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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那天一直加班到凌晨两点。古芝蓝还要等到所有人都走了,再等一会儿才离开公司,因为司一冉坚持要来接她。 掐好时间走出大楼,小摩托车也刚来到,缓缓掉了个头停到跟前。还是在上次等她的那个地方,只是凌晨的路上空无一人而已。 “两点半了,腿没好,还跑出来。” “还好啊,摩托车又不用腿。”司一冉坐在车上,健康的脚撑着地,受伤的脚就放在踏板上,看起来倒是挺稳当,不像有问题。 “我有车的哦。”古芝蓝故意说。 “嗯,我知道。” “晚饭吃了没?” “吃了。” “你有吃夜宵的习惯?” “……没有。” “我也没有。” 所以为什么要来接?古芝蓝抱着臂等她说下文。 司一冉勾了勾头盔的带子,支吾了一阵才说:“呃……我就想来问一下……亲过了……就是女朋友了吧?” 这家伙傍晚时就敢亲她的脖子,就敢把她衬衣下摆挑出来,就敢摁着她衬衣纽扣将解不解……现在却还来问这种问题? “你说呢?!” “我说的话,当然就是的。可还是问问你比较好?” “笨!你以为我是什么人?”古芝蓝耳根都红了。 “咦?”司一冉眨眨眼,还不敢十分确认。 古芝蓝只好挪前半步,捧着那戴头盔的脑袋啄了一下: “这样可以了吧?” 不料腰后一紧,这次迎面而来的吻长得叫人无法呼吸,微凉的嘴唇旋即炽热。 摩托车头灯的光束静静地打在地面上,白白的亮了一块,不留神稍稍抖歪了一点点角度。微凉的夜风卷过空无一人的街道,领后的长发轻快翻飞。 “唔……唔笨,笨蛋!”古芝蓝好不容易推出一点空间,还不敢太用力,“这里是街上!” “诶?又没有人。” “……你女朋友明天十点要上班!” “哦!”司一冉就笑了,语调明快,“那我九点半准时送她过来。” 说着就自把自为拿了头盔给她戴上。 “理由?”古芝蓝问的是,为什么还要去你家的理由。 “你的包还在我家。” 哦,真是站不住脚的理由,明明人都出来了,却不把包带出来。 算了,古芝蓝不跟她计较,轻车熟路地跳上后座,收紧两臂扶得前所未有地稳。反正就算驳回了这个理由,这呆子还能再想出别的奇怪理由。 ··· “你开快一点行不行?路上这么空。” 古芝蓝贴着耳边说话,害小摩托车又稍稍晃了一下。 “哦哦,好。” 这次司一冉把车速从30码加到了35码。 ··· 从小便是众星捧月的古芝蓝,长大后更是在职场备受瞩目。追求者无数,却也不曾见高傲的她多看两眼。好事者总猜测到底要什么样的财权才能获得她的青睐。却无人能猜到,她要的幸福,只在一辆慢吞吞的小摩托后座上。 END (正文完结,番外未知) 作者有话说: 终于写完了!感谢各位一路支持和耐心阅读!无以言表,再感激一遍! (冒泡说说感想呗?好坏都行~) ps. 附上完结篇的参考BGM兼片尾曲《慢慢喜欢你》。 pss. 有点好奇有没有人是完全从这篇看起的?有的话请告诉我? --- 接下来是啰嗦的码字感想: 当初决定写这篇时,是为了丰满补完古芝蓝这个角色,也补完受第一人称视角和叙事者个性限制的一些内容。更是抱着一个探索的想法: 当一个故事完全换一个视角时,可以怎么写?当一个故事没有了悬念,当读者也和作者一样知道了剧情走向时,要怎么写才会写得有意思也读得有意思?同样的场景,还可以从什么角度切入?甚至同样的对白,还能怎么写,才不会变成无聊的copy? 这些都是一种挑战,也算是一种思考和练习。 写起来果然不是那么容易的,中间还断更了五年之久!这个时间别人都能写好几本了……(捂脸) 时间隔得太长了,个人想法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前后难免有差异。另外,如果细心对比两个视角,也会发现时间线上有点小bug。我不想去改旧文了,就让这些bug存在着作为时间的见证吧。 总之,好歹完成了一件未竟事务!也是一场有趣的经历!开心! 从传统设定来说,其实真正拿了主角设定的人是何荷允和方秀,司一冉只是旁观加打辅助的配角,古芝蓝则是虚荣傲慢的反派罢了。然而有趣的是,只要换个立场,当我们充分知道一个人经历了什么感受了什么,就再也不会非黑即白。 写小说本是消遣而已,但写《地底’》和《地面’》这两篇文时,也随着她们的故事思考了很多问题。深深体会到,即使是一同长大连性别都一致的恋人,在共同经历的小事上也会有截然不同的想法,更何况是背景迥异的陌生人呢? 如果你也与我一样感受到了这种差异,感受到”观点不同”存在的普遍性和合理性,从而在生活中多了些宽容,多了边界清晰的共存,那我也算做了件好事?(强行拔高,哈哈哈哈!感慨真的有点多!) --- 另:番外有没有嘛?随缘。毕竟我老是突发奇想写番外,说不准。 不过,有点想写新的故事了,大概率还是小短篇(实在写不来太长的东西)。 那么,新文见!
