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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朝宗特慷慨的指着漫无边际的花海:“喜欢什么随便摘,我让人包好了给你送过去。”当然快递特派员是他自己。 一脸这是朕为你打下江山的意气风发。 于海嘴角抽了抽,他是看出来了,这场“四季”花卉强行聚会的始作俑者就是魏朝宗。 他要是周家园艺师指定气到辞职,有这么说风就是雨且不尊重劳动成果的雇主吗? “长得好好的,就别辣手摧花了。”于海困惑,“我像是个喜欢花的吗?” 他们怎么说也曾同住了半年,住的院子里全是除不尽的荒草,野花都难以生存,魏朝宗从哪看出他喜欢花的? 魏朝宗抿唇,目不转睛的看着他,阴恻恻地说:“别人送你玫瑰花,你收。我送就不行?” 于海懒得解释他压根没收,糊弄鬼的话顺嘴溜了出来:“那不正说明你特殊嘛。” 肉眼可见的,魏大少脸色由阴转晴,白皙的脸泛出些红光。 于海:…… 让你嘴欠! “我也不喜欢花,香味太腻了。”魏朝宗嫌弃的皱了皱鼻子。 于海对他的变脸速度也是服气了,方才得意炫耀自家后花园的是谁啊? 魏朝宗:“我们……” “汪。” 大只阿拉斯加吐着舌头欢快的从花丛中飞奔而来。 所经之地,花瓣纷飞,留下一地残花断枝,画面残酷到不忍直视。 大狗跳跃着扑过来,于海心中暗骂,手上下意识摆出拥抱的姿势——抱自家狗子抱习惯了。 一个身影斜插了进来。 于海盯着发质蓬松的后脑勺,听到前方传来的怒斥:“包子!” “汪,呜” 大狗趴在地上委屈的小声叫着,四肢匍匐前进试图避开主人的监管。 嗅到熟悉的味道,大狗鼻子用力耸动两下,悄悄昂起脑袋,沐浴着圣光的高大身影印在褐色的圆眸中。 大狗感觉那个人浑身散发着让它流口水的香气,比肉骨头更美妙的香味:如果能舔一口,它的狗生将是多么的幸福。 大狗两只爪子盖住脑袋,以防主人看到它,打着滚向目标进发。 忽然,它感到一股向后拉扯的力量,熟悉的锁链扼住了它命运的喉咙。 魏朝宗眼疾手快的控制住大狗,简直要被这条色狗给气死,知道是谁的人吗就敢占便宜。 大狗不满的甩头:“嗷呜” 于海弯腰拍了拍大狗的脑袋。 大狗瞬间兴奋的弹跳起来,狗头顶着大掌掌心亲昵的蹭动。 魏朝宗看着一人一狗的互动,眉头攒出一道深刻的印痕,握着牵引绳的手指收紧,指甲嵌入掌心。 一边控制不住的咕嘟嘟冒酸水,一边极力克制自己的冲动。 他嫉妒一只狗,嫉妒到恨不得取而代之。 那本该是他的位置。 “于海。” 魏朝宗忍不住叫了声他的名字。 于海抬眼看向他,黑眸流露着的轻松的笑意。 魏朝宗嘴唇微动,他想说,你能不能抱抱我。 但他害怕看到于海眼中再次出现排斥和冷漠。 魏朝宗拽着大狗的脑袋,从某人掌心下挪开:“它在泥堆里滚了一天,没洗澡。” 于海的确有几分爱干净的毛病。 之所以说毛病,是因为当年他每天在工地干活,半天下来,衣服脏的能把水染黑。 工地空气里都充斥着建筑粉尘,更别说他们还要搬运东西,衣服变脏再正常不过。 偏偏于海爱干净,别人午休的时间,他精力旺盛就趁休息的时间洗衣服。 还得了个“于小美”的诨号。 这事魏朝宗也知道。 魏朝宗来了后,包揽了衣物清洗的活。他的衣物从内到外,从帽子到袜子,都是魏朝宗手洗的。 刚开始魏朝宗提议帮他洗衣服,于海是拒绝的,摆摆手说,你管好自己那摊就行了。 于海这样说事出有因。就在前一天,魏朝宗还带给他一个小震撼。 先是懵懂的问,衣服给谁。 于海以为对方打算卖二手,随口说,你衣服脏的,免费送也没人要啊。 魏朝宗继续问,那它怎么变干净。 于海差点以为这人是个傻子,手指敲了敲对方的额头,当然是自己洗,你还做梦有田螺姑娘帮你啊。 魏朝宗摸摸额头,呆呆地应了声:哦。 然后于海就在水池边见到这小子搓衣服,一副如临大敌的严肃模样。 那手劲大的,用搓不妥,应该是撕。很快,衣服被撕开一个大洞。 魏朝宗看着洞怀疑人生的表情,让于海现在想起来还忍不住乐。 于是,第二天魏朝宗主动表示要帮他洗衣服,于海果断拒绝了。 丫自己衣服都洗废了,身上穿的还是他给的,他衣服多也禁不住这样造。 魏朝宗也没和他争辩,于海以为这事就过去了。结果大晚上出门放水,碰到一个黑影鬼鬼祟祟的站在水池旁。 于海悄默声走过去,就见魏朝宗十分有钻研精神的半夜研究如何洗衣服呢。 他倒是没怎么着,魏朝宗看见他脸都吓白了,两手捂着盆,跟怀揣炸药包似的。 于海怕把人吓出个好歹来,轻声安抚:“你继续,我什么也没看见。” 想着等到天亮再嘱咐对方,想练习洗衣服就趁白天,大晚上的不睡觉多影响休息。 然后,于海起床就看见晾衣架上飘扬着他的上衣、裤子、袜子,还有内裤。 这是哪位田螺姑娘干的好事啊?! 某人偷偷摸摸看他,又在下一秒急忙避开视线。 于海:哦,原来是田螺汉子。你这汉子连内裤都给包揽的吗? 于海有点尴尬,尴尬之余庆幸的想,幸好没洗出来大洞。 从那以后,于海的脏衣服总是在他洗澡的时候消失不见,等他洗完澡,魏朝宗那边已经给他洗的差不多了。 次数多了,于海也习惯了。 何况,于海并不是个喜欢家务的人,只是由于自身的习性,迫不得已在家务上勤劳起来。 有了魏朝宗替他分担,轻松不少。 绕远了。 总之,魏朝宗跟了他半年时间,对他的喜好和习惯可以说了如指掌。 魏朝宗说“包子”脏,自然是为了让他离“包子”远一些。 “挺干净的。”于海故意歪曲他的意思,“不舍得让我摸?还是担心包子跟我跑了?放心,君子不夺人所好,我可干不出偷狗的事。” “谁……”魏朝宗面皮涨红,头顶冒烟,“谁偷狗了?!”
