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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夏回过头看着王慕倾脸上还都是雨水,衣衫也全都湿了,她心疼的为她擦着脸,发现王慕倾满脸笑意,“你怎么这么看我啊?”王慕倾凑近余夏的耳朵,悄悄说道,“你会是一个好母亲。” 余夏发现自己的靴子上全是泥水,满身狼狈,笑着道,“我们都会是!” 不一会儿,村民也都散了,各自忙碌于自己的事去,那个穿得破衣烂衫的赤脚大夫抬头,“你们是这女娃儿的爹娘...”话未说完,她顿住。 “柳枚?”余夏上下打量,柳枚穿着一个露着脚趾的草鞋,身上的衣衫全是补丁,头发也很乱。 药煎好了,王慕倾正耐心的为小旦喂药。柳枚在一边看着,感叹道,“怎么没想到你们都有女儿了。” “我也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这几年,你过得好么?” 柳枚叹了口气,她的理想确实很丰满,可现实却是独自一人行走处处艰难,最主要的她还是一个菩萨心肠的大夫,人家大夫挣得盆满钵满,她还把自己的盘缠都用来给穷人抓药了,倒是救了不少人,也算没有白出来一趟。 “柳枚,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找一个小城定下来。你还是开你的药铺,我做我的生意,到时候给你补贴一些药材钱,我们相互帮扶。” “你不怕王慕倾误会我和你?” 余夏摇头,“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她现在不这样,不光是自信了,偶尔也会和我闹闹小脾气。” “她现在还变来变去么?” “会啊,但我们都不会再避讳,有时候还会讨论几句,她不再惧怕黑暗的来临,我也不是在等待中生活,王慕倾也好,其他的人格都好,她们丰富我的人生,给我带来快乐和忧愁。我享受我每一天的生活。” “听起来,你没有什么烦恼的样子。” “哪会有人没有烦恼啊!还是会有的,只是学会了接受而已,不过不是消极的接受,而是欣然接受。”余夏静静的看着王慕倾,她想起了那个小家伙,那个一直以来独自一个的孤独灵魂,这几年,其他的人格都有出现过,但却唯独没有王二娘!” 那个时候,自己还不是一个成熟的自己,有意无意伤了王二娘的心,现在的自己变得比从前更好了一些,希望有机会能够和她再见面。 过了几日,小旦又能活蹦乱跳的了,她们再次启程,不同的是,这一次身边多了一个老友,柳枚。 她们来到了临近的一个城镇,城门上的名字是“香城”。据说这里的气候宜人,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类型的花卉生长,家家户户都是是养花的高手,到了春夏两季整个街巷都是花香,“香城”之名由此得来。 除此之外这里生活节奏也很慢,百姓常在下午悠闲的逗鸟遛弯,就连店铺酒家都时不时的早关门。她们初来此地,到酒楼里去吃饭,伙计客客气气的提醒她们吃快点,因为老板要带着伙计去隔壁听戏。 “是什么戏这么好看,让你们连生意都可以不做。”柳枚不解。 “这钱财明天也可以赚,但时光不可辜负!”老板是这么回答的。 酒足饭饱,她们也去隔壁看热闹,台上的戏文,表演方式,让余夏和王慕倾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么相识一笑,异口同声,“孙小姐!” 早在京城时,就听说孙小姐逃婚出走了,只是不知道她在此地干起了写话本、改戏文的老本行。 当孙芸萱如每日一样在戏台后面写戏文的时,再看见余夏,她愣了好一阵子,恍若隔世。她看着余夏牵着王慕倾的手,而王慕倾牵着一个小女孩儿时,她真心的笑了,“这是你们的女儿?你们...真好!” 她们决定在香城定居,接下来的时间,她们找宅子,帮柳枚找药铺,忙得不亦乐乎。 “没想到,还是你的药铺先开起来了。”余夏打趣道,王慕倾和柳枚忙着打扫,而小旦整个人钻进药袋子里。 “小旦,不要那么调皮啊!”王慕倾把她满头的药材摘掉,耐心的讲,“柳姨的药是救人的,而不是让你玩的。” 柳枚弯着眼睛,“论起搞破坏,她可不及某人,某人曾经可是把我的药材都捏碎了。” “我怎么觉得你在阴阳我啊!” “也许,就是呢!” “算了,念在有事相求的份上,我不和你计较。下个月我们要回京城,只能先麻烦你帮我们看孩子喽!” “怎么?出了什么事么?” “是我们想要回去拜祭我爹,算起来也有三年没回去看过他和娘了。”王慕倾笑笑。 ——— 正值清明时节,家家户户都忙着祭拜先祖,而金瑾娴竟然出现在王府的后山上,她用绣着凤凰的手绢遮住口鼻,嫌弃的躲在一边,她等了多日,终不见余夏回来拜祭,她的耐心已耗尽,现在她只想把王晋和、白沂瑶的棺材拖出来,暴露于市。 大内侍卫不耻的干着挖坟掘墓的活儿,但当真正挖开坟墓时,所有人都愣住了,金瑾娴察觉到他们的惊愕,探究的看过去。 那块地里,没有棺椁,只有两块巨石,上面画着奇怪的符号, 。 城郊桃花林里,墓碑前放上鲜艳的花朵。余夏调侃的说道,“王老头,最近的年轻人是把你们二位当成月老了么?怎么你们院子里面那颗大树上面挂那么多求姻缘的红绳!” 王晋和和白沂瑶相识在桃花林中,安葬在巨大的桃花树下。 “爹娘,你们还好么?女儿们来看你们来了!”