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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猛然踩了刹车,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车滑行很远,停到了一边。 沈墨卿闭上眼睛,身体不自觉地发着抖,她呼吸了几瞬,侧眼,发现是那只粉红色的兔子玩偶。 陈旧的玩偶脸着地,无辜的撅着屁股,耳朵一边垂着,一边翘着。 “……” 沈墨卿垂眼看着,过一会儿,她颤着手,把兔子捡起来,兔子睁着红彤彤的眼睛,看着她。 “我不会原谅你的。”沈墨卿眼里带着狠意,说:“这次我不会再原谅你了。” 她的声音发着抖,“你要走就走,走了就别再回来,永远也别回来了!” 她应该将这个陈旧的兔子扔掉,扔出自己的生活,然后开车,回到正道,接着踩下油门,向前走,这样,就这样——虽然绕得远,却一定能抵达正确的目的地。 她打开了车窗,冷冽的风呼啸而来。 突然,她仿佛捏到了什么,一个稚嫩的声音陡然响起来。 “厌厌最可爱。” 这是很稚嫩的声音,奶声奶气的,带着洋洋得意,很高兴的样子。 她用力太过了,捏到了什么陈旧的,遥远的,被人遗忘的按钮。 ……这个声音? 沈墨卿一怔,又按了一下。 于是那个声音又响起来—— “厌厌最可爱。” 没等她反应过来,手机响了,私家侦探提醒她,前些天有人在一个奢侈品买卖店见过司徒厌。 沈墨卿立刻调转车头。 “哦,我记得那个女孩子。”店长嚼着口香糖,难得没有打开了手机游戏,打量着眼前这个一身贵气的女人:“印象太深了。” “她拿着鸽血石手链,卖了一万多块钱,我还记得我给她打了骨折价。” 沈墨卿眼神冰冷的看着她。 就在店长被看得浑身发毛的时候,沈墨卿轻嘲说:“【red secret】的确算得上是个不值钱的便宜货。” “但既然她拿出来卖了,就不该这样廉价。” 店长:“……” “尤其是这个价钱要是被她识货的女朋友听到。”沈墨卿面无表情说:“一不小心就可能将你告上法庭了。” “?!” 店长立刻说:“我承认我是占了点……” “咳,是占了很多便宜,但是她至少吃上了麦当劳的穷鬼套餐啊!哦,你手里的那个吊坠还是她从我这里买的呢!” ~ 店长说:“这白金吊坠价值29999,你看这做工,这手艺,这设计,童叟无欺的好东西!我真打骨折卖给她的。” 机灵的店长立刻就明白了其中关窍,立刻说:“哎哟你不知道,她把所有的钱都拿来买你手里的那个吊坠了,就剩十几块钱,抠抠搜搜的,去吃了顿麦当劳穷鬼套餐,我印象可深了……” 店长一边偷瞄沈墨卿阴郁的神色,一边痛心疾首:“你说这得是个什么恋爱脑,才连自己吃饭都顾不上,给女朋友买这么好的东西喔……!” ……终于送走了这尊麻烦的大佛,店长瘫在了椅子上:“小李……” 少女从后面的帘子冒出头:“玲姐,怎么了?” “那东西出手了没?” “哦已经卖给老主顾了!”小李说。 “真是差点惹上大麻烦……” 玲姐深深地松了口气,一抬头,笑容又僵在了脸上。 去而复返的沈墨卿站在门口,偏头看她。 “你的老主顾。”沈墨卿语调凉凉的,“是陆翡秋吗。” “欺负雇主不懂行,把价值百万美元的珠宝以人民币一万块购入,再高价卖出,这种诈骗行为,您签合同了吗。” 玲姐:“……” 干,她这奢侈品店囫囵刚开,合同还真没签! 沈墨卿嘴角弯着,眼神却冷得结霜:“你应该不想吃官司吧。” …… 冬日的早晨,灌进车里的风带着独属于这个季节的霜风露气,昨夜无雪,冬青的叶子上却挂着白霜,风一吹,就一跳一跃的晃荡,像五线谱子上的白色音符。 它谱成的那首歌,调子起伏不定,主唱小小一团,歌词偏偏简简单单,只有一句话。 “厌厌最可爱。” 沈墨卿捏着兔子,刻薄地说:“撒谎,厌厌一点也不可爱。” 她似乎也要穷尽自己的恶毒,用力地批评着手里兔子玩偶那毫无责任心的主人: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讨厌,最让人心烦,最令人难过的人,她毫无羞耻,毫无愧疚,毫无疑问,她犯下了这个世界上最严重的七宗罪,当然,不仅是贪婪,暴食,嫉妒,懒惰,傲慢,色欲,暴怒……其中最严重的一宗就是不爱我。” 兔子不会讲话,自然不会反驳。 ——但ai会。 Ai助手:“我必须提醒您,在传统宗教里,七宗罪不包含最后一项。” 沈墨卿:“滚。” 被斥责以后,Ai助手立刻开始娴熟的播放音乐,依然是那首《crumble》,装死般用力单曲循环。 "I can only try imagine what you're feeling……” 沈墨卿看着手里的小兔子。 沈墨卿想,小兔子会拿身上所有的钱买这些,是因为她总是对金钱没什么概念。 只是没概念,不是爱她。 不是爱沈墨卿。 