吃一回肉。 嗯,或者还要给她买几件新衣服~ 黎清歌不知道陈云夏心里想的,不然她能感动的哭出来,直呼老婆果然最爱自己,而现在她抱着端上来的红烧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谁懂啊! 来这里大半个月了,终于吃上肉了家人们! 这红烧肉肥而不腻不说,分量还给的十足,这色泽,这香味,黎清歌闻着就感觉自己饿的不行,而且自己这个身体,虽然之前没有缺过吃喝,但是也没有吃的很好,只能说是饿不死的程度。 要不是因为是一个Alpha,而且本身有优异的精神力支撑,估计早就已经营养不良了,而且就这样,自己神魂因为受限于身体机能,也不能长时间使用。 导致她前段时间靠神魂淬炼身体之后,就没办法从空间里拿东西出来,但是为了早些恢复到好的体质,她纠结了一下,还是选择了先淬炼身体,吃肉什么的,一下不吃也死不了。 所以看到红烧肉的那一刻,黎清歌真的有些饿了,而且是灵魂上的那种饿,但是她还是夹起一块肉,先放到了陈云夏碗里。 “老婆,你快吃,这红烧肉真香啊!” “嗯,你也吃,爱吃的话,等下我们回去之前,可以来打包一份带回去~” 陈云夏看着她先夹给自己,心里透出些许的愉悦感,也给她夹了一块肉,脸上露出一个笑容,带着一丝她自己都不知道的甜蜜感,漂亮娇俏的模样,看的黎清歌眼睛一亮,吃的饭都感觉香了不少。 两人吃完,看了一下时间,就赶紧去买东西了,因为之前黎清歌和陈云夏说了那些粮食吃完的原因,所以陈云夏想了想,还是决定直接买些细粮,她自己其实也有些吃不习惯粗粮。 陈云夏盘算了一下手里的粮票,然后一口气换了10斤大米,又拿着所有的油票,去换了2斤油,之后还剩3张肉票。 黎清歌眼巴巴的看着她,最后陈云夏还是妥协的买了3斤五花肉,准备回去把肥肉部分炼油,剩下的这两天炒个菜,然后做个腌肉,这样之后也能吃。 买完这些东西,就只剩下一些调料和日用品了,两人来到百货商店,里面的一个男店员看到她们的穿着,态度一下子就敷衍起来。 “要什么自己看,手别乱碰啊,碰坏了你们赔不起!” 黎清歌有些不爽的皱起眉头,只是还没等她说什么,那个男店员就惊慌的往后退了两步,拿起一个喷雾朝四周喷了一圈。 “刚刚是我态度有问题,你一个Alpha也太较真了吧!有必要用信息素攻击人吗?我好歹也是个Omega吧!懂不懂的怜香惜玉啊!” 陈云夏拉着黎清歌后退几步,和那个男Omega隔开了一段距离,虽然知道她们之前没什么,但是想到这人是个Omega,他能闻到黎清歌的信息素,心里就一阵不舒服,她都不知道黎清歌信息素是什么味道呢! 有那么一瞬间,陈云夏觉得,自己怎么就不是一个Omega呢? 黎清歌茫然了一瞬,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自己刚刚似乎不自觉的释放出了信息素,而且对面那个店员,还似乎是个未结婚的Omega。 想到信息素这东西,黎清歌就一阵头疼,按照信息素的情况来看,一个用久标记过Omega的Alpha,之后除了自己的Omega,其他人是没办法闻到她的信息素的,除非是主动用信息素结合精神力发出攻击,不然正常情况是没办法影响到人的。 而她昨天虽然临时标记了陈云夏,但她毕竟只是个Beta,虽然她这几日信息素对人的影响能够有所缓解,但只要她生气或者下意识想要反击,就会调动信息素,而对面这人正好是个Omega,还是个没被标记过的Omega,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所以她看到这个情况,只能选择呆在百货商店外面,让陈云夏自己进去买东西,黎清歌看着前面这个规模不大的百货商店,摸了摸下巴,也不知道县城的这种小百货商店,有没有原主记忆里,之前在省城大百货商店看到的那种阻隔贴。 黎清歌觉得这种ABO世界的信息素太不方便,走哪都能影响到人,而且自己老婆还是个Beta,她这辈子都没办法进行永久标记,信息素估计得一直这样了,要不然自己还是去买几个阻隔贴给贴上? 虽然在原主的记忆力,大家基本上都不用阻隔贴这东西,村里的Alpha和Omega都结婚早,而且一般Alpha在没有适配Omega的情况下,才会去和Beta结婚,而Beta又不太受信息素影响,所以村里的Alpha和Omega都用不上这个。 最主要的是因为这玩意,它价格真的是贵的要命...... 陈云夏进去了没多久,就拿着几个东西出来了,有一些调味料和布,手里还有一个透明的小玻璃盒子。 黎清歌好奇的凑了上去,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放进竹筐里,虽然特别想问那个小盒子是什么,但是周围有不少人看着她们,也就打消了在路上说话的心思,想着等回去了再问问。 两人清点了一下竹筐里的东西,觉得这次也买的差不多了,陈云夏就打算和黎清歌再去大饭店买点吃的,然后打包带回去。 黎清歌好奇的看着周围的街道,这个年代的风格十分特殊,她去过这么多世界,这个还带着国民怀旧风格的时代,还是第一次遇到。 看着旁边立着绿色邮箱的房子,黎清歌眼睛一亮,她快速的带着陈云夏往里面走,在原主的记忆力,这个年代的邮票,在之后会非常值钱,而且有纪念意义。 正好她之前在看剧情的时候,大致了解了一下现在所在的时间,因为陈云夏的母亲很早就察觉了不对,所以半年前就已经开始布局,转移资产,陈云夏也是提前被家人送来下乡的。 按照时间线来说,2个月之后,陈云夏的母亲和妈妈才会被送去劳改,而现在她们应该还只是遇到了点麻烦,时不时有人去找麻烦而已。 所以黎清歌准备让陈云夏写封信回去,这样她的母亲们也不会太过于担心,陈云夏之后也不会太焦虑,而她自己也可以借此机会,多买点邮票收集起来,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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