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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县城里没人养鹿的,就算有,能有这头这样听话么? 人家花了钱,不仅是有一条这般机敏的小鹿值得炫耀,花了多少钱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有面子,花的钱越多,越是能抬高自己的身价,越是会显得小鹿的宝贵。 沅令舟有些说不过沅宁,两三倍的价格,就是他都会觉得良心不太安稳。 方衍年倒是觉得沅宁的说法很好,这个时代其实已经有奢侈品了,只是他们这个阶层的人接触不到一样。 上流贵族买用的那些,哪样不是溢价几倍几十倍,也没见那些黑心商家良心过不去呀?花了钱还显摆自己的东西多贵重呢。 这价格挺好的,也就因为是在县城,只卖得起十二两,若是去府城,甚至是京城,直接叫价就亏了,完全能够拍卖,这种独一无二的宠物,就算卖出百两的价格都不稀奇。 当然,那些地方太远了,方衍年估计在这个时代,恐怕是一辈子都没办法去逛逛,除非赶考,一般人离开本地都得去开路引,注明去哪里,去做什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离开当地的,否则会变成黑户。 即使是富商,京城也不是想进就能进的,就算千辛万苦进去了,也只能在限定的范围进行活动,哪能想现代那般自由,紫禁城都能买门票进去看看。 算了,也不用想那么远的事,过好自己眼前的小日子就行了。 方衍年也不是当了一回古人就非得去京城看看,帝王再怎么稀罕,也没多长眼睛鼻子的,他小时候一到寒暑假就满世界跑,旅游对他来说吸引力不大。 再说平头老百姓也看不到,就算是去皇城脚下也就只能远远看一眼,普通人靠近都是不允许的。 还不如把重心放在怎么说服二舅哥把小鹿卖个高价。 沅令舒为了给宝儿治病,把自己吃饭的家伙都当了,赎回来就要五两银子。 沅宁是他方衍年娶的夫郎,方衍年这人还挺有担当的,虽然赚钱的人不是他,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在方衍年和沅宁两个人的游说下,沅令舒才捂着自己的良心表示同意,但沅宁还是想跟着去。 一来快过节了,想要去城里看看,另一方面,则还是担心他哥没那个底气叫价。 他二哥心思活泛善于结交,也时常能把东西卖个好价格,但就是太有良心了。 倒不是沅宁没良心,这不是大家都受益嘛!他们获得了银子,而买家获得了炫耀的资本,用他夫君的话来说,这叫双赢! 清晨,天还没亮,沅宁就跟着方衍年和他哥一起,将小鹿背在背篓里,坐上了去县城的牛车。 虽然多了个背篓,但沅宁一个哥儿,一行又是三个人,车主并没有额外收他们货物占地方的费用,也没有因为人多减免一两文的价格,只收三个人的原价。 天亮时分,牛车赶到了县城门外,三人找了个茶水歇脚,顺带将早饭给吃了。 原本是可以在车上解决的,但牛车上的味道实在有些倒胃口,沅宁吃不下,方衍年和沅令舟也就陪着他一起饿,直到下了车才吃,顺便灌些热水,毕竟县城比镇上远,回去都快晚上了。 吃饱喝足,沅宁也没急着去卖小鹿,而是先去集市逛了一圈,把需要采买的东西都买上。 等集市都快散了,街上也变得干净宽敞起来时,沅宁才让他哥把小鹿给放出来,找了个地方喂了些东西,解决好吃喝拉撒。 总要收拾得干净漂亮些,才能卖个好价钱。 休整好的小鹿重新恢复了精神。 沅家的人多,小家伙天天看着人,也没那么怕生,出了一开始有些怯生生地四处打量,吃饱喝足之后,就摇着尾巴跟在沅宁身后散步去了。 多亏沅宁这段时间习惯出门散步把小鹿带上,竟然意外让小家伙学会了跟着人走。 只需要对小鹿说一声“来”,它就会乖乖跟在人的侧方,如果路窄了,还会走到身后去,等路宽了再跟到旁边,特别聪明。 沅宁让他哥自己找个地方,把带来的东西卖掉。 其实也没带多少能卖的,这段时间沅令舟都在家里帮忙搭房子,没去打猎,也就没有野物卖。 拿出来卖的,都是一些草编、络子、绣片之类,阿娘和大嫂平日里存下来的女红。 这些放在集市里散卖的价格更高些,不过因为量少,这次来的目的也不是这个,沅宁就没让他哥早早拿出来,而是用在这时候“挂羊头”。 沅宁的长相本就引人注目,光是走在街上都能引来不少人频频回头,要不是他身边还伴着个书生模样的方衍年,轻易摸不透读书人的底,大部分都不会得罪,谁知道这人今后会不会考中做官。 往日里沅宁都不习惯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街上的,但今天不行,他得把小鹿给“推销”出去。 这也是沅宁听方衍年无意间说的词儿,觉得很精妙。 被打扮得干净漂亮,皮毛油光水滑的小鹿只到沅宁的胸口,还是头幼鹿,模样却生得乖巧,不用人牵着,就知道跟着那小哥儿走。 若是周围的人多了,路窄了挤不过去,小鹿还会落到后面去,等路宽敞了再跟上来。 光是这平日里只会出现在餐桌上的鹿,走在街道上这件事,就足够令人好奇了。更何况是这样一只通人性的小家伙,沅宁都还没从街头走到街尾,就已经感觉到了周围的人越来越多。 一旁,县城里最贵也是最高的酒楼上,几个公子哥儿听到楼下的嘈杂,用折扇拨开了帘子一探究竟。 感叹道。 “可真是好机灵的小鹿。”