第22章 于海慢悠悠道:“谁声音大就说谁。” 见对方给气的嘴唇发抖,半天说不出话,于海又慢条斯理的继续说:“嗨,没说你。就是想起来,我以前养了一只阿拉斯加,也叫包子。有一天突然不见了,我怀疑是我身边某个喜欢虚张声势的故人偷走的。” 包子的名字是于海取的,阿拉斯加打小黏他,像个挂件一样贴着他的裤脚,其他人使出浑身解数也吸引不了它。 于海不在场还好,只要他在,其他人但凡抱它,立刻就会被杀猪般的凄厉叫声魔音贯耳。 也不知道一只狗怎么发出猪叫的。 只有一种情况除外——用肉包子勾引。它最爱吃的就是食堂大师傅做的肉包子。只要晃晃手中的肉包子,年幼的阿拉斯加立刻被迷的晕头转向。 于海说:“这么爱吃肉包子,就叫你包子吧。” 工友们都觉得再合适不过。 从手掌大小养到膝盖一样高,没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于海挑逗的挠着大狗的下巴,笑道:“说起故人和狗,我还挺想它的。” “你……”魏朝宗眼底浮现微薄的希冀,“你想过我。” 于海笑道:“魏少说笑了,你又没偷我的狗。再说,我想个偷狗的干什么?我想的,是我的狗。” 我想的,是我的狗。 魏朝宗觉得心切割成两半,一半浸泡在冰水里,一半被烈焰炙烤。 于海是什么意思。 于海在暗示,他可以回到他的身边吗?他们能回到雨夜前——于海笑着招招手叫他小狗的从前。 另一个声音嘲讽的说,痴心妄想!五年,见不得光的偷窥者,你做了五年。没有你的生活,他是多么的畅快。他从来不曾想起你。即便你死了,他也不会多看你一眼,多念你一分。你心甘情愿做他脚下的狗,但在他心里,你的位置不如一只真正的狗。 但是,万一哪………魏朝宗像抓住最后一棵救命稻草般紧紧攥着微不可见的一丝希望。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甘心放弃。 “走失的他或许一直想要回到主人身边,只是你放弃他了。” “这么说,是我的错?” 魏朝宗唇角绷直,思索片刻,认真的说:“不是你的错,也不是小狗的错,错的是窃贼和强盗。” 错的是周维,如果他不出现打扰他们的生活,一切都不会变。 “有件事我想不明白,报复我的手段有很多,偷我的狗算怎么回事?”于海笑着拍拍兴奋的狗头,“我说的是大狗。” 某天起床没有狗子欢腾的迎接,于海担心它生病了,去专门搭建的狗子小窝探查情况。 结果,狗子不见了,狗窝边上遗落一只“偷狗贼”的球鞋。 跑的多慌张啊,球鞋都给跑掉了。 于海认出来鞋是他买给魏朝宗的,谁是小贼不言而喻。 按理说,魏朝宗在这儿住了三四个月,他俩撕破脸后是该有个分割东西的环节,有些东西用习惯了有感情了,跟于海说一声,他不会拦着不让拿走。 问题是,魏朝宗天天因为包子生闷气,照刘江的话讲,那就是一山不容二狗、同类相斥,说他对狗子有感情,狗都不信。 为了报复他,偷走水火不容的狗子,然后再好吃好喝的养起来。 太不合理了。 “或许你想错了,他从未想过报复。”魏朝宗放轻声音,“他只是想让你不要忘了他,哪怕想起来是讨厌的,但是不要忘记他。” 骄傲的脸上浮现与之矛盾的卑微,诡异的情感交加,让冰冷的脸多了几分耐看的生动色彩。 于海内心没有多少波动,他只是陷入更深的困惑。 魏朝宗为他们关系的崩裂找了个罪魁祸首——周维,理所当然的语气让于海都差点信了。 于海工作上三省其身,复盘进取。生活上,他几乎不去追忆过去。 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重来一次,或许他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但已经选择的路他从不后悔。 而五年前的是事,即使重来,于海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那时周维的秘书找到他,拿出五百万要他离开魏朝宗。几句话的功夫,于海就答应了这笔交易,速度快到胸有城府的张秘书都为之侧目。后来,这五百万成为他回国创业的启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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