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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来一次,她绝不会一时冲动在别的女孩身上寻找认同感,也不会分手后还和那个女孩以朋友关系保持联系,后悔也没用了,她太了解沈郁澜了,沈郁澜是个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人,绝不会原谅她所犯下的错。 但命运还是给了她们继续纠缠的机会,当时看到新生名单沈半月的名字时,谢香衣激动坏了,她知道沈半月是沈郁澜的妹妹,她盼望能不用偷偷摸摸可以跟沈郁澜在正式场合见面的机会,但无论学校里办过多少次活动、沈半月犯过多少错、被叫过多少次家长,沈郁澜都没有来过学校一次。 谢香衣多心地想过,也许是沈郁澜知道沈半月的班主任是她,所以才故意不来的,但今天看到沈郁澜站在教室门口朝她露出诧异的眼神,她才意识到自己是想多了。 沈郁澜是她亲手养大的玫瑰,她做不到把她拱手让人。 心里的占有欲让她下定决心,这几年不再联系的惩罚足够了,不能再被动地等下去了,她势必要让沈郁澜对她死过一次的心活过来。 别的家长把谢香衣说的重点内容记了一页又一页,沈郁澜头不抬眼不睁地做了一个又一个梦。 倒也不是梦,是现实里她曾经看过的一张老照片,叶琼给她讲过的照片背后的故事加工变形映射出的情境。 那个情境里面,沈郁澜还是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宝宝,特乖特听话,不哭不闹,谁抱都行,谁抱都咧着嘴笑个不停。 无一例外。 家里长辈们都夸她,说我们家枣儿一点都不怕人,看谁都是笑,这孩子情商高,长大了肯定有出息。 这番夸奖的话在那个漂亮姐姐抱过她之后再也没有从哪个长辈口中说出来了。 闻砚书是地道的香港人,香港出生香港长大,她跟枣镇的渊源完全来自她的外婆,外婆老家在枣镇,年纪越大,对家乡的思念便越深。闻砚书跟外婆最亲,所以很小的时候,每当外婆想家想得不行,过来住两天的时候,她都会跟过来。 她外婆家住在山后面的一个庄子,那边几乎没有人家,很巧,叶琼家就住在她家附近,叶琼认识闻砚书的外婆,她喜欢这个老太太,老太太只要一回老家,叶琼就会拎一桶枣去她家,陪她聊很久的天。 叶琼比闻砚书大八岁,闻砚书自然是管她叫一声姐,女孩子小时候建立起来的友谊是格外坚固的,后来即使她们一个成了国际名模,一个成了种地的妇女,关系依然和小时候一样要好。 叶琼从来没有跟别人包括她的家人炫耀过她和闻砚书的关系,也没有吹嘘过闻砚书的身份,社会地位不平等,但友谊的天平是平衡的。 沈郁澜出生的时候,叶琼提出让沈郁澜认闻砚书当干妈,无痛做干妈闻砚书当然乐意,只是当时她也才十四五,这么小的年纪做别人干妈实在是太奇怪了。 认干妈这事只好暂且搁下来了。 叶琼略显遗憾地看着抱着奶瓶喝奶的沈郁澜,“砚书,枣儿现在太小了,等再过几年,我指定让她认你当干妈。” “行。”闻砚书弯腰摸摸沈郁澜的脸,“琼姐,我能抱抱她吗?” “好啊。” 闻砚书没有抱过这么小的孩子,逗了她两下,手忙脚乱地换了好几个姿势,总算调整好准备抱她的姿势,沈郁澜突然扔了奶瓶,盯着闻砚书的眼睛,哇一声哭了,哭得那叫一个惨烈,把街坊邻居都哭过来了。 闻砚书长着一双非常有故事的眼,眼底充斥一种高贵的冷漠和不屑感,嘴角扬起的明媚笑意也无法抵消那种与生俱来的冷感。 沈郁澜是被吓哭的。 