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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现在早上起床都成了一个莫大的挑战。 人真的很难离开舒适区。 晚饭牧绥联系了酒店准备,餐厅旁的落地窗正好可以俯瞰整个影视城的景色,夜色刚刚降临,天幕暗下,外面便亮起了一片璀璨的灯,或金碧辉煌,或流光溢彩。 林知屿有着一个朴实无华的钢铁胃,吃不来米其林餐厅里的高档料理,就喜欢吃大酸大辣的中餐,但牧绥的口味倒是截然相反,他大多时候都只吃些清淡的菜式。所以桌子上的食物被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块,一边辣油鲜红欲滴,一边则近乎清汤寡水。 菜是分得分明了,但人并没有。 偌大的长桌上,两个人要是分坐两头,林知屿只觉得疏离又冷清。他吃饭的时候就喜欢和人凑在一块,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出的习惯。 之前在片场吃饭时,也总喜欢拉着陈辰或和其他演员凑在一块。 如今,他也毫不顾忌地驮着椅子往牧绥旁边“咔哒”一放,大剌剌地就坐了下来。 牧绥偏过头瞥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可惜了酒店专门为他们点的蜡烛,也一并被林知屿给吹灭了。 他坐下来的时候带起了一阵风,身上的浅淡味道也一同被送了过来,牧绥换了双筷子,给他夹了一块牛肉,喃喃地说道:“一股草莓味。” “还不是被那只熊给腌入味的。”林知屿把那块牛肉上沾着的辣椒挑干净了,才往嘴里塞,“您要是再迟点来,还能再入味一点。” 牧绥给他留下的那只等身玩偶熊也一并被他带了上来,成为了他晚上背台词的绝佳靠枕,以及早上赖床时的绝佳架腿挂件。 也不知道那玩偶身上的香薰是什么材质做的,放了这么久,味道非但没有散,还在他的身上留下一股又酸又甜的草莓味,导致最近贺勤和他对戏时,看他的目光都不太对劲。 两人并肩坐着,除了偶尔传来的餐具的摩擦声,就只剩下窗外夜风吹动窗帘的声音。 四月的天气,空气里的凉意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柔和的暖。 林知屿的身上套了一件针织毛衣,袖口微微地往上拉起,正好露出了手腕上戴着的那块陀飞轮腕表。棕色的表带把他的手腕衬得更白了一些,金色的表盘在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牧绥不经意地扫过他的手腕,目光在那块表上停留了片刻,眼中光华明灭,几秒后,才说道:“这块表果然衬你,带起来很好看。” 林知屿才不会告诉他,自己在打开他那天给自己的那盒所谓的“礼物”时,差点没在机场绊倒。他虽然不太识货,但勉强也能分清楚奢侈品的好赖。 就是不知道具体值多少钱。 不过,他平时拍戏,没有戴手表的习惯,还是因为今天牧绥在,所以刚刚回卧室换衣服的时候,才匆匆拿出来戴上,以示诚意。 “牧先生这样,我真的很难回礼。”林知屿有些幽怨地说道,“本来说好的下次见面给的,结果我绞尽脑汁也没想到能送什么。” 牧绥沉默了片刻,说道:“那等这部戏拍完,送我一个月的时间吧。” “唔……”林知屿咬着筷子想了想,“怎么感觉这也像是对我的奖励。” “不过,要是拍完这部戏,有时间的话,我确实很想去个没人认识的地方。” 牧绥问:“为什么?” “因为感觉最近好像走到哪,都有人能把我认出来。听说附近有家摊位的烧烤很好吃,前几天晚上我和陈辰找了好久,人刚到摊子那,菜都还没点,就被人认了出来,吓得我俩猛窜三条街,当初体测跑一千米的时候都没有这么拼命。”林知屿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支着脑袋惆怅地偏头看着牧绥,“还有现在,我和您出去看个电影,都要经过重重请示,还得担心一个不小心就被围困在影厅里出不来。” “所以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最好是穿着拖鞋T恤上街都没人管,免得热搜里的一些人又要给我编撰故事。” 牧绥笑了一声,说:“那我想想。” “不过,以你现在的情况,这样的地方确实不太好找。” 林知屿眨了眨眼,说:“连您也调侃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 电影是林知屿千挑万选的悬疑片。其实他在网络上参考了不少答案,有说看爱情片等气氛烘托一触即发的,也有说看恐怖片等高|潮时小鸟依人的,但他想来想去,一来他对市面上的那些爱情片实在没有任何兴趣,二来他是真怕鬼,到时候高潮一来,别说自然地装出一副飞鸟投林的样子,只怕他连自己是谁、要干什么都能忘了个一干二净。 还不如看点自己喜欢的,来得更有意思。 结果这么一挑,就挑到了一部悬疑片。 电影从一个昏暗的街角开始展开,雨夜,昏黄的老旧电灯一闪一闪,一个身披雨衣的黑影出现在镜头之中,他快步地穿过狭窄的小巷,一条灯红酒绿的街道忽然映入眼帘,他望向不远处的歌舞厅,原地驻足了几秒,又匆匆向前跑去。 随后镜头一黑,下一刻,再出现在屏幕上的则是一辆呼啸而过的警车。 