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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拾禧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趁着裴知凛还在对焦,她凑近蔺遇白,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悄悄问:“白白学长,你们偷偷结婚了吗?” 稍作停顿,她继续笑道:“连对戒都戴上了!” 蔺遇白的脸颊“唰”地一下就烫了起来,一直蔓延到耳根。 他摩挲着戒圈,腼腆道:“没有啦,不是结婚戒指。是订婚戒指。” “订婚?”林拾禧低呼一声,脸上立刻绽放出类似于CP粉磕到真糖的笑容:“恭喜恭喜,真没想到你们进度这么快~” 她眨了眨眼,带着一丝俏皮,期待道:“到时候可以发喜帖给我呀,我想参加你和裴系草的婚宴。” 说着,她又补充了最关键的一句话:“保证不闹洞房!” 蔺遇白脸上的热度更高了,心里却像是被蜜糖填满。他抬眼看着裴知凛,发现对方虽然看似在专注相机,但嘴角似乎勾起了一抹弧度,显然将他们的对话听去了七八分。 蔺遇白赪红着一张脸,轻轻点了点头,道:“好呀,到时候一定请你。” “咔嚓”一声。 恰在这一刻,裴知凛恰到好处地摁下了快门,将蔺遇白憨掬腼腆的样子定格在了这个夏天的记忆里。 不一会儿,孟轲也来了,他也跟蔺遇白一起合影。 他也注意到了蔺遇白手上所戴着的蓝宝石戒指。 拍完照以后,孟轲绕到了裴知凛身边:“凛哥~” 裴知凛正在调整徕卡的参数,闻言,淡淡的嗯了一声,道:“怎么了?” 孟轲说:“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的吗?” 裴知凛闲散地挑了挑眉,好整以暇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事?” 孟轲差点急得跳起来:“你都戴上了订婚戒指,肯定是很快就要结婚了吧?” 裴知凛摇了摇头:“还要再等两年。” 孟轲愣了一愣,道:“为什么?蔺学长不是毕业了吗?” 裴知凛道:“蔺遇白说要等我毕业。退一万步而言,我也还未到法定婚龄,不能现在就结婚。” 孟轲选择说重点:“既然如此,那我可能比你要早结婚,嘿嘿嘿~” 裴知凛:? 他听出了一丝端倪,淡淡看向孟轲,孟轲则一脸嘚瑟样儿。 裴知凛把徕卡相机收好,眯了眯眼睛,问道:“你要结婚了?” 孟轲道:“我比你大一岁,现在已经到了法定婚龄了,我过几日打算跟蒋循求婚。” 裴知凛什么也没多问,言简意赅:“祝你成功。” 孟轲道:“凛哥,到时候我结婚了,你要来当我的伴郎。” 裴知凛脸上没什么情绪,表情淡淡的,似乎是在沉思。 孟轲心中惴惴,忍不住道:“凛哥,你不表态,莫不是是在嫉妒我结婚比你早吧?” “……” 说句实在话,裴知凛是有点嫉妒的。 他嫉妒孟轲能够早结婚。 而自己还要再等两年才能结婚。 真是气人。 裴知凛自己也不知晓,自己何时变成了一个善妒的男人。 但关于善妒这一点,裴知凛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裴知凛淡淡地嗯了一声:“好,到时候结婚喜帖发我就好。” 两人就这么约定好了。 —— 毕业典礼过后,蔺遇白正式入职那家顶尖互联网大厂,从一个学生党进阶为职场人。 大厂位于东三环科技产业园,距离他们居住的别墅区其实不算太远。 第一天上班前,裴知凛提出要开车送他,被蔺遇白笑着婉拒了:“不用那么麻烦,我骑小电驴就行,灵活又方便,还能躲过早高峰。” 他拍了拍自己那辆有些年头的白色小电驴,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 裴知凛看着他那辆确实有些陈旧的小电驴,眉头蹙了一下,但最终还是尊重了他的选择,叮嘱了一句:“注意安全。” 然而,这辆劳苦功高的小电驴确实年事已高,没坚持几天,就在一个清晨彻底罢工报废了。蔺遇白看着瘫在路边的坐骑,有些无奈,给裴知凛发了消息。 当天晚上,裴知凛从车钥匙柜里取出一枚钥匙,放到蔺遇白面前:“我之前送你的那辆阿斯顿马丁,别再让它停在车库里积灰了。以后开它去上班。” 蔺遇白看着那把钥匙,愣了一下。 那辆车是裴知凛以前在他大学时期就送出去的礼物,价值不菲,他一直觉得开去公司太过招摇,所以从未动过念头。 但眼下小电驴报废,通勤确实成了问题…… 蔺遇白犹豫片晌,看着裴知凛端凝沉着眼神,最终还是接过了钥匙:“好吧。” 第二天,科技产业园的停车场里,多了一辆阿斯顿马丁,吸引来了不少目光。 能开得起豪车大多数是高管一类的人物,能开得起豪车的职场小白少之又少。 蔺遇白很快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大家都怀疑他家中有矿,是不是哪家集团太子爷空降下来的新兵。 但这种流言很快就被不攻自破了。 蔺遇白亲自开发的宠物托运App马上要上市了,他需要到上级部门做宣传,这时大家都看到了他的履历和背景,叹为观止。 他居然是ICPC比赛的总冠军,还在麻省理工学院留学一年,拿到了全A的成绩! 