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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是白马国的王女,未来这个国家唯一的继承人,母后和父王待她甚好,大祭司与圣子也视她如妹,如徒。她的心之所向是白马国。 “承嗣,与我一同回中原吧。” “你是中原人,我的名字代表着什么,你该比我更清楚。” “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潘良思,无论日常相处还是第一次,我都能感觉到你的温柔。谢谢你,给了我一段美妙的初恋体验,祝你未来能找到更适合你的姑娘。” “承嗣!”潘良思要追上白承嗣,但汪麟儿出现了。 他只能看着汪麟儿与白承嗣离开。 白承嗣原著中本该名为白罗莎,因家中母亲被杀,被哥哥嫁给一个年长了三十岁的男人,她躲进母亲相熟的商队,流落中原乞讨为生。 她先遇到冬瓜,后来遇到了巴尔撼,靠着精通五国语言,且精通算数,进入飞絮楼,成为了潘良思小队伍中的一员。两人最后携手回归飞絮楼。 汪麟儿原著中也是薛拂惊的药人,但她是被强抢的。薛拂惊见她情况奇特,杀了带着汪麟儿四处求医的郑妔。汪麟儿成了最强的蛊人,也是原著中魔教的圣女。但了解到出身的真相后,她逃离魔教,隐姓埋名进入飞絮楼,只为了利用飞絮楼诛灭魔教,为母亲报仇。 汪麟儿本对余夜白动了心,但她的蛊虫与众不同,原著最后,薛拂惊一死,她也变成了幼年时的瘫子。她知道,因此向来对余夜白不假辞色。余夜白带走了她,隐退江湖。雇请了人照顾她,终生未娶,也未曾因汪麟儿失去意识对她有任何不敬。 但剧情已经被大黑鱼魔改,白承嗣与潘良思算是了结了这段姻缘,汪麟儿却对余夜白没有丝毫的心动(这俩原著也是细水长流方才动心)。 当日的一段情,留下了一个女儿。 白承嗣后来是真的放下了,她虽未曾再迎王夫,更没再生育,只是为了女儿,另外生育太过危险,她身为国主,不能再冒一次险。 她有干净、年轻,听话又强壮还喝了药,不会惹麻烦的后宫宠儿,并且用得很开心。 一年后,白马女王正式内附,封白王,公主被封世女,获得了王位绝对的继承权。 数年后,白王公主白建功远嫁。 “嫁谁娶谁,嫁不嫁,娶不娶,你随意。”乐希递给了她一串金铃铛,就是他和敖昱大轿上挂着的那一串,这丫头小时候一直想要。 “圣子……”公主悄悄凑到了乐希耳边,“其实我想娶你。” 她还对着敖昱挑了挑眉毛:“大祭司,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我这个讨厌鬼要走啦!” “有些部门,必须握在你手中。” “知道,国家管理不能盯着赔钱赚钱,否则必定赔个大的。”公主笑了起来,这露着白牙的模样,和乐希有三分神似。 他看起来就像是个被宠坏了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娇娇女,其实她十一岁就被扔到底层历练了,无论心性还是武艺,都是一路摔打出来的,人情世故人间百态,她清楚得很。 她张开双臂,深吸一口气高喊:“我要去建功立业啦!” 白建功坐上的,不是辇轿,而是装饰奢华的火车。随着汽笛声响起,火车快速地消失在了眼前。 火车站的两边种着形似放大水仙的花墙,当年的小水仙几经修改,现在吸附烟尘和有毒气体的能力更强了。 目送这一趟火车消失,敖昱和乐希去休息室换了衣服,却换了个方向,坐上了另外一趟列车。 他们一路南下,在连珠港坐船,前往西方的亚宁港——海上商路,早已确立。 这些年敖昱和乐希,一个专心搞发明,一个专心搞栽培。 苹果醋:…… 天道:给给给!哈哈哈哈! 敖昱其实还是很偏科的,他朝着煤炭蒸汽机一往无前地就冲下去了,根本没思考过发明电力的问题,于是江湖世界让他硬生生给改造成了华夏古代版蒸汽朋克世界。现在街道上已经开始跑东方美感雕梁画柱的小轿车了,烧煤的。 幸亏有乐希在,污染被控制住了,敖昱自己又培育了多种新的昆虫,专吃各种重金属富集的植物,这些昆虫的粪便经过清洁处理后,可以用来烧砖、铺路。这些昆虫的肠胃特殊,即使不小心逃逸到了野外,被食虫的鸟兽吃掉,也不会造成中毒。在生存能力上,并不比其他昆虫强,不会造成大规模物种入侵。 此时的白马相关势力,早已不是敖昱和乐希的两人堂,虽然他们俩毫无疑问有着无可比拟的威望,但权力早已下放。 “哇啊……”站在码头,乐希抬头看着高大的游轮,张大了嘴巴。他和敖昱也是短衫打扮,各自提着个大箱子,后边的马车上还有托运的箱子。 看了一会儿,乐希笑了起来:“还记得当年炸……一眨眼,船都这么大了。” 毕竟这船是他们一会儿要自己上的,不好说些不吉利的。 苹果醋:武功高手都是高工。不止手上有劲,还有分寸,够稳当。这就使得很多需要精密加工的零配件,直接让真·高手们手搓了出来。