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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自己的小男朋友被无良企业坑骗,他就将沈雁行安排在自家集团旗下的律师事务所里。男朋友如此体谅自己,他也不能让男朋友累着,更加不能让别人用异样眼光看自己的男朋友。他叫公司负责招聘的HR按照平时的招聘流程,高薪聘请他的男朋友到事务所任职管培生,毕业后直接转正为事务所负责人。 他虽是池山集团的首席执行官,但集团里真正见过他本人的并不多,只要是工作不太忙的时候,他就会抽出自己所有的空闲时间,打扮成他们初见时的学生模样,去事务所看望自己认真工作的小男朋友。 他每次抽空去看望自己的男朋友,都会看到事务所里刚来俩月的实习生,在以各种方式纠缠他的小男朋友。虽然沈雁行从来不吃她的那一套,两人的性向也对不上号,但他就是见不得别人觊觎自己心尖尖上的人,更何况,这人还老是故意和他的男朋友有肢体接触。 他总是会忍不住心里泛酸,就连中午和沈雁行一起吃饺子的时候,都觉得那蘸水醋味不够重。 好在这个心思不正的实习生,并没有在事务所里待很久,她因为实习期没能通过考核,就收拾东西灰溜溜地走了。 而那个妄想邀请沈雁行共度七夕的男人,是事务所最近在负责的大客户,只要他们帮这个男人打赢官司,就能拿到上百万的提成。这个男人贪图他男朋友的美色,以将提成提高7%个点作为诱饵,想骗他家雁行上钩。将提成提高7%个点,可以说是真得很诱人,但他的男朋友并没有为其所动,反而以自身能力不足为由,把这个案子全权转接给了湛蓝,他自己则请了几天病假溜之大吉。 他所在的城市有一个拥有千年历史的古城,每年七夕节都会举办花灯会,许多热恋中的小情侣,都会前去放一盏写满祈愿的荷灯,希望借此来获得天神的祝福。当然,大家并不相信鬼神一说,只是图个吉利罢了。 他和他的男朋友都留出了足够多的时间,来陪彼此度过这个有着特殊意义的一天,自然也不会错过这个有着特别意义的灯会。 白日里,他们开着越野车在山地间飞驰,他们踩足了油门,穿梭于丛林之间,越过山坡,驶入洼地。 入了夜,他们一同将写满祈愿的荷灯,放入碧波荡漾的湖水之中,一双手紧紧交握在一起,看着荷灯带着他们的祈愿随风飘向远处。 他们坐在包夜的摩天轮上,俯瞰着古城的夜景,在一片电子烟花声中,述说着对彼此最真挚的情意。 【作者有话说】 宝贝儿们七夕快乐呀~
第148章 (番外慎订)死去的男友变成了小猫咪① 在这个平行世界里,洛书和阿雁对彼此敞开了心扉,谈过一场为期几十年的恋爱。 他们皆是天地灵脉孕育出来的神明,享有无边的法力,与至高无上的权利,是天作之合的一对,池雁却死在了他们大婚那天。 十里红妆,锣鼓声天,魔神珈蓝举兵来犯,用众多凡人的鲜血,染红了洛书前去接亲的路。他故意选在这处处洋溢着喜庆的日子,与混沌之主里应外合,破开上一任天道使者以元神铸成的封印,打开了神州界与混沌界之间唯一的通道无妄之门。 源源不断传入进神州界的魇气,令所有魇行者的法力激增了数倍,又有大批来自混沌界的魔物进犯,一时间山崩地裂,生灵涂炭。 主导这一切的混沌之主,却像个缩头乌龟一般,躲在门后的世界里看戏。 池雁和洛书带领着世间所有神明,尽可能杀掉所有为祸苍生的魔物,杀不完的那些,就将他们全都逼退回老巢。只要合上这扇与天齐高的巨门,崩坏的神州界便会重现光明,但若是不将无妄之门彻底封印,今日这种惨祸终究还会再次上演。 池雁自降世那刻起,便肩负以身护苍生的职责。 他使用咒术放倒洛书,交与看起来浑身狼狈的江岁后,拼尽毕生所能,逼退再度进犯的魔物,斩杀祸害珈蓝,杀进混沌取元凶首级,在元神本源彻底枯竭的那一刻,献祭出自己的身躯与元神,为无妄之门铸上一道无可解的封印。 向死而生,以死谋生,是为苍生大道。 所有人都以为池雁已经彻底身死魂消了,其中也包括痛失挚爱的洛书。他捡回那日掉落在敕邺山上的残破喜服,在阿雁曾经住过的小院后的竹林里,建了一座衣冠冢,将大婚那日未能来得及递出的花球,绑在了阿雁的墓碑上。 池雁离世后的前几年,只要没有事物需洛书去处理,他便日日宿在阿雁的衣冠冢旁,甚至于买醉度日,整个人憔悴得就仿佛被山间妖怪吸干了精气一般。 江岁不忍见洛书如此消沉,就只好编了个善意的谎言,骗他说阿雁在封印无妄之门前,曾为自己留过一线生机。也就是说,这世间还存在着阿雁的一缕残魂,需要耗费几千年的时间,去修复出完整的身躯与元神,才能同他们再次相见。 重燃希望的洛书,开始游历世间,他想找到阿雁的这缕残魂,将其温养在自己的元神本源里。或许,这样就能早些同阿雁相聚了。 洛书行走于这世间几千年,没放过任何一处角落,但终究却未能得偿所愿。 他想,或许昆仑灵脉将阿雁召唤回去,好汲取天地灵气为其修复身躯与元神。弑神者再次降世时,便是阿雁回到他身边那日。他怕阿雁回家的时候,会找不到他,便长久地住在了他亲手为阿雁建造的小竹院里。 江岁在闲暇时,会过来陪洛书说说话,聊聊这世间超乎所想的变化,有时也会给他带些凡人喜欢的小玩意儿给他,其中就包括智能手机。