林知屿裹着毛毯,缩在沙发的直角处,看得聚精会神。 余光里瞥见牧绥的轮椅停在了一边,林知屿不太自然地眨了眨眼。他看到对方的手在沙发上撑了一下,瞬间就猜出了牧绥想要做什么,也没有说话,只是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般,静静地看着屏幕上的画面。 下一秒,旁边的软垫一沉,牧绥坐了过来。 还别说,挺矫健的。 林知屿抿了抿嘴角,在心里默默地敲了几下并不存在的木鱼。 这时,他才侧过头看了一眼,说:“怎么穿这么少啊,不怕冷吗?” 然后一把打开自己的毯子,大手一挥,把毯子分了牧绥一半,顺带揽住了他的腰。 很好,自己上辈子应该真是一只树袋熊。 林知屿把下巴支在他的肩膀上,漫不经心地想。 但是手一直挂着毕竟不太舒服,正好牧绥很给面子地把胳膊放到了沙发靠背上,林知屿也顺势地在他的肩膀上一靠,把他当作了那只玩偶熊靠枕。 牧绥垂下头觑了他一眼,只说道:“你倒是很会享受。” 林知屿嘿嘿一笑,全然没有在意自己搁在对方腿上的手。 屏幕上的剧情继续往下推进,受害人的尸体被发现,警方开始了大规模地走访调查,却无功而返。随后,画面转到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天空中闪过一道刺眼的闪电,镜头陡然一晃,屏幕上毫无预兆地出现了一双猩红扭曲的眼。 林知屿吓得喊了一声脏话,手也跟着没有忍住,猛地在“沙发”上一拍。 几秒钟过去,他后知后觉地僵硬了起来,不可置信地看向牧绥。 “我……” 他慌忙地抽开手,指了指自己,又犹疑地低下头,朝刚刚碰到的地方看去,支支吾吾地说:“你……” 林知屿不可置信地卡壳了好一会,才幽幽地说道:“……这都可以啊?” 牧绥长舒了一口气,握住了他的手,把它压了下去。 “我是不能走,不是没有反应。” 林知屿大脑宕机了小半分钟,感觉到牧绥把放在后面的手收了回去,随后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才说:“你先看。” 林知屿僵硬地把脑袋转了回去,耳边传来牧绥重新借力回到轮椅上的声音,接下来的剧情再也看不下去。 轮椅驶进浴室里,林知屿再也听不见任何的声音。他探身从茶几上摸过自己的手机,想了想,在搜索框里打下几个打字—— 男朋友坐轮椅可以doi吗? 第88章 林知屿大为震撼。 甚至想给这群网友集体安排个忏悔室套餐, 每人忏悔五十条起步。 但手上还是十分诚实地把这个帖子给收藏了。 万一哪天就派上用场了呢。 牧绥这段时间都待在影视城。一开始他俩还是像之前那样分房睡,直到某天,客厅的投影坏了, 林知屿只能到唯一有电视的主卧看电影。 他本来就拍了一天的戏,加上选的电影十分无聊,没看几分钟就在床上呼呼大睡,再然后……就这么半推半就地、理直气壮地睡下去了。 当然,是纯素觉。 顶多睡前碰个啵。 主要原因还是上班磋磨心智, 实在没有任何欲望, 绝对不是因为某人的魅力不行。 但林知屿很享受窝在别人怀里睡觉的感觉。 牧绥的怀里比玩偶熊舒服, 温度刚刚好, 手感更是比他任何抱枕都要扎实。他趁牧绥睡着后偷偷地摸过几次他的胸肌和肱二头肌,猜测对方一定有在暗搓搓地健身,不然手感不会这么好。 “真的很身残志坚。” 林知屿在他的怀里蹭了蹭,迷迷糊糊地感慨了一句, 然后用困顿的思绪思考着要不要给自己买个木鱼, 拯救一下本就不多的功德。 旁边的牧绥睁开眼睛, 低头看了眼怀里的林知屿, 眯了眯眼:“……?” …… 乐师的剧情拍摄得差不多了,牧云霁很快就杀了青。 杀青的那天,他的助理不知怎么的把大饼也给带了过来, 狗腿的金毛在场外围着牧绥的轮椅转了又转, 好不容易得到了对方的一个摸头,高兴得直吐舌头, 又在主人杀青之后, 一股脑地窜进林知屿的怀里,助理拉都拉不住, 可把牧云霁气得黑了一脸。 等到拍合照的时候都没缓过来。 林知屿在戏里虐起他扮演的乐师那叫一个毫不手软,所以出戏后对待牧云霁也就稍微宽容了一点,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和颜悦色。 加上林昭衍也担心割喉那场戏林知屿演的太过变态,给第一次拍戏的牧云霁留下心理阴影,所以最后的送花环节,就这么落到了林知屿的头上。 林知屿这花送的十分凛然,眼神坚定得像是要入党。 牧云霁一把拽过正要往林知屿身上扑的狗,单手接过了他的花,语气生硬地说了一声:“谢谢。” 然后没等林知屿回应,又把视线投向了场外,凉凉地问道:“你和他在一起了?” 林知屿疑惑地“啊”了一声,几秒后才迟钝地点了点头,压低了声音问:“你怎么知道?” 牧云霁嗤了一声,目光扫过他白净的脖颈。 他没有说自己早就知道林知屿住进了牧绥的专属套房。 也没有说今早你用来敷衍化妆师的借口太过拙劣,只有傻子才会相信你脖子上的红痕是蚊子咬的。 牧云霁只是觉得有一点不爽。 说不上来是为什么不爽,可能是因为先前林知屿故意挑衅的一句话,让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在他的身上投下了太多不合时宜的关注,或许他真的在很早之前就生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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