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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谢谢你了。”张念生很客气的道谢。 “那有什么的,我们都三年的同学了。再说了,你们还帮过我一个很大的忙呢。” 林深处对他笑了笑,显然没有把这件事当做是自己的负担。 张念生在林深处的催促下打开了盒子,只见拉菲草之上,是几个笔记本,还有一个篮球。 他小心翼翼的打开笔记本,只见第一页第一行上,就公公正正的写这三个字——上林赋。 林深处明显也看到了上面的字。 “抄上林赋,得心上人。” 张念生听到她的喃喃自语,心里突然慢了半拍。 “你说什么?” 张念生看着她,心里闪过一丝慌张。 “你不知道吗?网上说抄上林赋,可得心上人,虽然上林赋讲的并不是爱情,但是它篇幅太长,字也很难写。所以当一个人愿意为了你抄完上林赋,就证明他对你的喜欢并不是一时兴起。” 林深处早在很早之前就看出来,他们对待彼此的态度。可是,自己是局外人总不好先点破什么。 而这一次,她点破了。并且让张念生知道了秦向朝对他的心思。可是自己好像觉得这件事说的太晚了。 张念生忍不住哭了起来,他这几天真的是哭了太多太多次了。 只见上林赋下面,还有氓,越人歌和凤求凰。 最后一篇竟然是红楼梦,他不知道《红楼梦》代表着什么。 “林深处,他为什么还要抄《红楼梦》呢?” 张念生手里紧紧握住厚厚的笔记本,心中的情绪再也遏制不住了。 “抄完红楼梦,你们的故事也该结束了,但你有没有发现,他抄的《红楼梦》的最后是没有句号的。” 说明,他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秦向朝不想结束这段感情,哪怕是一辈子的暗恋,他也心甘情愿。 “傻子,秦向朝你个大傻子!我恨死你了。” 张念生把笔记本抱在怀里,忍不住大哭了起来,连小黑猫都趴在他身上安慰他。 “别哭了,你们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林深处试着安慰他。 “他消失了,我找不到他了。” “你们会再见面的,相信我。” 张念生委屈巴巴的看着她,会在见面的……对吗? 之后,张念生如愿以偿的考上了一中,他带着希望看着门口的榜单,从一班看到二十四班。可是那上面并没有出现他熟悉的那个人的名字,心里闪过浓浓的失望。 有幸林深处和他分到了同一个班,那就是宏志班,这里被称作是学霸班。 因为他们冲刺的学校不是985就是211,这里的任务就是学习和考学,不是在内卷就是在内卷的路上。 这里压力很大,每天就像是活在中考前几天的样子的,张念生不是那种很聪明的学生,全是靠后天的努力才考取的成绩,不过还好。家里的黑猫就是它释放压力的对象,放在怀中揉一揉,聚在鼻尖闻一闻,就觉得身心舒畅。 不过与其说他看着的是那只黑猫,倒想是透过它去看另一个人,有时候他会搂着墨墨(猫的名字)喃喃自语。 “你都离开我了,还给我留念。是不想我忘记你,还是诚心给我添堵的?我骂你一声混蛋,都是便宜你的。” 而后付之微微一笑,心里酸涩不堪。 “哥哥,我想你了。” 前方没有诗和远方,只有试卷和学习,但是也只有拼命学习才可以让张念生短暂的忘掉他。 另一边秦向朝被这里的体制折磨的体无完肤。 他已经在前不久想出了完美的逃跑计划,准备在今晚实施,他真的快被折磨成神经病了,每天穿着病号服躺在这个不足2m的小床上。每天不是给他电击,就是让他看一些不可描述的片子。 他的精神已经受到了很大的污染,而且过几天还要给他做开颅手术。 妈的,这他妈闹着玩呢!随随便便给人脑袋开瓢。关键是风险还那么高。 他每天还要吃各种类型的药,那种自己的命被别人握在手里的感觉总让他觉得不舒服。 他明白现在唯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打败所有阻挠自己的势力。首先自己要比自己的父亲更强大才行。他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那么渴求成长,那么渴求强大。 那天晚上他假装吃下药,可是转身却又把药呕了个干净,他偷藏了一把手术刀,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割断了绑着自己手脚的绳子。 通过这小半年的观察,他记住了所有不被监控拍下的死角,他成功地解开绳子,从二楼跳下,躲进草丛里,忍着后背滚落到地下的刺痛他咬了咬牙。 猫着身子匐匐前进,不足百米的距离让他感到比登天还难。 终于他来到墙边,靠着地上除草晒干草垛终于翻墙成功了,刚跳下来,身边竟然传来了狗吠的声音。 直接一头足有半米多高的狼狗身穿保安服,留着口水盯着他,眼睛里像是嗑药了一般的兴奋,那张开的獠牙明显把他当成了猎物,秦向朝操天日地,内心妈卖批。 还没想好怎么应对,那只狗突然就扑上了,咬住了他的右手,他没忍住惨叫了一声,不远处的保安明显是察觉到了什么,吹响了哨子。他暗骂不好,慌乱间他摸到一块砖头,啪的一声就砸在了狗的头上。 ----
