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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死了我不想听你们床上的破事。” 可方彝无论表现得再怎么不耐烦,卞钟都死皮赖脸地拽着他,非要跟他倾诉这些子虚乌有的事:“真的,人结婚都有七年之痒,我们肯定到七百年之痒这个阶段了!” 不跟方彝说,还能跟谁说呢?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个能和自己感同身受的人,那就只有方彝了。 “我不是要跟你说我跟他的那档子事……老酒鬼,你有没有想过,黄笙有可能会死的。” “你有病吧,你咒一个大妖死啊,不敢说他能与天地同寿吧,至少……我去!你一大把年纪了你哭什么啊!” 卞钟掉眼泪的速度和“哗”一下直接拧开水龙头差不多。 “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妖怪,没成为大妖之前,也是血肉生灵,是生命,现在又融入人类社会融入得那么好,能当大领导,还能赚大钱,可我俩呢?” “啊?我俩是国家珍贵的文物啊。” “我俩连生命都不是。” 这下方彝也不说话了。 他们是器灵,没人知道他们从哪里来,如何诞生,如何成仙。 他们只是某天醒来,某天能够脱离本体,某天能够化为人形,某天能够与人交谈,谦虚地学着人的举止言行,假装自己也是同样的生命。 卞钟这才坐直身子,向老友倾吐这段时日以来一直纠缠捆缚在心头的问题: “黄笙是有本能的生物,他会先喝血再吃肉,夜间行动白天睡觉,他有学习能力,他会呼吸,会困倦疲惫,能爱上我也会爱上别人,可我们俩根本没有心,我们俩只是个没有感情的物件,我俩一直都在模仿生命。” 方彝、卞钟。 都不是他们俩真正的名字。 而映在二人彼此眼中的自己,也不是真正的自己。 他们真正的自己,正在博物馆里静静地安置着,而这个人形,是器灵作为人时的模样。 方彝的本体就是个四四方方的盛酒器,他现在的模样是个壮实的寸头青年,厚实的肌肉附着在骨架之外,因为云雷纹的缘故,他的相貌也端正到正义的程度,粗而黑的眉,锐利又爽朗的眼。 而卞钟要纤细许多,如果当时他没有舍弃本体,也许相貌会和现在不同,但当时因为不想留在寂静孤独的墓室里,他便只附在这枚甬钟上离开。 这枚甬钟音高而脆,蟠螭纹优雅迷人,卞钟也高挑偏瘦,远山一般的细长眉覆在高挺的眉骨上,显得他眼眸深邃,整个人的气质也安静古典,举手投足间都是高贵的富n代气息。 黄笙之前就吐槽过,方彝和卞钟俩人站一块,完全是贵族礼乐制度的余孽,卞钟那会儿还乐,以为黄笙在夸他。 正因他这种形象,外加编钟自带的音乐天赋与高级审美,哪怕是现代乐器和西洋乐器,对于卞钟来说都不算很难上手,他就干脆找了个乐团,挂了个顾问的闲职。 不过这好像也是黄笙托关系给他开的后门,算了,这些事卞钟都不清楚。 “咱是物件儿和你俩的七百年之痒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也不是人,你俩就这么凑合过完了呗。” “可他现在越来越像人了,他会生气,会烦躁,会担心,生意的事也会影响他的情绪,那有朝一日,他不也会像人一样,对我变心嘛!” 方彝很想说卞钟纯粹是闲得出屁,但瞧他又是认真的,眼泪吧嗒吧嗒,“唉,你想太多了吧。” 卞钟却掏出手机。 “这是什么?” “小某书。” “小某书是什么?” “我都说了,你不能完全脱离社会,你这样很快就会被社会淘汰的……我都问了小某书的姐妹了,她们说分。” 谈了几百年不能说分就分吧,但这的确很影响卞钟的心情。 方彝看了眼他发的求助帖: 「姐妹们,男朋友最近总是彻夜不归,清早才回家,回家了抱着熟睡的我说爱我,但我醒了之后问他,他又不承认了,他这是什么意思?」 -分!姐妹我时间有限,我要赶下一个帖子,但是分! -关键词:清早,回家,说爱你。这我懂,他晚上做了对不起你的事,早上回来看见一无所知的熟睡的你,良心隐隐作痛,所以才这样。 这条后面又1.2w个小心心,和三千多条回复。 -这个猜测蛮有道理的。 -我老公也这样。 -那为什么还是你老公? 卞钟看得心拔凉,发帖日期是好几天之前,他甚至一路思考到了器灵物件与生命感情的哲学层面,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七百年之痒。 方彝在旁边琢磨半天,总觉得哪里不对,一个走神,卞钟又在旁边发上小某书帖子了。 「姐妹们,我今天差点死了,我回家跟我男朋友说,他漠不关心的,然后大晚上的还出门应酬去了,穿了超帅的衣服,还做了香香发型」 -怎么还是你啊姐妹,你还不分?你真超爱的。 -你男朋友要有新女朋友咯~ -再不分当你起号的。 -超帅衣服香香发型,哟哟哟,你的文字还爱他。 ------- 作者有话说:二改:修文
