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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很风骚

时间:2025-04-17 08:40:04  状态:完结  作者:风羡

  不管事实究竟如何,他都会尽可能给到沈雁行最好的安慰。


第100章

  他轻轻拨开糊在沈雁行脸上的几缕长发,低下头吻了吻那微微嘟起的嘴唇,然后看着那双瞬间就变得亮晶晶的眼睛,温柔地说道:“都怪他们不认真游戏,才害得我家小雁行在这上面受了委屈。可他们也就只是几个不知趣的匆匆过客,你又何必为了这些人放弃自己的爱好呢?”

  洛书很清楚沈雁行对这个游戏的热爱程度,完全不亚于对做菜必须放辣椒的执著,他以前可是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玩一整天的。

  沈雁行噗嗤笑了一声,身子向下滑去,枕着洛书的腿说道:“哥哥放心,方才那不过只是我一时间的气话,我以前也经常这样说,就没见哪次真的做到过。只是不好的游戏体验会令人感到十分糟心,我今天也确实是不想再继续玩它了。再说了,我所心悦的佳人在侧,一直搁这玩游戏算哪门子事儿啊?若是你能早些和我在一起,我怕是早就已经戒掉游戏瘾了。”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往洛书的浴袍领口里边儿探去。

  洛书轻轻喘息了一声,握住某人正在为非作歹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处,有些苦涩地笑道:“都怪我没能早些认……清自己的内心,才害得我们之间的感情白白搁浅了这么多年。”

  沈雁行转过头蹭了蹭,顺势将脸埋在他方才蹭过的地方,并搂着洛书的腰身,声音闷闷地说道:“既是如此,那哥哥可就得好好的补偿我了。”

  洛书垂眸一笑,轻轻地揉了揉自己怀中这颗毛茸茸的脑袋,说:“好,那小雁行想要我怎样补偿你呢?”

  “恩……”沈雁行直起身虚搂住洛书的脖颈,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我想要你……永永远远只爱我一个,我想要我们的爱比地老天荒还要长久。”

  洛书直视着那双灼人的眼睛,缓缓说着:“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一一去将它们兑现,好好弥补我过去对你所有的亏欠。”

  “你过去亏欠我的早都已经全部弥补给我了,现在就只差和我正式成婚了。眼下我最最想要的,也就是你许我的那一场令所有人艳羡的盛大婚礼。”沈雁行握着洛书的肩头,目光变得比之前更加深情而炙热,“哥哥,我想要请秦姐和江岁哥,来我们的婚礼现场做证婚人,我想要宴请普天之下的所有神明,来见证那美好而又神圣的一刻。”

  “好,只是……”洛书顿了顿,表情骤然变得悲伤了几分,他垂着眸轻叹了一声,继续说道,“只是我们很可能需要换一个证婚人了,阿岁他……大抵是来不了的。”

  沈雁行突地想起自己怒气上头时,打在江岁身上的那一掌,完完全全就是奔着要江岁命去的。他那时见洛书身上被人用剑捅了个窟窿,一心只想杀了执剑的罪魁祸首泄愤,哪里又能顾得上这人是谁、同他们关系如何。他仔细回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被自己击飞出去的江岁撞裂了山体,后又把还算坚硬的地面砸出了个大坑,这来来回回的那么几下确实是挺要命的,难道他就这样杀/死了哥哥最在意的挚友?

  神明同凡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亲情、爱情和友情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亦同凡人那般,天地灵脉所孕育出来的神明无父无母,爱情和友情在他们这里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沈雁行既是洛书的爱人,也是同他没有血脉关系的亲人,永远排在他心里的第一位,他对沈雁行的重视程度远超于对他自己。而友情于洛书来说同样十分重要,排在这份情感第一位的江岁,就形同他的半个家人,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记恨过刺穿自己左肩的那一剑。若是江岁真的就这样死在了沈雁行手上,他必然会难过很长一段时间,亦会长时间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沈雁行很清楚自己在洛书心中的地位,也很清楚江岁在洛书心中的地位,他并不想见到洛书因为自己的过失而伤心与自责。以及,这是乔思衡苦等了几千年才失而复得的爱人,若是再害其失去一次,恐怕折在他手里的命就不止江岁这一条了。

  他敛起脸上所有的笑意,紧紧地攥着自己的浴袍,蹙着眉头小心翼翼地问道:“哥哥,江岁哥他……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我的那一掌是不是害他伤得很严重?”

  洛书看出了沈雁行心底的担忧,轻轻握住他紧攥成拳的手,缓缓说道:“你那一掌虽对他造成了严重的内外伤,但也阴差阳错地除去了他体内的锁魂钉,你千万不要因此而感到自责,于阿岁来说,你这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他先前意识清醒时,还叫我帮他对你道一声感谢。”

  知晓江岁尚在人世后,沈雁行心里舒了一口气,原本蹙起的眉头也随之慢慢舒展开来,他快速消化了一下洛书所说之话,问道:“先前意识清醒时……江岁哥现在是还处于重伤昏迷的状态吗,所以他才来不了?”

