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荞麦相对于小麦要更加低矮,但收割的方式是一样的,左手握住一把荞,右手持镰刀从根部割断,割下来的荞麦暂时堆在地沟来,整整齐齐的一排,等割完再把荞麦捆起来背回家。 林樾也是干活的熟手了,但割荞麦的速度依然赶不上宋寻春和沈正初,只能和沈凌之一起从另一侧割。 家里的镰刀都是头天沈正初刚磨过的,一镰刀下去就能隔断一把荞麦,省了不少力气,只是连续的弯腰再起身,起身再弯腰,也十分累人。 林樾和沈凌之都许久不下地了,刚割一个时辰就开始腰疼,但对面的沈家父母吭哧吭哧地就没停过,他们也不好意思停下休息,只是割一会儿就站着揉会腰,再活动一下双手又继续割。 随着太阳冉冉升起的是一把又一把放倒的荞麦,还有从额头到后背,大滴大滴往下滴的汗水,林樾出门时带的帕子,没到中午已经湿透又拧干好几回了。 地里一排又一排的荞麦,看着多,但一株荞麦上只结十几个穗,一个穗结几粒荞麦,一株荞麦也收不了一捧,一亩地也就能收个一百多斤,堪堪一麻袋而已。 时近中午,宋寻春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抬头一看太阳快到正中了,便招呼道:“樾哥儿,凌之,歇会儿,咱们先吃个饭再接着割。” 林樾和沈凌之就在相邻的地沟里,闻言不约而同对视一眼,两人都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可以休息了。 虽说干了这么多年农活,小时候还不会走就被爹娘背着下地,睡着了就寻一个阴凉的地方铺上席子放下继续睡,等会走路了,就跟在大人屁股后面捡麦穗,捡稻穗,再大一些就拎着自己的小竹筐施肥,装苞米,后来就像大人一样干活儿了。 但毕竟还不到二十岁,即便成家了,上头还有长辈顶着,依然没法像大人一样,再苦再累也能熬着,虽然不会偷懒,但能多歇一会儿还是会高兴。 今天的早饭是杂面馒头和包子,昨晚睡前揉的面,今儿林樾一起来就和宋寻春一起包包子满满当当蒸了两锅。 包子除了素的土豆丝馅,酸菜馅,白菜馅,还有荤的酸菜肉沫,韭菜鸡蛋,也算得上丰富,这会儿虽然凉了,但味道依然很好。 除了吃的,还有一葫芦浆水,和今早烧开又放凉的温开水,这也算是林樾来之后养成的习惯之一,能喝热水就喝热水。 一家四口坐在地头,边吃边喝,歇够了还和对面那块地里同样在吃午饭的村人唠了会儿嗑,又重新戴上草帽,拿上镰刀继续干活。 虽说入秋了,但白天依旧很热,如果说早上是大滴大滴的汗水,那下午就是汗如雨下,绕是林樾是不怎么出汗的体质,这会儿也是前胸后背都湿透了。 这一忙就忙到了申正,地里的荞麦终于割得七七八八,宋寻春接着割荞麦,林樾和沈凌之开始装筐,因为荞麦相对较轻,每筐都压得结结实实的,装满后就由沈正初背回家。 林樾和沈凌之也开始背,他俩的竹筐相对较小一些,但因为压得实,又是平地,一个人根本背不起来,还得另一个从背后推一把竹筐,前面坐地上那个人才能起来。 沈家的地在半山腰的位置,两个人一前一后沿着山路往下,手里还杵着一根木棍,生怕摔了。 两人刚到山脚,沈正初就过来了,一脸严肃,“你们俩怎么也不少背些,别再压着。”