如果是别人,小孩子不让抱了,肯定就不抱了,闻砚书偏不,越是不让抱,她非要抱,还要各种姿势换着抱。 小小的沈郁澜一脸懵逼地看着闻砚书,旁边的人都被逗乐了。 闻砚书说:“小孩,服了吗?” 沈郁澜转了转黢黑的眼珠,随后在闻砚书耳边发出刺耳的像是要震裂她耳膜一样的撕心裂肺的哭声,紧接着,一串大鼻涕甩到了闻砚书国外定制的新衣服的袖口。 闻砚书愣了两秒,把沈郁澜放回婴儿车,哭笑不得道:“服了,我服了。” 沈郁澜小手摸摸头,捧着奶瓶悠哉悠哉地喝奶了。 管家不断给闻砚书打电话,催她别贪玩,赶紧回香港,还有很多正事得做呢。 叶琼问:“砚书,家里那边是不是又催你回去了?” “嗯。”闻砚书抓着沈郁澜肉嘟嘟的手,捏了两下,“小家伙,我要走了,等你再长大一点,我就认你做干女儿,以后我赚钱都给你花。” 嘿,真是奇了怪,原本还梗着脖不服气的沈郁澜,突然换了副嘴脸,主动朝闻砚书张开胳膊,想要抱抱。 叶琼扶额,“我这势利眼的姑娘啊,真是没得整了。” 于是在闻砚书临走之前,沈郁澜不仅让她好好抱了,还用黏糊糊的嘴巴亲了她的脸颊,小家伙咿咿呀呀地叫唤,抱着闻砚书不撒手,急得都快要说出来话了。 最后还是叶琼连哄带骗把赖皮狗一样赖在闻砚书怀里的她弄下来了。 那是迄今为止闻砚书第一次抱沈郁澜,也是最后一次。 因为那一年,闻砚书的外婆去世了,这里到处都是关于外婆的回忆,思念亲人的情绪总是会在回到熟悉的地方时变得格外浓烈,此后连着好几年,闻砚书都没有回来过,之后需要办事偶尔回来过,跟叶琼吃顿饭,匆匆就走了。 闻砚书一直都知道沈郁澜,可沈郁澜直到今天才知道那个照片里只露出背影抱着婴儿时期的她的漂亮姐姐是闻砚书。 闻砚书身段妖娆,薄背曲线柔美,看一眼就难忘。 认出来照片里的人就是她,并不难。 可是沈郁澜为什么会流哈喇子呢? 家长会早就结束了,家长们都带着自家孩子出校门找小饭店吃饭了,沈郁澜还沉浸在往闻砚书袖口甩大鼻涕的片段,咯咯笑了出来。 清风穿过无边旷野,蝉鸣紧随其后,铃铛吹响,沈郁澜奋力睁开快要黏在一起的眼皮,看见了面前谢香衣朝她越凑越近的脸,她吓了一跳,猛地站起来,看向教室门口的时候,铃铛又响了。
第7章 那是我的脚链 闻砚书站在教室门口,面不改色地看着她。 沈郁澜心脏突突地跳,不是被闻砚书的美貌乱了心智,而是心虚,她不知道谢香衣趁她睡觉的时候都对她做了什么,也不知道闻砚书站了多久看见了多少。 闻砚书和妈妈关系那么好,她不会去妈妈面前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吧。 瞌睡早就飘到九霄云外了,沈郁澜搓搓眼,拖着凳子往后退了好几步,像是急于证明什么一样,明明是跟谢香衣说话偏要说得很大声,“谢老师,请你自重!” 谢香衣不可置信地看着她,抬起捏着纸巾的那只手,“澜澜,我只是看你流口水了,想给你擦一擦,我真的没有别的想法,你别误会,退一万步讲,就算我有别的想法,但这里是学校啊,我又不傻,怎么可能……” 靠啊,本来没什么,怎么越描越黑,越解释越别扭了。 沈郁澜挤挤眼睛,希望谢香衣不要再说会引起别人误会的话了。 奈何谢香衣并没有领悟她的意思,“你看你,眼睛都肿了,昨晚是不是又熬夜了,我不在你身边,你都照顾不好自己……” 谢香衣关心的语气甚是温柔,沈郁澜听着她的声音,一副完蛋了的表情,看着迟迟没有离开的闻砚书。 闻砚书双腿一前一后交叠,抱着双臂,倚着掉皮的门,眼神无温地看热闹。沈郁澜朝她看过来的时候,她面无表情地朝她勾勾手指,高傲得就像指挥仆人的女王。 