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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给自已提供好多好多好吃的,大补的灵魂啊! 结果现在,他死了。 小白很伤心,主人死了,它和沈弃身上还有契约,它也要死了。 等等,小白忽然想起了什么,它和沈弃身上有契约,如果沈弃死了,那它应该早嗝屁了呀? 可是现在自已活的好好的。 伴随着它的惊讶不解,沈弃溃烂的伤口开始一点点恢复,然后断骨血肉再生愈合。很快,沈弃就醒了过来。 一片“咔咔咔”的骨骼响动声中,小白惊悚的瞪大了了眼睛。 很快,沈弃身上的毒就融入了他的血液,化为了他体内的养分。 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看着虚空,痛到极致后脱力了,连说话都没力气。 小白小心翼翼的盘着缩成一团待在他身边,时不时还偷偷看两眼沈弃,然后又飞速的收回目光,它的主人好像变强了耶。 沈弃不知在看什么,忽然笑起来。 小白不动声色的往后缩了缩。 沈弃恢复了正常,连掉出去的眼珠子都重新长了出来。 看来他的猜想是正确的。 早在他的伤口可以很快痊愈时,他就发现了不对劲。 后来,随着一次次的涉险,他更加怀疑。 是的,他怀疑自已无法被杀死,并且死亡可以让他更加强大。 现在,他总算证实了这个猜想。 他果然没猜错。 沈弃脸上染着血,他却忍不住笑了出来。 小白见状,缠紧了怀里的光球。 妈呀,好可怕。 不过很快,更加可怕的事情来了。 由于小白太用力,于是只听“咔嚓”一声,它怀里的光球开始裂开。 紧接着,在“咔嚓咔嚓”的响声中,那光球碎成了渣子,无数白色光点从中飞出,纷纷扬扬,像是落下了一场没有温度的雪。 沈弃察觉这边的动静,朝它看过来。 小白:“…………”他什么都没干,它只是一时有些害怕有点用力。 那些纷纷扬扬的光点很快聚合在一起,慢慢发生了变化。 很快,沈弃和小白就认出了那是什么。 那是,魔尊的记忆和执念。
第131章 倒霉孩子的一生 沈弃对魔尊的记忆并不感兴趣。 他抬手准备挥散那些记忆,又想到了什么,动作忽然一顿。 也许他可以在这些记忆里找到魔尊这么恨师尊的原因。 于是沈弃停住了脚步,开始观看那份记忆。 魔尊最初的时候,还不是个弑杀的魔头,是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他生于百年前的裴家,和裴家人百般呵护的小少爷裴书宴长有三分相似,可惜他生来木讷迟钝,甚至有些蠢笨,腿也是瘸的。 他并没有因为这张脸得到什么好处,相反,因为这张脸和他不讨喜的性格和身世,他吃尽了苦头。 当时的裴书宴是裴家上上下下都护在手心的宝贝,是天之骄子。 当一个人过于优秀的时候,旁人连嫉妒都没有勇气。于是裴书宴身边总是围满了人,裴家上上下下,甚至连小孩子都很喜欢他。 至于裴书锦,所有人都厌恶极了他,包括他的母亲。 一个和他们心中明月长相相似的蠢货,很是碍眼。 于是很多人不管喜不喜欢裴书宴的人都很乐意跑来欺负他,把他踩进泥里。 这样的欺凌贯穿了他的童年时光。 一直到被裴书宴发现他的存在后才终止。 因为撞见那场欺凌,于是裴书宴选书童时,在无数人中选择了这个毫不起眼的,瘦瘦巴巴的小孩子。 裴书宴把自已的玉牌给了他,于是从此没人敢再欺辱他。 那时裴书宴十岁,裴书锦八岁。 裴书锦生来迟钝,情感淡漠。 那些欺凌,他并没有多大感触,因为并不致死,那些痛苦也并不难忍。 他只是怕挨饿,而跟着裴书宴他就可以不用挨饿。 裴书宴虽然被裴家千恩万宠,但并没有什么娇纵的脾气。 他自小性格有些冷漠,也不爱笑,但其实是内心很柔软的一个人。 他也是裴书锦在这偌大的裴家唯一喜欢的人。 那一年伴读的时光是裴书锦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在裴书宴十一岁生辰那年,一个算命的说,裴家小少爷是“天生淡漠,六亲缘浅”的命格。 于是不久后,裴书宴被万般无奈的裴家人送到了上清宗。 至于裴书锦,又回到了那变本加厉的欺凌中。人们嫉妒他,又憎恶他。 于是裴书锦开始在日复一日的欺凌中变得扭曲起来。 他怨恨裴家人,也开始第一次怨恨起了裴书宴,他怨他为什么不带自已走,他恨他明明给了自已希望,却又不要他。 在裴书锦十三岁那年,他逃离了裴家。 他想去上清宗看看,看看那个总是不爱笑的小少爷。 一路颠沛流离,为了活下去他甚至与野狗抢食,好在即使过度削瘦,他长得也还算清秀,一路乞讨,倒也没有饿死。 可他在去上清宗的路上遇到了拐卖小孩的人贩子,他不幸中了招。 好在他没死,凭借着一条瘸腿和一张清秀的脸,瘦弱的他总是能博取同情,于是,他被迫成了人贩子拐骗儿童的诱饵。 在他十七岁那年,他杀了那个人贩子的头头,放了那些被拐来的孩子,独自一人又踏上了前往上清宗的路。 不过他运气不太好,才刚逃出狼窝,又掉进虎穴。 