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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个屁,万竞霜只觉得自己不如就叫张三或者李四,也比这么讽刺的词句要好上千万倍。 他回到医院的时候,护士说向乐追先前醒了一小会儿,但意识不算很清晰,而且很快又昏睡了过去。 万竞霜进去的时候,向乐追还安静地躺在哪里,除了氧气罩上起起伏伏的雾气,和仪表上波浪起伏的折线,这间特需病房安静得可怕。 他的右手留在被子外边,连着滴滴答答没完没了一样的点滴。手背的皮肤苍白的有些发青,和他的脸色殊无二致。 像根被狂风暴雨摧折的小草苗,没了半点生气。 万竞霜的手不知不觉覆上自己的心口,他才发现,原来人难受了心脏真的会抽着生疼。甚至连呼吸都痛得有些难以忍受。 他伸出手像是想要碰碰向乐追的额头,或许是想要感受一下那原本炽烈的温度,可最终还是收回五指握成了拳。 “向乐追,我要走了。以后别再干这种傻比事儿了,自私一点,别像个乐天的二百五——成天傻不拉几的。” “你,” “算了。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吧,每天开开心心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也不要想,只管过你那无忧无虑的小日子,随心所欲的也没什么不好。” “以后,大概不会再见了。”他说完,屈指弹了一下向乐追的脑门,就像小时候这人犯傻做蠢事儿的时候一样。 而后,这空间再次归于寂静。 没人看见向乐追湿润的眼角。 就像向乐追也不曾看见,48小时没合眼的万竞霜满眼都是鲜红的血丝。 五月里明明是最好的天,可向乐追醒来的时候,只看见病房的窗外满是阴霾,对他而言加州唯一的可取之处不过就是阳光,也在这个时候消失不见了。
第22章 重逢 “妈,你不用这样,就算你想瞒着我骗我,等出院了我随便找个人一问,也能知道到底怎么回事。”这是向乐追躺在病床上的第十天。 刚醒来的时候,虽然因为失血过多整个人都精神不济,但那也只是肉体上的,那双眼睛却还是神采奕奕,甚至还有余力问一问那场枪击事件里有没有遇难者,一边感叹治安与生死,一边自满说自己福大命大了。 可他现在恢复良好,一双眼睛里却满是焦急忍耐的雾气。 他记得那天万竞霜没有受伤,一路送他进了手术室,可自从醒来至今那个人却一次都没有出现过。 “虽然我一直不赞成,但乐乐你既然也叫他一声哥,也说明你们足够亲密了。那你知道你这位小哥最想要的是什么吗?”向夫人对小儿子总是要更多一些耐心,几乎是谆谆善诱地问道。 向乐追看着他地母亲,没有说话。 “我给了他一张卡,足够他完成学业,并且下半生生活无忧。但是这张卡第二天出现在了你的房间。” 向乐追是有点傻,但他不是真的蠢,他不回答也不代表他真的不知道万竞霜一直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可再傻的人,不被选择的时候也是会难过的。 向夫人揉了揉向乐追的脑袋:“傻孩子,你也该长大了。” “有人向往自由,有人想要名利。这些你都不用费劲追求,妈妈都会给你。你只要自由自在的就行,好不好?” 后来向乐追点了头,因为他明白他的难过并不是他的母亲造成的,他自己才是罪魁祸首。 这一年,自由和向乐追都摆在万竞霜的面前,万竞霜选择了自由。 被放弃的向乐追渐渐养好了身体,他没有被送去德国,而是去了遍地华人华侨,汉语大范围流通的新加坡,这个国土面积还没有海城市区大的南洋国家。 他在这个小小的繁华的国度里,过起了他母亲希望的自由自在的生活。只是接下来的几年都没有回到祖国,逢年过节,有时候他母亲会特意过来陪他,但也没有让他回国的意思。 而那个拿到了自由的人,他卖掉了用了数年心血辛苦构筑起来的平台,彻底放下了在异国构筑的人脉与资源,消失的无影无踪——其实也不是,只是在向乐追的世界里无影无踪了。连林士英都没有得到过关于万竞霜行踪的消息。 四年后,向家和程家——向夫人,程禾的娘家,两家资产股权的继承分别完成了平稳的过渡,向南和程北成了下一代实际的掌权人。 向乐追拿了个导演专业的硕士学位,他在没有巴掌大的新加坡呆腻了,默不做声的一张机票飞回了国,落地却不是海城。 他买机票的时候并没有目的地,随意浏览的时候目光停在了页面滚动推荐的廉航机票上,目的地是哈尔滨,然后就鬼使神差地买下了那张廉航的机票。 夏天的哈尔滨没有冰雪大世界。第二次来这里,还是没有机会看看那个梦幻的世界,飞机落地时向乐追的心里生出了一点遗憾的味道。 中央大街还是原来的中央大街,索菲亚大教堂也还是原来的大教堂,连市场里的蜂蜜小面包也都还是原来的味道。 他拿着上课用的摄影器材,开始记录自己新的人生。 有人向往自由,有人想要名利。 向乐追想知道所谓的自由自在的,他最亲近的人都希望他能过上的生活又究竟是什么形态。 第一站是哈尔滨,他拍了很多镜头,有的有十足的烟火气,有的构图细致光线精美,而有些也很随意。 他拍美景美人,也拍无人在意的角落和芸芸众生,又或者像一般的旅行博主,拍一些好吃的好玩的。 