王慕倾在墓碑前摆满了小菜,那些都是她亲手做的,从前觉得很难的事,现在不但得心应手,还发觉很有趣。“今年我们也有了可爱的女儿,才觉得做父母真的很难很难,但也乐在其中,还有,我们很想你们。” “我们在这里絮絮叨叨,说不定,她们都转世了呢。” “那有没有可能,我们还能再遇见?” “也许某一个时刻,可能我们还能擦身而过,只是那时他们不再认识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是他们。” “真好的天气啊,下次我们带小旦来吧。” “好...” 余夏和王慕倾走后不久,一个小男孩跑过来,他小小一个,盯着墓碑很久,不一会儿,跑过来一个小女孩儿,她埋怨着小男孩乱跑,小男孩则指着墓碑上的瑶字,“你的名字!”小女孩翻了个白眼道,“人家那是白沂瑶,不是我好不好。” “哇,小瑶,你怎么认识那么多字啊!” “因为我比你聪明!”她拉过他的手说,“别看了,再不回去,你娘,我娘,你爹,我爹都该着急了。” “小瑶,你说这里面住着的是谁啊!” “上面两个名字,很明显是一对夫妻啊!你怎么这么笨!” “成为夫妻就能一直一起么?那我们也做夫妻吧!” “不要,你太笨...” “小瑶...呜呜呜。” “你这么爱哭啊,好好好,做夫妻,快走吧,小和。” 一阵微风,吹落几片桃花,掉落在墓碑上。
第169章 余夏和王慕倾同时抬起头看着这城门口, 三年前,也是在这里她们狼狈出逃。如今,她们淡然入城。 三年间, 京城还是那个京城,似乎没有太大变化, 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街上更热闹了,穿着绸缎的人也比从前多了, 这样看来,金氏虽然得到权力的手段不光彩, 但金满园不是一个无能之辈,权势在他手中,反而是在造福百姓。 客栈的伙计热情的询问余夏她们要几间房,话里话外还在试探她是做什么生意的, 余夏回答是做胭脂生意的,伙计夸赞她难怪皮肤这般细腻。伙计给她推荐了最好的房间, 余夏没有还价。 “客官,你们要是闲来无事可以去城中最大的酒楼去看看, 那里不光酒菜好, 就连小曲都是极好的, 外省人来最喜欢呆的就是那里的, 但是切忌不能逗留得太晚,京城里不比别的地方,晚上是要宵禁的,万一被巡逻的士兵队发现在街上闲逛,是会被...咯!”他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好的, 谢谢小哥提醒了。”放好了东西之后,余夏和王慕倾在街巷上闲逛, 熊然紧跟在他们身后。有趣的是,城中通常张贴皇榜的地方,贴着余夏的画像,看纸张的新旧程度,应该是刚贴上去不久,画像和本人很像,不过来往的行人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余夏问旁边卖菜刀的老叟,“老人家,我怎么看这画像和我有点像呢!” 老叟头都不抬,“年轻人,想赚钱就去找个正经差事,这条路走不通的,从前有几个穷疯了的痞子想要骗赏金,结果赏金没有,倒是屁股打得开花了。这人是年年抓,这画像是月月贴,但真就是白费力气,那个余夏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回来京城来等着被抓呢!你们买不买东西,不买别挡道。” 王慕倾捂着嘴咯咯的笑,“我们走啦,夏夏!”王慕倾拉着余夏,那老叟抬头看到了个侧脸,恍惚间觉得是有点像,这时来个买东西的一打岔,他又忘记了刚刚的事了。 “我是觉得,从前一定发生了非常多的乌龙事件,所以现在即便有人觉得你像,也不敢贸然报官了!” “是是是,还是我的倾倾最聪明,不过呢,你要是再这么笑,时间都要不够了。” 余夏和王慕倾回了王府,三年未归,王府门口萧条了许多,她们小心的推开了大门,大门之后杂草丛生,一派萧瑟破败,能看出来还是有人从这里走过,因为中间被踩出一条路,余夏拉过王慕倾的手,一边走一边看。 昔日里,这里高朋满座,人人都向穿着新郎官衣服的余夏敬酒,在这里,王慕倾顶着盖头和余夏夫妻对拜,如今物是人非。她们越往里面走,杂草越多,走得越艰难。 “还要进去么?”余夏捏捏王慕倾的手,王慕倾摇摇头。正当这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跑过来,两人下了一跳,可定睛一看,是一只黑色的小兔子。两人惊喜,蹲下来看那兔子吃草。 “哈,你是第几代的兔孙啊?”余夏打趣,“你别不理人啊,我可是喂过你兔祖宗的啊!” “喂,你们是什么人,这里是私人住宅,不能随便进来。”身后一声呵斥,两人同时转头,三人都愣了一下。 “小姐,姑爷!” “王六!” 三年前,余夏和王慕倾走了之后,王府上只剩下车夫王伯和王六,那么大的院子,两人白天黑夜的打扫。后来王伯架着马车走了,这里就剩王六照看,他用积蓄做了小买卖,挣了点小钱,但雷打不动的是时不时的来这里看看。 余夏问他,为什么不把这宅子卖了,她们走之前明明把房屋地契送给了王六,王六挠挠头,“那是小姐和姑爷的家啊,我总觉得你们会回来的!”王六憨憨的挠挠头,他又把金瑾娴前些日子到后山挖坟的事说了,余夏像是早料到一般,只是哦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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