他被一个魔修逮住了。 那个魔修用他和一堆孩子来试毒练习邪术。 他逃跑了两次,但都被抓了回来,而后就是惨无人道的折磨。 在这漫长的折磨中,他没死,那魔修先死了,据说,是被上清宗的仙人杀了,他听说,那仙人叫裴书宴。 听说他还受了伤,于是回宗门疗伤了。 很快,有人来救他们。 那些人穿着洁净的衣袍,可他们不是上清宗的人,他们只是收到消息前来救援的附近宗门的弟子。 于是裴书锦又踏上了前往上清宗的路。 这一次就好走多了,他不会再感到饥饿,那个魔修掏空了他的内脏,而后又放了不知什么东西进入他的身体,他不再会感到寒冷,也不再感到饥饿。 他的心脏也不再跳动,一颗种子在他的心脏扎根,活了下来,长出藤蔓,吸食他的血肉,成了他新的经脉,不过这一切裴书锦都不关心,因为他还活着,他还可以继续走。 后来,人间渐渐开始不太平。 战乱四起,瘟疫横行。 他没有染上瘟疫,没有死于战乱。 他死于人心。 在那个疫病横行的城池,所有人都染上了必死的疫病,无一幸免,除了裴书锦。 而且,不知是谁发现了裴书锦奇怪的体质。 无病无痛,伤还能很快愈合。 甚至于有人说,吃了他的心脏就可以不受病痛折磨。 在那个易子而食的年代,疯狂的人们朝裴书锦伸出了手。 刀剑划开他的血肉,破开他的胸膛。 人们疯了一样朝他伸出手,一颗心脏不够那多么人分,于是人们开始瓜分他的每一寸血肉,刀具摩挲剁开他的骨骼,发出清脆又沉闷的响。 很痛,很痛!!!痛的他想立刻死去,他不想活了,太痛了,活着太痛了…… 可是由于体质原因,他一直清醒着承受这一切,无法解脱。 没有人来救他,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在乎他,没有一个人救他。 血肉被一片片的割下来,然后人们拆了他的脊骨,整个过程,裴书锦都没有失去意识,他看着这荒诞又血腥的一幕,看着那些个浑身染血又癫狂的人类一点点的把他分食。 所有人的唇上都沾着血。 很快,眼珠被挖走,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只能听到,听到那些人咀嚼他血肉的声音,听到那些人沉闷癫狂的,带着兴奋的喘息。 然后耳朵也被割下。 一城的人都被想要活下去的欲望吞噬,变成了生食人肉的疯子。 在这场屠杀中,他的血液一点点的流干了。 裴书锦死了,四肢眼耳都被割下,进了城民们的肚子。 一只眼珠在地上盘旋,不知是被谁遗漏的。 那颗眼珠里全是刻骨的恨。 最后,那些吞食他血肉的人也没有活下来,他们全都死了。 一城因为疫病死去的人,他们身上逐渐有黑气溢出,在城池上空盘旋聚合,那本该成为疫魔的黑气,却被裴书锦的怨气吸引,然后准备吞噬他。 只是最后,是裴书锦先吞了那股黑气。 然后,被挖去的血肉重新生长,骨骼也重塑,裴书锦又活了过来,变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不巧的是,就在他和尚未成型的疫魔纠缠时,他遇到了刚结束一场恶战,前来救人的裴书宴。 他心心念念的小少爷已经长大了,眉眼清冷淡漠,一袭白衣如仙。 十五年过去,那个眉眼精致好看的裴家天骄,成了修真界的天才剑修,成了上清宗掌门的首徒。 而自已,成了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他们终于见面,为了这一面,裴书锦花了十一年。 坎坷半生,终于又见到了那个冰雪似的小少爷,见到了他的书宴哥哥。 他看着那人冷凝的眉眼,想,他们总共分离了十五年了,他的书宴哥哥还是不爱笑。 那一瞬间他很想哭,可是眼睛痛的厉害,没流泪,只流了血。 疫魔初生,遇到人,下意识的把自已藏了起来,连同正在吞噬的食物也一并藏起。 于是裴书宴并没有看见他,他只是皱着眉,看着这一城的尸体,然后垂着眼对身旁人白发仙人说:“师尊,我们来晚了。” 那白发仙人摸了摸裴书宴的头,不知道说了什么,裴书宴皱起了眉,最后点了点头。 最后,这个城池的所有都被一场大火吞噬。 除了裴书锦。 裴书锦动不了,也无法说话。 他看着找了那么久的人和那白发仙人一起消失在了灰蒙蒙的天幕里。 那天裴书锦躺在一片死去的尸体里,他看着熊熊燃烧的烈火,忽然开始恨起这个世界。 于是不甘心与恨交杂,他吞噬了疫魔。 疫魔帮助他复生,成为了另一个他。 那天之后,他决定修魔。 他想,既然做人无法得到想要的一切,修魔是不是就可以?
第132章 当上魔尊了 后来裴书锦就成了魔修,以杀入道。 他杀不死,并且无论多大的伤口也很快会愈合,所以实力很快就得到了提升。 与此同时,裴书锦心里对人类的恨意越发的深,于是他开始大肆屠杀人类,好的坏的,老的少的,不管是谁,都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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