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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站在墓地前,抱着一束红玫瑰对警方自白,一个很长的定镜头,没有推进也没有拉远,饶珩穿一条翠绿色旗袍,戴黑假发,碎钻睫毛,唇色很淡,眼睛坚定不移地望着墓碑上的照片,读白时音调下沉,风吹得玫瑰花荡荡悠悠。 最后,他说:“告诉他们,我没有遗憾了。” 这段戏后来被媒体冠为“一场没有泪的哭戏”。 叶筝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是在它上映后的第二年,买的DVD影碟。那时网络不发达,报刊、杂志又因为剧情敏感而鲜有报道,直到很多年后,他出道了,参加了一档由饶珩主持的综艺访谈,才又一次想起《梦河湾》。 现实生活中的饶珩活脱好动,不阴郁、不柔媚,乃至本人的声线都很雄浑,和电影角色没一分相似的地方。 他在节目上自贬,称《梦河湾》之所以那么成功,莫朝在剧组里的指挥起到了关键作用,他不过是个执行指令的工具人,导演说向左走,他就向左走,导演说两条腿并拢坐好,他绝不岔开。 自然地,叶筝想到费怡之前和他说过的话—— 不用刻意去演。电影是由镜头组成的故事,而不是一个人的故事。 在这点理念上,费怡和莫朝倒是不谋而合。一个听话的演员远比一个演技好的演员更受这类导演的青睐。 叶筝拆开座位上的一次性耳机,插上孔,准备重温一遍《梦河湾》。 余光瞥过黎风闲那边,他同样打开了一部电影,播了有几分钟。画面中出现一条乡僻小道,女人和少年背着包袱,灰头土脸的,衣裳上全是泥巴,坐在一辆小四轮上。紧接着镜头摇高,满路枯树,悬崖边缘,他们乘坐的那辆车越缩越小,蝼蚁一样缀在蜿蜒的路上。而后片名弹出,笔势雄奇的水墨字体,写着《泷溪》二字。 争议颇多的一部爱情片,顾明益演这部戏的时候刚成年,生日还是在片场过的,叶筝能记这么清楚,是因为顾明益那晚在度假村提到了这部电影。 彼时他不过是个小有名气的星二代,是“京剧女王”顾眠芝的儿子,走到哪儿都要带上这个头衔。 经纪公司认为,假若顾明益想在这行长久地发展,他必须抹掉“顾眠芝”这个前缀,他要做他自己。因此铤而走险为他接下了这部电影。 《泷溪》由小说改编,原文短短七万字,写一个家庭的破碎,一段禁忌的恋情,少年生母因病逝世,父亲另娶了一位被拐卖到乡村的女人,少年却在朝夕相处的过程中爱上了他的“后妈”。 题材缘故,电影拿不到公映许可证,只能把片子排到港城、湾省等地区上映,也是这部戏,顾明益正式开启他的夺奖时代。 度假村那晚,顾明益说他拍完《泷溪》后抑郁了整整一年,他就像被困在了那条虚构的村子里,下了戏,他见到那位饰演后妈的女演员,还是会情难自控地叫她“欣姐”——那是女演员在戏中的名字。 电影后劲的确很大,影评人称其为“致郁系”,不无道理,一百五十分钟时长,没有一秒能让粘缠的神经放松下来。 叶筝大学时期做过有关这套电影的配乐研究,为此看过《泷溪》无数遍。 或许是眼神逗留在《泷溪》的片头上有点久,黎风闲拿下半边耳机分给他,“想看?” “嗯。”叶筝从善如流接过耳机。 座椅中间的挡板和扶手都被放下,要共享一个荧幕,叶筝往黎风闲那边挨了点,肩与肩之间只隔了半指缝隙,他能嗅到黎风闲身上冷澈的香水味。 是麝香和橙子的混合,很中性的一支香,有一点甜,像被体表温度熯烘出来一样。 遮光板没完全闭合,自然光将屏幕边的黑框照得发亮。借由反光,叶筝在漆色背景中看见了黎风闲的脸。屏幕变成一面窥镜。 耳机里,男人砰砰砰拍着门大吼:“阿寻!阿寻你在吗?” 火盆里一阵悉索微响,啪一下,什么东西掉地上了,脚步声不疾不徐,桌椅、刀具的挪动声接踵而来,再是木门被拉开的声音。 太熟悉的一部电影,甚至不用去看,叶筝都能在脑子里抽调出相应的画面。 接下来是风声、鸟叫,镜头快速平移,穿过田间、林木、天井、红砖墙,房间内两道影子在动,湿缠的吻声和喘气声扑进耳道,收音收足了,很响、很逼真。 叶筝被这段戏带着去看黎风闲的唇。 嘴唇偏薄,上唇唇线分明,唇峰微微翘着。 一丛火抖然亮了起来,将屏幕里那点用作遮挡的色彩烧了个精光。隐匿在其中的眸光纷纷显形,两双如狼般夜行的视线冲撞到一起。冷光与暖光相叠,呼吸之间,那股甘甜的香水味被雾化了,送进叶筝肺里,再经由相连的血管输入心脏,让他有着不具名的心动。 叶筝延滞了几秒才撇过视点,转去看桌板上的玻璃杯。杯面倒影模糊,他拿上热茶喝一口,微烫的手心被水杯一暖,更热了,渗出些汗来,湿滑得快抓不住杯身。 窗外煦光被遮光板彻底压下,黎风闲拉下挡板,像是为了更好的观影体验,把会造成光效反射的阅读灯都关掉了。 看黎风闲没说什么,叶筝松一口气,戴着一半耳机,把座椅角度放低,半躺在座位上看电影。过没多久,黎风闲也把座椅调平了一点,这样并起来看,他们仿佛躺在同一张床上。 很传统的文艺片,《泷溪》节奏偏慢,导演对光影的把握却很成熟,没多少炫技的成分,全用来服务人物和剧情。顾明益饰演的阿寻坐在石板阶梯上,路灯黯淡,几只虫子围着灯泡飞转,女人站在阿寻对面,抽着一支烟,火星若明若暗。