  洛书摇了摇头,回道:“这几日在玉卿的精心调养下,阿岁的伤基本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是因为蛊毒侵入内府与经脉太久,有些伤到了根基,加之现下又没了锁魂钉的压制,所以才一直反反复复地昏迷醒转。为了尽早除去阿岁体内的蛊毒,他们前两日就已经返回昆仑去寻药了,越溪也是陪同着他们一起回去的,恐怕他们短时间内是赶不回来了。”

  听到江岁的伤势基本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沈雁行心里绷紧的那根神经瞬间放松了下来,他长舒了一口气,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干脆就回昆仑去筹备婚礼吧。此地不过只是我们暂时栖息之处,而孕育我们、护佑我们长大的昆仑才是真正的家,像婚礼这种如此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回到家中办才更能体现它的意义。”

  洛书轻轻地拍了拍沈雁行的手背,说:“嗯,理应如此,我们明日就动身赶回昆仑。”

  “哥哥,要不今年这年就顺道提前过了吧,也就免得他们再往回跑一趟了。”

  “好,都听你的。”


第101章

  大抵是在十几年前,因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与进步,各式各样新鲜有趣的玩意儿,吸引了常年住在昆仑的神明们,他们本就有些厌倦在昆仑孤燥无味的日子,变得更加向往丰富繁华的都市生活。

  于是,就有神明提议大家佯装成凡人去人间生活,而提出这个建议的领头人,就是喜欢追求新鲜刺激的沈雁行,他也很快实践了自己的提议,把“宠物”朱雀变成只火红色的鹦鹉,来到了民风火辣豪爽的渝市。

  有战神大人在前带头开了先河,就陆陆续续开始有神明动身搬离了昆仑,去往世界各地找寻新的栖息地,没过多长时间,就基本都搬走完了。洛书不放心沈雁行独自一人在外,也只好跟着一起离开了他们唯一的归属地。

  昆仑神域是天地灵脉的起始地,是大部分神兽的栖息地,这里生长着世间难寻的珍贵草药,人世间已经灭绝的物种几乎都能在此处寻见。昆仑是个十分重要的地方,决计不可为魇行者所染指,此地一旦被毁,天地灵脉就会迅速枯竭,这世间就会变得民不聊生,甚至于天地生灵全都走向灭亡。

  洛书离开昆仑前,将世间所有神明召来,在神域集天地灵气形成的屏障外,合力设下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屏障,双重防护才更为保险。每年春节时,所有神明都会返回昆仑,加固外围的屏障,再顺道一起过个年。

  沈雁行拉起洛书的手朝着床边走去,接下来的深夜谈话,他们会一起合衣躺在床铺上完成。

  某个粘人精把洛书当成大型公仔一般搂抱着,向他了解了在自己两次昏迷后分别发生的事情,以及玉卿他们对药人相关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结果。

  千魂祭那日的现场十分混乱,沈雁行刚击杀掉所有黑色大扑棱蛾子,那个被叫作锦娘的女人又重新召出来一大批,不讲武德的魇行者就开始趁乱放冷箭。

  秦越溪一手抱着人高马大、 意识全无的沈雁行,一手抡刀削“王八羔子”、砍大扑棱蛾子,同时还要分出精力去提防从背后捅黑枪的,这样的几番回合下来,她几乎被那杀千刀的折腾得精疲力竭,拼命保护江岁的乔思衡亦是如此。

  原本占据上风的他们,就因这突生的变故,而变得狼狈不堪。

  而杀千刀本人则乐得清闲自在,挑了块儿看起来很好坐的大石头,把昏迷不醒的阿银当成垫脚的墩子,操控她的走狗与飞虫们乱搅混水,还时不时射出几根淬了尸毒的银针,去干扰本就已经手忙脚乱的两人,看起来就跟在耍猴儿似的。

  等秦越溪和乔思衡都被折腾得精疲力尽后,锦娘把在场除阿银之外的所有魇行者,以及那群漫天飞舞的大扑棱蛾子,融成了一团巨大的黑色光球,再化作一把数十米长的利刃。她以利剑为阵心,快速画出一个法阵,将其作用放大至数倍,成功破开了洛书他们设下的屏障,带着拖油瓶阿银远走高飞。

  棘手的大麻烦逃跑了之后,秦越溪他们并没有急着离开鬼村,而是选择先留在此处短暂地休息一段时间。他们将沈雁行和江岁安顿在小别院里后,重新设了个结界,将古村落隐藏在深山老林之中。

  好在在等待千魂祭的那段时间里,江岁将进入小别院的方法教给了乔思衡,不然他们四人就得露天而席了。不过,若是洛书没被某人关在内府里,就算江岁没把方法教与乔思衡,他们肯定也是能进得去的。

  而被某人藏起来的洛书,感应到沈雁行的身体出了状况后,在完全不伤及沈雁行的情况下,动用燃烧元神之力的方法冲破层层枷锁,出现在沈雁行的身边。

  先前的作战与剑伤对洛书的身体亏损都很大,这下又燃烧了大量元神之力,所以在沈雁行第一次醒来时,才会见到快要油尽灯枯的洛书。

  洛书原是不想将这件事说与沈雁行听的,但实在是招架不住这人撒娇的本领太强。某人连哄带骗加撒娇,他就给全盘托出了。

  沈雁行第二次昏迷时,洛书忧心是鬼村内积累数千年的瘴气,侵入沈雁行的内府,危及到了他的元神,才会害他如此。洛书在此地留下个消除瘴气的法阵后,就使用缩地千里术将他们一起传送回了市区。

  别墅的房间不够,洛书也不想沈雁行被打扰到,于是就将乔思衡他们,以及从鬼村带回来的桑竹仙君,全都安顿在另一处房子里。

  除去在市区郊区的这个小别墅外,他们在渝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也就是在他们公司总部的附近,还有套位于顶楼的260平精装大平层,买了有好几年,但几乎从来没去住过,整套房子看起来完全就还是崭新的样子。

  整个小区临近江边,视野开阔、风景甚好,那套房子的隔音设施很好,顶楼又十分安静,几乎不会受到其他住户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到其他住户。

  实际上,大平层这边住着会更舒服些,也会更加便利,但夜生活麋乱的陆远之就住在他们家楼下,洛书怕沈雁行会被他带得也变成那样,才选择一直住在别墅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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