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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霁回到他现在住的地方,就得面对两件事,第一,世家,就他刚才念叨的。第二,宫人。 不只要处理目前依旧留存在世家的个人,还有世家的财产问题。 “登记造册,没人的世家便将他们的宅院都推平了,全部收归国有。有人的宅院和田庄,跟他们讲好了丕州的税收制度,日后按律缴税。” 城市里的老宅暂时算世家的私产,可城外的田宅,一定要弄回来!宇文霁也贪,贪土地。 吕墨襟应了,这和他想的差不多,但有些决策,必须宇文霁发话才能动手,这是权威的问题。 “宫人愿意出宫的——”宇文霁又道。 “不行。”吕墨襟赶紧抬手,制止宇文霁,“若这样问,他们当面一定答应,但转过头怕是就得寻死。” “啊?”宇文霁怔了怔,可略一思索后,明白了情况。 平王军与宫人,刚建立起了脆弱的信任。这些宫人们,在宫中当了几个月的“储备粮”。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让他们出宫,等同于送他们去给人吃。 在全城清理期间,平王军找到了几处禁军的食堂,进去看的丕州士兵有人被活生生吓死了。宇文霁没再让其他人进去,从外头堆起柴火,让人点火烧,火势小了就继续堆柴浇油,再烧。最后剩下一堆焦土后,原地挖坑掩埋,这些地方已经标记好,日后不会再建房修屋,而是会移栽树木过来。 ——不算世家,在宫外,岐阳活下来的平民,见不到孩子、老人,极少数存活的女子都是女扮男装。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跟着宇文鲜离开的禁军,让宇文霁都给杀了,因为他们除了受伤等特殊情况外,身体健康到令人发指。他们不仅仅是吃饱,还吃得很好,很足。 前天,被统一管理,安排在帐篷里居住的百姓,还发生了大规模的夜惊。起因是有个百姓突然在梦中尖叫:“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所有听到的百姓全都跳起来了,一边尖叫一边疯狂地攻击周围。 因为声音太大,他们还引起了其他营地百姓的夜惊,甚至开始进攻防守的平王军士兵,士兵只能反抗。 最后死了三百多人…… 明明得救了,明明以后将有安稳生活了,却死成了一个笑话。 去收尸时,还有人在角落里抱着一具尸体大啃,就让士兵一块儿砍了。因为很难确定,那尸体到底是死于昨天的骚乱,还是吃人者杀害的。而且,平王军供给的食物不能说让他们吃得肚子溜圆,但绝不至于饿到需要吃人,这明摆着是吃人吃出习惯了,还是赶紧送他上路为好。 在掩埋尸体时,吕墨襟突发奇想,让百姓出城观看。在炼狱中活出来的百姓多是惧怕的,尤其怕把他们给骗出去杀了。 “要杀早杀了,何必这些日子养你们花了这么多粮食?”去吩咐的校尉冷笑。 其实百姓也没白吃,清理废墟残骸也是让他们动手的,因为这样能得到更多的粮食,百姓也算踊跃。 总算有胆子大的被说动,跟着去看了。他们一脸平静地出城,满脸是泪地回来。 “埋了!埋了!埋进土里了!还有庙!”有人回去后,张牙舞爪地与其他人宣扬,同样是状若疯癫。 越来越多的百姓,自发前去观看。这一路上都有士兵警戒,还真抓到了十几个意图“狩猎”其他百姓的。 没被吃,被完完整整地埋掉了,虽然没有墓碑,但已经够了。 虽然这件事还没完结,但岐阳百姓的精神状况,能明显看出好了许多。从随时担心被吃掉的猎物,变成了遵守规则就能活下去的人。 相比城外,宫人的情况更复杂一些,宇文霁要放他们出宫,当然是会提前安排好,不会把宫人直接和百姓塞一块儿,可确实危险。 “让女督亭按照她们新学员标准,减至三成后,训练宫人。” “嗯。”吕墨襟看着宇文霁,一边应,一边对宇文霁笑,“景光,你总是温柔得很。” “嗯?温柔?” “换了旁人,大概是直接将女子分给有功士卒。且这种分人的做法,还会被称颂为仁厚。” ——没有自己收为后宫,让人都活着,还帮她们成家了,还不够仁厚? “……” “所以,有人日后劝你将女子分给士卒,你不要生气。他们也是出自好意的。” “嗯。”宇文霁眉毛动了动,叹着气点了头。 又过了几日,城内彻底安稳下来,宇文霁带着能用的五辆战车,点了八千骑兵,开始清扫更远的地方。 宇文霁离开丕州时,就已特意点将,把王快和他那群兄弟都带上了——他们都是岐阳本地人,作为曾经的市井无赖混混,对地方上比一般人更熟悉。 所以,这回宇文霁让他坐自己战车后边了。 王快缩在宇文霁的阴影里,动作十分规矩,言语十分有用。 宇文霁按照他所说的大庄子,一处接一处扫下去。虽然他们已经近十年没回来了,可多数路线还记得清楚明白,还知道一些只有本地人才了解的捷径。 有些地方的托博人,竟真的没跑,远远见宇文霁到来,直接说要归附。 宇文霁:“杀!” 他们跑到草原,走正规渠道表示要内附,然后规规矩矩一切听从平王的指使,确实可能让他们内附了。