第53章 沈凌之深吸了一口气, 急促道:“爹,我娘又装满一筐了,正等你呢, 爹我不和你说了,不行了, 我得赶紧回去卸下来,背不动了。” 沈正初急忙上前一步, “那还等什么, 先把筐放地上, 我背回去,樾哥儿, 你也快放下。” 沈正初说话的功夫, 林樾两人已经大踏步绕开了, 只有沈凌之的声音远远传来, “爹,你快去吧, 我们马上就到家了。” “哎, 你们别走那么快, 小心摔了。” “知道了!” 林樾和沈凌之拐过弯脚步就慢下来了, 没法子,本来割了一天荞麦就腰疼,这会儿背的又重,实在走不动了。 刚进院门, 两人“哐当”一下就把竹筐放地上了,整个人瘫坐在地上,靠着竹筐呼呼喘气,好半晌才直起身。 林樾解开竹筐上的麻绳就开始卸荞麦, 最上头的还好,用手一扒就出来了,但筐里的压得太结实,愣是掏了好半天才掏出来。 匆匆回灶房喝了口水,两人也不敢再耽搁,荞麦还全在地里,再耽搁天黑前就真的没法儿背完了。 万一今晚下雨,没背完的荞麦就要被淋坏了,辛辛苦苦大半年才得了这么一点粮食,要是真的被雨淋了,心都得滴血。 走到半路,林樾就听到后头有人喊他,一回头,果然是沈淮之背着一个大竹筐正大步流星地朝他们走过来。 走到近前,还没等说话,沈淮之就先抬手把林樾和沈凌之背后的竹筐都拎下来,随后塞进了自己的筐里。 “我背着,你们歇会儿,上坡路不好走。” 沈凌之当即欢呼,“哥,你真好。” 林樾犹豫了一瞬,也没拒绝沈淮之的好意。 “地里没多少荞麦了,我们能背完的,你就不应该请假,要是耽误了读书就不好了。” 沈淮之摇摇头,“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不会耽误的,早点儿干完也能早点休息,你别担心。” 三人到地里的时候,沈正初刚好走到地头,见他们过来,朝沈淮之点了点头,随即看向林樾和沈凌之,叮嘱道:“你们俩别背太多,不差这点儿。”随后就径直走了。 时候不早,宋寻春也没啰嗦,让沈淮之把刚装好的那一筐背走,接过空竹筐又开始装,林樾和沈凌之也上前帮忙,等筐都装满后才各自背上一筐往家赶。 青山如黛,暮色四合,村子里陆续有人家已经点上了油灯,沈家一行人才把地里的荞麦全部背回家。 但依然不能休息,除了一开始背的那两筐荞麦摊开晒了,后面的都是随意堆在院子里,现在还得收拾。 看着累得直喘气的林樾和沈凌之,宋寻春轻叹了一声,“你俩坐着歇会儿,等我做好晚饭再叫你们。” 两人这会儿都是直接坐在地上,林樾一下子愣是没能站起来,只能就着这个姿势,缓缓道:“娘,你也歇会儿,等我喘口气儿,我去做饭,今天有些晚了,咱们吃个焖饭吧,省得麻烦。” 沈凌之也摇摇晃晃地抬起手,“我去帮忙烧火。” 还有活计在等着,宋寻春想了想也没拒绝,“那成,你们歇会儿再去做饭,等明儿你们再好好歇歇,不用跟我们下地了。” 是的,收完荞麦也不能休息,荞麦地里残留的麦茬明日就得趁早处理焚烧,紧接着就要开始收高粱,等院子里的荞麦晒干,脱粒后就得立马晒高粱。 宋寻春拿了耙子就开始收院子里的荞麦,一翻就尘土飞扬,林樾和沈凌之也坐不住了,互相搀扶了一把站起身,一人去后院拿柴火,一人去灶房淘米洗菜。 今晚林樾就做了一个腊肠焖饭,怕吃着噎嗓子,又煮了个白菜汤,还有白天掰的苞米,也来不及做饼子,只能直接水煮,等一家人坐上饭桌,外头已经黑透了。 