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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拿着这纸出神半晌,蓦地苦笑道:“到底也算是破镜重圆了。”
第11章 十、水中花 计议已定,老徐先回西北,让秋娟和一台装满行李的车子预先跟过去收拾。 刘副官并一行警卫开了两台车,负责护送毓华常欢和其它细软。 上路后,每日晓行夜宿,时而打尖旅店,时而就简宿在农家院。 条件虽是简陋,但好在刘副官十分细心,处处服侍周到,路上起居无需操心。 初春时节,到了晚上仍有寒意。毓华便带着常欢一起睡,自从上回半夜惊醒,发现这孩子习惯躺在地上,她总担心常欢睡不好。 常欢最初有点扭捏,一会儿说怕打扰毓华休息,一会儿又说不惯和人一起睡。 “别胡说,你跟我回来的第一晚,还不是抱着我不撒手。” 毓华想着这孩子说话犀利、刻薄,大概从小跟蛊婆一起生活的缘故,冷言冷语惯了,浑身长着刺儿也不惯同人亲近,那就只能她主动些,多关怀些。 好在这孩子倒也不抗拒她的热情,几天过后,就习惯了一进被窝,挨上她,立刻变身为一只听话的猫咪,静静蜷伏在她怀里。 而近两年来早已习惯独眠的毓华,也并未觉得不自在,两人晚晚就这么抱着,睡得香甜安宁,一觉到天亮。 有时毓华醒得早,发觉怀里这小人还在睡觉。 她的发丝粘在自己脖颈,身子软软的,呼吸安宁的,头发也带着点清香,毓华的心情就无端的欣悦,总觉得今天会特别美好。 她不免生出一丝念想:如果将来我能有个这样的孩子,该多好。 可是跟谁生呢?老徐吗?她没有再想下去。 老徐不在,常欢的话似乎也多了些,偶尔会跟毓华说说从前的流浪经历: 跟着逃兵捡吃的,混进乞儿堆里当头领,从野狗嘴里夺食,往死人身上扒好东西去黑市倒卖……挨过打染过恶疾也差点被人贩子拐走。 “是我命硬,阎王爷不肯收。” 常欢得意洋洋地拍着胸脯,云淡风轻地说着,毓华的鼻子却莫名地酸了。 越发疼惜她,也越发觉得自己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将她紧紧搂在怀里,再三叮咛:“到了西北,好好念书,哪里都不许去。” “姊姊,你见过水中花吗?”常欢没有回应她的柔情母爱,冷不丁问她。 “什么水中花?” 就是开在水面下的花。据说在西边境土能看到透明的,如同水母一样盛开皎洁的花朵。 “神话吧?”毓华笑笑,摇摇头,“世上哪有这样的花?” “有的,好想再去看一眼。” “那就去看吧。我陪你去。”毓华说。 “真的?”常欢在黑暗中睁着两只亮晶晶的眼睛。 毓华点点头,拍了拍她的背脊:“嗯,所以赶紧睡觉,睡着了就能见到了。” “嘁。”常欢撇撇嘴,“就知道你不信。”然后翻了个身,屁股冲她,“那我先睡了。你还是赶紧想想怎么赚钱要紧,毕竟以后是要养我的人,可不能没一点本事。” 反将毓华弄得哭笑不得,又有点后悔带上这小屁孩了。 ***** 在路上折腾了十来天后,一行人终于抵达目的地。 西北原本荒凉贫瘠,但短短两年竟被治理得委实不错,城区街道秩序井然。 车子开过军区时,毓华瞧见操场上士兵行伍整齐,有跑步盘杠子的,有拿大鼎来锻炼臂力的,还有持械劈斗,刺拳推手的,在锻炼格斗能力。 车窗降下一半,常欢趴在窗缘上饶有兴味地看。 “怎么,喜欢这些男子汉的项目?” “谁规定只有男人能玩?”常欢一脸不以为意的神色,“有好多男的笨死了。” 说从前带着那帮乞儿行窃,自己一个人往往全身而退。如果集体行动,她反而要再三叮嘱,还得提前设计好退路,免得那几个手脚毛躁的,贪得无厌的被主人家逮个正着。 毓华无奈地摇摇头,正色对常欢道:“如今跟了我,往后决不能再行窃了,知道吗?” “知道了,可我就算是盗,也是盗亦有道。”一脸的振振有词。 也不知道她哪儿学来的词。 车子很快就驶入一片村庄。此处名为王家村,混成旅中团级以上的干部都能住独栋小院,一看就是问乡民征用的。 墙体简单粉刷过,院子里也种了些绿植花草,倒有几分乡间别墅的味道。 车在门口停稳后,毓华带着常欢刚一下车就吓了一跳。 厨子仆佣排成两列,夹道欢迎,颇有阵势地喊着:“欢迎夫人,大小姐。” 老徐笑吟吟地背着手从院子里走出来:“今儿就到了?一路辛苦。” 毓华微微皱眉:“自己家里就不必讲究排面了吧?” 老徐转头对众人道:“夫人体恤你们辛苦,都下去忙事吧。” 又指指常欢,特意强调,“认认你们大小姐,日后若怠慢了,绝不轻饶。” 众人连忙应声,各自散了,忙碌起来。 老徐领着毓华和常欢进了院子,院子里有个花园,粗浅收拾过,种了一些花草树木的,倒挺像个样子。 有棵柿子树,也有株梨花,到四月底五月初就能开花,到时就像走在雪地里一样。 “回头我们在树下拍全家福。”老徐习惯性地伸手摸摸常欢的头。 常欢当面没说什么,等老徐走到前头时,陡然伸手把绒帽一正。 