蔺遇白的实力非常强大,草根出身,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他自己的努力。 这时,无人敢再论议蔺遇白。 —— 蔺遇白很快适应了在大厂技术岗的工作节奏。 他所在的部门,同事大多是不修边幅的技术精英,标配是格子衫和日渐后退的发际线。相比之下,穿着简洁、面容清秀的蔺遇白,简直像是一股清流,格外引人注目。 不少单身的女性同事起初都对他表现出好感,借故讨论技术问题或者约喝咖啡。 然而,当她们看到蔺遇白手上的戒指时,那点刚刚萌芽的心思便立刻偃旗息鼓,只剩下礼貌遗憾的微笑。 婚戒像一道无声的宣告,明确地界定着他的归属。 不过,更让同事们啧啧称奇的是蔺遇白的午餐。 公司食堂的伙食其实相当不错,种类丰富,味道也在水准之上。但每当午餐时间,蔺遇白从保温饭盒里取出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时,总能引来周围一小片羡慕的目光。 糖醋小排放置得整整齐齐,酱汁浓郁;清炒时蔬碧绿脆嫩,火候恰到好处;甚至连米饭都颗颗饱满,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偶尔还会有精心煲制的汤品或者造型可爱的点心。 “哇,遇白,你家谁手艺这么好?”有同事忍不住感叹,“这比食堂大师傅做得还诱人。” 蔺遇白笑了笑:“是我男朋友做的。” 裴知凛坚持每天早起为他准备便当,说外面的饭菜油盐重,长期吃对身体不好。对比起来,公司食堂的饭菜固然不差,但在裴知凛精心烹制的便当面前,确实显得逊色不少。 蔺遇白吃得很开心。 在公司忙碌充实的一年时光飞逝而过,一个周末傍晚,蔺遇白收到了一份同城急件。拆开一看,竟是一封透着喜庆气息的婚礼请柬。 翻开内页,室友蒋循那熟悉的笔迹映入眼帘: “致我最亲爱的室友白白: 历经千辛万苦,我们终于要结婚啦! 兹定于11月15日,于碧湾庄园举行婚礼,诚挚邀请你和裴知凛前来见证。 另:小白,请务必来给我当伴郎,拜托你啦!—— 蒋循” 蔺遇白看着请柬,忍不住笑了起来。 蒋循和孟轲,一个沉稳内敛,一个骚里骚气,性格迥异却走到了一起,交往多年,如今终于修成正果,他由衷地为好友感到高兴。 他几乎立刻就决定,要和裴知凛一起去参加这场婚礼。 当晚,裴知凛从公司回到家,蔺遇白拿着请柬,带着点小兴奋地跟他分享这个消息:“蒋循和孟轲要结婚了!邀请我们去参加婚礼,还让我去当伴郎。” 裴知凛接过请柬看了看,脸上并没有太多意外的表情,点了点头:“嗯,孟轲前几天跟我说了。” 他顿了顿,抬眼看向蔺遇白,抛出一个让蔺遇白愣住的消息,“孟轲也邀请我当伴郎。” “啊?”蔺遇白一时没反应过来,“你也当伴郎?好巧。” 按照通常的习俗,伴郎团一般由新郎各自的好友组成,他们这算是怎么回事? 裴知凛似乎看出他的疑惑,解释道:“孟轲说,他和蒋循都觉得,我们两个对他们而言都是好友,而且——” 他目光落在蔺遇白无名指的戒指上,语气柔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他们也希望我们能一起站在他们身边,更有意义。” 蔺遇白怔了怔,随即明白了蒋循和孟轲的用意。这不仅仅是一场婚礼,更是好友对他们关系的另一种形式的认可与祝福。想象一下自己和裴知凛并肩作为伴郎,站在一对同性新人身边的画面,一种奇妙的感觉徜徉在他心中。 “所以,”裴知凛微微挑眉,煞有介事道,“我们要一起当伴郎了,蔺先生。” 蔺遇白忍不住笑了:“好吧,裴先生。那我们要好好准备一下啦。” 于是,原本只是作为观礼宾客的两人,变成了都需要共同参与的重要角色。他们开始讨论婚礼当天的行程,需要提前试穿伴郎礼服,协调时间参加婚礼彩排,很多事项都需要提前沟通。 婚礼当天,碧湾庄园被装点得如梦似幻,白色的纱幔与清新的花艺交织出浪漫的氛围。 蔺遇白和裴知凛同为伴郎,穿着合身的西装,分别站在蒋循与孟轲的身侧。同样的西装穿在裴知凛身上是清冷矜贵,在蔺遇白身上则显得清俊温润。 仪式正式开始,当司仪示意新郎可以表达心声时,孟轲收起了平日里的散漫不恭,目光专注而深情地望向对面的蒋循。 “蒋循,”他拿着麦克风道,“我们认识这么多年,吵过,闹过,分开过,但最后,还是你,只能是你。” 他顿了顿,眼眶微微发红,“我记得你所有的好,也记得自己犯过的混。谢谢你,一直这么包容我,没有放弃我这个有时候很幼稚的家伙。以后的日子,我不敢保证永远不惹你生气,但我保证,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紧紧牵着你的手,陪你吃遍所有好吃的,陪你打你想玩的游戏,陪你走到最后。” “我爱你,蒋循。” 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真挚的情感流淌。 这番朴实却发自肺腑的感言,让在场不少宾客都为之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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