翌日,林樾和沈凌之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洗漱完,林樾去灶房准备午饭,一会儿得送去地里,沈凌之则摸了竹席,触感温热,随后就拿着耙子,把昨晚收起来的荞麦重新翻出来继续晾晒。 晌午,一家四口仍然是在地头吃的午饭。 沈淮之只请了两日假,一日背荞麦,一日背高粱,后续的晾晒扬场都是林樾几人干的。 这一忙就是四五天,万幸这几日天都是艳阳天,唯有最后一天是个阴天,一家人都提心吊胆的,生怕下雨把好不容易晒干的高粱给打湿了。 等忙完地里的活计,林樾和沈凌之又开始摆摊了,这回还加了一个新鲜苞谷做的饼子,苞米磨成浆,加入糯米面和糖拌匀成面糊就可以了。 这个饼受欢迎的程度堪比鸡蛋饼,但只卖了三天就停了,一是苞谷有些硬了,二是磨苞谷十分浪费时间,有这个功夫都能烙两锅饼了。 不过林樾也琢磨出了新的东西,一个鸡蛋半桶小麦面糊,烙出来的饼再包上酸辣土豆丝炒肉丝,一个饼能卖三文钱。 这天一早,除了沈淮之照常去了私塾,其他人都在家里,地里暂时没什么紧急的活计,宋寻春便打算跟着林樾两人一起去镇上摆摊。 林樾听后十分惊喜,笑道:“那我们今天多做一些吃食和糕点,除了在摊子上卖,我和凌之再换着去街上转转,肯定能多卖出去一些。” 宋寻春松了一口气,她本来还担心给他们添乱,“那我到时候就跟着你们,帮着收拾桌子洗碗什么的,你们也能歇口气。” 沈正初每年得空的时候就爱去河里捞鱼,虽然不是每次都能捞到,但就是爱去,今天他也是这么打算的,等宋寻春母子三人去镇上,他就先去山上砍柴,回来就去捞鱼。 沈凌之正忙着调面糊,听完立马接话道:“爹,我觉得你今天肯定能捞到大鱼,要是捞到,咱们晚上就买块豆腐,回来炖鱼汤喝吧。” 宋寻春横了他一眼,“你就惦记着吃。” 但只停顿了片刻,她就开口了,“上回樾哥儿做的炸小鱼吃着也好,捞到小的也不错。” 沈凌之皱着鼻子,也不说话,就一直看着他娘,愣是把宋寻春都看得不自在了。 沈正初就像没看到他们的眉眼官司,自顾自道:“要是你们到家我还没回来不用等我吃饭,我估摸白天捞不到什么鱼,还是得等晚上。” 宋寻春还想再说什么,就听到外头来人了。 “堂哥,堂嫂,你们在家吗?” 这声音听着不太熟悉,宋寻春和沈正初四目相对,明显都没想起来是谁,灶台前的林樾和沈凌之更是茫然。 此时沈家灶房里有些乱糟糟的,桌上是刚做好的凉粉,面筋和凉皮,还有刚蒸熟的面条,是预备着做凉面的,灶台前则是几个木桶,里头都是刚调好的面糊。 “你们坐着吧,我去瞧瞧是谁,等会儿要是进来就直接去堂屋,省得收拾灶房。”宋寻春说完就起身出去了。 宋寻春拉开院门,看着门外一身布衣的夫郎,眉头一皱,脑子里回想了半晌才想起来这人是谁。 “堂弟,你怎么来了?快进屋坐。” 来人叫沈方初,是沈正初隔了好几房的堂弟,宋寻春嫁过来没两年他就嫁出去了,宋寻春隐约记得他是嫁到清溪村了。 见他突然来家里,宋寻春实在有些摸不着头脑,两家人并不十分相熟,以前他们没分家的时候,沈方初一家倒是常来家里,沈方初的爹和沈爷爷虽然不是亲兄弟,但脾性像极了,都是偏心眼儿,不过沈爷爷偏心的是大儿子沈德初,沈方初的爹偏心的是小儿子,也就是沈方初,因此,沈方初和沈德初关系也更亲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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