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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京城里来的碌王这么快就招了女子在自己麾下,可实在是…… “能射箭能骑马能杀人,跟得上队伍。”唐扬伸出四根手指头,“殿下就收下。” 这在别的地方是很高的要求,在北胡三州八到十岁的童儿都有不少能达到这个要求,这破地方穷,但牛马羊却有多,可算是另类的“家财万贯带毛的不算”了。 能收起这么多人就不奇怪了,难的是短时间内让他们服从命令。森祈兴又看了一眼外头,距离城墙百步的时候,这些人就分开了,只前头两百左右的人过来,其余人在原地坐下——还是防着守军出现误会,分批过来。这哪里像是一群杂兵?比多数老兵都稳定又安静。 让森祈兴在意的,还有唐扬的称呼,他称呼的是“殿下”,神色间的恭敬是实打实的。 他压低了声音:“你……碌王……” “殿下。”唐扬正色,“别的不说,带兵杀贼,我老唐服气。” 让唐扬这个老杀才老油子服气,森祈兴觉得,他或许也该服气一下了。 敖昱回到了暂住的大宅,狄季安在前头带路,把他带进了小月亮的房里。 看见小月亮的瞬间,苹果醋都暗暗惊呼,但不敢出声,怕扎宿主的心。 小月亮的脸和手,都在开裂,一道一道裂开的口子,深可见肉,或不见血或只有很少的血,但这种伤口,不问便知,是极疼的。 敖昱撩开被子,果然,悦溪的脚底也是一道道裂开的口子。 “大夫说王夫是水土不服。护军里有人从京城带了泥土,王爷您看要不要沏水给王夫喝?” 水土不服就喝家乡的土,这是个土偏方,其实还是很管用的,前提是别吃进去什么寄生虫。可小月亮目前是气运低谷,敖昱一听便摇了摇头。 “拿点伤药来。” “是。” 狄季安以为敖昱是要亲自给王夫上药,可药刚放下,敖昱就把自己裤子脱了。 “王爷!”狄季安吓了一跳,等看明白了,脸都白了。 敖昱的大腿血肉模糊,这是骑马骑的。 狄季安顿时后悔,他怎么就没想到呢? 碌王的骑射再如何精湛,以他在京里骑马的时间,也不可能在腿上磨出茧来,一路奔波,之前没跟着敖昱一块儿出去的,就有不少护军是因为身体原因。 敖昱取出了匕首,烧红之后割去烂肉,按压出脓血,这才给自己撒药裹伤。 他全程脸色不变,狄季安看起来却要吐了——这种伤口吓不住狄季安,可想想这么干的人是碌王,狄季安就要吓吐了。 “你们按照过去那样照顾王夫,孤在旁边歇一会儿。” 敖昱在房中的矮榻睡下了,眉头紧皱,却睡得极沉。 狄季安轻手轻脚地收拾了地上的污渍,他出去扔东西的时候,也得知了碌王这段时间出去的作为,他不由得想到了一个词——天生将种。 狄季安过去总是在肚子里这么夸赞自己的,他比同龄人强得多,只是他父母早逝,还懵懂的时候便让族叔夺了家产和爵位,幸亏小姨和姨夫,才留下一条活命,但一切也都是从头再来,奋斗半生,本以为跟着碌王是完了个彻底,但这是……还有点奔头? 三更半夜的,敖昱睁眼了。 房里靠着他这边燃着一根孤零零的蜡烛,狄季安亲自守在一旁,见状压低声音问:“殿下,灶上热着饭,可要吃吗?” “嗯……”敖昱站起来,走到了床边,轻轻掀起幔帐。那边伸手不见五指,他什么都看不见,只能闻到淡淡的荷叶香气,伴随着血腥和伤口腐烂的臭味。他深吸一口气,转身大踏步走了出去。 苹果醋叹气,大黑鱼现在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如何在最短的时间里,杀最多的人上面。妥妥的杀鸡用牛刀,碾压局,却也是辛苦局,毕竟他现在可是啥都没有的血肉之躯。而要在冷兵器时代收士卒之心,带兵如子与同甘共苦,从来都是不破的法宝。 敖昱其实不是太饿,他在外时,每天士卒们会至少吃两顿饭,且四顿饭里,至少有一顿是热食。他很熟悉草原,这里和江湖世界的地形当然不可能重合,但草原就是草原,有些既定的规则是不变的。 另外,碌王本身也有着些特别的天性,对于空气中风和水的感知十分敏锐,还有远超常人的方向感。他的身体虽然是新的,但却是复制自原主,原主也会是一个强悍的武将的,三州之地也该是原主展现天资的地方。 【宿主,你说小月亮是怎么发现你的?】敖昱在吃饭,唐扬和森祈兴还没来。苹果醋终于能问一些让他疑惑许久的问题了。 【他不知道,这是他最好的选择。】整个世界的权力架构,十几岁的孩子能做什么?敖昱若和他一样的身份,同样无力。以他当时的情况,留在京城怕是要没命,当然只能跟着碌王跑。 【呃……】完蛋,本来是给自己解疑,顺便让大黑鱼开心一下的,苹果醋都准备好了大喊“天造地设”“命里注定”“有缘千里来相会”。结果,让大黑鱼更阴沉了。 这世界的大黑鱼,大概也许可能是个真反派BOSS了。