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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元麟做生意开门迎客,一直都是温和的,今天只觉脸上的肌肉有些僵硬。 沈慕烟从多大年纪做什么工作到被问到有没有对象。 他不想答的就不答,不懂的就问:“元麟,什么是对象?” 楚元麟早就转到货架后面去了。闻言怔了怔,脸脖子一齐涌上热意,他说:“就是你喜欢的人,想要共度一生的另一半。” “哦”沈慕烟挑了挑眉,这人明明很不喜欢这样的场景,却不拒绝,一个时辰内已经往货架后面转了三四次了。 “没有。”他回复了那些人的问话。 这句话引起了大妈们更大的热忱。一个婶婶笑得脸上像开了花,“像你这么帅的小伙子还没有对象,不是诓我们的吧?” 老婶子们闻言皆哈哈大笑。 沈慕烟抚额,一本正经道:“我从不骗人。” 好看的人说话都让人信服几分。一个圆胖脸大婶说:“我家有个姑娘年纪跟你差不多,现在在县医院做护士,小伙子要不要认识下?” 楚元麟听出声音,从货架后面转了出来,语气温和道:“曹婶,前些时候不是听说你家要办喜事了吗?怎么又给介绍对象?” 曹婶子脸色一僵,“咳,吹了呗,那家连六万六的彩礼都拿不出来,我姑娘嫁过去不成扶贫了!” 楚元麟笑笑,偏过头来面向沈慕烟,“沈先生有钱吗?” 沈慕烟没料到这人出面维护他,以拳掩唇,笑意不加掩饰,“说实话,我身无分文,现在还借住在楚家。” “噫,不会吧……” 婶婶们热情减了一半,曹婶子上下打量了沈慕烟两眼。 她活了大半辈子,眼神好的很,这样一个矜贵的看着就被家里养得很好的年轻人,怎么可能没钱呢! 不过有些婶子不在意,她们就单纯喜欢好看的女婿。很快就挤开了犹豫不决的曹婶子,不遗余力地做起媒来。甚至还有人当场把自己女儿叫了来。 沈慕烟:“……” 此处的年轻女子格外热情,丝毫没有男女有别的意识,就算他向来不要脸,也有些招架不住。 在楚元麟再次往后面躲的时候拉住了他,低语:“元麟,帮帮我。” 楚元麟:“……” 沈慕烟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低下的眼睫轻颤,深深吸入一口气,最后才转过身来,和看热闹的人说了声,“各位回去吧,天黑了,该做晚饭了,沈先生有病在身,需要休息。” 沈慕烟:“……” 热情的大妈们被老板好声好气地赶人,不好意思久待,只说明天再来,作鸟兽散了。 沈慕烟挺满意他的表现,“这不是做得挺好的嘛!” 楚元麟:“?什么?” “不喜欢被人旁观围绕,就说出来。不高兴的事情就拒绝,无谓为无关紧要的人耗费自己的心力。” 晚风吹过楚元麟的鬓角,漆黑无神的眼眸正对着他,透着一股子茫然。 沈慕烟早就发现了,楚元麟其人,总是把旁人的需求放在自己之上,也不善拒绝旁人。往好了说是善良是仁义,往不好了说是懦弱是卑微。 从前在大月,若是他说要指点谁,大概那人还得沐浴焚香叩拜道谢。此时他却在小心斟酌措辞。 他身高手长,往前稍稍探身就在这略显逼仄的小卖铺里抓住了他的手腕,轻声低语:“元麟,君子当自重,方成大器。” 楚元麟的外祖父是个语文老师,他很容易就理解了这句话的意思,“沈先生……” “且不说你难受了一下午。”沈慕烟笑问:“今日损失了多少水和……冰棍?”“冰棍”这个词他是刚学到。 今天那些婶子们说得渴了只问楚元麟要凉水喝,楚元麟哪里有准备,陆续拿了许多饮料和冰棍出来请客。 摆明了是占便宜。 楚元麟无奈道:“都是老邻居了。” “老邻居还占你便宜。” 楚元麟:“其实今天他们也消费了,生意好了很多。” 沈慕烟在他手掌上轻拍了下,“小本生意,哪禁受得住这般连卖带送?一次还好,若是他们明日还要来呢?” 楚元麟五根手指都蜷了起来,耳根臊得通红,“明天我会让她们回去。” 沈慕烟笑了声:“那我就拭目以待了。” 楚元麟:“……” 沈先生好像在教导他啊。 他站在原地久久未动,这个晚上,灵魂仿佛化作一缕轻烟飘在天上,很不真实。 这个人,为什么这么厉害,又这么好。 第12章 不是别人,是家人吗? 沈慕烟提点之后,楚元麟果然能顺利拒绝来此闲聊拉家常的邻居了,语气温和但坚定。 虽说可能得罪人,但确实空气清新,自己也自在,再不用躲到逼仄的货架后头。 只需应付三俩顾客就行。 他喜欢这样平和安静的日子。 没两天社区警察送来了沈慕烟的临时居住证,他看了看那像大月户籍文书的卡片,第一次对这个世界有了实感。 他虽然被带回来照顾楚元麟,事实上事儿不多,对方完全能自理,店里的事情也不用插手,还给他拿了不少书看。 他偶有不明白的词目,就与对方交流两句。 楚元麟从没觉得日子这么好过。 从前他一个人守着小卖铺,人生一眼望得到头,乏味、无趣、沉闷。他甚至想过在外婆百年之后就…… 他也不喜欢与人闲聊,没有人像外公那样教导他,也没有人像沈先生这样,不是以可怜他的姿态,而是真心把他当做朋友,平等地交流。 