第102章 该怎么剖析卞钟的这种焦虑呢?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是在没事找事,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胡思乱想些所谓的“七百年之痒”,给黄笙施加些莫须有的罪名, 明明他一直都在踏实跟卞钟过日子, 不管是做生意还是陪他, 两头都能兼顾得很好。 可就是因为他能兼顾得很好,卞钟才焦虑。 当时排《殷墟钟声》交响组曲的时候, 卞钟担任的是第一小提琴声部, 坐他旁边的小提琴手是一位非常健谈的后生,他瞧着卞钟面生又年轻,几轮排练下来就自顾自地和卞钟搭上了话, 从乐团八卦聊到自家鸡毛。 “卞老师有对象吗?” “有啊。” “唉,那个, 我冒昧问一句,你跟你对象比,谁收入更高啊?” 卞钟不太理解他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 “我不管钱的,只要有的花就行。” 健谈后生露出一抹苦笑:“你心态真好,不瞒你说, 我收入比我对象低太多了, 他还总是特别努力, 有时候……嗐,卞老师, 我说这话你可别觉得我小心眼, 但我有时候真觉得, 他越努力,我和他的差距就越大,就感觉他随时都会丢下我。” 他们俩的对话就到这, 指挥上场了,二人就没再继续聊。 当时卞钟是没听懂后生这话的意思的。 但他几天前,却突然明白了。 黄笙是开养鸡场的,黄鼠狼开养鸡场挺好笑的,但最了解鸡肉品质的,可能谁也比不过这位黄大仙。 他从养鸡场开始,发展养殖、发展冷链、发展物流,建立自己的食品品牌,从人力降本增效到全面自动化高度机械化,卞钟在S市新闻频道刷到企业家黄笙的主题报道的时候,看着那无仙术而自动的流水线,都惊呆了。 可黄笙还在努力,跑应酬、谈合作,前段时间,禽流感影响了产业效益,他愁得几个白天睡不着觉。 卞钟还傻乐,刷他的卡买了架顶级钢琴,天天都在等那架新钢琴。 那天,钢琴到了,而黄笙在客厅接电话,眉头锁得死紧,卞钟就在旁边用仙术搬钢琴,动作粗鲁,所过之处,碰到了许多东西,家里一阵叮铃桄榔。 “……没事,家里人碰倒东西了,财报不用发我了,我现在去公司。” 黄笙挂了电话之后,卞钟问他想不想听他试新钢琴的音。 卞钟光着脚踩在深色瓷砖上,青白如玉的脚趾圆润可爱,他几步走近,贴到了黄笙身上,眼睛忽闪,“黄笙,你是想让我弹给你听,还是……用我弹给你听?” 卞钟踮起脚,抬手勾住了黄笙的脖子,把他往钢琴旁边带,腰肢顺势一软,大腿后侧压在了黑白键上,一阵繁杂的高音搅了心绪,暗示意味十足的话更是乱了二人的呼吸。 但黄笙只用一个调息就恢复了冷静,他野兽一般幽深的黑眸闪了两下,就张口拒绝了卞钟的邀请,轻轻推开了他,“你在家玩吧,我回来再说,临时有个会,你去把拖鞋穿上。” 按之前来说,在卞钟的确没有什么急事、心情也不错的情况下,黄笙会衡量轻重缓急,来决定是否可以优先解决公司的事。 所以这次,黄笙认为是可以拒绝他的,卞钟自己也从来都不介意。 于是黄笙走了。 但偏偏这次,卞钟满脑子都是那健谈后生的这句话—— “他越努力,我和他的差距就越大,就感觉他随时都会丢下我。” 同时,已经有反应的卞钟被黄笙从温热的怀抱里推了出来,他第一次,几百年来第一次,在黄笙这里感受到了难堪和挫败。 是的,卞钟焦虑的内容除了融入社会、自我规划这部分差距之外,还有他们两人感情问题上的认知差距。 他被黄笙拒绝过很多次,一般都发生在卞钟极度没眼力见儿、打扰黄笙办正事的时候。 黄笙从来不生气,但他也从来不担心卞钟会生气,在他看来,卞钟就像一个需要悉心呵护的贵重物品,用软布垫着,砸钱养着,柔吻护着,就行了。 反正换个人来这么对卞钟,他也不会拒绝的,他甚至也会这么开心。对此,黄笙早就认了,也早就不会因此感到挫败失落了。 卞钟本质上就是个物件,这话并不是不尊重人,因为他压根就不是人,他是被制造出来的,他没有忠诚和痴情的概念,黄笙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跟他沟通,甚至不打算教他懂得生命与感情的内涵。 “你没这个本能,也没这个功能,谁拿把槌钟来,你不都能响?” 明白这个道理的黄笙,依旧自顾自地对卞钟好,他会在最动情的时候用卞钟衣衫不整的胸口拭去额前的汗,跟卞钟说“你根本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但也会在卞钟回应说“我也爱你”的时候冷笑一声,动作粗暴地将他翻身,然后掐着他的腰和后颈继续,频率更快,更深,更气愤。 “你懂个屁的爱,别动……” 这就是卞钟所谓“七百年之痒”的含义。 掰开揉碎了都是问题,可日子偏偏就是能这么稀里糊涂地过下去。 谁都没有错,可谁都没那么满意,只是用知足来麻痹,觉得维持现状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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