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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解开就好了。” 说着伸手去给她松。 董芸这会儿看她尤其不顺眼,不想假借她的手。可车里就这么点儿地方,避也避不开,只得任由她伸手过来。 路上不平,马车摇晃。 解到最后,董芸仍是一脸不快,反倒是梨花被手边一晃一晃的触感蹭得心里小鹿乱撞。 实在忍不住,便一把将她抱住,手蹭了上去。 董芸恼,挣着要将她的手掰开。 可这人的手劲儿岂是她的比得上的,不过梨花并不想对她使蛮力,对方掰开,她便让她掰开,可掰下来后她又拢上去,如此反复,倒是趁着这期间吃尽了豆腐。 董芸更是被她弄得气喘吁吁,面色潮红。 马车的左右摇动,更是助长了这人的威风。 “好姐姐……”梨花温声哄道,“咱不理那个疯子,下次她再邀我,我就再不去了。” 董芸一边被她握着,一边又听到她提起那个女人,心里十分不痛快,但身子早就被她握得发软,根本没有力气挣开。 更过分的是,对方更是趁着刚刚给她解束带的时候,将她抱着坐在她怀里,这会儿当真是避无可避,只得一口咬在她的脖子上,表示泄愤。 梨花轻嘶一声,却没有躲开,让她咬着,手却也没放开。 好半天,随着马车稳了下来,周边人声越来越热闹,便是进城了。 梨花这才从她怀来抬起头来,将衣裳重新系好,抱着她的腰,轻轻安抚。 董芸抵着她的额头,呼吸也慢慢地放缓了来。 梨花抬着下巴,亲了亲她的唇,道:“不气了。” 董芸意识总算回拢,哼了一声,“这个女人跟李月娥还沾亲带故,我不兴要他们李家支持了,以后你不许跟她继续往来!” “好,不理她了。”
第136章 吃酒席 随着晋城各项事务逐步走入正轨, 衙门各官吏的日子总算没有刚开始时那么紧绷,至少不需要三天两头地加班,放衙后有了点自己的私人时间。 不过对夏寻雁来说, 日子并没有多大变化。平日里依旧如往常一样,尽心尽力地处理着衙门中的各项事务。 只不过, 稍微空闲一些的时候,就可以倚窗看自己喜欢看的书。若是遇上下雨天,那滴滴答答的雨声能为她增添了几分难得的雅兴。 杏花给她端来一小盘子梨, 坐在一旁,将削好的递到她手上。 夏寻雁接了过来, 尝了一口, 汁水很多, 心情也不禁愉悦起来。 “今日学堂布置的功课都做完了?” 杏花来了衙门后,虽说是要服侍夏寻雁,但屋里已经有了玉儿,杂事并不需要她插手。 前头几个月,衙门每个人都忙得不可开交,夏寻雁也没时间系统地教她学习, 不过随着晋城女性官员掌权,越来越多人提出了建设女子学堂的需求。 后来一经商讨, 决定将各处原有的学堂进行扩建,增加教职人员,执行男女同校不同班原则, 开拓和增加女子念书途径。 衙门附近也有学堂书院,杏花就被送去学堂念书。 其余时间, 完成功课后,都是围着夏寻雁转。 听到夏寻雁询问功课事宜, 杏花老老实实作答。 夏寻雁见她对答如流,显然是用心学习了,这才放过她。 翻了翻手上的游记,最后递给她道:“这本看完了。” 杏花忙接过来道:“好,回头我再和锦儿姐姐换一本新的。” 夏寻雁酷爱游记,这些文字能够带她领略各地的风土人情,让她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与畅快。 可惜的是,好看的书籍不多,好看的游记就更少了,她走遍晋阳大小书城,也未能如愿淘到心仪的书籍。 但她知道慕容锦有,那个女人总能有办法弄到一些千奇百怪的书籍,包括逸闻轶事,故事杂谈和秘史大观等等,就连她手上的游记也能有各种不同的版本。 但自从上次的事件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有些微妙。 她不待见慕容锦,而慕容锦似乎也羞于接触她,两人虽然在同一间小院里,却少有往来。 加上最近董芸给那人安排了一堆活儿,她一天天都得往外跑,同样忙得脚不沾地。 夏寻雁自然不会亲自去找她借书,都是翻来覆去地看,杏花见了,会自动拿回去跟慕容锦换一本新的。 她透过窗户,目光不经意间落在了斜对面那扇紧闭的门上:“她还在外头忙?” 杏花摇头:“锦儿姐姐去吃酒席了。” 夏寻雁道:“这个月她都去了三四趟了,怎么晋城有这么多酒席要她去吃?” 杏花笑了:“您不知道,现在晋城的百姓都传开了,说是城内城外但凡有红白喜事,请帖未至,疯狗先到。” 夏寻雁好奇追问,“这是何意?” “是说锦儿姐姐热衷吃酒席,不管哪家办酒,她寻着味儿就去了。” “可为何把她叫做疯狗?” “锦儿姐姐有个外号叫追风女侠,这些年来她行侠仗义,深得晋城百姓喜爱。不过也因此得罪了一些地痞流氓,那些人惧怕她,便恶意中伤,说她见人就咬,活脱脱就像一条疯狗。后来锦儿姐姐知道了这个叫法,却不以为意,反倒以‘疯狗’自称,随便百姓叫唤,久而久之,就传成了这样。” 夏寻雁愣住了。 她向来清高自持,旁人却以为她淡薄,可事实上她对名誉极为看重,尤其珍惜羽毛,极不愿被人污名化。 可居然有人以疯狗自居,着实让她大开眼界。 “她家里又不是没吃的,干吗那么热衷去吃别人酒席?”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喜欢热闹吧,她自诩江湖儿女,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在家里,被江姨拘着可能觉得不够畅快,在酒席上抢着吃,那才叫一个香。” 疯狗?锦狗? 夏寻雁舌头微微弹了弹,这两个词在她舌尖上跳跃。 好像叫起来还挺顺口? 正说着,大院门口摇摇晃晃走来一个身影。那人扶着墙,步履蹒跚地走向隔壁的屋子。 远远望去,脸上两坨红红的,格外显眼。 杏花眼尖,小脑袋立刻从窗口探了出去,清脆地叫唤道:“锦儿姐姐——” 听到杏花的呼唤,夏寻雁下意识转过头,背对着窗口。 慕容锦听到杏花的声音,努力转过头来。 她眯着眼睛,费了好大劲才看清楚窗口上探出的小脑袋,笑道:“呀,杏花啊,你吃了没有?你锦儿姐今天不小心喝多了,忘记给你打包大鸡腿了——” 说着狠狠地打了个嗝。 杏花捂嘴偷笑,“我吃过了,锦儿姐姐下次吃酒也带上我一起嘛,我也想见识见识那大场面。” 慕容锦一摆手,豪气万丈道:“行,下次带你。” 说着,踉踉跄跄进了屋,啪的一声又把门给关上了。 夏寻雁见慕容锦进屋了,这才又直起身子。 看着紧闭的房门,心道:这疯狗一点都不疯,至少每次喝酒回来,从不说醉话,关起门来倒头就睡,也不闹,好喝酒的人还能保持这份体面,可真是难得。 杏花转过头来,看着夏寻雁道:“夫子,下次要是城里有酒席,让锦儿姐姐带咱们一起去嘛,你也一起去,好不好?” 夏寻雁对杏花这小姑娘是当真当成自己的亲妹妹看待,那日她和慕容锦出来,打开包袱后,看到她在包袱里给自己偷偷塞了碎银子,当时就忍不住落了泪。 但这孩子从不索取,夏寻雁想对她好,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只能在学业上尽量给予她指导和帮助。 如今见她难得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便毫不犹豫便点头答应了下来。 …… 原以为慕容锦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时隔不过一天,她竟然真的来邀请二人去吃酒席了。 杏花一脸兴奋,好奇地问道:“锦儿姐姐,是红事还是白事,可有请柬?” 慕容锦干笑一声:“当然是红事啦!我怎么可能请你们去吃白事的席呢?至于请柬嘛,我慕容锦一去,那就是蓬荜生辉,哪里还需要什么请柬!” 夏寻雁听到这里,突然有些后悔昨天答应杏花的事情了。 但她向来做事一板一眼,答应了就是答应了,出尔反尔不是她的风格。于是换了一身稍微没那么素的衣裳,跟着一起上了马车。 今日办喜事的是城北的一个卖鱼摊老板的儿子,摆了大概十几桌的席面,饭菜算不上丰盛,但是有荤有素有酒,算得上喜庆。 下了马车,却见路边早已站着一位十八九岁的少女,见到慕容锦一冒头,立刻冲着她招手。 “慕容锦,这里——” 慕容锦见到她,笑眯眯回应道:“来啦来啦。” 前来参加喜宴的宾客们听到这一喊,纷纷转过头来。有人窃窃私语:“咦,疯狗来了——” 慕容锦可不在意这些,指着那位少女对夏寻雁介绍道:“这位是钱璟,我刚认识不久的新朋友。” 又对钱璟说:“这位是夏寻雁夏夫子,我跟你提过的。” 钱璟冲着夏寻雁甜甜一笑:“夏夫子好!经常听锦儿提起你,如今见到真人,果然是位气质出众的冰美人呢。” 夏寻雁不知道慕容锦在别人面前提她什么,也不在意,倒是听了钱璟的话后好奇问道:“听钱小姐口音,似乎是沱东一带?” 钱璟笑道:“夫子好耳力,我正是沱东钱家人士。” “不知钱应隆钱老是?” “是我祖父。” 夏寻雁眼睛多了点喜意:“我祖父早些年与你祖父有过一面之缘,每每提起,都说沱江钱氏是生意人里少有的实诚人,不知钱老最近可好?” 这样的话哪个人不爱听,钱璟瞬间满脸是笑:“承蒙挂念,我祖父如今身子还很硬朗,可惜年事已高不便出游,否则定要去寻夏相再见上一面不可。” 正说着,鱼老板满脸喜色迎了上来,道:“慕容小姐,诸位小姐,快快里边请,给您几位留了上座。” 站在门口迎客的新郎官看向这边,眼神闪闪躲躲。 慕容锦大摇大摆从他前面走过,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娶了媳妇了,往后可得好好过日子,别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新郎官一听这话,赶忙讨饶道:“哎哟喂,大小姐,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您能不能别再训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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