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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是能够得到老虎狮子这类勐禽的血,炼制出来的血煞就能单刷那和尚了。 墨雷云好奇的问道:“狩猎是什么?” 林唤见他有兴趣,道:“是一种消遣的游戏,比谁狩猎到的猎物更多。第一至第五都会有奖励,不过多是些字画珠宝之类的,算是点彩头。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在瑄王面前有露脸的机会。晚上,还会将猎到的猎物烤来吃,总之很好玩的。” 原本听着林唤描述原本不感兴趣的墨雷云听到晚上可以吃烤肉,就有些犹豫道:“可以烤来吃啊!那阿云去了岂不是可以吃到很多很多烤肉嘛!” 林唤看墨雷云长得比女人还精致好看动作神态却似孩童一般天真灵动,这样的人谁看了都会心生欢喜的,道:“那山林里面有一种名叫果狸的野味,最是鲜嫩多汁,烤起来的香味能飘十里,吃了保证你一辈子都忘不了。” 墨雷云彻底被说动了,觉得桌子上的饭菜都不怎么香了,拉了拉墨同诡的衣袖,道:“哥哥,我想吃烤果狸!” 墨同诡摸了摸他的手,问道:“不知道那林子里面有些什么猎物。” 林唤还以为他怕有危险,道:“那山林归属瑄王,本就是用于王公贵族的狩猎游玩用的,都有侍卫守着,不会有危险的。猎物也多是些野兔野鸟野狐野狼什么的,不过今年听说瑄王去年特地从旁的地方买来一只白虎放入山林里养着,将此虎作为头奖。” 白虎,倒是个不错的材料。 墨同诡沉思片刻,点头道:“行,我带你到房顶上面兜一圈。” 林唤大喜过望道:“那那那,我们要不要找个场地?” 墨同诡道:“不用,阿云你乖乖在这里等我回来。” 墨雷云点头答应道:“好,哥哥!” 林唤看了一眼墨雷云,觉得他身上有股莫名的违和感,之前是一直被对方过分紧致的容貌夺走了大部分的视线。这时看下来,对方似乎行为举止真是和孩童一样,有些不太正常。 林唤看了看墨同诡又看了看墨雷云,又觉得这两人长得也不太想亲兄弟啊!但这是人家的事情和他无关,只道:“墨大侠不用担心,张兄和何兄会照顾他的。” 他这话是说给墨同诡听的,也是说给张峰恭和何抱风听的。 墨同诡也不再纠结,毕竟虽然墨雷云性格天真孩子气了些,但十分听他的话,他说了,便不会乱跑。而且,墨雷云力气大的很,连他都招架不住,更加何况是这些普通人。 “把胳膊抬起来。”墨同诡道。 林唤显然有些紧张,听话的将两只胳膊都抬了起来。 墨同诡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抓住林唤一边的胳膊,运了丝鬼气将林唤给托住,随后往前一踏就带着林唤从窗户跳了出去,来到了外面的街道上。 随即,脚尖轻点跃起地面,再借力窗台,两下就跳到了屋顶上。 墨同诡一套动作快速又流畅,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纷纷投去惊奇的目光,但也没有过分激动。 期间林唤自从感觉到失重和莫名的寒意之后,就一直闭上眼睛,心跳得极快。从小话本上的武林大侠行侠仗义,飞檐走壁就是他的梦想。可真正实现的这一天又激动又紧张。 “我要跳到对面去了。”墨同诡看向紧闭眼睛的林唤,这是害怕了还是太过兴奋? 不过林唤很显然是后者,克服了失重感之后,林唤便很是享受这种在疾风中,在房顶上跳跃的过程。 “我从小就梦想,有一天能够像话本里面的大侠一样飞檐走壁,今天终于实现了。” 墨同诡带着林唤在屋顶上逛了一圈,又回了酒楼的屋顶上。期间林唤就喋喋不休的说了一路他相当大侠的梦想,吵的墨同诡几次三番的想要把他丢下去。 墨同诡看着下方街道上的行人,问道:“感觉如何?” 林唤激动得胸膛不停起伏道:“很奇妙!还是谢谢你圆了我这一个梦想,我想我就算是死也能记住今天在屋檐上飞檐走壁的感觉。” 酒楼里面张峰恭和何抱风一边吃着饭菜,一边见墨雷云小小一张口,吃到现在都没有停过,甚至他们还加了一盘大肘子和一盘烧鸡。但墨雷云的嘴就一直吃个不停,一会功夫大肘子就被墨雷云吃得只剩下个骨头了。 这已经不能用普通的胃口大来说了,这完全就是个无底洞啊! 张峰恭惊奇的问道:“你吃这么多肚子不会涨吗?” 墨雷云闻言,摸了摸肚子,有一点点的鼓,道:“有一点点,不过阿云的肚子还能在吃。” 一点点?旁人要是像他这么吃,恐怕肚子都得被撑爆。看来这看起来呆呆的弟弟也不简单啊! 张峰恭和何抱风第一次如此认同林唤交朋友的眼光。毕竟,林唤总是喜欢听什么江湖故事,快意恩仇的,交的朋友也奇奇怪怪五花八门的。其中有乞丐,林唤非说他是丐帮弟子。有偷他钱财的飞贼,林唤说人家是劫富济贫的侠盗。 总之,林唤总是说他因为母亲的阻拦不能去闯荡江湖,就想要交一些闯荡江湖的朋友。他们之前都有些担心,林唤会到走火入魔,或者被人给骗了。只希望今日那人带着他在屋顶上逛了一圈,能够歇了他,去闯荡江湖当大侠的心。 张峰恭问道:“对了,我们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墨雷云看了他的一眼,看在他给自己点大肘子和烧鸡的份上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他,道:“我叫墨雷云,是我哥哥给我取的。” 