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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戎和北地军大营间隔着很宽很广的一片草原。 自古时其,北戎便以游牧为生,民风彪悍,体格健壮。 早些年间的北地原人,便有一部分北戎的血统。 龙霄云将将捡来的布条抖了抖,给自己手臂上的伤简单包扎一下,以免自己没被北戎人杀死,反而流血流死了。 等到包扎好后,他重新穿上被洗得很干净外袍,侧耳听到了脚步声。 “云哥哥,你起来啦。” 一名身着异域服饰的女子走了进来,她的发色很奇怪,是暗红色,像极了鲜血干涸后。 龙霄云在被内鬼射伤后跌落下马,本能让他瞬间藏在乌泱泱的人群之中,也分不清是北地还是北戎,反正先把脸给捂住了。 一片混乱之际,龙霄云得确保自己不会被黑压压的马匹给踩死,只能狼狈的往空处躲闪,捞了一匹因为受伤而被抛弃的马先行撤退,而躲着躲着就发现自己找不到方向了。 这些年虽然一直守在北地和北戎打仗,但没有真正深入过这片广袤的草原,此时也有些茫然。 北地军还有副将在,谢青砚也在,他倒不是很担心,只是自己这情况…着实有些头疼。 龙霄云暗暗感叹,自己这一失踪,北地军肯定要将皇兄找来,自己到时候回去了少不了挨骂。 不过比起被皇兄骂,活着比较重要一些。 等他循着记忆中的路试图往回走时,却越走越沉默。 完了,真的找不到路了。 龙霄云望天哀嚎,这片草原上早已开满了各色的花卉,野草肆意生长,如果自己不是迷路了,估计会停下来好好欣赏一番。 美景在前,龙霄云却只觉得心冷。 不过这么多年的带兵打仗经验,让他能够分辨清楚东南西北,北地军在北戎往南,那自己应该往南走,就行了…吧? …… 龙霄云决定了,自己这次若是能平安回去,一定好好读书。 早知道当年不逃学了。 怎么走着走着走到了北戎啊! 龙霄云绝望,祈祷着北戎人不认识自己的脸,好在自己的体格子算不上小,融入其中也不算很奇怪。 这处边陲小镇应该是类似大景落雪镇的一个地方,人烟稀少,只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家,年轻人都外出了。 北戎的钱财和大景不一样,龙霄云只得先在镇外休息了几晚,意外碰见了这名女子。 他一看这女子便猜到对方或许并非北戎血统,后来听镇上的人闲聊证实了这一点。 这女子的父亲是北戎人,母亲则是大景人。 她出生的时候,北戎和大景还没有闹得这么僵,两国通婚不在少数,可后来北戎与大景撕破脸,这些混血儿便有些尴尬了。 北戎嫌弃他们混着大景的血,大景唾弃他们有北戎蛮子的血,互相嫌弃,四处流浪,便到了这一处边陲小镇。 这小镇上全都是北戎与大景当年通婚时留下来的孩子。 各家不同,却都有着类似的遭遇,让他们惺惺相惜。 那女子家中无其他人,性格倒是单纯,龙霄云编造自己也是北戎与大景混血,混进了北戎军中,被发现之后挨了顿大就被丢到荒郊野岭。 对方倒也是真的信了…… 龙霄云一边试图帮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一边心中暗暗忏悔。 自己真的只是出于无奈,并非坏人。 “这些时日多谢你,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不日就要离开这里了。” 龙霄云笑笑,这女子的母亲是大景人,会说大景话,倒也没有露馅。 可这女子眉眼一垂,说出来的话差点让龙霄云跳起来。 “云哥哥,我知道你是大景人。” 龙霄云浑身都僵住了,他不清楚这个地方的北戎人对大景人是什么态度,但…… “你别担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我、我想求你帮我件事。” 蒙秋娜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带着哀求看着龙霄云,被美人这般相看,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何事?” “云哥哥想必也听说了,我爹是北戎人,我娘是大景人,他们在北戎与大景交恶之后带着我逃到了这里,前些年去世了……” 蒙秋娜的睫毛很长,像是一把小扇子。 “那只是对外的说法,云哥哥,我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的身份肯定不一样,和我以前看到的大景百姓都不同,我想求你、求你帮我找到我娘。” 从蒙秋娜的描述中,龙霄云才知道事情原委。 当年蒙秋娜出生之后,她的北戎爹就抛弃她们娘俩跑了,她娘一介柔弱女子带着她在北戎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艰难求生,好不容易立稳了脚跟,交两国交恶却让她们无法生存下去。 她娘心下茫然,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想回大景,可又不识知道怎么走,这时有另外一对北戎与大景通婚的夫妇告诉她,可以先去这边陲小镇避一避。 