洛书虽是个远离人世的“老古董”,但学会使用这些高科技却并不困难。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怪冷清的,不如养只小动物陪着你,身边能有个活物,总归还是要热闹些的。” “养小动物?”洛书只驯养过体型庞大的神兽,对养小型动物没什么实质概念。 “对啊,凡间那些独居的男男女女,就会在家里养只小猫或者小狗,你也可以试着去养只猫咪什么的。这养在昆仑的猫咪和小狗,活个百八十年肯定是没问题的。你要是嫌它们命短,可以给它们喂几颗延年益寿的丹药吃。” 江岁的建议确实很不错,可洛书想养在身边的,始终只有一个阿雁。 洛书返回昆仑定居后,每日夜里都会提一壶扬淮的琼花酒,对坐在阿雁的衣冠冢前,诉说他的相思之意。好巧不巧,白日里江岁刚提完养猫狗的建议,他夜里就在阿雁的衣冠冢旁,拾到了一只成年体的双色长毛猫。 这只猫原本蜷在墓碑边睡得正香,洛书才刚走进小竹林,它就睁开了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飞快地跑过来抱住他的小腿,“喵喵喵”地叫个不停,时不时地用毛绒绒的脑袋蹭他几下,甚至还跳起来用爪子挠他手中提着的酒壶。 不知是何缘故,他看着这只猫带着恳求之意的眼睛,就突地想起了阿雁小时候的模样。分明是一猫一人,却莫名有着一些相似的地方。 他抱起猫咪给它顺毛,猫咪则枕着他的臂弯,发出很舒服的呼噜噜声,有时还会用粉色小巧的猫舌,舔舐他的小臂皮肤,猫咪舌头上的细软倒刺,挠得他感觉有些痒痒的。 洛书觉得自己同这只猫咪很有缘,便抱回屋里养着了,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作雁雁。他用手机给猫咪拍了张照,向江岁询问这种猫该怎么养比较好。 江岁:哟,你从哪里搞来的布偶猫,还是最漂亮的双色布偶。 洛书:捡的。 江岁:哪儿捡的,运气这么好?能捡到只丰腴的成年猫,这可省了不少麻烦事儿。 洛书:竹林。 江岁:你给它取名字了吗?小猫咪听习惯了自己的名字,是会回应你的。 洛书:雁雁。 江岁:凡人都是给猫咪喂猫粮和煮熟的鸡胸肉,但像布偶这种身体娇气的小猫咪,最好是喂它吃鸡胸肉或者牛肉。你还可以买些那种多口味的猫条,每天喂它吃个一两条就行。 洛书: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江岁:有些猫咪会怕狗,你如果后面还想养小狗的话,就得留意一下你家猫咪的胆子了。 洛书:那我就不养狗。 江岁:哦对了,你家猫是布偶妹妹还是布偶弟弟? 洛书:公猫。 江岁:是布偶弟弟啊,我个人建议,你最好是带它去宠物医院噶个蛋,要不就给它找个布偶妹妹做媳妇儿,不然等猫咪到了发/qing/期,是会很难受的。尤其是这公猫,每隔一星期就会来上那么一次,一次可就得持续七八天。不过,你也别立刻就带它去,小猫咪被绝育了,可是会记恨主人很久的。 洛书:好,我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 等到了完结之后,我可能就不怎么想写番外了,所以,就在连载期把好玩的脑洞写进番外里(/ω\)
第149章 死去的男友变成了小猫咪② 第二日一早,洛书就去离昆仑最近的菜市场,给雁雁买了十几斤鸡胸肉,尝试着使用江岁教与他的网购方法,在网络交易平台上买了一大袋进口猫条。 作为常年隐居山林的“老古董”,洛书自然是没有身份证去办银行卡的,网络交易平台绑定的全是江岁的卡,花的全是江岁的钱,收货人信息也填写的江岁。偶尔被作为自动取款机使用的江某,还得将洛书网购的物品给他传送过去。 别的猫咪都很喜欢吃猫条,可这雁雁就十分的与众不同,它只爱吃洛书给它煮的鸡胸肉。洛书每次喂雁雁吃猫条,就像是逼它忍受酷刑的折磨。见雁雁实在不爱吃猫条,他也就没再强求,把所有猫条都挤进一个大碗,放在小竹林里喂周边的野猫。 雁雁十分的黏主人,白日里要缠着洛书陪它玩,夜里必须得蜷在洛书怀里,才能好好地睡觉。这些倒还不算什么,就连洛书洗澡时,它都要守在一旁看着,甚至于直接跳进沐浴桶里。 别的小猫咪都比较惧怕水,洛书养的这只倒是出奇的不同,它不仅不惧怕水,甚至还能在沐浴桶里表演花样游泳。 被水浸湿了全身长毛的布偶,看起来就没平时那般圆润了,是只健康壮硕的小猫咪。 雁雁仗着洛书无条件地宠溺它,变得愈发的得寸进尺,每次跳进沐浴桶里,都要找寻一遍幼时踩奶的感觉,以及……汲取猫咪母乳时的美好回忆。洛书虽觉着这样有些许怪异,但还是由着它做自己想做的一切。 雁雁到了江岁所说的发/qing/期时,整日都“喵喵喵”地叫个不停,还会用它尾巴下面的两个毛绒球球,去蹭洛书的手臂与大腿。每当洛书轻轻拍打它的尾巴根儿时,它就会变得格外兴奋,将屁股高高翘起,发出很舒服的呼噜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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