张峰恭有点奇怪,道:“你哥哥?名字一般不是都由父母取的嘛?” 墨雷云白了他一眼,显然是不太认同他的智商,道:“阿云没有父母,只有哥哥。哥哥是阿云最好的哥哥。” 张峰恭没有再问了,这么说来他们应该是孤儿,难怪只听墨同诡提起他师父的没有提起他父母。 等到墨雷云将饭菜吃完了,墨同诡也带着林唤回来了。 两人还是从窗户跳进来的,林唤表情很是激动,落地还有些不稳,道:“墨大侠果然好本事,不知道墨大侠住在哪里?到时候狩猎开始了,我也好去通知。” 墨同诡道:“我们就住在东街的有桃园里。” “东街?”林唤闻言表情有些古怪,道:“听说,昭阳公主好像就在哪里遇刺的。听说策划这次刺杀的人不过只是个布庄老板,也不知道那人怎么会这般想不开去刺杀昭阳公主。” “嘘!这里人多眼杂的,还是不要讨论这些事情。”何抱风道。 张峰恭却是不以为意道:“这事完全就是昭阳公主自己造的孽,却还以此发作。偏偏陛下还信了,还下了御旨,任由昭阳公主肆意清除异己。昭阳公主还死咬着说这事与我父亲有关,弄得现在整个朝堂人人自危。而且,昭阳公主下手也太狠了些,杀人不过头点地。她却偏偏将那布庄老板剥光了吊在大街上,任由旁人议论纷纷,还日日用沾了盐水的鞭子鞭打。那人现在就算没死,估计也早被折磨疯了。” 何抱风也摇摇头,皇帝宠爱昭阳公主几乎是到了盲目的地步,只能劝慰道:“你父亲是当朝宰相,乃是文官清流之首,昭阳公主动不了你父亲的。” “话虽然如此,但……哎!”张峰恭叹息一声,道:“陛下从前也没有这般,自从那仙师进宫几乎是哄得陛下,眼盲心也盲!” “你这话实在太僭越了,要是被有心之人传到陛下的耳朵里,可不得了。公主如今正愁抓不到你父亲的的把柄了,这话光说给我们听听也就罢了,以后且不可再多言!”何抱风四处望了望,索性酒楼很大,又不是饭点没有多少人,应该是没有人听到张峰恭的话。 墨同诡听着几人的对话,这些日子,他一边忙着炼制血煞,一边关注着侯府的动态。倒是不知道司青金居然被昭阳公主吊在了大街上。看来,昭阳公主其一是想羞辱司青金,其二是想让司青金将司青岚给钓出来。 自那日之后,他也没有遇到过司青岚,也没有再收到其任何的消息,想来应该是成功逃了。 不过,他既然收了司青金的东西,便得帮帮他。得想个法子将人给救出来,还得要快。否则,按他们的说法司青金恐怕是撑不了太久了的。
第七十三章 百花养容膏 何抱风端起酒杯,朝着墨同诡道:“我们刚刚说的这些话,两位墨兄弟就当听了个笑话。笑笑也就过去了。” 墨同诡道:“我本就只是个普通人,不懂朝堂里面的事情,也不会掺和进去。” 张峰恭也知道自己多言了,转了话题道:“不知道你这位弟弟会不会骑马?狩猎要是不骑马搭弓,可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墨同诡看了看身侧坐着的墨雷云,对方手里拿着只大鸡腿啃得正香了,显然是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阿云应该不会骑马的吧?不过他自己也不会骑马。 墨同诡道:“不会。” 张峰恭道:“那我们家在京郊外有一个马场,我会跟马场打声招唿。你们去了的话,报我的名字就可以了。” 墨同诡点了点头,道:“多谢。” 张峰恭摆了摆手,道:“不用,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倒是你弟弟生的比大多数的闺阁小姐都白的多,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变白的秘诀,能不能分享一下。” “啊?变白秘诀?”墨同诡奇怪的看了一眼张峰恭,没有想到这公子哥居然有这等奇怪的癖好。 张峰恭被看的,脸上一红,急忙解释道:“不是我用,是给别的小姐。” 墨同诡点点头,想起自己在河伯给的《黄帝内经》看到过一味养颜的药方,道:“我弟弟他皮肤是天生如此,不过我曾经在古方上看到一味百花养容膏,应该能够有用。只是其中药材实在是复杂,制作起来也是十分的困难。” “墨兄但说无妨。”张峰恭道。 “需要凤凰花,芙蓉,莲花,牡丹,兰花,桃花,梅花这七种花的花蕊,昙花,海棠,茉莉,向日葵,百合,芍药,栀子这七种花的一片花瓣,月季,凌霄,香雪球,牵牛花,木槿,紫罗兰这七种花的花根,将以上这些花蕊花瓣花根全部晒干,捣成粉末,再加入珍珠粉和初雪的雪水,捏成鸡蛋大小,再晒干。” “再使用黄泥做成的炉子,四周放上木炭,中间放置花丸,用文火慢慢的烘一天一夜。” “这样之后再将烧好的花丸取出,细研过筛。需要时就用牛奶和玫瑰花汁调成膏体,便成了。每日取来敷脸擦手,不出七天,脸上的皮肤就会变得又白又嫩还会带着香味。” 林唤在旁边听的目瞪口呆,道:“这也太复杂了吧?这么多花,还都开在不同时节,还只取其一花蕊花瓣花根,还要初雪的雪水,这没有个一年多的时间恐怕是做不成的。” 张峰恭却是向店家借了纸笔,道:“还劳烦墨兄写在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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