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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地听着门外渐渐走近的脚步声。 是那样的熟悉,仿佛刻在骨血中一样,我的心脏期待地咚咚跳着,听着脚步声停在了教堂大门后。 粘稠的暗红血液滴滴答答落下,染黑了昂贵的地毯。 我缓缓抬起头,门开了。 “爸爸妈妈。”我跳下桌子,眼睛里欣喜的泪水再也忍不住,顺着脸庞淌下,落在紧握的手背上。 我的家人们那么聪明,他们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我们是一家人,我能想到的,他们当然也能想到。 他们应该夸奖我的,如果不是我先杀掉这个叫做勒切的老家伙,他们是没办法到达这里的。 可是他们看到我的时候并没有那么高兴,他们站在教堂门口,警惕地打量我,似乎在思考我为什么在这里。 当他们的目光看到坐在教堂的长椅上安静玩泥塑的熊时,似乎一切又变得合理了。 “类类,你怎么在这里?”大哥先开了口。 我欣喜地向他们跑过去,扑进了爸爸怀里,依恋地说:“你们终于来了。” 脸上一阵灼烫,爸爸推我的手缓缓垂了下去。 他们真的很少愿意这样安静地听我说话,我真的很开心,很满足。 我们坐在教堂的长椅上闲聊,火光透过彩色玻璃花窗在教堂里投下漂亮的影子。 我坐在爸爸妈妈中间,提议道:“我来讲一个故事吧。” 妈妈微笑着看我,我有点不好意思,小声说:“我没有三哥讲得好,你们不要笑我。” 大哥轻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休息,他没有打断我,是默认想听的。 我轻咳了声,认认真真开口道:“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富饶的王国,王国里住着一个小王子。” “小王子有三个哥哥,大哥是一位勇士,他骁勇善战,征服了很多侵略者,所有人都惧怕他,二哥是一位绅士,被很多公主爱着,好多人都想嫁给他,三哥……他是一个大英雄,英俊、勇敢、聪明、善良,他拥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优点。但小王子是个笨蛋。” 或许我的叙事水平太无聊了,爸爸都睡着了,将头轻轻靠在我的肩上,我没有动,怕吵醒他。 我继续道:“小王子的爸爸是个国王,他仁慈、英明,所有人都喜欢他,妈妈是皇后,她美丽、大方、和善。他们都爱着小王子,小王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笨蛋。” 二哥看着我,眼睛瞪得很大,他听得最认真,我被他看得有点紧张,继续道:“小王子虽然很弱小,但是他真的在努力守护着这个国家,虽然他被背叛过很多很多次,但他还是不忍心去做坏事。” “可是,在家人们不小心把他弄丢的第37次后,他还是舍弃了家人,”我有点难过地说:“因为总是可以把他找回来的三哥死掉了,家里没有人肯再要那个只会浪费粮食、什么也帮不上的笨蛋了,可最让他生气的是,他们居然也不要三哥了,这是不可饶恕的。” 我叹了口气,自己也觉得这个故事索然无味,我实在没有讲故事的天分,让气氛变得这么压抑。 “爸爸妈妈,大哥二哥,”我尽量轻松地笑笑,有点羞涩地说:“谢谢你们听我说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诉你们一件事情。” “我和三哥恋爱了!”我举起双手,欢呼道。 没有人应和我。 我缓缓扫过家人们苍白的脸,腥甜的血液顺着教堂的椅子蔓延,滴落,空荡荡的教堂里一片死寂。 我落寞地垂下眼眸。 教堂的门被重新推开,我没什么精神地抬起眼眸,三哥站在雨夜里看着我。 大雨毫不留情地淋在着在他的身上,他全身湿透,一道闪电照亮了他的脸,他俊美得让我痴迷。 雷声滚动,他抬起长腿,走进了教堂。 门被关上了。 我站起来,笑着看他,无辜又天真地歪头问他:“三哥,要把类类吃掉吗?” 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艺术感的地方,很适合被他惩罚,与他结合,我甚至迫不及待。 三哥没有说话,脚步平稳地一步一步向我走过来。 我想他真的相信了我曾经精湛的演技,在他想要吃掉我时,我的颤抖不是我害怕或是拒绝。 我那时是在认真考虑,如果三哥想吃掉我,要怎么才能不让他有罪恶感。或者我先吃掉他再自杀?我要先从他的哪里吃起?是心脏还是肝脏? 这太让我苦恼了,我会觉得焦虑和着急,所以急着推开他,自己安静思考。 现在我已经想好了,我张开怀抱,轻闭上眼睛,等待着他来吃掉我。 三哥的脚步声被地毯吸收,很轻微,但是我的听觉非常灵敏,我能感觉到他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的手在发抖,恐惧与兴奋交织,我忽然想最后看一眼三哥,我的恋人。 可是我知道这是非必要的,因为我就要和他结合了,应该觉得幸福才对。 三哥的脚步声停在了我的面前,我竭力抑制住想要睁开眼的冲动,可是一滴泪还是顺着眼角滑落。 我不明白自己现在为什么会哭,我从小对情感的感知能力就很匮乏。 我想把这滴泪归于生理反应,可还是不安,我轻轻开口:“三哥……” 然后,三哥紧紧抱住了我。 “吓到了吗?”三哥温柔地说:“不要怕,他们是恶魔,不是家人。” 我缓缓睁开眼睛,茫然地抬起头,看到三哥脸上的泪痕。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向爸爸妈妈他们,他们心口的圆洞中血液在变少,再也不可能闭合了,他们正在幸福地沉睡。 眼睛被遮住,教堂外杂乱刺耳的咆哮声的背景下,三哥贴在我耳边说:“类类,你要好好活下去。”
