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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奇了,昨日带着还好好的,怎么今日只要夫郎!”奶娘觉得十分惊奇,她家的两个孩子,可都没有这样的。 “哎,宝宝,你说说,你一调子像谁,怎么就喜欢黏我呢!”沈言点了点宝宝的鼻子,笑着道。 他小时候虽然娇气,但可是十分好带,不挑人的。只是被骄纵大了后有些任性,可也十分好哄。 “可能像我吧!我小时候就爱粘着我娘。”魏行摸了摸鼻子,他奶奶说他小时候也是这样,只让他娘带,直到一岁多会走路了之后才好些。 只说他有记忆的日子,确实是更喜欢娘软的娘亲一些,相必宝宝也是如此。 沈言身上带着好闻的味道,宝宝肯定也能闻到。 沈言略微有些吃惊,想不到魏行如今这沉稳的模样,小时候也这么爱粘人。不过想到他是如何变成这样的,他又有些心疼。若是在父母身边长大,魏行如今肯定不是这模样。 “不愧是你的孩子!”沈言赞叹道。 只是他刚生产完,抱了一会儿手臂便有些酸痛,又不忍心让宝宝哭,一时有些为难。 “夫郎,你试着将他放到你身边挨着你,看看如何?”奶娘提议道。 沈言小心翼翼的将宝宝放下,看他美誉哭泣,他松了一口气。看着宝宝躺在他身边,没一会儿就打了个哈欠睡着了,沈言觉得困倦,躺下和宝宝一起睡。
第106章 玉米 我好想那个味道! 就这样,沈言每日吃吃睡睡、逗逗孩子。涨奶也在第二日有所缓解,基本不再难受。第三日,星哥儿带着福宝过来看望他。 福宝如今一岁半,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说话也是含含糊糊。来之前,星哥儿告诉他今日来是见弟弟的,他到了床边,看到床上的宝宝便喊道:“得得~” 星哥儿问道:“福宝,弟弟可爱吗?” “可~耐~”福宝咬了咬手指,想用手摸摸弟弟。 星哥儿赶忙阻止他,摸了摸他的脑袋:“福宝,弟弟还小,只能看不能摸,等大些才能摸,知道吗?” “福宝喜不喜欢弟弟?”沈言笑着道。 “稀~饭~”福宝回道。 沈言将他抱上床,放在宝宝身边:“那你坐在这里看弟弟。” “不能摸哦~”星哥儿朝福宝说道,福宝很乖,立马点了点头。星哥儿看着宝宝的眉眼,笑着道:“言哥,这孩子眉眼和你一模一样,长大了肯定也是个美人,你们可有给宝宝取名?” “还没呢!”沈言摇了摇。 从怀孕到如今,两人一直宝宝、宝宝的叫着,那时总觉得时间还早,一直到生产都没给孩子取好名。现在即使生出来了,但名字却还没取好。 “你们可真是,不像我,怀着孕就把孩子名字定下了!”星哥儿笑着道。 “没事,不急,我们宝宝、宝宝的也叫习惯了。”沈言笑着道。 第五日,沈阿婆和沈舅母过来看沈言,又问到了宝宝的名字,沈言还是如此和他们说。 怀孕后期,沈言有意控制饮食,怕孩子太大不好生产,因此他生完孩子后,除了腹部,其他地方都没长胖。 但是坐月子这些时日,一天几顿的吃着,生生把他吃胖了一圈,脸看起来都圆润了。 但好的一点是,腹部已经基本恢复了平坦,也不枉他后半个月一直坚持每日走上两圈。 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已经到了孩子的满月宴。照魏行和沈言的意思,他们本来是准备简单办一下的。 但这事却有些身不由己,两人如今的生意做的都很大,在知道他们生了孩子后,都惦记着来参加满月宴。 即使他们有意控制,但参加的人依旧很多,县里和他们有些交流的,基本都来送礼。要不是如今换了房子,可还真没地方招待这些人。 一场盛大的满月宴下来,两人都累的不行。不过结束后,回到屋内看着睡得香甜的宝宝,两人又觉得开心。 至于宝宝的名字,是满月宴前一日沈言取的,大名叫魏芷溪,小名叫康康,希望他平安健康。 * “啊~啊~” 沈言拿着拨浪鼓,逗弄摇篮里的康康。康康如今对声音反应不是很大,但视线却会随着拨浪鼓移动,是不是还会叫两声。 沈言动的幅度大了,他还会露出笑容,可爱极了。 康康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因此醒来的时候,沈言便十分喜欢和他玩。小孩子香香软软的,要不是月份小不能折腾,都都想抱起来吸。 魏行从后院走了过来,一下子就看到花园中的二人,他走过去道:“言言,又和康康玩呢!让奶娘看会儿,你随我去后院看看,之前种下的东西长出了果实,我咬了一口,甜丝丝的。” 沈言将康康交给奶娘后,他似乎知道自己阿父要走了,瘪瘪嘴,不过也没有哭。这些时日,除了沈言,他也习惯了让奶娘带。 沈言跟着魏行去了后院,便看到后院的那一大片农作物已经长的比人还高,光看植株十分喜人。魏行走过去,给沈言掰了一个,剥开外衣后递给沈言:“你看看,生的就甜丝丝的,味道还不错。” 沈言看着手中的棒子,惊奇道:“这是竟是玉米!” 这种子是刘能从东边的某个郡带回来的,听他说是从外地传过来的,但是那里的人都没人种,他便将种子买下了。 