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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这里面,是一个……小孩? 无论如何难以接受。将薄衾一蒙,掐一掐自己的脸蛋,恨不得是梦快些醒来。 没记错的话,原书中也提到过宗苍的禹州一行,只是原文剧情里并无裴令、裴申二兄弟出场,宗苍下山的缘由,是司宛境被禹州魔修掳去了。 不止如此,丧心病狂的魔修还将炼化的婴灵渡入司宛境体内,令他饱受孕育之苦。 然后……作为一本无下限的总攻肉. 文,宗苍用了很丧心病狂的方式,引出了司宛境体内婴灵。 想起原文中的那些描述,翻云覆雨、被翻红浪,明幼镜觉得自己要不然还是现在老老实实抹了脖子比较合适。 他正在榻上心如死灰,欢天喜地跳上榻来的胖貂却已经乐得嘴都合不拢了:“宿主,你到底用了什么高明手段?一夜之间竟疯长了50个指数,现在已有80了!” 明幼镜仰面躺尸,指了指自己的小腹:“揣了个崽。” 胖貂竟从善如流地接受了:“不愧是宿主,这个进度就是快。没有什么比怀崽更倒贴的了。” 明幼镜苦笑,心道这崽又不是宗苍的,也不知道这狗屁备胎指数到底是如何算来。恹恹之间,决定先且将这指数花掉,暂且抚慰自己的愁肠:“算了,让我看看能换什么了。” 便宜的商品已经没有了,剩下的都挺贵。明幼镜不得不审慎思考起性价比,浏览一通后,锁定在了“诱人体香”上。 商品介绍:糜浓甜媚的体香,嗅之并不俗媚,反倒叫人心驰神往,顿生倾倒迷恋之情。可令磐石铁心化作怀情春心,可叫情志不坚者疯痴着迷。 指数正好需要80点,明幼镜随手点了上去:“便换这个罢。” 换是换了,他自己闻一闻,没闻出什么来。让胖貂来闻,也闻不出什么。心道他们俩或许都不是这香气引诱的对象,需得找旁人来方能试出效果。可这个旁人也不能兀自找来,一时也没了法子,只能大眼瞪小眼地干坐着。 瓦籍的声音从帘外传来:“小狐狸,你小师弟来看你啦!” ……佘荫叶仍是那一身苍青色的干练装束,平静垂眸,俊美出挑。 他静静地望着榻上盘坐的少年,小美人的墨黑长发倾泻膝头,娇白的巴掌脸上嵌着那一对勾魂夺魄的秀媚桃花眼,浑然似山中精魅,单纯无辜,年幼可爱。 佘荫叶绷紧唇线微启,刚想说点甚么,却嗅见了一股异样气息。 甜腻醉人的花香,搅得人神智昏昏,鼻腔内都充盈醉人甜气。佘荫叶瞬间四肢僵劲,眼中木木好似呆滞,直到明幼镜开口叫他:“佘师弟,谢谢你救了我。”拍一拍身边,“要来坐吗?” 佘荫叶走过去,在他身旁坐下。凑近之后,那股萦萦环绕的芳香愈发诱人。 他想起自己在誓月宗中忍饥挨饿的过往,晚课结束后师姐从包袱中拿出的水晶花糕,就是这样美味的香气。 侧过头去,看见明幼镜微敞的领口,那一截粉嫩漂亮的细颈,分明就是一块可口的小点心。 明幼镜并未察觉,下巴抵在膝头上,很天真无邪的:“我很快要和宗主一起下山了。佘师弟,这一阵子不能给你带好吃的了。 佘荫叶摇摇头:“你要去多久?什么时候回来?我能……一起去吗?” “此行凶险,你便留在山上吧,等我回来。”明幼镜转过头来,向他眨眨眼,“不管怎么样,我最放心不下你了。” 胸腔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上泛,波涛汹涌,震耳欲聋。