但他们从外边杀过来,刀上的血还没干,身上的金银首饰明显是汉家风格,被蹂躏的汉人女性还在他们的帐篷里,汉人青壮奴隶让他们关在牲口棚里,住着汉人的宅院,牛羊践踏着土地,这时来说归附? 宇文霁很仁善,但他又不是常常都仁善的。 跟宇文霁同车的王快表示:悔不该没多带几条裤子。 王快觉得自己的胆量也不小啊,目前为止他是唯一一个打劫了小大王还活着的人了吧?但明明是作为小平王的自己人,同车而行的王快,却已多次被吓尿了裤子。 还好,车上血腥味重,小大王闻不到……吧? 宇文霁“打扫”害虫,吕墨襟“整理”房间。两人互相辅助,在熊爹押着大量物资赶到时,总算岐阳像点样子了。 吕墨襟本以为回来的宇文霁心情会很压抑,结果宇文霁却是心情愉悦,甚至在见到他后,便道:“墨墨……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过段日子,我带你去。” “?”本身宇文霁说给他找了个惊喜这件事,对吕墨襟来说,就已经是一件万分意外的惊喜了。岐阳城内已经足够荒废了,外边世界的模样,吕墨襟不畏惧,但他也不想知道。在外面恐怖世界的情况下,宇文霁竟然还会想到他,给他找惊喜? 吕墨襟心情有些异样的雀跃,明明四周围没人,他也压低嗓音问宇文霁:“不告诉老大王吗?” “以后他会知道,但先不告诉他。”熊爹的脾气,告诉他,他就要把好地方占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趾:[撒花]以后要带墨墨出去玩 墨墨:[星星眼]哇啊
第104章 夕阳之下 吕墨襟笑了起来, 对这个惊喜很是期待:“那景光可要将老大王招待好了。” “不就是……接他们来岐阳住吗?”故地重游,但故地已经面目全非,宇文霁觉得, 熊爹最多有点嘚瑟吧? 吕墨襟笑着摇了摇头:“景光,我知道你无视礼法,但孝道, 你还是要遵守的。” 宇文霁茫然, 他对家里的三位长辈,不是遵从礼仪的孝,而是感情上的爱与敬。但假如一定要讨论孝顺,他也必定是孝的啊。 吕墨襟已习惯了宇文霁的没常识,开始为他细细讲述。 无论世家如何抹黑宇文霁的名声, 有一点他们没法污——小平王至孝。 宇文霁九岁单身救父……虽然是事实,但即便是吕墨襟, 每次把这事想起来, 都有一种“太史公夹带私货, 八九岁的孩子怎么单身救父?”的荒谬感, 他亲历, 方才确定是真的。 且这件事在百姓当中流传极大, 因为它就是很有意思。只是出了平王所辖之地, 其中的主角就变了, 变成前朝之人, 或者如陆清月治下,这事儿的主角变成陆清月本人了,老大王的应召进京,变成鹿仙人被诓骗进京讲道。 但是将来真相总归会大白的。 百善孝为先,现在至孝的名声看起来没大用, 但越到将来,越有用。吕墨襟必须要给宇文霁保住,甚至要给他发扬光大。 不要世家,也得要百姓啊。至孝的名声盖过引胡人的名声,百姓才能来。 宇文霁听着连连点头:“而且我也没道理把我做的事情送给别人赚名声。” “正是,另外,老大王应该很重视这件事。” “我知道父亲会重视,毕竟搬家了。但……墨墨你说的大概比我认为的,要重视得多。”宇文霁点头,“我听你的,我想家人开心,至少也不想惹他们生气。” 宇文霁把手一摊:“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两人达成共识,吕墨襟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带着宇文霁去宗庙。 宇文霁占领岐阳时,虽然派人保护了宗庙,但接下来就把这件事放下了。他现代时就是个彻底的城市青年,没老家,没听说过族谱,不知道宗祠。大学的时候听同学讲祭祖,对他来说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虽然有点羡慕,但他没有寻根的意思,他的根很简单——华夏人。 今生在丕州他也年年祭拜(不跟人在外打架的时候),他也尊敬祖宗,但他对宗庙一直没什么想法。此时被吕墨襟带着,他才渐渐明白宗庙的重要性。 吕墨襟带着他转了一圈,道:“景光你要认路,老大王来了,要给老大王带路的。” “嗯。”宇文霁乖乖点头。 吕墨襟又给他详详细细讲解了在宗庙中如何祭祀。不是大祭,是私下里小祭,这里哪里有火折子,香烛在什么地方,他该怎么“请”牌位,以及和熊爹如何站位,如何跪,如何拜。 说完了吕墨襟又道:“小祭之后,景光可能还要和老大王守孝一段时间。” 宇文霁又点头,这个意思就是穿着麻衣草鞋,披头散发,吃没荤腥的寒食一段时间,至于到底多久,就得看熊爹的心情了。 然后,宇文霁又给吕墨襟找了个新差事——在老大王到来之前,每天亲自打扫宗庙,而且每天叫两个将军过来,跟他一块儿打扫。 这其实挺麻烦的,得到命令的将军前一天得禁食,来的当天早晨还得用冷水洗澡。然后披散着头发,穿着麻衣跟宇文霁从宫门步行到宗庙,在大门口还要三跪九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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