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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莎便暂时跟着他,再次过上了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 沉迷在短暂的快乐中的她显然已经忘记,曾经的自己对这种花花公子是如何敬而远之,因为他们短暂的爱只会拉低她的身价。 两个月后。 “阿储,你在哪里?你今天……不过来吗?”时莎捧着手机,小心地问着。 那边的韩储语气有些不耐:“我去哪里难道还要跟你汇报?” 隔着电话,时莎听见那边有女人的娇笑,顿时警铃大作:“阿储,你那边为什么有女人的声音?” 韩储更是不耐烦了,他本就不是长情的人,和时莎的两个月已经是破例了,这样的长情显然让他有些腻味了:“怎么?不可以么?和你玩了两个月男女朋友的游戏,你不会当真了吧?” “行了,别烦我。”韩储挂了电话。 在这之后,韩储来找时莎的时间越来越少,最后被时莎缠得烦了,给了一笔钱直接打发了她。 也不算亏,至少得到了钱。这笔钱,以及之前和韩储在一起时他给买的包包首饰,卖了之后也是一大笔钱。她节省一点,够她生活很久了。 但是没过多久,时莎就谈恋爱了。两人是在网上偶然认识的,对方是个男大学生,乖巧帅气,标准的小奶狗型男友。 他就在J市上大学,两人奔了现,十分甜蜜。 时莎觉得自己遇见了真爱。 无论她说什么,对方都能接得上话,偶尔她作一下,得到的更是无底线的包容。 时莎沦陷了。 于是在两个月后,男友惊慌失措的告诉她,他的爷爷得了癌症,没有钱治疗后,她只犹豫了一瞬,就将自己的积蓄转过去大半。 男友:不行,我不能要,你挣这钱也十分不容易。 时莎心里慰藉,觉得自己遇见了对的人。 时莎:没事的,你以后工作了还给我就是,而且你的爷爷不就是我的爷爷吗?爷爷在哪个医院,我明天去拜访一下他,可以吗? 男友:姐姐,你真好,我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 时莎:好,我等着那一天。 那边的“小奶狗”得意一笑,转头拨打一个电话。 “老板,完成任务。” “不错,钱给你转过去了。” “好的老板,下次有这事还叫我哦~” 温绍挂了电话,深藏功与名。他看了一眼在墙角的宋翰墨,刚刚经历了一场刑罚的他虚弱至极。 可惜系统传回来的画面不能共享,否则要是让宋翰墨看见整件事的全过程,岂不是十分精彩? 时莎花了很长的时间,才终于接受自己被骗的事实。 她变得酗酒、暴躁易怒。 但是所剩的资产根本不足以让她挥霍,更别提她还有一群吸血鬼一样的家人,见她拿不出钱后,果断要求她回村结婚。 时莎砰地一下挂掉电话。但是她的家人就要榨干她最后的一丝价值,带上行李果断来到J市。 找不到人?没关系。 直接上警察局哭诉。 “我那个女儿啊,来了大城市后,就被迷了眼,电话打不通,根本不认我老太婆和这个糟老头子了啊!我们心里苦啊,我们农村供她一个大学生出来容易吗?她竟然就这么不认我们了!”时妈时爸直接坐在警察局中哭泣。 直到警官保证一定会帮她找到女儿后,他们才哭哭啼啼地站了起来。 “谢谢警官、谢谢谢谢!” “不客气,为人民服务嘛。”警官乐呵呵道。 他们的速度很快,很快就锁定了目标,更是专车接送,将她们送到时莎的门前。 时莎已经卖掉了之前买的房子,租了个小公寓。 时莎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们,她从小就想摆脱的噩梦,竟然找上门来了。 她根本控制不住情绪,当着警察的面,大吵大闹起来。 “滚啊,你们滚,我不认识你们。” 她父母的招数明显比她高明,当着警察的面唯唯诺诺,警察走后就原形毕露。 “臭丫头,翅膀硬了啊?”时妈一脸凶样,过来扯她的头发。 时爸狠狠踹了她一脚:“赔钱货,怎么,以为你能摆脱得了我们?” 时莎眼里露出绝望的泪水。 “快点跟我回村结婚。”时妈说道,“你都25了,还不嫁人?幸好别人不嫌弃你年纪大,虽然他离过婚,但是为人老实,你跟着他好好过日子,准没错。” “他好你去嫁啊!你拉扯我做什么!”时莎吼道。 “死丫头,你怎么说话呢!我不是为了你好吗?你看看你这年纪大了哪里有人要?女人这一辈子不都是要嫁人的吗?你妈给你找个靠谱的你还不乐意了?要不是我,你能上大学?” “那还不是因为我一边打工一边读书,你能得到钱才让我继续读的!” 啪! “死丫头,还会顶嘴了。”时母骂骂咧咧,给了她一巴掌。 时莎被打得头一偏,长发贴在脸颊上,遮住半张脸。 “好了,别跟她废话了,已经选好了半个月后的日子,抓紧点,别耽误了时间。” 凶悍的时母对着时父却是唯唯诺诺的:“好好好,听你的。” 不管时莎再怎么不情愿,还是被塞进了一辆破旧的面包车里,车里摇摇晃晃,走了两天两夜,时莎就被送回了那个狭小的村庄。 好像一切都没有变化,好像她一直被困在此处,从未离开。 “姐回来了?” 一个满口黄牙的男人站在车前,眼里泛着算计。