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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身后一只手把我拉入了人群,飞快扯下了我身上的白袍。 是熊,手上拿着我送给他的泥塑娃娃。 他的身上多了很多新伤,我给他处理的伤口的速度比不上他受伤的速度,这让我有点难过。 曾经郑锵问我,觉得变种可怕还是人类可怕。 我觉得应该是人类可怕一点吧,看,简直要把人生吞活剥了。 数不清的人影如同蚂蚁一样向三哥涌来,把他淹没的时候,我恐惧地颤抖起来。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比我的爸妈和两个哥哥更加无聊的人,山顶那位首领喜欢看猫鼠游戏,这个避难所里的人不如说是他养的一群小宠物。 或许末世真的很无聊,要做一些事情来取悦自己,就像大哥和二哥平时做的那样。 宠物的笼子是允许进入,但是出不去的,避难所入口的通道正在下降,那是唯一通往外部的路,沉下去后,这里只剩下一个孤岛,四周都是悬崖。 由几十个精挑细选出的人穿上白袍,在这个孤岛上躲藏。 抓到他们的人可以成为贵族,献祭他们的人可以成为贵族。而原来的贵族,如果无法抓到他们,就会变成奴隶。 这是熊告诉我的,在那个溪水边,初见时,他告诉我了很多关于这里的秘密。 我很喜欢熊,他有惊人的艺术天赋,而他,只有十岁。 他出生于末世那一年,婴儿时期发生异变,爸妈都为了保护他死掉了,幸运的是他太弱小,也太笨了,没有人惧怕他,他成了所有人的消遣,他们想——看,变种算什么,我可以随意打骂他,我才是最强大的。 如果这个游戏只是这种程度就不好玩了,这简直对老鼠太不友好了,生存的规则可以相对不公平,但是游戏的规则必须是公平的。所以我仔细思考了这个游戏的规则,发现了一个有点在意的事情。 好像没有人知道山顶住着的首领穿着什么。 三哥杀人的动作很利落,也非常有观赏性,他是我见过最强大的人。他挡在我的面前,就像从小到大每一次做的那样,在怪物口中一次一次救下我。我的三哥,从来不是懦夫,傅越是个英雄。 我是个骗子,欺骗了三哥一点小事。 他讲的那个故事,其实我知道完整版的,比他知道的还要多。 比如,三哥被杀死的时候,懦弱的小王子其实就躲在角落里看着。 家人们在逃难的过程中,杀掉了好心收留他们的老爷爷,那时小王子很饿很饿,快要晕倒了,老爷爷把自己的粮食留给了他,饿得蜷缩在角落里时,被爸爸割裂了脖子。 小王子很害怕,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把那一点粮食囫囵塞进了嘴里,混着轻微的霉味一起咽了下去。 避难所被一群从监狱里跑出的囚犯占领,所有人都被奴役,没有办法生存,但是囚犯的首领有一个很奇怪的嗜好,他很喜欢玩弄漂亮的小男孩儿,真的很恶心。 家人们商议着把小王子送给他,用来换取他们在人群中安定舒适的生活,讨论这些时,小王子就缩在老爷爷死掉的角落里看着他的尸体发呆。 三哥与他们发生了剧烈争吵,他坚决不同意他们伤害弟弟。 但是已经晚了,地下避难所里来了访客。 那个长相丑陋的囚犯来到这里,傲慢地说:“我来验验货。” 三哥很愤怒,他拼力甩开兄弟的桎梏,握着刀疾步向那个坏人冲了过去。 小王子躲在角落里瞪大眼睛看着。 他看到一把刀毫无征兆地插入了三哥的胸口,然后整个避难所一片死寂。 那个囚犯的喉咙被三哥划开,血溅了满地。 爸爸的手上染了鲜血,他慢慢松开手,惊吓一样后退了几步。 小王子捂着嘴,不敢发出声音。 二哥按住了三哥想要拔刀的手,大哥拿着刀柄,表情阴冷地地旋转着,将三哥的心脏搅碎,血滴滴答答落下,流到了小王子的脚下。 妈妈惊慌地说:“他死了,我们怎么办?” 三哥倒下去的时候,小王子才明白,妈妈说的“他”,不是指三哥。 那个囚犯死了,没有人会对小王子感兴趣,或许是出于一点点愧疚,他们允许小王子留下了三哥的尸体。 小王子始终坚信三哥会醒过来,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好好告别,三哥不会忍心不和他打一声招呼就离开。 他等了好久好久,终于等到三哥回来,三哥拼尽全力从地狱里爬了上来,重新守护在了他的身前。 我爱趴在三哥的心口,听那空荡荡的声音,三哥没有心跳,没有呼吸,我什么都知道。 但没关系,我的心脏替他跳,我来替他呼吸。 我知道他很着急,他想要让我远离爸爸妈妈他们,他想要快速教会我捕猎和生存技能,他怕自己撑不住,我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活不下去。 但是我不会成长的,我只能一直弱小,他才能永远不离开我。 三哥问过我的那个问题,那个关于“小王子为什么不愿意跟三哥离开”的问题。 我想,可能是因为小王子觉得,自己和爸爸妈妈他们是一家人,他们流淌着相同的血,带着相同甚至更恶劣的劣质基因,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只有跟着他们,他才能找到归属感。 但是三哥死后,小王子的想法发生了变化,那是他选择留在这里,不逃跑的原因。 