这个镜头停了很长时间,长到观众都要以为那个灯泡会无端灭掉,或者两位主角即将用对话打破沉默,然后,天突然下雨了,急雨淋在女人身上,抹乱了灯影。阿寻抬手夺过女人手里的烟,自己吸上一口就扔地上,烟头被频密的水花打灭,他站起身,从灯的边缘走进黑暗。 这使叶筝想起一句话,电影捕捉的是一些被人嘲笑的、司空见惯的日常事物,它把他们唤醒,并辅以新的生命。* “阿寻,你爱我吗?” “……” “阿寻,你不要爱我好不好。” 叶筝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空乘捧来一条毛毯,打算帮叶筝披上时被黎风闲接过了,“我来就行。”他对空乘说。 “好。”空乘笑得十分标准。 黎风闲倾身把毛毯搭盖到叶筝身上,他一侧手肘撑在叶筝颊边,距离太近,能清楚感受到另一个人的体温。叶筝毫无警觉地躺在他身下。 耳机里的对话还在继续, “阿寻,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我知道!我知道!”男生激愤地说,“你问够了吗?” “阿寻。”女人笑了,声音却带哽塞,“其实你什么都不知道。” 黎风闲收回想要去碰叶筝的手,躺回自己座椅上。 电影已经快播到结局,女人从厨房里拿出一把刀,指向阿寻,像笑又像是哭,“你配说爱吗?!”一个字一个字带血似的,“你也配说爱?你他妈就是个神经病!”
第84章 翻山 晚六点,飞机准时降落在港城国际机场。办理完过关手续,有专人在接机大堂等他们。 “小姚总,费小姐,这边请。”那人为他们带路。出了客运大楼,一辆七人车开到他们面前,他撑开黑色长柄伞,站到车门旁挡雨。 姚知渝先上车,然后把费怡的手提行李接上来,“直接去酒店吧。”他吩咐司机,“这几天你听费小姐安排就行,不用来问我。” “是。” 叶筝坐到后排最右,雨丝脉管似的支流在玻璃窗上滚淌。黑云将整片天都盖住,海平面弥蒙昏乱,车行道上隐约看见一串串晕黄的汽车尾灯。 半小时后,车开到维多利亚港对面停下。酒店迎宾员打着伞前来接引。面前一座白色建筑,凹字形,主楼颇有殖民地风格,门口的喷泉不断涌流出活水,取一个车水马龙的好意头。 小时候叶筝来这家酒店住过,是他姐姐的十岁生日,父亲带一家四口来港城旅游,顺便过过圣诞和元旦。那时候他对豪华酒店概念不深,只知道住进这样的海景大套间要花很多很多钱,父母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都不够住上一晚,但因为是叶笛生日,父母在这方面从来都不会吝惜。 一晃眼,十八年过去,好多东西都变了,但酒店还是老样子。 房间订的是高层位置,姚知渝进门前就呵欠连天,显然还没睡够,“晚上你们吃饭就不用叫我了。”他打开房门,眼睛蒙蒙一条线,“我要睡觉。” “我今晚约了Alvis。”费怡对叶筝和黎风闲一点下巴,“你们也不用管我。” 行吧。叶筝接受良好,转头去看黎风闲,“那待会儿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 进门整理好行李,叶筝点开桌上的触控面板,把房间温度调高。换衣服前,他先去浴室冲了个澡,站在郁郁蒸蒸的湿雾里,叶筝忽然福至心灵般明白到叶笛以前为什么总是会在约会之前洗个澡再出门。这几乎是无意识的行为。脑筋还没想,身体就已经行动起来。 擦干水出来,叶筝一连换了三、四件上衣—— 他衣服带得多。都是在星航沾染的坏习惯,对旗下艺人的外在形象管理,星航一向看得很重,丢什么都不能丢脸面,走哪都要穿新的,去一个地方换一套,有时候一天换下来的衣服都要垒成山了。 左挑右选,叶筝还是穿回普通的短袖加牛仔裤,百搭万能,不会出错的配置。出门后他给黎风闲发微信,说他已经好了,在走廊等他。 廊间有清丽的香薰味,米棕色地毯一直拓延到电梯口,叶筝往外走了两步,去看墙上的壁画。上世纪的港城街景,一栋栋逼狭的楼宇,七纵八横的直立式霓虹招牌,典当押行、酒楼、银行、夜总会,行道上人流如织,市区的士和双层巴士比肩迭踵,他们过两天要拍的海报约莫也是这种画境—— 一个时代的情怀和格调。 旁边的房门打开,叶筝正好欣赏完这里的壁画,合门时扇动的软风把沐浴露香气送了点过来。很熟悉的味道,就在半小时前,叶筝把酒店同款香味的沐浴露用在了自己身上。黎风闲也是一副洗漱过的样子,头发都梳到脑后,露出如瓷般的眉眼。 “你带路?”黎风闲问。 前面就是客运电梯。叶筝第一次看他弄这样的发型,像被重新雕刻的名贵木材,雅致、倜然,香气扑鼻。叶筝看了几秒才说,“走吧,保证带你吃个爽。” 离开酒店,叶筝戴上口罩,左转进了一家商场,顺着指示路线找到地铁站入口,用现金去售票机买了两张成人单程车票。周末饭点,站内人山人海,黄衣服的工作人员用扩音器维持秩序,来的每一班列车都坐满了乘客,上车后黎风闲后背几乎都要贴上车厢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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