他是时莎的弟弟,好赌成性,时莎打回来的钱基本都被他输的精光。偏偏时父时母就乐意宠着他们的宝贝儿子。 这可是他们养老的底气。 “可不是,废了好大劲。” “干紧把事办了,免得夜长梦多。” 于是时莎的所有通讯设备被收走,被绑上了老男人的床。 温绍看着这个结局,便不再关注了。 等到时莎去世后,温绍才将宋翰墨放了出来。 他第一时间是找到地府官差告状。 “啧,你这不是没事吗?”官差无所谓道,“行了行了,往生池已经修好了,过了奈何桥,抓紧投胎去吧,喝了孟婆汤前尘往事就一干二净了。” 宋翰墨怒:“我不去投胎!我等着他下地府。” “切,随便你。” 宋翰墨看着奈何桥上长长的队伍,不为所动,他一定要等着温绍下来,再好好算算账! 突然他目光一凝,看向桥上某个背影,直奔她而去。 “时莎!” 时莎身体一震,回头看见他那张脸,十分慌乱。 经历长久的折磨,她已不再年轻,皱纹爬上脸庞,像一道道深深的沟壑。 宋翰墨速度很快,拦住她:“你跑哪去?” 他上下打量她:“看来你过得并不好,当初不是毫不犹豫地就选他了吗?怎么,他没给你想要的生活吗?” 时莎被他盯得自惭形秽,遮住脸:“我不是,你认错人了。” “呵,现在还想躲着我吗?”宋翰墨冷笑,弯腰在她脖子上使力留下一个印记。 “你等着,下辈子,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完】
第119章 被鬼王顶替的倒霉蛋番外 时莎原名不叫时莎,叫时招娣,她出生在一个小山村,因为是女孩,她从小就不被父母喜欢,总是干最多的活,吃最少的饭,挨最毒的骂,遭最毒的打。 而她的弟弟,无论多么调皮,无论多么懒惰,父母永远都是笑眯眯的说: “我的宝贝儿子真厉害。” 仿佛他干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情一样。 时莎恨自己生错了性别,更恨父母的不公平,哭过也闹过。 最后得到的都是惨烈的疼痛。 村里将她这种症状列为正常。 “哎呀,长大了就好了。” “不懂事,女孩不都是这样吗?” 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吗? 就在她逐渐麻木之时,事情终于有了转机—— 她得到了读书的机会。 山村里,男孩读书的都很少,别说女孩了。 但是时莎偏偏赶上了这个好时候,是一位富豪资助的学校,不收学费,甚至成绩好的会有现金奖励。 有这样可以占便宜的事情,虽然觉得女孩读书没用,村里还是有很多人家将女孩送去读书。 当然她们读书的同时,也不能耽误了家里的活计,否则就会招来一顿毒打。 教书的老师之中,有一个很漂亮的女老师。这是时莎第一次见到那么光鲜亮丽的女孩子。 在她有限的记忆里,女人要么就像她妈一样,在男人面前唯唯诺诺,在她面前颐指气使。 或者像自己一样,穿着灰扑扑的衣裳,每天有干不完的活,被弟弟欺压着。 “叫我樊老师就好了。”年轻的女老师轻轻蹲下,拿出帕子温柔地擦拭着她脏兮兮的脸蛋。 “樊老师。”那时的时莎九岁,她天真地问道,“你是仙女吗?” “不是哦,”樊老师笑了笑,开始和她说起外面的世界。 在她的描述中,时莎第一次窥见外面的冰山一角。 原来生而为女并不是原罪,原来女孩子也可以拥有广阔的天地,原来男女可以平等。 “樊老师,我好想出去。” 樊老师欣慰一笑:“只要你好好读书,一定能走出这个地方。” 时莎记住她的话,努力努力再努力。 这句话,樊老师并非只对时莎一人说过,更并非只有她一个女孩子想要走出去。 但是读书带来的收益太过遥远,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好像是一条永远望不到尽头的坎坷之路。 更多的女孩子,在繁重的家务与农活之中,再也无法抽出精力来读书。甚至很多次因为读书耽误了农活,而被父母毒打。 要不……算了吧。 她们想。 好像待在这里,也不是不能过一辈子,只要找一个不打自己的男人就好了。 那一批人中,最后留下的女孩只有时莎。 时莎天赋好,学什么都快,本来九岁才启蒙的她早已落后外面一大截,但凭借着过人的天赋,硬是堪堪跟上了进度。她会在擦桌子的时候想着课本,会在喂猪的时候想着算术…… 樊老师喜欢这个女孩子,对她很好,耐心教导。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都是时莎漆黑人生中一束柔和的亮光。 但是在时莎13岁那年,樊老师离开了山村,学校也垮掉了。 原因是村里的一个二流子盯上了她,差点将她侵犯。 这时大家才知道,原来樊老师是那位出钱修建学校的富豪的唯一千金,如今出了这件事,学校已经开不下去了。 樊老师对这未开化的村庄、对这一个个放弃读书的孩子恨铁不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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