蒸汽船舶一共发展都没二十年,这种钢铁怪兽就诞生了,变态的可不只是敖昱。这让其他国家怎么活? 也就是晋国没有太大的对外扩张之心,现在以及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内部发展才是主流。等内部发展得差不多了,大概科技就又上了一个层次了——就看什么时候有大佬把交流电弄出来了。 “走!”两人手拉着手,登上了船。 夜里,一片黑压压的乌云飞过,值守的水手却当没看见,任由这群黑压压登船。 “嘭!”越发肥壮的翠翠掉落甲板上后,发出了十分扎实的声音,它摇摆着身躯,向着船舱里爬去。 远远的,有几方势力的人马看着游轮远去,还有人起过炸掉游轮的想法,但是,这艘游轮最后安全地在亚宁港靠岸了。 乐希在当地发现,确实这地方全国上下有许多人不穿鞋,但原因是……他们买不起鞋。从小光脚的平民都磨出了厚厚的脚底板,他们对着东方来客脚上的鞋,露出了羡慕的目光。 乐希看着满是尘土的地面,地上还有小碎石和各类垃圾,比如走过的驴、马,和骆驼的粪便,彻底泄气了——这是个贸易繁忙的港口,虽然旁边也有工人打扫,但完全跟不上。 “你怎么看起来一脸的尽在掌握中?”乐希斜眼瞥着敖昱。 “因为就是尽在掌握中。”敖昱摊手,“我不相信目前的各国发展,有一个国家的光脚是因为道路干净整洁的。” 乐希泄气:“是我天真了。” 他都没想这么多,“全国光脚”四个大字蒙蔽了他的眼睛。 但很快,乐希又鼓足了气:“来都来了,去尝当地的美食吧!” 两人都是老爷爷了,但内力充盈,生活滋润惬意(没心没肺),看来都是青春昳丽,颇吸引了些目光——这目光也为他们的旅行增添了许多乐趣。 “你们这些狗屎里长大的混蛋!怎么敢来招惹这些美丽的人!”某次“乐趣进行时”,一个少年跳出来大声指责袭击者们,“您好,美丽的人儿,我!拉索露的猛虎!阿莱索!愿意为您服务!” 敖昱和乐希对视一眼,显然两人都有似曾相识之感。少年看见敖昱吓了一跳,一脸“你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的表情,这可就更似曾相识了。 “……你爸爸是不是拉索露的倔驴?”敖昱问。 阿莱索:“……” 不是他爸爸,是他伯伯。 倔驴当天请小老虎吃了一顿巴掌炒肉,以感谢他把两个“大善人”带回家的善举。 “我并不建议两位继续向西去。因为我这些年没有再前往东方,就是因为一时好奇去了西方。” 巴尔撼撇撇嘴,一脸悔不当初的表情,“东方带给了我多少美好,西方就带给了我多少灾厄。两位尊敬的大人应该很清楚,我们对于神祇的看法,我们尊重所有的宗教。但西方显然不需要我们的尊重,他们的神职者说我们是异教徒,异教徒就是魔鬼,在他们的教义里,杀人是有罪的,但杀死异教徒却是无罪的,反而会让他们升上天国。我亲耳听到他们的神职者宣扬着,‘异教徒的骨头会搭起让你前往天国的阶梯!’” 他吸了一口水烟袋,将恶心的感觉压了下去。 “其实,不过是贪婪罢了。那破地方没什么东西是我们需要的。他们却要用黄金、白银和宝石,来交换我们运过去的商品。他们不甘心了,所以随便冠了个罪名,以宗教之名行抢劫之实。两位大人,如果说这世上有谁生下来便该享受最尊贵的生活,那必然是你们了。就算穿着鞋子,你们的脚也不该踏上那黑暗又肮脏的土地。” 但他们俩是听劝的吗?当然不是,然后……他们俩就跑回来了。 乐希:“有时候,还是要听人劝的。” 敖昱:“嗯,乐希说得对。” 谁能想象,那地方连贵族也破衣烂衫,肮脏恶臭,头发里虱子和寄生虫横行,脸上还起着奇怪的红疹和水泡?这不是个别情况,这是普遍的。 只是想起来,敖昱和乐希都浑身发麻。 这种人还是交给他们的后代去应付吧,他们还是回家去游览名山大川吧。 回去时,两人走的是陆路,没有跟着商队,就他们自己带着蛊虫们。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他们骑在骆驼上,看着孤烟,映着落日…… 夜晴星河出,耿耿辰与参。 无论多少次,乐希都要为漫天星斗沉醉。 “怎么不看星星?”他扭头问,此时两人各自裹着一条羊皮毯子,靠在一块儿。 “漫天星斗,不及月兮(乐希)。” “那你为什么离我这么远?” “怕我自己熏着你。”这次他俩可不是在沙漠中几日,而是已经一个多月了,中途遇见绿洲补给,珍贵的水源也是绝对不可能让人洗澡的,甚至弄一点水擦拭身体都要躲着,不能被其他人看到,那在当地人看来,可是严重的浪费。 “闻不到。”乐希皱着鼻子闻了闻。 敖昱笑了,伸手把乐希抱了过来,毕竟他再不动手,可就真是个傻子了:“乐希……你还是莲叶味道的。”清清爽爽,干干净净,他身上的味道都能让人觉得清爽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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