第47章 卖鹿 “这位小哥儿, 你身旁的鹿子,可是你自家养的?” 不出沅宁所料,他和方衍年带着小鹿在最繁华的街道散步不出半刻钟, 就已经有人忍不住好奇过来询问。 问话的人对沅宁的态度还算礼貌,毕竟沅宁身上那股气质看上去并不像农家的哥儿, 即使衣服的布料并不昂贵,但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看着不是会劳作的人,反倒像城里人家的孩子。 不, 即便是城里的小哥儿, 大多数也都会帮衬家里做些家务、女红,那双手白嫩得看不见半点茧子, 皮肤也细腻得吹弹可破,简直像是大户人家的哥儿。 但大户人家的哥儿, 似乎又不会穿这般便宜布料的衣服。且小哥儿身边还有个书生郎, 依旧是那种普通人家供养不出来的气质, 同样穿着没有补丁, 却布料有些便宜的长衫, 让人看不出是何家境。 虽说人靠衣装, 衣服上没有补丁已经超过很多普通人家了, 再加上二人的形象气质, 只让人忍不住态度恭敬一些。 “是呢, 我二哥是猎户,这小鹿就是我二哥从地笼里救出来的, 在家养好了伤,倒也不怕人,还亲人得紧。”沅宁说着, 便伸出手,小鹿十分乖顺地把头往他脑袋下塞,倒不像是人在摸动物,而是小鹿在“吸”人,蹭得那叫一个忘我。 周围的人看得啧啧称奇,竟然有这般亲人的小鹿,简直不像是只鹿子,更像家里养的小狗。 只有小狗才会这般黏糊糊的撒娇,大狗因为需要看家护院,大多都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就发嗲。 沅宁见有越来越多的视线看过来,不紧不慢地介绍起小鹿:“小家伙不仅亲人,还听得懂人话呢。”他摸了摸小鹿的脑袋,“来,转圈。” 周围的人一听,连忙给空出一块儿地来,然而后面的人看不到,往前面挤,前面的人又怕不小心踩着这鹿子,到时候被讹一笔,直往后退,人群一时间变得有些嘈杂。 都知道鹿子胆小,然而这头小鹿却因为和人住得久了,家里又常年热热闹闹的,一点儿都不怕吵。 摆着小蹄子走到空地处,顺着沅宁比划的手势,顺着转了一圈,又倒着转了一圈。 从小鹿转第一圈的时候,人群就发出了十分热烈的惊呼声,后面发现小鹿不仅能够顺着转,还能反着转,让停下就停下,连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他们这小县城,连杂耍武艺的戏班子都只有一个常驻的,平日里看腻了,也就只有云游过来表演杂技的时候看得人多一些。 地方偏僻,哪有人见过这般通人性的畜生,还听得懂人话转圈呢! “真乖,来,跳。”沅宁并没有指挥小鹿做出全部的动作,而是来了两个最引人注目的。 小家伙活蹦乱跳地顺着沅宁的手势蹦跶了两下,在一片啧啧称奇的惊叹中乖乖跑回来,从他手里讨了一小块苹果吃。 眼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沅宁却是没有让小鹿继续表演下去了,喂完苹果之后,便摸摸小鹿的脑袋,站在原地没有接下来的动作。 “小哥儿,你家的鹿子除了转圈,还会表演别的不?” “会呀。”沅宁说着,却不让小家伙演示,“它会的动作可多了,还会像狗儿那样把丢出去的木棍给捡回来呢。” 沅宁光说不让众人看,可把围观的人给急的,光是那个让狗捡棍子,都是稀罕事儿,谁家栓来放小偷的狗子还能指着什么就把东西给叼回来的呀? 就是杂耍班子的狗都没那么聪明,顶多能作揖讨钱,都已经很受观众稀罕了,第一次看到的人都忍不住为了小狗多投两个子儿。 “小哥儿,你能让你家鹿子给咱们表演一个不?”众人看沅宁不为所动,急急出生催促。 沅宁摇头:“我又不是杂耍班子的,让它当街表演,等下要被我哥骂了。” 就在不远处看着这里的沅令舒阿嚏一下打了个喷嚏。 虽然没听清,但是总觉得宝儿是不是在念他? “你二哥呢?他是不是能叫这鹿子做些别的?” 沅宁说话依旧慢条斯理的:“二哥卖了山里打的猎物,在帮阿娘大嫂卖络子呢,卖完才带我们回去。” 沅宁说着假话眼皮都不眨一下。 “走走,小哥儿,去找你哥,咱们把你家的络子都买了,你叫这鹿子给我们表演一个叼棍子行不行?” 沅宁被众人起哄着,有些犹豫,踌躇了半天也没动,可把众人急的。 “小哥儿,你这小鹿只听你说话?” 沅宁听到总算有人问到了关键的地方,点点头:“只要叫它一声,都是会听的。” 周围渐渐也有些懂行的人围过来,一听沅宁的话便懂了:“这是还能听懂自己的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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