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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海市多住一天,十八岁的刑澜就能看到他一直梦想看到的的晴朗大海,可是偏偏就是欠那么一点运气,留下了这么一个遗憾。 “哥高中旅行为什么会想到来海市呢。”李柏冬像是好奇地问道,“我们那儿地方几年前基建还很落后,也没什么好玩的景点,很少有人特地来旅游的。” 刑澜微微眯眼回忆了一下,漫不经心地说:“以前有个小孩和我说,他们家那边的海特别好看,尤其是天气好的时候,海面被阳光一照,像洒满了金子一样,亮闪闪的。” “他说每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从家里偷偷跑出去,在海边坐一整天,吹吹海风,听听海鸥在脑袋上的叫声,一下子就觉得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李柏冬抿了抿唇,语气忽然变得有些怪。 他低下眉眼,试探地问:“听起来挺有意思的。哥,你那时是不是觉得他一个人坐在海边,特别可爱呀?是不是特别想去陪陪他?” 刑澜淡淡地斜了他一眼。 “陪什么?我觉得他特别的傻。” 李柏冬突然被热粥噎了一下,低头猛呛。 “傻、傻吗?……”他试图挽尊,“小孩都不这样。” 刑澜毫不留情地批判道:“一个小孩成天想东想西的,喜欢装成熟,一个人在外面到处乱跑,还是海边,万一突然涨潮了怎么办?很不安全的啊。” 李柏冬沉默了一会儿,默默换了个话题说道:“哥,那你后来没有想过再去一次吗?说不定下次去就不下雨了呢?” 刑澜敛下眼眸,没有回答他。 天气不是每天都晴的,人也不是每年夏天都想看海。 - 吃完粥,两人并排从店里走出来,李柏冬亲热地把手搭在刑澜的肩头。 路灯下,黑色树影婆娑。 夜风迎面吹来,带着一丝凉爽。 晚上七八点钟,正是大部分人吃完晚饭出来散步的时候。 他俩一路走着,遇到了好几对恩恩爱爱的年轻小情侣,还有一对长满白发的老夫妻。 那对老夫妻大概有七八十岁了,比孔奶奶的年纪还大一些,但是精神矍铄,身上衣服穿得也很精致得体。 他们的感情显然很好,虽然年龄大了,走路时仍然牵着彼此的手,有时候那位奶奶走累了,忍不住停下来歇一会儿,爷爷就在旁边耐心地等着她,给她剥橘子吃。 李柏冬看着那对老夫妻,忽然笑着对刑澜说:“哥,其实我今天好开心啊。” “为什么?”刑澜转头看他。 李柏冬长长地“嗯”了一声,仰头望着星辰闪烁的墨黑天空,认真细数道:“我开车接你回家,我们一起吃了很好吃的饭,现在又在街上一起散步,你说,这是不是像在约会一样?” 刑澜没说话,继续维持步调往前走。 李柏冬突然停了脚步,望着他,眼睛亮亮的。 他小心翼翼地问:“哥,我能牵你的手吗?” 刑澜还没回答,李柏冬的手已经率先探了过来,没有分毫犹豫,紧紧抓住了他的手。 明明是主动的那一个,他却有点紧张,耳尖变得有些红。 他下意识地认为刑澜会甩开他,所以手上不自觉多用了点力气,把刑澜的手都有点捏红了。 “有你这么牵手的吗?”刑澜的指节都被他这狗爪子攥得有点生疼。他抬起眼,很是无奈地看了李柏冬一眼,“牵手还要我教你?” “哥——”李柏冬手足无措,可怜兮兮地撇下眼角。 他撒娇似的对刑澜说:“我第一次和人谈恋爱嘛。你教教我,我一定好好学。” “我教你。”刑澜叹了口气,“你先松开。” 李柏冬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手,下一秒,却感觉自己骨节修长的手被一只更柔软、更纤细的手轻轻握住,然后,十指交扣。 指间空余的缝隙被另一个人的纤长手指轻柔填满,微凉的掌心传来心爱之人温热的体温。 寂静昏黄的街道,李柏冬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像鼓点在耳际作响,又似烟花在心头绽放。 他低头盯着两人紧紧相扣的手,眸色晦涩昏暗,喉结不经意地滚动一下。 刑澜好似没发觉李柏冬那幽暗的,好像要马上在这里把他吃掉的眼神,抿了抿唇,清冷的脸上没多余表情。 “这样才是牵手。”刑澜说着,有些幽怨地看了他一下,“你刚才太用力,把我的手都弄疼了。” 李柏冬低着头没说话,拉着他的手轻轻晃了两下。 明明刚吃过晚饭,他却感到一种更为强烈的饥饿。这种饥饿感是被刑澜挑起来的,也只有他才能解决。 但现在显然还没到可以吃掉他的时候,所以李柏冬只能忍耐,忍到脖颈的青筋都突突跳了起来。 两人一路牵着手并肩走回了家,因为天色太暗,也没引起什么人注意。 其实就算被人看见了也没什么,现在这个时代,两个男生在一起也并不少见。 