穿过花园小径,是一幢三层的小楼房。 老徐说都安排好了,第一层是会客室和保姆房,他和毓华住第二层。 下面还有个地下室,被征用的时候就已经上了锁,据说里面装的是农具和杂物,反正用不了,便也没问主人拿钥匙。 毓华四下一望,猛地想起一个人:“秋娟呢?” 老徐就对里唤了一声:“秋娟,别忙活了,快来接你家小姐。” 屋内应了一声,秋娟手里握着块抹布匆匆忙忙跑出来,满头是汗地笑道:“小姐,我在收拾常欢的屋子呢,你们快进来看看。” 第三层的阁楼全给了常欢。 小楼内,家具陈设整齐,简洁大方,适配得宜。 一楼特为凿了一个壁炉,正烧着火,烘烤得整个小楼暖意四溢。 常欢的小阁楼更是精心布置过,阁楼层高有限,但摆了一张小床,一个书桌并一排衣柜。 “常欢,去那里试试,看坐着高度合适吗?” 常欢坐下,桌椅尺寸刚刚好,是专门找了村里的木匠照着常欢的体量打造的。 此外,床上还铺了几件女孩的服饰。 也是专门拜托了同僚夫人帮忙挑的,因不知道常欢喜欢的款式,就托她去省城带了几件款式时新的。 毓华神色微微动容,向老徐点点头。 “女孩子喜欢的我不懂,你把把关。常欢试试。” “谢姊夫了。”常欢嘴里嚼着老徐方才递给她的一块硬糖,口齿不清地说着。 老徐笑笑:“都是一家人了,以后不必这么生分。”转头又对毓华笑笑,“来二层看看你的卧房?” 毓华点点头,对常欢道:“我下去看看,你试试衣服,收拾收拾行李吧。” 常欢嚼着糖,嘴巴里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掺和了一声“嗯”的鼻音。 秋娟随后留下帮她一起收拾屋子。 毓华跟着老徐往楼下走,走出几步后,在他身后轻声道:“谢谢,你有心了。” 老徐没说什么,只是微微点头。 二楼有两间卧房,大的那间给了毓华,小的那间连带书房是老徐的。 两间卧房一东一西,关上门来互不打扰。毓华进自己那间看了看,床铺叠得齐齐整整,都收拾得干净利落。 老徐拿出一份文件递给毓华:“这是我给常欢挑的两个教会学校,你看着哪个好,我就安排人跟校长嘱托一声,随时就能上学。” 毓华翻看文件,见老徐在两份资料上圈圈画画,确是细心比对过。 他面色郑重:“我答应你的,一定办到。” 毓华也道:“你放心,我也会帮你把这个家安顿好。” “就有劳你了。那么,你先收拾着,我要回军营了。” 他说最近军政府在办一桩案子,一个外号“盗墓飞天王”的盗墓贼掏空了唐代某个公侯的古墓。 该名飞贼之前早已犯案累累,但狡猾如狐,一直抓不到。 这次又犯下大案,冯督军便授意下属协办,想法抓获此人,也算一件政绩。 老徐急着赶回军营做事,告知毓华秋娟已经熟悉这里一切,有什么事就找她。 “你安顿好想去村子里逛逛都可以,要去外面就叫王司机开车送你,注意安全。” 干净利落地交代完便走了,一切出奇的顺利。 等老徐走了,她又回到三楼,看到常欢正对着一双破鞋左右端详着,拿不定主意是否把鞋外放鞋柜上。 毓华认得这破鞋是常欢跟蛊婆一起生活时穿的,一直舍不得扔,是因为上面有几个针脚是蛊婆亲手缝的。 秋娟在旁劝说,“常欢小姐,你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同了,知道的道你念旧长情,不知道的还当你是有意跟徐先生为难,怕是也辜负了毓华小姐的一番……” “咳咳……”毓华轻轻咳嗽一声,打断了秋娟的絮叨。 秋娟见是毓华,忙起身关切道:“小姐,你看过二楼卧房了,可满意?” “都好,就是有一处电灯开关我不知道在哪里,你过来帮我看看。”毓华背着常欢使了个眼色给秋娟,秋娟会意。 两人来到二楼卧房,怕常欢听到,将门轻轻掩上。 “以后常欢的事让她自己拿主意,不要让她受半点委屈。”毓华正色道。 “可是小姐您为她……”秋娟本想解释,见毓华神色肃然就止口了,“知道了,小姐。” “嗯。”毓华点点头,“怎么样?老徐他……” 她斟酌着言辞,秋娟却笑起来,握住毓华的手:“小姐尽管放宽心,姑爷这次是真心改过了。”说着又压低了几分声,“那个女人的事我也打听过了,果然是她勾引姑爷上当的,姑爷现在恨不得扒了她的皮,他们不可能再好上。” 又得意地表示,姑爷对她也很好,特别交代让底下老妈子都听她秋娟姐指挥。 “别管上海那头怎样,在这里,小姐就是唯一的女主人。” 毓华淡淡一笑:“你当我稀罕这女主人? “我知您不在乎,但一切看在你心疼的常欢份上,且安生过一段,若姑爷不妥当了,我们再议?” 看秋娟一脸渴盼的神色,毓华只得点点头,秋娟这才放下心来继续去忙活了。 ***** 毓华回到楼上,就见常欢站在窗口,愣愣地看着外面,垂下的手里依旧握着蛊婆遗留下来的那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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