他不是没吃过玉米,只是他以前吃的,大部分都是这种玉米棒子,还有其他鲜玉米做成的其他美食,从未见过玉米种子,因此当时也认不出来。 他这时也明白为什么看着玉米苗有些熟悉了,是因为他确实偶然见过一次。 “玉米?你认识?”魏行知道沈言懂得多,但没想到连外地的东西都认识。 “我见过,这叫玉米,也叫玉蜀黍,生的吃了也没事,但熟了更好吃,光是简单的用水煮,就十分香甜。今晚我来做饭吧,就做玉米宴,让宅子的所有人都尝尝这味道。” 沈言看着后院这一大片玉米,笑着十分开心道。他说着,就要下田和魏行一起掰玉米。 “言言,你别下来,这玉米叶容易划伤人,还刺挠,我掰一些你在上面接着。”魏行赶忙阻止沈言。 他皮糙肉厚,还被叶子伤到过,更不用说沈言那细嫩的皮肤,肯定受不住。 “行,你挑玉米粒长成,还能掐出水来,最新鲜好吃。”沈言笑着道。 厨娘见到两人拿着这么多没见过的玉米,都问道:“夫郎,这东西怎么吃?” “我来做,你们等会儿就知道了。你们再做些其他的菜,到时配着一起吃。”沈言回道。 除了煮了新鲜的煮玉米,沈言还玉米切成块,和排骨一起炖成玉米排骨汤,汤中带着玉米的清甜,滋补又好喝。 剩下的玉米剥粒,做了虾仁炒玉米、椒盐玉米粒、烤玉米,除此之外,还将玉米打成汁,一部分加面粉发酵,蒸熟成为玉米粑粑,一部分直接煮熟,做成可以直接喝的玉米汁。 沈言和厨娘一起,做了满满两大桌饭菜,十分丰盛。 现在住的宅子比较大,宅里平日需要的人便多了一些,做的这些菜正好能吃完。 小东、小翠、奶娘还有沈言和魏行他们坐在一张桌子上,其他的人坐在另一张桌子上。 知道今日的许多菜是沈言做的,许多人都受宠若惊。他们都是买下这宅子时新来的下人,第一次见到沈言下厨,还让他们吃。 “以往夫郎也会做饭喊你们一起吃吗?”其中一位洒扫的丫鬟小心翼翼问身边做了许多年的丫鬟。 “你才来不知道,夫郎十分宽厚,偶尔折腾新鲜吃食的时候,会叫我们一起吃。而且夫郎手艺可好了,府上的这些厨娘,许多都是他一手教出来的。”干很久的丫鬟回道。 “能来这里做丫鬟真好!”刚来的丫鬟感叹道。 “我也觉得,不过你可不要因为郎君夫郎人好就懈怠,要是被发现,也是没好果子吃的。” 干很久的丫鬟道。 “那肯定,我可不傻。” 坐下后,沈言先倒了一杯玉米汁,他见到玉米后,就十分想念玉米汁的味道,香香甜甜,非常好喝。 “这玉米怎么做都好吃,我喜欢。”小翠吃过后高兴道。 “是啊,我也喜欢,真好吃。”小东也道。 鲜玉米的味道是现有的许多粮食不能比拟的,十分香甜软糯。宅里的所有人都很喜欢这个味道。 “言言,你既然认识玉米,那这玉米彻底成熟之后,怎么吃你知道吗?”饭后,魏行问道。 他在种出来后,也看出了刘能带回来的种子,就是这玉米彻底成熟变硬后得来的。目前看着玉米产量应该不低,若是想长久保存,就得吃完全成熟的玉米。 可是玉米粒比小麦还大,肯定更难煮熟。 “这我还真不知道!”沈言摇了摇头,他也只吃过鲜玉米,从没吃过完全成熟的玉米,也不知什么味道。 “那等成熟了我研究研究。”魏行道。 吃过玉米宴过后,沈言便再聚德楼和分号都推出了玉米有关的菜谱,即使种植了一大片,但要供应两个酒楼,那可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这玉米做出来的菜肴只能每日限量供应。 越是限量,这几样菜越受大家的欢迎,总有人为了吃上玉米而让府上的人早早到聚德楼排队。 沈言看过后,推出了预定机制,从那日到十几日之后,玉米有关的菜肴直接预定完了。 在十多日过后,家里种的玉米已经变硬,聚德楼便停止售卖卖玉米做的菜肴。 “小二,玉米汁什么时候还会有?我好想那个味道!” “不好意思客官,鲜玉米能吃的时间只有这几日,想要吃得等到明年了。” 这样的对话时常发生在聚德楼每一处,许多人都恨不得再吃上一次玉米。 玉米彻底成熟后,魏行算了算剩下那些玉米的收成,每亩差不多有四五百斤。 “言言,这玉米产量比小麦和谷子都高,而且和种谷子的时间重合,我看以后可以和谷子轮播,肯定能让更多人吃饱饭!”魏行开心道。 “我看喜欢吃的人也多,那明年就让大家种?”沈言道。 “我们留的种子不多,怕是不够很多人种。我想明年先让大河村的佃户们种,等他们种了后,若是产量高,自然有人愿意到他们那里换种子。”魏行道。 “行,那就先让他们种。”沈言道。 “对了,你可有研究这玉米怎么吃?”沈言道。其实他也好奇,他以前还真从没吃过完全成熟的玉米。 “我让人在后院安了石磨,我想先试试,看看能不能和小麦一样磨成粉。”魏行回道。 “那我们现在就去吧,我也去看看。”沈言道。 沈言在一旁看着魏行磨玉米,在将玉米磨成较大的颗粒时,沈言看着有些熟悉。他想起了曾经在网上见过这种形态的玉米,那些人叫包谷粒,可以直接煮成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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