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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尾巴狼, 还搁这儿装呢。 阮榛嘲讽地扬起嘴角:“有什么收获吗?” “有,” 这次的回答,没有之前那么的坦率,而是带了点浓重的笑意。 “看到了一张你小时候的照片,穿着裙子,抱了布娃娃。” 阮榛的脚步顿住了。 而宋书灵继续:“还有张大哭的……躺在地上撒泼打滚,老先生说是因为你跟狗比赛跑步,没赢……” 还没讲完,那边唰地一下给电话挂了,特利落。 伤自尊,生气了。 忙音中,宋书灵的拇指在手机边角摩挲了下,剩下的半句在嘴边转了圈,还是讲了出来。 “很可爱。” 车窗升起,遮住了男人英俊的侧脸,和含笑的眼。 哪怕给阮榛惹恼了,他也要说,此行真的收获颇丰。 宋书灵理解了,为什么阮榛的资料并不多,只有那么薄薄的一片纸,因为他的经历和生活,不是写在冷冰冰的背景调查上,而是在一张张泛黄的照片,和带有岁月痕迹的物件上。 “这个小草篮,他自己编的……小娃娃手嫩,还生,编不好就自己抹着眼泪哭,哭完还要继续,编好了特开心,笑出个鼻涕泡。” 宋书灵端详着那个快散架的草篮:“他经常哭?” “不是,”张老头摆摆手,“小时候爱哭,这孩子没啥安全感,长得也俊俏,有时候坏孩子们就欺负他,他不反抗,也不跟我说,怕我跟人打架。” 说到这里,他就叹了口气,脸上全是愁出来的皱纹。 “后来大了点就好很多,我问他,他说自个儿不怕了,要吃多多的饭,长高高的,就像那个帮助他的大哥哥一样,当个善良的人……老师,这句您别给他讲啊,孩子脸皮薄!” 这种年龄的人,对于孩子的老师,有种天然的尊敬和信任,根本不用套话,什么都往外说。 宋书灵笑了笑,没接茬。 他记得阮榛手腕上的红绳,串了个刻成篮子形状的小桃核。 他带着怀疑来,不留痕迹地套话,冷冰冰地观察这个家庭,得到的是温热的茶,黄狗的亲昵,以及那仿佛涉足阮榛人生的印迹。 调查的东西都没错。 阮榛就是个普通的孩子,并没有如自己猜测的那般,和生意场上恩怨的对家有所牵扯。 像是那天坦然地褪下自己的衣衫。 生来赤.裸。 他人的眼光又有何畏? 真正值得羞愧的,不是阮榛,是隔着镜子看他的人。 宋书灵的目光从车内镜上移开,那双深棕色的瞳仁里没什么起伏,平静地转动方向盘。 他没有回家,而是开着车转悠了一圈。 一直到了傍晚时分,天色昏暗,宋书灵才忙完了手头的事,把一个装了文件的牛皮袋放在副驾驶上,开车去往宋家。 他和别人有个不太一样的地方,宋书灵喜欢自己开车。 沉迷于这种掌控感。 无论是搏击格斗,还是操作机械,乃至驾驶飞机游艇,宋书灵都会得以心灵上的全然满足。 家里的人,似乎都和他不太亲近。 因为他没软肋,宋三爷骨子里是钢筋铁骨,外表再怎么文质彬彬,风度翩翩,也是一把温柔的杀人刀。 有个小辈姑娘,年龄不大,很受宠,不知在哪儿看了堆乱七八糟的小说,开玩笑说叔,您好A啊! 又说:“但为什么您还单着呢,难道三十了,腺体还没成熟呀?” 宋书灵不太明白,只当孩子胡言。 但这会儿,他莫名想起这句话,可能是因为看到了路边栽种的石榴树,花开得又红又艳,在夜色中也漂亮得灼眼,等到秋天,石榴熟了,定会饱满而甜。 原本是准备,和阮榛吃个晚饭,再一同回来见侄子。 感觉对方似乎爱甜口,正巧有个朋友开了家餐厅,是带甜头的杭帮菜,不知道西红柿炒鸡蛋,有没有在里面加糖。 他总觉得自己欠阮榛这道菜。 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车辆驶入如茵的草坪,绿意逐渐后退,露出枝繁叶茂中的一个喷泉,管家没在门口站着,只有开门的保镖相迎。 他不打算把车开进去。 没提前跟家里交代,宋书灵单手插兜,西装外套随意地挎在肘部,准备走走。 没两步就驻了足。 不远处的宋家别墅,正于二楼冒出滚滚黑烟。 他三两步跑了起来,一把扯住旁边面熟的花农:“怎么回事?” “啊,三爷?” 夜幕低垂,周围花卉又多,对方没注意宋书灵的出现,被吓了一大跳:“大少爷屋里着火了,不过不碍事,您放心!已经扑灭了!” 看起来,的确没什么明火,宋书灵略微放心:“人有事没?” 对方迟疑了下:“听、听说,小夫人当时正在屋里,不知道有没有跑出来。” 宋书灵一愣,不自觉地松开了手。 “是大少爷说的!” 花农连忙补充道:“我们也没敢进去,火势不大,肯定没什么——” 但他只能看见宋书灵的背影。 跑得急,常年锻炼的人居然都开始喘,宋书灵大步地跨上台阶,正好看见宋春风站在门口,拿着手机吆喝着什么,周围站着好几个壮硕的保镖,都规规矩矩地垂手而立。 “对,医院那边交代好……你办事我放心!” 宋春风乐呵呵地讲着话,余光忽然瞥到个熟悉的身影,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把攥住领口。 “人呢?” 宋书灵几乎给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我问你,里面的人呢?” “啪嗒”一声。 宋春风手一抖,手机直直地摔在地上,滚下台阶,屏幕应声而碎。 “三叔……” 他艰难地吞咽了下:“您、您先听我说……” 而与此同时,屏幕成了蜘蛛网的手机居然还在通话,陌生的男声清晰地传来。 “大少爷,时间差不多了吧,这会儿人应该都没气了!” 宋春风憋得脸都涨红了:“您听我解释……” 话没讲完,宋书灵劈手给了他一个耳光,转身就往楼上跑。 来得及。 宋春风被打懵了,好一会儿才能扭过脸,一摸,下巴上全是淌下来的鼻血。 为了不泄露风声,佣人都被他找借口支开了,这会儿宋家,只有自己的保镖。 都规规矩矩地站着,一动不动。 自己培养的好狗,指哪儿打哪儿,也绝不多嘴多问,看到他被打得这样口鼻流血,没有吩咐,连头都不抬。 宋春风抬起胳膊,擦了擦自己的血。 三叔的手太狠了,哪怕没用全力,他此刻的耳朵也在嗡嗡作响。 血一直往下淌,怎么也擦不完似的。 他突然想起,每次自己在车上和人亲热,有时也、会遇见点性子烈的,又踢又咬,这种时候,宋春风往往就更加兴奋,也乐意陪着玩下去,甚至挡板都不放下来。 有新来的保镖扭头,迟疑着要不要出手。 宋春风一个烟灰缸砸过去:“别他妈坏老子的好事!” 很好,这的确是他想要的效果。 他一步步下了台阶,捡起地上碎屏的手机,血已经濡湿胸襟,还在一滴滴地落在地上。 对面还没挂,似乎意识到了事端,只有刻意压低的呼吸声。 他僵硬地笑了一下:“喂?” 世界在他面前扭曲了起来。 凭什么—— 再怎么是长辈,他可是宋家的大少爷,也是名义上的接班人……不,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掌权者了! 宋书灵再怎么厉害,到现在也没个后代,那他挣来的东西,不都是自己的吗? 都是一家人,凭什么不帮着自己? 凭什么要胳膊肘往外拐? 其实宋春风的想法很简单,这小歌手无父无母的,在世上没有任何的亲人记挂,天天辛苦地跟狗撵似的去走穴唱歌,能挣多少钱啊,这辈子多没劲啊! 正好,和阮榛长得有些像。 意外在某种程度上,和机遇有什么区别呢,阮榛敢把排泄物砸他脸上,凭什么不报复回来? 要是这个小歌手死在火场里,不就正好偷梁换柱,说是小夫人意外身亡。 长得像,操作一下,自然能瞒天过海。 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抹杀掉阮榛的存在。 宋春风都想好了,他房子那有个地下室,正好给阮榛锁在里面,自己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从今以后,世间再没一个阮榛,敢和自己叫嚣—— 要剥夺对方法律意义上的身份。 而这个小歌手,只需要花很少的钱打点,是社会最底层,最无人在意的一只蝼蚁。 能以“小夫人”的身份,埋在宋书灵安排的高档墓穴里,算他的福气。 可为什么三叔出现了。 事情似乎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对面小心翼翼地问:“大少爷,出什么意外了吗?” 宋春风站在台阶下,阴毒地看向二楼的窗台。 他的房间里还有藏书,古董,以及收集的一些新奇的装饰。 烧毁了的话,无所谓吧? 反正三叔那里,肯定有更好的藏品,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宋春风轻声道:“有,所以现在,不用灭火了——” 他扯起破了的嘴角。 “继续把小夫人带来。” - 偌大的别墅里,居然空无一人,刚冲进一楼客厅,就能闻到呛人的浓烟。 宋书灵已经用水打湿了衣服。 着火点是二楼的卧室,大门紧闭,黑色的烟雾顺着门缝蔓延。 “砰!砰!” 宋书灵刚才打过电话,这会儿举起灭火器,使劲儿砸着快要被烧变形的门锁,同时高声叫道:“阮榛,阮榛,你在里面吗!” 没有人回答他,只有难闻的烟尘,以及迎面而来的高温。 已经用灭火器喷过一次了,但仍无济于事。 “操!” 宋书灵骂了句脏话,圆形的门锁终于有了松动的迹象,他当机立断地踹了一脚,整扇门都向后砸去,而就在此刻,火焰裹挟着浓重的黑烟,瞬间呼啸着扑了过来! 家里居然只有灭火器,连个消防面罩都没有,尽管宋书灵已经屏住了呼吸,仍被呛得咳嗽起来,双眼被熏得生疼,火舌子呼呼地蹿,但依然能看到窗台下面,一个晕厥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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