在公寓楼的门前,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摆了个摊在卖花。 也许因为今天是工作日,她的花卖得并不好,都这个点了还没收摊,原本新鲜的花朵都有些焉皱了,品相一般,估计也没人会要了。 刑澜看见了她,下意识停下了脚步,目光在她面前的那些花上驻留。 李柏冬很快也注意到她了。 他转头看了看刑澜的神色,会心地牵着他快步朝那老奶奶的摊位边走。 老奶奶以为这些花卖不出去,本来都快准备收摊回家了,突然却看见两个长相俊美的年轻男人出现在眼前。 其中一个个高一点的弯着一双长眸,笑眯眯看着她,声音很脆亮:“奶奶,您这些花全买下来要多少钱啊?” 老奶奶想了想,最后只小心说了一个够她回家的路费钱:“你们看……三十行吗?” “可以。”李柏冬说着,爽快地从裤兜里掏出了二百块钱,全塞进了那位老奶奶的手里。 老奶奶视力不太好,借着路灯的幽光好不容易看清了红色的钞面,心里顿时一惊,刚想把钱还给他们,但那两个人已经抱着花跑进了公寓楼,消失得无影无踪。 刑澜和李柏冬各自抱着一堆品相参差不齐的花走进了公寓电梯。 李柏冬低头挑出了几支模样最水灵好看的,摘下自己一直戴在手上的银手链,把它当作捆绳系在了花柄上,稍微整理了一下,做成了一个简陋却温馨的花束。 他举着那束花,笑着冲刑澜眨了眨眼:“哥,怎么样,好不好看?” 用手链捆花,还真挺有创意的。刑澜随意地点了点头。 “叮”一声,电梯门开了。 在他们即将走出电梯的那一秒,李柏冬忽然转过身,把那束绑好的花塞进了刑澜怀里。 刑澜不明所以地看了李柏冬一眼:“干什么?” 李柏冬笑着,认真说:“哥,听说谈恋爱都是要从一束花开始的。” “之前太匆忙了没来得及,现在补上。” “……”幼稚。 刑澜没接下他送来的那束花,自顾自偏过头,拿出钥匙开门进屋。 第28章 格外黏人 自从成为恋人后, 李柏冬就变得格外黏人。 平时不管刑澜在干点什么,他总要狗狗祟祟地贴过去,要不抱抱他的腰, 要不闻闻他的头发,有时摸摸他的后颈。 刑澜的脖颈白而修长, 皮肤的触感柔软细腻,令李柏冬爱不释手。 刑澜一开始很不适应李柏冬的突然靠近, 打破了两人一贯的社交距离,身体会变得微微有些僵硬,大脑也会有一瞬间的空白。 但次数多了,他也渐渐从容了些, 不管李柏冬在后面怎么玩他的头发, 他都能盯着电脑专心工作,时不时还自然张口,接受李柏冬偶尔一颗甜樱桃一块咸薯片的投喂。 有一次开线上会议,李柏冬就坐在刑澜身边的角落,躲在电脑摄像头拍不到的地方, 有一搭没一搭地玩着手里一根金属钢笔。 钢笔很硬, 和修长的指尖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 刑澜正认真汇报工作, 说着说着,突然停了下来,视线往屏幕之外探寻。 “——别乱动,安静点。”他蹙着眉头,对一脸无聊的李柏冬说。 他重新看向电脑,抿了抿唇,向小窗上那几个面露惊异的同事解释道:“不好意思, 我家狗在旁边玩玩具,我教育一下他。” 以前公司举办宠物开放日的时候,刑澜带着小王子在办公室露过一次面,所以同事大多都知道他家养了一只萨摩耶,也没把这个小插曲放在心上。 李柏冬看了看刑澜的脸色,刚想把手上的钢笔乖乖放回笔筒里,然而一个手滑,啪嗒一下,不小心把它弄掉了,摔在地上。 银光闪闪的钢笔沿着木地板一路翻滚,不知不觉滚到了刑澜的脚边。 刑澜正专注开着会,没有察觉。 李柏冬垂下眼,盯着那支落在他脚边的钢笔,忽然半蹲下身,两只宽大的手掌撑在地上,像一只真正的小狗那样,从办公桌的对面一步一步平稳地爬到了刑澜的膝前。 刑澜感觉有什么热乎乎的东西正贴着他的小腿,仔细一看,竟是李柏冬一张俊美无暇的脸庞。 他微微仰着头,漆黑的眼眸闪着明亮的光,神色间隐约透着些藏不住的兴奋。 实木办公桌厚重高大,笔记本电脑架在上面,只能看见刑澜的上半身,觑不到一丝下面的动静。 “……”刑澜完全呆住了。他赶紧关掉麦克风,低声呵斥他,“你干嘛?你疯了?” “哥,钢笔掉了,我得捡一下。” 李柏冬朝他很是纯良地笑了一下,在快速捡起掉在刑澜脚边的钢笔后,却没有离开,而是继续维持着那个姿势,一只手情难自已地探入了刑澜宽松的裤腿。 “哥,你的腿好细啊。”李柏冬用拇指和食指轻轻圈住他细瘦的小腿,慢吞吞比划了一下,评价道,“比我的胳膊都细呢。” “……” 刑澜完全被他突如其来的大胆举动弄乱了阵脚,他试着用腿踢了踢,可是李柏冬攥得很紧,不管他怎么用力,都没能挣开。 明明是在自家书房里,却跟被毒蛇缠上了似的,越是挣扎,那条无辜的小狗蛇就攫得越紧。 电脑上,对此一无所知的公司同事正在询问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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