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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雪卿:“…………” “尊上等着,一个时辰,阿不,半个时辰后我就回来。”珍珠奶茶熟练工林雪卿撸起袖子,如是道。 叶明镜哑然失笑:“倒是不必急于此刻。” 林雪卿:“那怎么行呢!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东西您这么喜欢。放心,这玩意儿不难,我马上就回来。” 说着林雪卿就要扭头奔向厨房。 然而叶明镜叫住他:“等等。” “怎么?” “手。”叶明镜道。 林雪卿不知道此人心中有打了什么鬼主意,但碍于其身份,还是不情不愿地把手伸了过去。 “另一只。” 叶明镜又道。 “哦……” 林雪卿慢吞吞地听话照做,伸出右手。 下一秒,手被拽住。 拽住他手的那个手掌皮肤并不算细腻,甚至因为常年练剑的缘故,掌心处还有一层薄茧。 然而—— 林雪卿垂着眼睫,看那手掌拽住自己的手,在尚未来得及用膏药去掉的烧伤痕迹上轻轻摩挲。 一股酥麻的感觉从掌心一直传递到耳尖。 “我,尊上……” 林雪卿脸不受控制地红了大半。 连耳根子都红了,又红又烫。 “疼吗?”叶明镜问。 林雪卿哼哼唧唧,小声说:“不疼。” 本来就是他故意卖惨留下的,若是及时用膏药,恐怕早就愈合了,丁点儿痕迹都留不下。 然而此刻不知为何。 被叶明镜攥住手掌,细细观察着伤势。 本来早已经被忽略掉的伤疤,竟再度痛痒起来。 痒意有时比痛意更加难忍。 就好比他小时候,给全家人洗衣服。 大冬天零下十几度的温度,家里没有洗衣机,全靠手搓。全家上下一共五口人的衣服堆积了一大盆,林雪卿蹲在院子里,搓了一个下午,隔日手上就生了冻疮。 那冻疮倒是不疼,就是奇痒无比。 痒到他上课也无法专注。 故而那时起林雪卿一年四季最恨冬天,因为冬天就意味着冻疮,意味着手会发痒。 这玩意儿病根顽固地很。 哪怕他长大后多年似乎也完全无法彻底杜绝。 一到冬天,雪后降温,细细麻麻的痒意从手上传来,折磨的他苦不堪言。直到如今,有人用冰冰凉凉的药膏涂抹在那道疤上。 痒意终于戛然而止。 林雪卿收回手,愕然回神。 “尊上,下个月紫微秘境,您能同我一道去吗?” “自是要同道去的。” 叶明镜道。 林雪卿有些惊讶,怎么答应地这么容易?他还没说赤冥花的事情,也没说林媚媚的要求呢。 难道是因为珍珠奶茶太好喝的缘故? 不等林雪卿想出个所以然来。 叶明镜慢条斯理收起药膏,道:“否则寒毒再犯,你不在,如何是好?”
第34章 三个月后。 大梁城都。 “林雪卿,林雪卿,你走慢点儿!” 宽敞开阔的城都大路,寒风萧瑟,落雪缤纷。 风如雨紧赶慢赶,呼喊着前方一不留神儿就跑没影儿的少年。 少年却不肯停下脚步,一边嘴上应着:“慢了,慢了。”另一边,却是又被马路上的一个新鲜玩意儿所吸引。 “哇,这里竟然还有糖葫芦!不愧是城都!” 林雪卿惊喜地掏出一串铜钱,问:“老板,这糖葫芦多钱?” 老板笑眯眯道:“五个铜板一串。” 林雪卿毫不犹豫:“来两串。” “好嘞!” 老板高兴极了,麻利地就给林雪卿打包了两串递给他。然而还不等老板再同他说上几句吉祥话,少年的身影却又是转瞬不见,来到了一家卖炒栗子的面前。 “老板,炒栗子怎么卖?” 林雪卿问。 炒栗子老板从方才起就注意到这少年了,走一路买一路,且出手阔绰,从不还价。 再看他身上穿着。 上好的兽皮斗篷,精致的玉佩,发髻。 心道这定是一位富贵人家的小少爷,于是张嘴便道:“二十文一袋。” 林雪卿:“?” 拜托,我是有钱,但不是傻子。 他买了这些个东西,也算是了解了大梁的物价。基本上这街上的小吃,单价不会超过十文钱,大部分的小吃都是像方才的糖葫芦一样,只要五文。 所以林雪卿才跟掉进米坑里的老鼠一样,这也想要,那也想要。 无他,便宜啊! 且他随身带着储物手镯。 此手镯保温保质,任何食物放进去哪怕一个月都不会变坏。 虽然此刻在凡间界用不了灵力,但储物手镯认了主,不需要灵力也能使用,很是方便。 然而这不代表着林雪卿接受被人当冤大头宰。 于是头一扭: “太贵,不买了。” 炒栗子的老板登时傻了眼:“等等,小少爷等等!我可以便宜的!” 林雪卿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 直到走到一家卖毛笔的铺子前,不自觉停下脚步。 “掌柜的,这些毛笔怎么卖?” 林雪卿瞧着这些毛笔的毛发很是顺滑,笔杆也制作的十分精良,且隐约之间,似乎还散发着一股灵气。 