他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和话题引导者。 两人日日在这并不宽敞的小卖铺里相对,从不觉得腻,反倒有种岁月静好的默契。 冯老太很快发觉外孙心情比以往都要好。 以前他虽然也是笑着的,身上的阴郁却如有实质,现在仿佛是拨云见日,透着一股子生机勃勃。 这才感觉自己把小沈带回来实在是走得极妙的一步棋。 看,人有朋友就是不一样了! 她想:为了元元,那两千多欠款不要也不是不行。 沈慕烟对此的感触更深。比如现在,他再厚颜想让楚元麟帮他洗衣服,楚元麟就会笑着回应:沈先生教我要学会拒绝别人,我又不是你的保姆。 其实楚元麟格外愿意帮他,他学着不去做老好人,但他喜欢为亲近的人做事,仿佛能从中找到自己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他有自理能力,不会成为谁的拖累,还有余力照顾别人。 沈慕烟听了那话颇为欣慰,心想这小瞎子当真出息了。可他脸皮极厚,说:“我都住到你家了,怎能与‘别人’相提并论?!” 他着实不喜欢洗衣服,哪怕有洗衣机。 楚元麟没答话,在沈慕烟有些欠欠的表情中,把脏衣服准确无误地丢进了洗衣机。不知道想到什么,耳际爬上一抹胭脂色。 不是别人,难道是家人吗? 又过了半月,冯老太换做白班。以往她都是头一天晚上把第二天的饭菜准备好。现在有小沈了,隔夜菜毕竟不健康,她想要检查她这些时日的教学成果。 沈慕烟的腿早就好了,他烦透了那石膏,没到时间就托江晨阳带他去医院给拆了。腿脚利索后,他也方便动作了。 江晨阳送他回来,不用他表哥客气,自顾自留了下来准备蹭大美人一顿饭。 于是,这个傍晚,沈慕烟独自站在灶台前,身后是三位神情不一的观察员。 冯老太是严肃,江晨阳是兴奋,楚元麟则是关切。 沈慕烟提剑以一当十他不紧张,现在握着刀铲竟如临大敌。 “……” 备菜非常顺利,他那刀工挥得叫人眼花缭乱,短短十来天,竟然练得比一些大厨看上去还要赏心悦目。 江晨阳眼睛亮得像加了几百瓦的灯泡,“我去,太帅了!” 冯老太也面露满意,这小子,学东西挺快。 不过,没一会儿她就发现她满意得太早了。 青椒肉丝咸得发苦,糖醋小排齁甜,红烧芋头成了一团糊糊。至于米饭,煮成了厚米粥。 过目不忘惊才绝艳沈大族长:“……” 大概人生中从没遇到过这样全盘的失败。 他难得地陷入了沉思。 冯老太正想批评两句,就见她的好外孙和好甥孙都夹着菜,一个沾了水,一个裹在米饭里,面不改色地咽了下去。 “还,还可以……”楚元麟如是说。 江晨阳:“能吃,涮涮就好了。” 冯老太:“……” 沈慕烟不知道说什么好,仿佛说什么都很尴尬。只好抚额一笑,渐渐笑出了声。眉眼都盛着侬丽的光芒。 江晨阳两人一顿,也跟着笑将起来。 餐桌上氛围极好,沈慕烟入乡随俗地把“食不言”的教养暂时抛之脑后。 冯老太忽然就不想说煞风景的话了,她欣慰地看着自己的外孙露出和江晨阳如出一辙的灿烂笑容,感慨万千。 这样一个温柔的黄昏,因为这个男人的到来,家里不知不觉间就不一样了,舒服、愉悦,让人心生希望。 失败乃成功之母,荼毒了几次楚元麟的胃后,沈慕烟终于做出了可以下咽的家常菜。 于是,他的日常作息变成了,卯正(六点)起床,目送冯老太出门,给楚元麟买早餐。 上午调息练功,运转十二经脉气血以恢复内力。 中午做饭,下午陪着楚元麟看店。 晚上则回来看会儿电视,沐浴休息。 沈慕烟随遇而安的本事炉火纯青,客居楚家的这段时间,很快就掌握了日常生活技能以及这个世界的文字、语言。再也不会轻易问些奇怪的话了。 楚元麟觉得他说话都自然了些。 以前沈慕烟说话是有些怪的,文绉绉古腔古调,像是在努力适应他们这里的语言,总有些表演痕迹。 现在即便他偶尔蹦出两句艰涩古文,他也只觉得对方大概是个古汉语专业的豪门贵公子。 冯老太见两人相处得越来越好,心中高兴,又换了晚班后,开始小心翼翼地提建议,让沈慕烟带着楚元麟出去走走。 白天她可以在家看店。 这孩子向来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也不愿意去到陌生的环境。 可是出去走走多好啊!年轻人怎能不出去接触社会呢! 她说出口后就忐忑不已,不知道外孙会不会答应。 谁知她那全身紧绷的外孙在小沈拉住他的手腕后就缓缓放松了下来。 “陪我出去吧,我还没出去过。”小沈如是说。 然后,冯老太惊奇地看到,她那昏君似的外孙再不带一丝犹豫,立马认真点了头,“好。” 第13章 我至少是个头牌 江晨阳上着班接到姨奶奶的电话,得知表哥竟然与那位出了门,兴奋得两眼发光,立马把脖子上的汗巾扯下来,换上衣服就要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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