第17章 逃出医院 那只狗被拍晕之前还咬掉了他手上的一块肉,顿时血流不止,内心强大的心理告诉秦向朝,他不能慌,他咬了咬牙,冲进了不远处的大街上,街上人不多,保安拿着警棍很快就发现了他。 “md,这是什么狗屁地方!” 秦向朝来到这里之后,发现这里的人都在说英语,他被父亲扔到了国外?这里是哪个国家?M国?Y国?总不能是JND吧? 这里人少,他又害怕他们和那个医院是一伙儿的,也不敢寻求他们的帮助,就这么东躲西藏了起来。 他紧紧的握着自己的手。躲在了一个小巷子里,他撕下身上的衣服在伤口处使劲的缠了缠,可是滴漏的血还是引起了保安的注意。 这是死胡同,他必须得翻墙逃走。刚站到墙上,保安就发现了他的踪迹。他知道这是他唯一逃跑的方法,所以他只有这一次机会,他忍着疼,直接从墙上翻了过去。 “额啊……嘶……” 他的嘴唇已经变得苍白,为了躲避保安的追捕,他逃到了荒郊野岭,这里灌木丛杂草比较多,很容易躲藏,希望他们不要带更多的狗过来。 突然他来了一个分叉路口,忍着痛,他解开了绑着伤口的布条在左边的一条路上撒上了自己的血。随后直接把衣服脱下来,把手包成了一个粽子。 又绕到了另外一条路上。 他因为失血过多,头开始晕了起来,视线变得恍惚,身体越来越虚浮。 他总觉得这条路很熟悉自己儿时是不是来过这里?像热带雨林的草丛,发出一种如婴儿般啼哭的鸟鸣,这种感觉越来越熟悉。 他想起来了,过了这片林子就是商家老宅,是他亲外公的家! 他现在的母亲岚珊并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因为家族原因,在他五岁的时候。他母亲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他父亲娶了他现在的这个母亲。 所以他总觉得自己和张念生是同命相怜,也喜欢和他亲近。 他的亲生母亲是Y国人和Z国人混血,所以秦向朝五官深邃俊朗,典型的混血长相,这里应该就是Y国了,没想到他的父亲误打误撞把他送到了Y国,又误打误撞送到了亲姥爷家不远处。 久违的亲近感让他差点潸然泪下,他凭借月光和儿时的记忆在这个夜深人静小路上走着。 只要找到他姥爷自己的生命安全就有了保障。 他渐渐的看到了房子的轮廓,老爷子喜静,也喜欢Z国文化把建在郊野的老房子翻新,建了一所大宅院,门匾上还写着商寨,商是姥爷起的名号,姥爷原本名字叫安斯威夫.商恩 秦向朝终于凭借最后一口气来到商家老宅。 “hello?Open the door!Let me in!” 秦向朝拍了拍木门,眼前逐渐变得模糊,就连敲门都用尽他所有的力气,最后还是支撑不住昏倒在地上,半边身子靠着门。 商家下人打开了门,突然一具光着上半身的“尸体”顺着开着的门倒在门槛上,把下人们吓得不轻,这是两个Z国人,是在商家打拼的,安厮威夫很喜欢Z国人,他们干活总是很认真。 在这里呆的久的老人,认出了秦向朝后颈上的红色胎记。是大小姐的儿子!是小少爷! “hurry up!This is the master's child!”老管家瞬间被吓清醒了,还以为小少爷受到了追杀。 (因为作者是英语五渣,将会用中文来对话) 大厅内,一位两鬓斑白的老爷子正陪着他夫人看电视。突然老管家就闯了进来。 老爷子有些不悦,他说:“王,你做事怎么还是冒冒失失的。” “是这样的先生,小少爷回来了。受了很重的伤,现在在客房。”王管家惊的擦了擦汗,焦急的看着老爷子,没有人知道年过半百的他向主堂跑来的速度,一定是他一生中最快的。 老爷子从沙发上坐起来,身边的老夫人也跟着站了起来。 “小少爷?是朝儿吗?”老夫人紧紧攥着手中的玉,眼神中闪过惊愕,渐渐的又变成担忧。 老管家气喘吁吁的说:“是小姐的儿子。” “快点带我去看看。”老夫人焦急的抓住身旁老爷子的手,焦急地说。 “快点快去!” 老爷子也回话了,电视都没来得及关。 十年多没见过的孙儿,突然闯来一定是发现了什么事。老人家连忙跟随王管家来到客房。 老夫人是Z国人,还穿着象征着Z国文化的旗袍,当她来到客房看到满身都是血的秦向朝,吓得差点没叫出声。 “这……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 家庭医生正在检查他的伤口,本来都准备睡觉了,就又被叫起来,鞋子都没穿拖着拖鞋就来了。 老夫人泪眼汪汪的看着自己多年未见的宝贝孙儿又是欢喜又是心疼的,早知道他孙儿会受这么重的伤,当年自己拼死也要把自己孙儿接回来。 那秦家家主再三发誓会对朝儿好,要不是他孙儿好命找到了他们这儿。指不定死在荒郊野里都没人知道呢。 第二年就娶了二房岚珊,怪不得会对孙儿不好,指不定在她女儿死之前就和那狐狸精在一起了呢。 “呜呜呜……我孙儿怎么这么命苦,怎么变成这幅摸样。” 老夫人伤心的神情很真诚,他是真的很心疼自己孙儿。颤抖的手摸着自己孙儿的脸。这时医生检查完伤口来到安厮威夫老爷子面前,他说。 “小少爷的右手被大型兽类咬掉大半,需要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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