我是那样努力地守护着这个幸福的家呀,他们为什么不明白呢? 如果末世没有到来,我们会是什么样子? 暴君一样的爸爸会继续酗酒赌博,变得更加残暴,美丽的妈妈仍光鲜亮丽地出入各种豪门宴会,大哥会做出更多丑陋的“艺术品”,蔷薇花下的尸骨也会越来越多。 三哥考上很好的大学,远离这个家庭,直至警察闯入家门,发现懵懂的我正在握着刀杀死一只青蛙。 不是所有人都讨厌末世。 我是个变态,越危险的事情,我越喜欢得要命。 我小的时候,杀掉了很多青蛙和老鼠,秩序崩塌后,我终于可以杀其他东西了,终于可以……杀人。 熊跟在我的身后,抱着他的泥土娃娃。 我温柔地询问他:“他有没有欺负过你?” 熊憨憨地点点头。 我拧断了那个人的脖子。 我喜欢的人都是好人,我讨厌的人都是坏人,所以我杀人毫无压力。 我避开了三哥,并希望他不要那么快找到我,这样我可以多做一点坏事。 可是这些人真的好烦,明明只露了一面,很快就把白袍扯掉了,他们还是那么快记住了我的脸。 在云杉林里废了一点时间,终于短暂把他们甩开,我抬头看看山上,一个冰冷的家伙忽然抵住了我的后脑。 熊愤怒地龇起牙,雨落了下来。 “郑锵哥哥,”我喏喏地说:“你要杀掉我吗?” 身后的人沉默了几秒,枪口挪开了。 “我在棉花田里等了你很长时间,”郑锵淡淡地说:“但是我好像错了,你不需要我的保护。” “我有哥哥,”我轻快地转过身,弯起眼睛看他,无害地说:“不用你来多管闲事。” 郑锵:“……” 我觉得他就要发脾气了,但是他忽然俯身凑近,眯起眼睛盯着我,开口道:“太过分了,利用我来刺激你三哥,现在还说我多管闲事。” 我抿起唇,皱眉道:“你不许告诉他。” 郑锵直起身,似笑非笑说:“你以为他不知道?他在陪你演戏罢了。” 我捂起耳朵,大声说:“我最讨厌你这种呆瓜了,和那个多管闲事的老爷爷一样,总是让我心口发堵,快点走开。” 郑锵被我吼懵了,张了张嘴,我趁机甩开他跑进了林子里。 我希望他不要多管闲事,不要死在我面前,我最讨厌呆瓜,明明很脆,一拳就可以打爆,还非要去做一些没意义的事。 我快步向前跑,直至周围只有我一个人的呼吸,我才慢慢放缓脚步。 抬起头,那座教堂就在高悬的瀑布上。 粘稠的血从垂落的白袍后缓缓流出,我坐在桌子上,轻晃着腿,垂眸看着椅子上披着纯净白袍的那个老头儿。 他实在太老了,我实在想不明白人怎么可以老到这个程度。 他的肤色几乎透明,眉毛和眼睫都是白的,脸上的褶垂了下来,就像小时候邻居家那只堆身上满褶皱的八哥犬。而且他太瘦了,瘦得像一根光秃秃的树棍,我只是轻轻一掰,他的腿骨就折成了两段。 当我踏进这个教堂的时候,看到那个坐在窗边的白袍人时,我就知道我猜对了。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老家伙,他拿着望远镜欣赏着这场狂欢游戏,手边甚至放着一杯醇香的红酒。 我走到他的身旁,随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发现这真是一个绝佳的角度,避难所的所有角落全部一览无余,包括,那个肮脏的奴隶区,还有我精心照料的那块棉花田。 “你要尝一尝吗?可爱的孩子,”老头儿苍老的声音柔和地对我说:“这可是末世之前的酒,非常珍贵。” 我蹲下来系紧自己的鞋带,说:“三哥不喜欢我喝酒。” “就是那个爱上自己亲弟弟的家伙吗?唔……在那块棉花田里,真是激烈。”老头儿笑了起来,说道:“他也是一个怪物。” 我抬起手,攥住他的小腿,轻轻一掰,一声清脆的响声后,他的腿像饼干那样折断了。 他笑得更加开怀,我无理的做法好像取悦了他,他点点头,说:“在那个雨夜的奴隶区,你进行屠杀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 被这样的人注意到,真是一件恶心的事。 “只有穿白袍的人才有资格来到这里,我一直期待着有一天这扇门被推开,来把我杀死,”老头儿笑得浑身颤抖:“我期待了很久很久,欢迎你的到来。” 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忽略掉他神经质的笑,询问:“末世之初你就建立了这里,是怎么做到的?你早知道末世会来吗?” “当然,”他的眼神忽然沉了下去,愤怒地咆哮:“基因污染无法控制之后,他们开始偷偷建造‘乐园’,我是那里的工程师,却没有被选中进入‘乐园’,真是一群冷血无情的家伙。” “乐园在哪?” 他激动的心情好像一下子平静了下去,一双混浊的眼睛盯向我,目光重新变得柔和,他说:“好孩子,看在我们重逢的份上,杀掉我吧,我真的没有勇气杀掉自己。” 我站起来,微微俯身,看着他的眼睛,乖巧和善地说:“如你所愿。” 我把玩着短刀,刀刃在指尖飞转,刀影映着山下燃起的火光。 雨水淋淋沥沥模糊了窗外的夜,把火光折射得光怪陆离,被教堂顶部的彩色玻璃花窗打散,洒在了昏暗空荡的教堂里,神圣的十字架好像也被感染得潮湿和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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