佘荫叶的喉咙又发干了,那种饥饿的感觉,那天舔在他耳尖上香甜美妙的滋味:“幼镜。” 明幼镜握住他的手:“我那天在悲风亭中咬了你,对不起。” “……你还记得。” “当然啦。只是掉一回水,脑子还是没有坏的。”明幼镜缓缓把他的手举起来,凑到自己的面颊旁,桃花眼中柔情款款,“荫叶,我来补偿你罢!” 粉润唇瓣微张,轻轻将他虎口处的咬伤含住。潮湿温热的唇细密地贴着佘荫叶的肌肤亲吻,隐约可见那一小段殷红灵巧的软舌,寻觅着伤痕缓慢地□□,薄薄的津液很快将虎口沾湿,流下浅浅水痕。 佘荫叶的呼吸愈发粗重,而明幼镜却在此时张口,红得发艳的舌尖上,摇晃着一线透明的水丝。 他弯起水眸,含混笑道:“荫叶师弟,幼镜最喜欢你啦!” 佘荫叶的颈侧青筋绷起,眼看着就要翻身将他按在榻上,而明幼镜却如一尾灵巧的鱼儿,轻轻从他怀中挣开,赤着雪白的双足下床去了。 他那素白的衣裳叫山风吹出鸟翼的形状,铃儿一样的嗓音又甜又脆,就这么逐渐远去了:“瓦伯伯,我来帮你摘药!” 唯有佘荫叶留在空荡荡的床边,手中攥着一方从明幼镜腰间扯下来的方巾。 轻薄绢布犹自带着那股缱绻芳香,佘荫叶紧紧握着,而后又放在鼻下,深深一吸。 幼镜的味道。 ……好香。 …… 三宗星历二月十五日,摩天宗主宗苍,同其弟子明幼镜、甘武,并及“危月燕”一门门主危晴,经泥狐村过,共赴禹州城。 时值山下第一场春雪初融,守山的苍鹰阿齐赞抖落尾羽积雪,扑棱棱飞入苍穹。 •••••••• 作者留言: 中秋节快乐~!! 么么么么~~~
第21章 伤其类(1) 一只芦花母鸡正在笼中咯咯叫着。一双布满粗茧的大掌按住它的脖子,利索开笼,将它拎了出来。身上的绒羽飘飘浮浮,盘旋着掉进泥地,掉到那个佝偻的长衫男人脚边。 将它拎出来的老头咳了一口痰:“……明老爷,稀客哇。” 长衫男人吞吞吐吐的,好像老头那一口痰没有吐在地上,是吐在了他的喉咙里:“内子调理身体,要煲些鸡汤来。听说你家的芦花鸡不错……” “这自然!”老头很得意地拍了拍它的屁股,“杂粮草籽精细喂的,紧贴翅,活络眼!这鸡您便放开了炖罢,长生殿上的小皇帝做药膳,杀的便是咱家的鸡!” 长衫男人曲着脖颈缓慢道:“哦,哦……”说着,用沾着一股油墨味道的手摸了摸它的翅膀,似乎点点头,而后伸手到袖中,好生掏了一会儿,摸出一串铜板。 老头笑眯眯接过,把五花大绑的它递到男人手中。 “说起来,明老爷,你成婚也有几年了,几时同夫人要个娃娃?明老爷这样的文曲星,想必生个娃娃也是个聪明机巧的。” 长衫男人搓着掌心:“这个……也一直有准备着。” 老头仿佛觉察到什么,压低声音道:“明老爷,你的心事,老夫相当明白!依我看,你不妨也去明隐庵求一求……毕竟也是咱们村里奉了百年的送子仙姑,包灵验的!” 它并不知道明隐庵是什么来头。泥狐村很小,但对它而言,比起圈养它的樊笼,这小村庄已是天地之宽。它不能知晓每一块土地的名头,但它却是实打实地听说过这位送子仙姑。别无他物,只因为仙姑是一头狐狸。而狐狸,是要吃鸡的。 鸡圈里流传着这样的传闻:仙姑一口能吞下七只鸡去;她每晚的宵夜,要额外炖掉一只母鸡和七只小鸡崽;她最爱吃的是鲜鲜嫩嫩的鸡胸脯;在她的座下放上二十八只拔毛的活鸡,她就会送给信徒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子。 ……好在长衫男人只买了它一只鸡。送给仙姑,是不够格的。 它不懂男人的话。它想他买它回去,或许不是为了煲汤,而只是养着它下蛋。 长衫男人拎着它走在集市上。路过的铁箱里装着一个小小的人,黑瘦,干枯,双眼明亮,头发剃得净光,看不出男女。 卖人的人也同样干枯,扯着男人的袖口求:买了吧,老爷,买了吧。能干活的,牧牛种地,都能的。 周遭有人嘻嘻笑起来。长衫男人很不悦地皱了一下眉头,挣开自己褪色而格外干净的袍袖。他刚走不远,兴高采烈的议论声便开锅一样沸腾了起来。 “你卖给他?他自己都把弟弟卖了。小时候卖一回还不够,弟弟长大可怜巴巴地回村来,又卖了一次。” “当真么?何家公子那事……是真的了?” “保真哇!不然,你说他哪儿来的银子买鸡吃?以为谁不知道呢,明老爷方才进了朝堂便得罪了长生殿上的小皇帝,一道敕令下来,几年的官帽白戴啦!他如今哪儿还有钱呢?还不是卖弟弟卖的。” “要不然说他家婆娘娶了那样多年,怎么连颗蛋也孵不出?原是报应,报应哇。” 长衫男人不发一语,可它能感觉到,握紧自己双脚的手正在不断收紧、颤抖。这只手提着它经过布满烂菜叶与猪狗便溺的大街,腾空的另一只手则提着长衫一裾,小心翼翼维持着整洁体面。 走出集市,走出街巷,深入村庄。落满尘泥的旧宅院外,男人倏地停下脚步,张大嘴巴,沙哑道:“你、你怎的……” 它混混沌沌地望过去,只见一个画儿里走出来似的少年正亭亭站在宅院的门檐下。那少年叫它想起天晴的云,新生的雪,又或是罐子里最绵绵甜蜜的白砂糖。 “哥哥!”少年活泼地笑起来,“多日不见,你还好么?” 长衫男人的喉咙又被哽住了,宅院内适时响起女人尖细的嗓音:“明钦!还愣着作甚么,还不快进来!” 长衫男人烦躁不堪,回道:“你且等着!”转向那少年,“你,你怎么回来了?” 少年眉眼弯弯的:“何公子不喜欢我,让我走了。我无处可去,便再度投奔了宗老爷。好在宗老爷人好,不顾前嫌地收留我,这几日老爷打算上明隐庵,找仙姑求子,我多年不在村中,对仙姑的事不了解,便打算问问哥哥。” 长衫男人松的那一口气还没咽下去,便再度紧绷了起来,嗫嚅道:“我不信那个。你去问旁人罢。” “哦?当真么?”少年叹了口气,“我家老爷原说,若是哥哥能帮上忙,金银细软之类的,都紧着哥哥所需呢。” 那女人出来了,鬓发散乱,钗裙褶皱,疲倦的眸中却闪烁几分喜色,撑持着高音道:“明钦你个不识相的,还不快带着你弟弟,快些进屋来!” 长衫男人重重叹息一声,拎着它的双足,走进宅院之中。 它想过很多种自己的下场,或留在男人家里下蛋,或被起锅焖烧以解饥肠,无论如何,比送给那狐狸仙姑生吞活剥要好上许多。它心想自己是幸运的,毕竟它亲眼见过自己的同族被一双双大掌捉去,贴上赠与仙姑的红绸,最终惨死狐口——那实在是最不幸的鸡了。 它觉得自己不是这样,因为它一向吃最好的粮,从不啄人,从不争抢,因此它体壮肉美,人们想必舍不得把它送给一头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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