谢香衣关切的话语声还在继续,沈郁澜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了,两条腿不知是紧张还是怎么了,直打颤,不听使唤地奔着闻砚书就去了。 跟小姑娘们一起,一口气跳俩小时皮筋,累到虚脱的时候,腿都没有这么抖。 身后谢香衣的神情快要碎了,沈郁澜不管不顾。 闻砚书包里的手机响了,她眼睛盯着沈郁澜,手伸进沈郁澜没见过的名牌包包里把手机拿了出来。 沈郁澜脑子里只剩两个字了——贵气。 镇子里最贵的东西就是那片枣园了,枣园里种着枣树,枣树上结满密密麻麻的果实,那是耕种人的希望,用卖枣赚来的钱可以换任何贵重的东西,沈郁澜向来浅显认为,有钱人凭什么那么拽,只要卖足够多的枣,得到足够多的钱,她也可以把自己打扮成有钱人的模样。 可是钱罐子里长大经过国内外各种最顶级教育熏陶的有钱人身上的气质,是半路乍富的人模仿不来的。 况且,沈郁澜还没半路乍富呢。 最无法理解的是,她从未自卑过,却不敢和闻砚书那双总是很平静很淡定像是见过无数世面的眼对视。 好多次,闻砚书看她的时候,她会局促地移开眼,不敢看她。但余光一旦发觉闻砚书看向别处了,她会鬼鬼祟祟地偷瞄闻砚书一眼,然后再次被闻砚书不经意间散发出来的贵气弄得自卑,更自卑。 闻砚书的贵气是展现在细微处的,比如她拿在手里的苹果手机,是最新款的,她用的是裸机,没有带壳,没有跟别人一样买一个贵一点的手机怕摔坏了就赶紧套了壳保护起来,她可能只把这部手机当作通讯工具,讲究使用的舒适度,坏了也没关系,坏了可以再买一部。 沈郁澜摸摸兜里便宜的二手手机,她连二手手机都要套个壳,贴个膜,很卡了也还坚持用,换一部好手机需要好几千块好贵的。 这不是一部手机的事,而是她们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哪怕有缘在人生哪个岔口相见了,最终也无法走进相同的轨道。 “我脸上有东西吗?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好吧,收回刚才的话。 闻砚书还是做个哑巴美人吧,不讲话的时候实在太贵气了,感觉做她的狗都不配,只要一开口讲话,沈郁澜就想笑,原本还会觉得她和闻砚书这种有钱的名人是有距离的,可是听着闻砚书土了吧唧的口音,OK,无需自卑。 “没什么,刚走神了。”沈郁澜搓搓眼,“咋了,找我干嘛?” 闻砚书说简单的短句可以,一旦长了,她就粤语带着普通话一块往外蹦,“琼姐说我手链落在你这里了,我想着别到时候找不到你了,就直接找过来了。” “再晚点我可能就走了。” 闻砚书很是惊喜,“你能听懂我讲话?每一句都能听懂?” “嗯。” “可是别人都听不懂。” 如果沈郁澜往下接这话,她们可能会相见恨晚地聊起来,顺势引出别的话题,说不定等会儿她们就能互加微信了。 可沈郁澜没有把话聊更深的欲望,她下意识看向了谢香衣。 她人生的许多第一次给过谢香衣,初牵初拥,初次动心,初次失魂,少女时期的初次春.梦给了她,初次畅想过的美好未来里主角只有她。 这就是许多人的初恋或许爱得并没有那么深刻,但总是会成为白月光的原因吧。 沈郁澜对谢香衣已经没有当年的感觉了,不爱不喜欢,就连那种懵懂的好感都没有了,可她就是很坏地想看谢香衣为她露出那种后悔莫及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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