在这座城市待了半个月,向乐追在哈尔滨买了一辆自行车,他准备一路向西当个自由自在的骑行博主。 向乐追一开始只是想玩儿剪辑,在B站随便发发,发布不定时,连视频的主题也没有半点一惯性。他也没关注过什么是实事热点,这种小片子通常都毫无水花。 可即使是这样他还是在第二十只视频放出去的时候,有了突如其来的流量——简单总结,一直戴着全脸头盔的博主露脸了,是个帅哥,大帅哥,可以直接被捉去演偶像剧男主的那种超级大帅哥。 甚至有人催主播直播。 向乐追会看评论,不过他不大在乎评论,互动也十分随意,倒是真的在认认真真地执行“自由自在”的四字箴言。 这少爷如今颇不讲究,一身行头里最贵的就是那只摄像头,自行车是不超过千元的普通品种,丝毫不重视外在形象。 就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是街边市场随意买的,最在意的不过是透不透气吸不吸汗。从头到脚加起来,也就那双鞋贵一点。两年过去,他频道里快五十万的粉丝愣是没一个人能看出这人其实是个富二代。只觉得这位穷游博主实在帅的有两把刷子,甚至有人后台问他要不要去演短剧。 后来向乐追开始接一些无关痛痒的小广告,毕竟有钱不赚是王八蛋,能自己养活自己的感觉让人上瘾。 他最开始的时候是从哈尔滨一路往西,一直骑行到了银夏的沙漠附近,他那会儿没经验,攻略做的也不大仔细,一路磕磕绊绊没少受罪,到了沙漠就累病了,只好回城里住了酒店。 病好以后他就只在沙漠边缘浅转了一转,转道去了西南地区。 小半年以后,大概是当时没能得到的,后来不管过了多久都会念念不忘,这一次向乐追做好了攻略,也更新了设备,再一次向西北进发了。 在往北走就是多斯市,是草原民族的聚居地。也是沙漠与长河的交界处,风景在一点一点地变得完全异域起来。 向乐追把GoPro安在了自行车的把手上,位置调得很高,让镜头能收下更广博的风景,他开启了直播模式,全天候地直播自己在路上的一切。 虽然大部分时候都只是在交界的风景里安静地前进。 但是直播间里的人一直都保持在四位数往上,饭点甚至会超过五位数。向乐追自己都不知道几乎一成不变的大漠戈壁还有荒草到底有什么下饭的,他开直播其实就只是想要一种被陪伴的感觉。 毕竟这种荒芜的国道上连路过的车辆都稀少。当天地太过苍茫,最初的震撼过后人总难免觉得渺小而孤独。向乐追也是这样。 他停下来喝水补给的时候就会和屏幕那头的观众说几句话,或者读一读弹幕的留言,很多人陪着他所以他一点儿也不孤独。 大漠方向的夕阳很美,向乐追打开了头盔自带的黑色面罩,他在夕阳下感到自由,直播间里的人因为他露脸而狂欢。 向乐追的精神沉浸在这无垠的风景里,大声地唱起了歌——虽然是个完全未经雕琢的大白嗓,但他唱得很开心很尽兴。 然后乐极生悲的向乐追就连人带车地一起偏离了柏油铺就的公路,顺着细腻的大漠沙子一路滑下了高高的山坡。 这公路本就是建在沙漠旁,风大了路上就容易有小小的沙丘沉积下来,对来往汽车倒是没太大影响。只是自行车车体太薄,那些被西北的风经年打磨的沙子又太过圆滑,向乐追这才在消失的摩擦力里和沙漠来了个亲密接触。 坡度太高,他顺着沙丘一路下滑,所幸沙层很厚,柔软的沙子里也没有暗藏石头枯木之类的锐器,所以摔了个昏天黑地的向乐追没受什么伤,只是他试图爬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脚踝扭了。 一个没稳住又跌了回去,他挣扎了一下,正打算放弃挣扎就地躺会儿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声音。 “你还好吗?”一个男人的声音,向乐追觉得大漠的风有些灌耳,他听得不真切,“我扶你起来?” 向乐追回头,男人逆着光叫人看不真切他的模样,但是一个人的轮廓甚至他说话间的吐息都是独一份的,何况向乐追曾将这样的独一份刻在心里无数次。 他看着递到眼前的手,定了两秒,然后一把拽住那人的手腕,声音里掩饰不住激动:“哥!” 男人这才看见这个摔倒的家伙又怎样一双叫他无比熟悉的眼睛。 “乐乐?” 向乐追几乎是原地弹起来的,他一手捉着万竞霜的手腕保持平衡,另一手一把掀掉了自己的头盔,“是我!” “哥,你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在这里?” 两人的声音撞在一起,向乐追看见他嘴角扬起一些笑意。 “我、咳,”一些结巴的老毛病又冒了出来,“我就是骑车出来旅行的。” 万竞霜垂眸扫了一眼他那散了一地的装备,扶着向乐追站稳之后他拨开向乐追的手,蹲了下去捏了捏向乐追那只没使劲地脚腕。 “嘶——” 万竞霜抬头就看见向乐追一脸龇牙咧嘴,他只好轻手轻脚地帮这人把鞋的脱了。 “动动脚趾看看。” 向乐追试了试,大脚趾跟着动了动。 “应该没伤到筋骨,不过肿得有点厉害。”他说着站起来,拎起向乐追掉在一旁的包,捡起他的手机和设备准备塞进包里,却发现手机屏幕是亮着的,还照出了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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