也是如此,他们三人一小孩一路上结伴而行,蒙秋娜她娘也知道了该怎么走,才能回到大景。 可在半路上,碰到了一伙为非作歹的北戎军,她娘咬咬牙孤身拦住了那群人,让另外那对夫妇带着蒙秋娜逃走了。 十几岁的蒙秋娜已经明事理,眼睁睁看着她娘倒在了北戎军的刀下,却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随后她就被这对夫妇带到了这个小镇,当作亲生女儿抚养,直到前些年那对夫妇因为旧疾去世。 蒙秋娜的泪水粘在睫毛上,颤抖着嗓音讲述一些。 “所以、所以我不会将你交给北戎军,我恨他们!” 她抬眼看着龙霄云,眼中的恨让人心惊。 “可…你怎么知道你娘还……” 蒙秋娜微微一笑,起身出去了,过了一会拿着一把小刀进来了。 龙霄云头皮一紧,立刻作防御状态,可却看到蒙秋娜往自己锁骨处划了一道。 鲜血顺着小麦色的皮肤滑落,蒙秋娜倒吸一口凉气,忍着剧烈的痛感从锁骨处挤出一个什么东西递到龙霄云面前。 而龙霄云被这一幕惊呆了,半晌才低头看向蒙秋娜的手心。 鲜血中有一条通身发红的虫子,正懒洋洋的趴在她的手心,时不时吸一口周边的鲜血。 “当年我娘在大景边疆游历,遇到了受伤的我爹,自此二人坠入爱河。” 蒙秋娜的声音很轻:“可没想到我爹是个负心汉,但我娘不恨他,因为她有了我,对她来说,孩子比一个男人重要多了。” “我娘无数次告诉我,如果能回到大景,去一个叫岭南的地方,那里有我的祖父祖母,有爱她的家人,有她的家。” “不过我那个时候年纪太小了,只记得岭南这个地方,不记得具体在什么地方,后来啊,我娘也不再说这话了。” 龙霄云大惊,竟然还是岭南人士…随即他便想到了岭南的蛊虫传说。 “这是我和我娘逃亡路上,她种在我身上的,说是叫什么蛊…?我也不记得了,她没有教过我这些。” 蒙秋娜垂首,将手收了回去,那条蛊虫也被她重新放回体内。 龙霄云看她的动作正想阻止,却已经晚了。 “云哥哥,你不用担心,这蛊虫是我娘拿来保护我的,她告诉我,只要蛊虫一天没死,她就也还活着,每日我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细细抚摸这蛊虫,确定它还活着。” 这突如其来的情况让龙霄云还有些呆愣,但蒙秋娜这人经过半个多月的相处,他认为也算是比较了解,加之有蛊虫为证,或许…这是真的。 于是他沉声道:“你记得你娘叫什么吗?” 蒙秋娜轻轻点头,那双红唇吐出了三个字:“沈微歌。” * 十七打了个哈欠,穿好衣服后来到帐外,昨晚的事情太过于突然,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转念想想,自己和陛下迟早要有这一天的,伸头缩头都是一刀。 “可是十七护卫?” 一道轻柔的嗓音在十七身侧响起,他循声看去,是一名身着朴素布衣的女子,即使是身着素衣,也能看出是一名温和恬静的人。 “是,您是?” 女子轻笑道:“草民沈微歌,早日有位公公前来,说陛下舟车劳累没有休息好,找草民来开服安神的药。” 姓沈啊。十七想了想问道:“可是那位沈神医?” 沈微歌浅浅笑道,已经有些皱纹的脸上却依旧能看出年轻时候的风华绝代,只是那双眼中带着重重的疲惫:“神医之称有些夸大了,草民不过是喜欢钻研些草药罢了。” 十七点点头笑道:“药给我吧,我端过去,辛苦沈大夫了。” “多谢。” “陛下,喝药了。” 龙朗月还在看布防图,他们对于北戎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若是贸然出兵恐怕难以一举歼灭,还得从长计议。 但一想到龙霄云或许落到了他们手中,龙朗月就觉得心头烦闷。 “什么药?” “元福公公说陛下这几日没怎么休息好,找沈大夫开了方安神的。” 龙朗月点点头,接过药后一饮而尽:“得多谢沈神医了。” “沈大夫不喜欢别人这么喊她呢。” 十七趴在桌边看了一眼那布防图,看不懂。 又将头扭了过来,龙朗月挑眉笑道:“你怎么知道?” “感觉得到啊,她好像不喜欢神医这个称呼,喊她大夫就行了。” “好,回头和其他人也吩咐一下。” 十七没有说话,心中却有一种奇妙的充实感。 自己只是随口说了一句话而已…有必要这么放在心上吗?再说了,那沈大夫肯定也不是第一次被喊神医了…… “沈大夫来自岭南,可谓是医毒双绝,这些年一直待在北地为百姓和将士们分忧,是该多加尊重。” 龙朗月思索着该赏赐些什么才好,十七对此却是没什么太大兴趣,只是顺着话聊了几句。 “岭南的?那离这边岂不是很远?” “对,问过她为什么要一直待在这里,只说有事要办。” “这么厉害呀?”十七歪头想了想问道:“我记得陛下从前说过,有位公主是不是嫁去岭南了?” 龙朗月勾起嘴角,伸手捏了捏十七肉嘟嘟的脸颊说道:“嗯,是四妹妹,嫁去岭南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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