第463章 乐园 我想那个该死的老头儿,我是说窗边被割了喉咙,已经死透的老头儿活着的时候应该没少挨打,他的心眼儿坏透了,怪不得“乐园”将他拒之门外。 这座山的变种,在他死去后半个小时后被自动从地下放出,令人猝不及防。 这座孤岛一样的山峰是他的坟墓,也是所有人的坟墓。 他欺骗了我,当我看到他手中紧攥的按钮时,几乎想要把他的尸体撕开,喂给天上的猎鹰,或是摊开在太阳底下烂掉。 三哥制止了我疯狂的举动,他控制着我的手脚,把我捆在怀里,低下头,在我的唇上狠狠吻了一下。 我渐渐安静了下来,抬眸看他,想要追上去与他深吻,可他离开了。 当一只恐怖的野狼变种闯入教堂时,他将一个挂坠套在了我的脖子上,温柔地说:“我爱你,傅类。” 点缀在潮湿粘稠的空气中轻轻晃动,那是一把钥匙挂坠,光滑且精美。 原来,他每天在那里认真地雕刻,仿佛没完没了,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已经完成了。 教堂的门重新关上,熊走到了我的面前,磕磕绊绊地说:“类……类类,你要走了吗?” 我将钥匙小心地放进衣服里,贴身放着,仰头看他。 半晌,我忍不住笑了笑,说:“再见,我的艺术家朋友,没有什么好的告别礼物,但好在我还有一袋蜂蜜。” 我把郑锵的蜂蜜送给了他,推开了教堂的门,最后看了一眼沉睡的爸爸妈妈,门重新闭合。 再也不见了,亲爱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们。 我想要找到三哥,我不会在他面前表演弱小了,我要把匹诺曹的鼻子锯下来,用来和他并肩作战,守护在他身边。 可漫山遍野都是怪物,比人类都要多。 我被一只巨大的白熊一掌拍在树上,肋骨折了两条,鲜血不住从口中涌出。 山体在震动,我知道通往外界的那条路正在缓缓上升,很快就会被打开。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飞快窜进了丛林里,利用我瘦小的身体在林中飞奔,以此来躲避那只笨重的白熊的追赶。 我不知道三哥在哪里,只看到好多人都在逃命,我拉紧身上三哥那件旧帽衫,扣上帽子的时候,让我有了一点安全感。 我用匕首杀掉了一只鸟,向山下奔跑,大声喊着三哥的名字。 傅越。 傅越你在哪? 源源不断的变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几乎耗尽力气。 不得不承认,人类在变种面前是不堪一击的,我亲眼看到一只巨大的老鼠吃掉了一个人的脑袋。 我舔了舔干燥的唇,小心翼翼后退,想要避开那一群黑压压足球大的恶心东西,还没动作的时候,头顶忽然闪过一阵风。 我向后闪开,同时一阵枪响炸开。 一只死老鼠掉落在我的脚边,我的手臂被扯住,被动地跟着向前飞奔。 郑锵还没走。 他单手握着枪,不停向后扫射,减缓鼠群冲过来的速度。 郑锵脸上严肃,飞快道:“你知道哪里是安全的吗?我们必须立刻离开。” “我不知道。”我实话实说。 捂着肋骨,我勉强说道:“我开了门,十分钟后大门打开,人可以出去,怪物也可以出去。” 郑锵骂了声,说:“我就不该救你们。” 他是一只呆瓜,他会救的。 我很难理解这些呆瓜的想法,明明已经自身难保了,还要特意返回来护着我。 我在疯狂逃命的间隙,思来想去,觉得这可能是因为爱情 。 于是义正言辞地大声冲他吼道:“你放开我吧,我不会爱上你的。” 郑锵脚下一个趔趄,看起来差点被我气死了,他大吼回来:“傅类,你可以闭上嘴的!” 我老老实实闭上了嘴。 我到处也找不到三哥,被怪物追着跑了很久的路,我再见吴玲他们,是在避难所的大门处。 他们正在等郑锵,手上握着武器,正在为他们掩护。 十步、九步、八步…… 我就快离开这里了。 有些幸存者正在从这里逃离。 我慢慢停下了脚步。 郑锵用力拉了我一把,吼道:“快走!” 我摇摇头,一点一点将他的手掰开。 “三哥不会抛弃我自己逃跑,所以他一定还在里面,”我冲他笑笑,平静地说:“我也不会抛弃他独自逃跑,我们一家人都会死在这里,把我的好运气都送给你,呆瓜。” 郑锵怔在原地,我用力推了他一把,把他推到了吴玲他们的面前。 我觉得如果生活在和平时代,郑锵或许可以和我成为很好的朋友,但是很可惜,我们这是最后一面了。 我转过身,迎着向这里冲来铺天盖地的怪物,缓缓抬步。 ——“类类!” 我走了两步,脚步骤停,豁然盯向出口的方向。 我好像听到了三哥的声音。 是不是错觉? 我抬起脚步,极速向门口的方向飞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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