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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了,别急,现场看效果一定更好,而且今天也还是试穿,还有一些细部需要修整。”鱼年说。 寒笙不禁有些期待:“真想早点见到。” “好东西都需要时间酝酿的,我这套衣服做的比较晚,其实秀场一整个系列的服装都已经完成了,等我这套也搞定了,就要去现场排练了。” “到时候我们也跟着一起去,月西说我们可以直接住在里面。”寒笙说。 “嗯?月西?”鱼年敏锐地察觉到寒笙对威廉的称呼变了,前天明明还是“月西哥哥”的。 寒笙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小声说:“其实早就想这么叫了,昨天他生日……嗯,反正就这么叫了。” “其实你们也就相差两岁,等年纪大点,你再叫他‘哥哥’也不合适。”鱼年若有所思地道。 “我也觉得,所以趁这次就改了。”寒笙说着看鱼年:“你和沈大哥是不是也就相差了两岁?” 鱼年想了想说:“我们的情况不太一样,而且我叫他‘哥哥’没什么感觉,不会觉得自己特别小,大概是太习惯了,毕竟这个称呼从七岁就开始了,而且他的名字只有两个字,连名带姓叫他,我会觉得怪怪的。”更细节的原因鱼年也不方便说,他从小女装,心理上也是女孩,对“哥哥”这个称呼叫出来感受是不一样的,后来就算经过纠正,称呼上却仍然觉得“哥哥”更亲近,另外就是他对沈玉还有一份从小到大就有的尊敬和重视,就算两个人的关系早就已经密不可分了,连名带姓的叫还是会让他有一种怠慢的感觉,所以他从来都没有这样叫过。 留在爱丁堡的最后一日,四人相约皇家英里大道,不准备去什么景点,就只是随意闲逛,感受一下爱丁堡的氛围,再找个咖啡店坐一坐聊一聊。 但实际上皇家英里大道就是爱丁堡最标志的景点,中世纪建筑环绕,哥特式教堂的尖顶远远伫立,行人穿梭在其中,有一种时空倒错的感觉。 “就去那边坐吧,街角的位置视野好。”鱼年指了路口一处咖啡馆说。 他们四人皆是黑发,只有威廉的瞳孔颜色偏浅,乍一看好像都是外国人,但再看又全然没有游客的样子,既没有相机也不带行李,两手空空,充满了生活在当地的气息。 “时装秀结束就回国吗?”悠闲地喝着咖啡,威廉问鱼年。 “嗯,出来时间一久,就想家了。”鱼年只要不工作,就喜欢待在家里,偶尔和沈玉外出度假,除此之外都不怎么留恋外面的风景,尽管此刻阳光大好,风光美轮美奂,不远处传来悠扬的风笛声,好像置身于某个电影的拍摄场景里,这反而让鱼年有一种好似还在工作中的错觉,总是比不上在家时全然放下的心,当然沈玉是否在他身边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此刻沈玉不在,那么他根本没心思坐在这里看风景。 “我们家笙笙也不喜欢出门,他嫌麻烦,除非像这次一样,有明确的目的。”威廉笑着说。 寒笙不喜欢自己成为话题中心,就和他不喜欢出门一样:“知道的话以后别老带我出来,让我在家里待着不好吗?” “好,没什么不好,我也就是提议提议,是你看我在家里快闷坏了,才答应的。”威廉对着寒笙直笑。 寒笙最是看不了他这样笑,一笑起来就牵动他的心神。 鱼年托着腮,瞅着两人眉来眼去的模样也笑了。 “其实如果住久了就哪里都一样,但要是只是旅游,那多半哪里都是走马观花,世界那么大,但我们的生命和时间却非常有限,本来就走不完,看不完,就算能走完看完,体会却不深,广度和深度,总要有取舍,我一定是后者。”鱼年说。 威廉却道:“那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有‘家’的缘故,没有家的人或者家对他来说就像个牢笼的人,会向往去外面寻找。” 鱼年看着威廉,“寻找属于自己的地方吗?” “嗯,但其实很难。”威廉有感而发道:“家乡之所以是家乡,因为根在那儿,并不仅仅代表了出生地,还是他从小长成的地方,他的所见所闻所想以及当地的饮食孕育出了他这个人,所以任何别的地方都很难让他产生归属感。” 鱼年没响,沈宅显然不是他出生的地方,他在那儿所见到的一切也跟“归属感”无关,让他头一次生出“归属感”的地方,就是沈玉的住处,在那里,无论是吃蛋糕还是趴在书桌上练字,又或是占据沈玉的床小睡片刻,都让他产生所谓的“归属”感,或许就是因此,尽管次数着实不多,他却乐意在那里扎根。 “不过不管怎么说,家乡是家乡,家是家,我的话刚好在同一个地方,归属感多半还是来自后者,反正笙笙在哪儿,我肯定也在哪儿。”威廉自从解决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麻烦事后,彻底成了一个恋爱脑,到处秀恩爱,这大概也是寒笙不愿意跟他出门的原因。 寒笙很想捂住威廉的嘴,不过最终,他还是捂住了自己的脸。 鱼年偷笑着与沈玉咬耳朵:“看,脸红了。” 沈玉刚才一直没说话,瞥见鱼年笑的酒窝都出来了,便低声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鱼年本以为这话是针对威廉和寒笙说的,却见沈玉一直笑看着自己,然后又说了四个字,这四个字沈玉并未出声,就只露了口型,鱼年暗自琢磨了一下,一张脸也悄么红了。 