尤其是放在最上层的那一支,笔杆似乎是用白玉打造的,通体莹白,通透中又带着几分典雅,让他不由得想起有人用手握住这只笔的模样。 一定很漂亮。 他想。 然而老板态度很轻蔑,眼也不抬,说:“一百两白银。” 林雪卿睁大了眼睛:“一百两!” 你不如去抢啊! 老板果然看出他的心思,说:“嫌贵可以不买,我这笔只卖有眼光的人。” 林雪卿下意识地:“什么意思?你说我没眼光啊?” “小少爷当然不是没眼光,否则不会一眼相中我这毛笔。” “那是自然。不过你这笔漂亮归漂亮,是不是太贵了些?” “所以我说,此笔只卖有眼光的人。” 林雪卿:“…………” 背后忽然多出一个人,拍他的肩膀。 原来是在这笔铺面前待久了,终于被风如雨赶上。 风如雨一眼瞥见他相中的那支毛笔,下意识道:“给叶明镜买毛笔啊?” 不成想一听这话林雪卿蹦跶老高:“胡说,谁说我给他买的。” 才不给这王八蛋买东西! 风如雨笑道:“不给他买难道给你买啊?也就他天天拿着毛笔在那里画符,你可别告诉我你也要学。” 林雪卿硬着头皮,说:“我不能学吗?” 风如雨说:“可以是可以,不过——老板,八十两一口价,如何?你这毛笔虽材质极好,用的是上等的汉白玉,火狼毫,但在这凡间地界恐怕有价无市。不如成本价卖给我身旁的这位小少爷,至少回个本,如何?” 林雪卿听完心道。 姜还是老的辣啊! 风如雨这一开口,比他讨价还价的本事高到不知哪里去。 如果他是老板,铁定要卖了。 然而可惜,他并非老板。 老板听完只不咸不淡看了两人一眼,还是那句话:“不卖。” 风如雨:“……” 他转身拉着林雪卿就是一个走人的举动。 林雪卿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被拽走了。 “唉唉,鬼医大人,别急着走,我们继续砍啊!” 风如雨:“砍什么砍,那老板一看就是个硬茬,不会降价的。反正你不过是拿来随便写写,什么笔不都一样吗?” 林雪卿:“才不一样。” 风如雨:“怎么个不一样法?你又不是叶明镜那厮,吹毛求疵,画个符对毛笔要求那么高。” 林雪卿脸莫名红了红,磕巴道:“反正就是不一样,不跟你说了,一百两就一百两吧,我去买。” “唉?” 风如雨来不及拦人。 下一个瞬息,林雪卿已经又重新回到笔铺门口。 因为跑的太快,他急促地喘息着:“老板,一百两就一百两,我要了。” 老板这才有了几分表情,称赞他道:“好眼光。” 林雪卿弯眉一笑:“就是看上了,没办法。” 笑完从手镯里掏银子。 足足一百两白银,沉甸甸的,用一个小布袋子装起来递给老板。 老板清点以后,笑意更甚:“公子畅快!既是如此,我再赠公子一个刻字吧,敢问公子名号?” “雪卿……阿不。” 林雪卿堪堪收住舌尖,垂眸,低声道:“就刻明镜二字吧。” 老板笑而不语,也不多问,只依言刻下字,然后将毛笔用一个兽皮袋子装好,单手递给林雪卿。 “小公子也是来参加那紫微秘境的吗?” 林雪卿接过毛笔,面露愕然:“你怎么……” 老板笑眯眯摸摸胡须,道:“活得岁数久了,见识自然广些。每十年大梁街头都会多出许多像小公子这样出手阔绰的少爷小姐,然后过阵子又消失不见。老朽话多,爱打听,自然有所耳闻。” “原来如此。” 林雪卿收好毛笔,点点头,也不否认:“不错,我正是来参加这紫微秘境。” “我观小公子天庭饱满,印堂开阔,是有福之相。想必小公子能够在紫微秘境有所突破。” 老板拱手道。 林雪卿笑着同他告别:“那便多谢老板吉言了。” 老板挥挥手,而后又收回手,恢复成最早林雪卿见到他的模样,等待着下一位顾客的来临。 然而林雪卿离开后不久。 再回头看去。 大街上又哪里还有笔铺的影子? 他揉揉眼睛,以为自己见鬼了,可怀中那散发着温润暖意的白玉笔仍在,笔杆上二字“明镜”也十分清晰。 “这是?” 他疑惑不解。 风如雨走了过来,打开折扇,若有所思:“听说紫微秘境快开放的时候,不仅修士们,各种鬼灵精怪也会来大梁凑热闹。我从前以为是开玩笑,没想到竟是真的。” “鬼灵精怪?不是说,凡间禁止使用灵力吗?” “是禁止使用灵力不假,可又没说不可以偷偷使用,只要你不捣乱,谁管你。” “原来如此。” 林雪卿恍然大悟,捏着怀中的白玉笔尖,若有所思。 “那鬼医大人,您说方才那老板是什么?” “喜欢造毛笔,一张脸又四四方方,性格古怪。”风如雨轻笑了声:“恐怕是那只传说中的火狼精吧。” “火狼精???” “怎么?” “您方才说那毛笔是火狼精的尾巴做的,岂不是它薅自己的毛造毛笔!” “这么说也是,有意思,你毛笔拿出来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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