#番外# 第65章 番外·外传(上) 这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城镇,离市区十公里,离旅游风景区十公里,离山里的水库也是十公里,去哪都方便。 旅游景区仅开发了一部分,环境好、空气好,来这里度假疗养徒步攀岩的人不少,身处必经之路的城镇自然也每天过路游客不断,镇上不是开饭店的就是开旅馆的。 这天镇上来了一辆线条硬朗的大块头越野车,比常见的越野车还要再大些。多游客路过的地方什么车都能见到,但像这种国内少见的款式和牌子,外形又张扬的,还是引起了好些人的注意。 像吴姐这种中老年妇女对车是没有兴趣的,她会留意这辆车,完全是因为车上的游客选了她家的饭馆吃晚饭,她得在店门前找个合适的地方让车停进来。现在才刚过下午五点,对于晚饭来说略微有点早。 她以为开这种车的多数是男的,没想到从车上只下来两个年轻女人,大概就跟她那去了上海工作的女儿差不多年纪。 当看到从驾驶座上下来的年轻女人时,吴姐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活见鬼了!那人跟她那三十多年前就自杀了的邻居好像!特别是笑的时候,简直像年轻时的好友又站在了面前! “两位吗?里面请。”她收拾心情招呼客人,把她们带到店里,倒茶,点单。 把点单交给厨房之后,她就急急忙忙跑去隔壁的小超市。 “阿权,老赵呢?” 阿权正缩在收银机后面看视频:“在楼上折元宝呢。” 小超市的三楼是自住的地方,上去就看到她要找的人正坐在桌旁,拿着笔往面前的拜祭用品上写名字。不过五十多岁的男人,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可惜头发白得早,看起来就显老一些。 “老赵,快来我店里看看!” “什么东西又坏了吗?” “东西都好着呢,是人!哎,你有安荷的照片吧?” “人干嘛了?” “先让我看看照片,时间太久记不清了。” 老赵掏出手机,很快就找出了她要的照片递了过去。吴姐瞪大眼睛仔细瞧了瞧,有点老花,放大些拿远了再仔细瞧——果然很像!没记错! “天哪!笑起来一个模子出来的!”吴姐感叹,“我店里来了个客人,跟安荷长得好像!” 安荷都死了有三十年了。 “能有多像。我正在给安荷准备今年的东西呢。”老赵慢悠悠地端详了手机里的照片一眼,然后才收起来,把折好的元宝放进一个大袋子里。 “真的好像,一瞬间我都以为安荷回来了!你还记得她当年把女儿寄养了吗?快过来瞧瞧。” 被这么一提醒,老赵刷地就站了起来,连撞倒了桌上码得整整齐齐的纸钱都顾不上扶,急急跟着吴姐下楼出去了。 店里的两个年轻人正在吃着农家小炒,老赵隔着玻璃看进去,整个人都愣住了。那两个年轻女人,一个长得像故人就算了!而另一个,也很像另一个故人!虽说人有相似还算常见,但两个人都相似可不常见! 恍惚间,简直像时光又回到了大学时期。而眼前的,就是他们班上那对形影不离的女同学。 ··· 三十,不,三十多年前,老赵才二十岁,还是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虽然那时候同学们就已经叫他“老赵”。 老赵喜欢班上的一个女同学,白白净净的,名字叫安荷。他胆小不敢贸然展开追求,只敢循序渐进地想着先混成好朋友再说——反正年轻嘛,有的是时间。 安荷很聪明,唯独对情情爱爱特别迟钝,老赵的明示暗示示好她一律没感知到。 而安荷身边总有个好朋友,是同专业的隔壁班的女生,名字叫方秀。这两个人总是在一起,有时是在校道上,有时是在食堂,有时是自修,有时是社团活动。方秀常常翘掉自己班上的课,跑到他们班来听课,不清楚的人还以为她是他们班的。不过也没差,两个班的课程是一样的,只是有些课老师不同时间错开而已。 方秀是个很活跃的女生,话剧社登山社运动会都能见到她的身影,连游戏都打得很好,让老赵在安荷面前毫无表现机会。方秀就只有学习成绩不太好,为此安荷总是像个好学生一样拉着她去自修。当然,安荷确实是学霸,特别是在高数之类的科目上,连老师都会称赞。 起初方秀的存在让老赵很是烦恼,因为他好不容易找到机会邀请安荷时,她都会带上方秀。无论是聚餐、看话剧、社团活动还是打游戏。反正安荷从来只当他是玩得近的朋友,理所当然地带着方秀应约。 后来一起玩的次数多了,老赵也和两人都熟了,三人成了要好的朋友。连买个电影票都会自动自觉买三张;老赵和方秀打游戏时,安荷其实不爱打,就给他们买了吃的喝的在一旁指手画脚。那时的游戏还是在电脑上打的呢。那些没心没肺肆意开心的学生时光,现在想来都还是快乐的。 渐渐地,连老赵自己都搞不清这两个女生他更喜欢谁多一点。但这对安荷和方秀都没有影响,因为那两个人对他都没有朋友以外的意思。 那时明眼人都看得出,两个女生密切到这种程度,超越朋友以上大概只是时间的问题。为此老赵也失落过,不过,如果是败给方秀的话,他也甘心,毕竟都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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