可苹果醋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哭唧唧去劝的想法,反而……还想喊666,或许是坏掉了吧。哈哈哈哈哈!可是好开心啊! 唐扬和森祈兴这回都带了人来,碌州的大半套文武班子——本来这地方文武就不齐,还有很多人在各城驻扎着,不能动。 敖昱睡了大半天,这些人都清楚了他的战果,至少表面上都低眉顺眼的。 他们来了,敖昱就不吃了。 “孤明日一早还要出发,两百人。你们要做的,就是守城不出。那些人头都好好处理,有名的头目用木头盒子装上,写好姓名,以及他们的‘功绩’。” 唐扬真切地关心问:“殿下,您不休息?” “没必要。” 敖昱就真的天亮时出发了,他彻底将自己变成了杀神,他是没在意手下的着装的,但他第三次带人出城时,众人就将衣裳换成红衣了,人称血骑。 流泪狂笑着杀戮的敖昱,也得了一个“爱哭鬼”的外号。 天道:这么个爱哭鬼?! 苹果醋:你看有一个错别字吗?我家宿主可是反派榜单上的金牌得主!你去问问他之前世界的天道,哪个不是对我们交口称赞的?我家宿主向来遵守反派的职业道德,只会多干,不会偷懒! 天道:……那你家宿主还真是很正经的反派呢。
第106章 人头滚滚 106 天道不是直接降下惩罚, 而是主动过来斗嘴,就说明宿主的这个空子钻的没问题。因为宿主的行为够“反派”,只要踩着这个底线, 天道顶多发发牢骚。 苹果醋得意, 他现在也是十分会分析的系统了呢! 不过, 这个世界的天道,真讨厌!如果不是大黑鱼现在不方便被打扰,他就劝大黑鱼主这世界他们只拿保底得了, 最好把世界闹得天翻地覆。 刚开春, 道上还没完全化冻,就有一辆大车离开了碌州, 踏上了前往京城的道路。 这是碌王在第一个就藩的年头,送给他皇帝哥哥的礼物。 因为要给皇帝哥哥一个惊喜,所以碌王提前送进京的圣旨,只是说了礼物这么一件事, 算是报备一下。 皇帝表示:“朕确实有几分期待。” 他在冬天时已收到密报, 知道碌王一直在带兵杀匪, 然后他就将这密报调低了两个级别, 让内廷不再直接呈递到他的案头了。 碌王是个什么人,皇帝自认为比谁都清楚,就是个娇宠出来的宝贝蛋。他怀疑送密报的探子是意图回京, 这才编造了这许多谎话。 果然碌王就不是去杀敌的,这是去刮地皮了吧?就碌州那破地方, 也不知道让他刮出来了什么玩意儿。 于是, 这一大车的人头,盖着帆布,挂着贡品的名头, 就这么一路无人查地入京了。 有腐臭味也没人怀疑,臭鳜鱼、鲍鱼、咸鱼,或是一些干肉,也会有类似臭味,但也是金贵的贡品。包括皇帝在内的京城众人也猜测,可能是风干的牛羊肉之类的。 即使……从各个途径送到京城的线报,都说是人头。 皇帝私下里甚至笑言:“哈哈哈!碌王花钱散播的谣言吧?就为了给自己弄点军功,好回来吧?这孩子,从小到大就是根本不会撒谎。” 皇帝说的话没传出宫外,但是,众臣想得都差不多。 京城第一纨绔出了京就变成神挡杀神魔挡杀魔的将种了?没听说半路上卢安宏一个老得掉渣的文官都把他打哭了? 于是,在大梁君臣十分一致地看乐子心态中,这辆大车直接进了前殿广场。 敖昱曾反复叮嘱押送的百户,若车上的人头半路给叫停了,也别反抗,藏几颗有代表性的脑袋在行囊里,进京时再背出来。 敖昱人头带来的震慑和惊吓,可他都没想到过,车能进前殿广场……哪怕进宫门的时候让守门的侍卫看一眼呢?从这点看,皇帝对碌王也是真的信任了,半点都不认为车里会有危险。 感谢原主,他哪儿是纨绔,根本就是个傻白甜。 笑呵呵的大梁君臣,怀着看戏的轻松心情,命令随队的百户扯下了帆布。 这位百户叫李熊,人如其名,长得就像是黑熊成精,浑身黑毛,露在外头的手伸出来都是黑乎乎的。敖昱当时找唐扬要人的时候,说要一个憨子,唐扬立刻就把李熊给推出来了。 李熊不但憨,还胆子大,头一次进京就碰见这种大场面也不慌。此时看着这些人脸上的笑模样,还暗自琢磨:还以为只有王爷和王爷的护军不同,原来京里的大人们胆子都不小。 “啊——————” 扯下帆布的一瞬间,凄厉的喊叫声,把李熊都吓得一激灵:原来是想多了…… 人头确实都经过了处理,但碌州缺盐,这些作为战功的人头也不能清洗,砍下来时候是啥样就啥样,否则被认为是杀良冒功怎么办?因此只拿石灰埋了埋,做了极其简单的脱水处理罢了。也就特殊人物,被放在了防护的木盒子里,又额外加了石灰和木炭保存。 冬天碌州寒冷,可京城本就比碌州温暖。这一车脑袋出碌州的时候尚未化冻,历经两个月的时间越州跨府,到京城时,已经春暖花开。一些脑袋还是烂了,蛆虫蠕动,甚至爬出了成熟的苍蝇。 皇帝第一眼便看见一颗脑袋的眼皮动了动,一团蛆虫从眼窝里蠕动着滚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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