却原来沈玉说的是:嫁鱼得鱼。 【作者有话说】 《鱼戏》准备完结,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 ◇ 第106章 ep.106 走红毯 三天的封闭排练后,林利斯戈宫举行的以“韦斯特伍德”品牌命名的“浪漫时空”秀场正式开场。 中世纪古堡里,烛光影绰,砖墙上人影幢幢。 一群蝙蝠拍打着翅膀,拥着首领“呼啦啦”在古堡顶端繁复的吊灯上倒挂了一大圈,唯有首领翩然降落,落地时便出现一个人影,随即幕布缓缓张开,城堡的主人着一袭标准的晚礼服出现在嘉宾们的面前。 随着交响乐声响起,城堡主人轻轻拍手,就见身穿各色服装的模特们纷纷登台,宛如巡礼般在台上一一走过。 这次秀场并不是某个季度的宣传,而是贯穿了四季乃至古今两大时空碰撞而成的浪漫复古系列时装,是克里斯托弗一直以来想完成的一个主题,他从小就喜欢那些繁复的具有浪漫色彩的宫廷风格服装,只是那些服装大部分都只适合用在华丽的舞台上,乃至于后来他自创了“韦斯特伍德”这个品牌,就是专门结合了复古风格的现代时装,而这个品牌的时装讲究的是精湛的工艺以及精致的材料,繁复的宫廷风永远都是点缀,如同画龙点睛,而整体成衣绝非单纯为了追求外表的华丽,而是要达到谁都能穿、且穿的舒适又自然为目的。 不过这次秀场上的衣服是例外——完全是以克里斯托弗心中最浪漫也最不切实际的设计堆砌而成,像是一场巨大的成人童话,结合了中世纪风格的幻想以及跨时空的想象,以实际的城堡作为支点,横空出世。 身为嘉宾的威廉、寒笙和沈玉坐在视野最佳的位置上,在等待鱼年出场的空档欣赏克里斯托弗这一系列美轮美奂的设计,感受西方历史和文化凝聚起来的这一刻的华美呈现,在神秘而又古老的气氛烘托下,一切都如这场秀所命名的那样——经过时间与空间酝酿而成的一场盛大的浪漫典礼。 鱼年出来的时候,沈玉稍稍坐直了一些——他本来就坐的笔直,然而下意识又将自己调得更板正了。 那是一身纯白袍服外罩一件刺绣披风,从来黑色显得神秘,可是没人料到原来白色除了纯洁,竟然也能被人穿出无暇与神秘相糅合的效果来。 大约是因为这座古堡所衬托出来的强烈反差,又或许是因为穿着这一身的人戴着面具和礼帽将自己遮的严严实实的缘故。 别看袍服和披风的搭配显得意外简单,但是只要细看,就会发现这一身处处都透着华美和高贵。 首先是纽扣。 袍服的领子袖口以及衣襟前的双排扣乃至披风上的纽扣林林总总加起来超过了一百枚,由纯手工雕刻也有珍珠和钻石的材质,经由克里斯托弗的巧思一部分大张旗鼓,另一部分不显山不露水地缝制在最适合它们的地方,两者相辅相成,便会出现一种一不经意就会流露出的不凡气质来。 纽扣在旧制度时是男性权利的标志,后来精简到用宝石或者贵重金属打造一对袖扣来代表其社会地位,在鱼年这套衣服上,纽扣不完全是装饰,也暗示尊贵以及象征着财富。 时尚在本质上就跟财富挂着钩,是有钱人的玩意儿,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其次是刺绣。 袍服的领口、袖口以及下摆一圈,和以刺绣覆盖整体的长披风,将华丽的感觉铺张到了极致,一切的神秘都来自这些繁复的图纹,就好像某些咒语被丝线锁在里面似的。 披风长长的下摆拖曳在地上,鱼年却走得甚是轻松优雅,仿佛翩然而至,却又感觉衣袂随着他的脚步一路飞扬起来,他随手揭开面具,露出底下那张令人屏息惊叹的脸来。 他低眉垂眸,好似面无表情,却又含悲带悯般俯视众生。 简直不像凡人。 沈玉此刻直直望着鱼年。 鱼年是他心间珠玉,一直发光发亮,而此时此刻,在火光绰约的空间里,鱼年的出现也仿佛照亮了一室暗沉,至少在沈玉眼里,好似现出了刹那光明,美的不可方物。 其实鱼年常常都是笑的,一双眼睛顾盼生辉,很少有这个表情,不过对走秀的模特们来说,他们大部分都被统一要求是自然无表情的,但是就跟走台步一样,克里斯托弗放任鱼年可以用他自己的风格来匹配衣服,鱼年为此对镜折腾了好久,都没找到适合的感觉,后来灵光乍现,想到沈玉在外人前的样子,心随意动,果然一学就成,出来的效果也让克里斯托弗满意得很。 彼时克里斯托弗还没发现这两人的夫夫相,直到沈玉牵着鱼年穿着他设计的结婚礼服从容走上刚铺上的红地毯时,克里斯托弗才突然意会了那个表情的由来。 鱼年全然未料在他压台之后还有一场重头戏——他和沈玉的异国婚礼。 整个秀场他只有一套衣服,但他作为压台,在结束整场走秀后要迎出设计师克里斯托弗本人,原本他已经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觉得总算任务圆满完成,哪知克里斯托弗在台上谢过所有人后,却吐出惊人之语:“今日还有一场特殊的走秀也要在我们的‘浪漫时空’中举行,请诸位稍待片刻,我先带我的模特下去准备,敬请诸位期待接下来的礼服——” 话音落下的时候,大幕也缓缓拉上,鱼年正好奇是什么样的特殊走秀,就见工作人员从舞台两边开始铺起了一层红地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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