沈墨卿一边劝着自己不要想象,一切都是小兔子咎由自取; 一边不由自主地想象着,想象着她的小兔子被被工人们推推搡搡地赶出了她新搭的,很喜欢的兔子窝,无处可去,无家可归,狼狈不堪地卖掉了身上最贵的东西。 她对金钱没有概念,但她一向不会亏待自己,就像分手后的那二十道私房菜,就像那些奢侈的包包。她应该拿那一万块钱住舒服的酒店,或者吃一顿大餐,做一切利己的事。 总之,她绝不可能,也不应当,用身上几乎所有的钱,为沈墨卿的生日买下了一个白金兔子吊坠。 ——也许对奢靡惯了的小兔子来说,这个奢侈品只不过是寻常的东西。 可谁都清楚,这个白金吊坠,对那一刻,无家可归,无处可去的小兔子而言,是何等奢侈的物品。 这太反常了,这不合常理,甚至该死的不合司徒厌的mbti。 这简直就像司徒厌也爱沈墨卿一样。 令人难以置信,简直匪夷所思。 可它就这样,就这样切切实实的发生了。 这下好了,这下让刻薄的沈墨卿怎么办?让沈墨卿怎么放弃? 可她现在在哪儿呢? 这样冷,这样冷的冬天,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要去哪里过冬呢?兔子的皮毛够厚吗? 所以,是谁逼走了她呢?是谁一个劲儿的觉得小兔子亏欠她,觉得小兔子不爱她,觉tຊ得小兔子实在三心二意,欠她太多太多,是谁一定要把那些血淋淋的真相撕开给她看,一定要叫她难过呢? 是谁说着爱,又用私心逼走了她?! "Crumble into me……" 在女歌手沙哑的腔调里,沈墨卿的眼圈渐渐红了,她感觉到一阵难以呼吸。 她猛然闭上了眼睛,却因为手头太过用力,兔子又叫了一声。 “厌厌最可爱。” 她睁开眼睛,望着它,想。 这也许应当是司徒厌在某一年,机缘巧合得到的一份礼物。 只是时光久远,连主人也把它藏在毛茸茸皮囊下的声音遗忘了。 “厌厌最可爱”这句话,在时光的洗涤下,渐渐落了灰,又变得陈旧,直到谁也不再记得。 过一会儿,她颤着手,慢慢的拿起了那个小兔子吻着鸢尾花的吊坠,挂在了兔子玩偶的脖子上。 小兔子依然那样陈旧,那样无辜,望着她。 徜徉的冬日阳光穿破层层雾气,照耀在它身上,让它凝望着沈墨卿的眼睛闪闪发光。 她低下头,轻轻地,小心翼翼地,温柔地吻了它。 "Wherever you will wither,I wanna help regrow." 「无论你在哪里枯萎,我都想让你重新盛开。」
第46章 玻璃 西城的老别墅,墙上攀着一片爬山虎。 独属于盛夏葳蕤茂盛的姿态已然不见,爬山虎干瘪暗黄的枝干爬在墙壁上,像一片纵横交错的枯骨。 好在不是所有的植物都要像墙外的生命那样历经风霜,别墅内有一片很大的西式花园,建着一片玻璃花房,花房里的郁金香、三角梅绣球花,和杜鹃,依然干净,纯洁,漂亮。 玻璃花房设计的很大,也很美丽,姹紫嫣红的花丛小径里,有一架爬满紫藤花的藤编秋千。 蓝头发的少女坐在秋千上,脑袋靠着藤编的绳子,睡着了。 少女的头发已经有点褪色了,从深蓝色褪成了一种很浅的冰蓝色,更衬得她皮肤白皙,一张脸称得上是惊艳的漂亮。 陆翡秋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副景象。 她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儿打着瞌睡,甚至不必睁开眼睛,玻璃花房里被花匠静心培育的所有花朵,都在她那张漂亮到惊心动魄的美丽下黯然失色。 陆翡秋拿起手机,拍了一张。 少女定格在了这个瞬间。 她美丽的脸上映着紫藤花的倒影,光落在她的睫毛上,泛着一种明媚的纯金。 安睡于群花之中的少女,像一幅精美的油画。 陆翡秋的手贴在玻璃上,凝望着这副画。 她的思绪不觉间飘远了很多。 这个别墅的年代确实很久远了,它的原主人是一对老夫妻,儿子出了国,他们两个住在这里,沈家保姆葛兰曾经也为老夫妻做过几年阿姨,有些情分,陆翡秋被发现不是沈清妍亲女儿,被沈家赶出来以后,她们就被老夫妻收留了,在这边住了很长时间。 那算得上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 不过好景不长,老夫妻去世了以后,他们的儿子从美国回来,把她们赶走了,说这别墅要对外租出去,她们不能再赖在这里。 她们又过了一段颠沛流离的生活。 后来,陆翡秋手头宽裕后,就把这座别墅买了下来。 在陆翡秋很小的时候,就喜欢这座玻璃花房。 老夫妻还在的时候,会把它打理得生机勃勃,很是漂亮。只不过后来的租客显然无心打理,陆翡秋再看见它的时候,里面杂草横生,花也全都枯萎了,入目一片荒芜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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