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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麟声皱着眉拾起来,隔空丢给施简:“想学吗?” “想。”施简诚恳点头。” 小时候他总觉得陈麟声是幻想读物的主角,没有父母,寄人篱下,住在狭小的阁楼里,有神秘能力,不用钥匙便能打开家里所有的锁,轻而易举解除他们的禁闭,溜去厨房翻出冰冷的吐司。 假如这位表兄是主角,那他如果不一心一意对表兄好,稍不留神就会在故事里遗臭万年。 于是小施简勤勤恳恳,战战兢兢,视表兄的话为金科律令。直至表兄上初中,除了偶尔撞在玻璃上的鸟雀,再无其他奇珍异兽飞来,施简才开始慢慢接受,陈麟声只是一个凡人。 他曾想向陈麟声学习这门开锁的手艺,被陈麟声拒绝了。 理由很简单:年幼的陈麟声并不知道该怎么教。 如今他们都长大了,看着陈麟声摸锁如同摸一只温驯的机械宠物,施简又起了心思。 “想学,就把行李整理好,在我回来之前,把房间清洁一遍,然后喂妮妮吃晚饭。” 陈麟声拿起外套向门外走去。 关门时,施简丧气地“哦”了一声。 陈麟声在门外停驻片刻,透过防盗绿门的纱窗缝隙,观察施简略显忧郁的侧脸。 他看得出,自己这位表弟心情不佳,不然不会一回港岛就直奔自己这儿来,却丝毫不提旅行中的趣事,一定是遇到了烦心事。 能是什么烦心事呢?钱?前程?事业?一个有能力一毕业就去旅行的年轻人,不会为此忧虑到中途折返。只能是爱情。 陈麟声裹紧外套,转身离开。 他对施简这段感情并不看好。 大多数人在年轻时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又哪里懂得爱另一个人。施简虽有些小聪明,装作清醒冷酷,嘴上说要选家世优越的伴侣,但他的心不够冷,没办法完全把感情和婚姻当做工具。他爱他的女朋友,就算那女孩流浪天涯,施简也一定会跟过去。 想到这儿,陈麟声反而放下心来。 不偷不骗,只互相拉扯,这是青春,是爱情,不会遭报应。 遭报应的只有他。 人家一封短讯发过来,他就要像狗一样追着目的地赶过去。轻车熟路地搭车,下车,望着渐深的天色,心如止水。 赶到酒店时,天已经黑了。 陈麟声摸出房卡开门。门自动弹开,里面竟没有开灯,窗帘实实地拉拢,拢出一片比夜色更浓的黑暗,好像再多望一眼,就会回到那八天里。 陈麟声站在原地,浑身僵直,他的心里无端升起一团浓雾,撑得他胸口发酸,发痛。 又一次,他沦落在自己的报应中。 麦秋宇似乎并不在。他听不见任何人说话。 走廊的灯在玄关打出了一片三角形光亮,昂贵的皮鞋一前一后躺在地板上,一看就知道是被主人随意甩脱的。 陈麟声反手一摸,找到灯的开关。客厅地板上散落着一件西装外套。 犹豫片刻,陈麟声喊:“麦秋宇?” 没人回答。 他捡起外套挂在臂弯,上面有淡淡香水味,混杂着酒气,闻起来很陌生。 陈麟声没怎么见过麦秋宇穿正装,更没见过麦秋宇喷香水。即使他们初见是在一家西装定制店。在加拿大时,麦秋宇永远打扮随意,身上只有浅淡皂气,和皮肤的味道融在一起,朴素而低调,和他常常打扮考究、身着各种老牌奢侈品的胞兄似乎不在一个世界。 小偷不能太香。麦秋宇曾这样说。现如今,他也开始喷香水了。 他终究姓麦。流浪几年,叛逆几年,就算深入海底杀了龙王的孩子,麦家也能稳住声势,让他不必剔骨赔罪。他终究姓麦。 “麦……” 还未喊出来,陈麟声看见卧房虚掩着门,他轻轻推开,又一次陷进黑暗。 还好外面开了灯,里面也略有些光线。 陈麟声隐隐约约看到,床上趴着一个人,不声不响,甚至听不到呼吸。 “……麦秋宇?”陈麟声往前挪步。 依旧没有应答。 他又靠近一些,几乎站在床前,轻声呼喊:“麦秋宇?” 回答他的,是一声闷闷的“嗯”。 “发生什么事?”陈麟声坐在床边,伸手摸过去。 一瞬间,他忽然不敢开灯了。他很怕自己下一秒就摸到濡湿腥腻的床单,他怕灯一打开,发现麦秋宇已经静静地躺在血泊里。 在他们还是生死之交时,麦秋宇曾说,假如他有一天被人乱刀捅死,也一定会回来见他。 如果别人讲这种话,陈麟声一定不当回事。可这是麦秋宇说的,此人在家里家外树了不少敌人,陈麟声已经见识过了,真的会有人忽然跳出,一刀朝麦秋宇捅过去。 所以当时的陈麟声很想开个玩笑调节气氛,最后却什么也没说出来。 “Ricky?”陈麟声有些慌了,他摸索着寻找麦秋宇的手,却摸到冰凉的手指。 顺着往上摸,摸过手臂,脖颈。摸到温热的颈时,陈麟声松了口气。回过神的一瞬间,他心跳得厉害,手几乎脱力。 麦秋宇趴在床上,脸陷进床褥。这是个极易窒息的姿势。 陈麟声将他的脸托出来,轻轻拍:“Ricky?” “嗯。”麦秋宇迷迷糊糊应答。 他喝醉了,身上有酒气。 陈麟声察觉到这姿势暧昧,松开了手。 谁成想,麦秋宇一下子抓住了他的衣袖,手指攥紧不肯松手。 “我想吃蒸水蛋。”麦秋宇闷闷命令。 陈麟声彻底回过神,他意识到自己是被叫来做清洁兼保姆的,从一进门主动整理鞋子那一刻,他就成了麦秋宇请来的免费小时工。 只要麦秋宇想,他的床伴可以排满一座跨海大桥。但在如此一条绵长的队伍中,只有他陈麟声最适合来做陪护。 陈麟声轻轻答应:“我去买。” “我想吃你做的。”麦秋宇的声音闷重,听起来像是梦话,关着灯,他又闭着眼睛,陈麟声不能确定他是否清醒。 “这里有厨房吗?”陈麟声上次来并没有逛完整间套房。 麦秋宇松开了手:“没有。” “我替你叫一份,这里的厨师很不错的。”陈麟声讲。 麦秋宇没再说话,他翻了个身,背对着陈麟声。 最后陈麟声还是想办法去了后厨,他搬出“麦先生”的名头,付了一笔现金,跑去后厨做蒸水蛋来。先酒店主厨闲来无事,甚至在一旁鉴赏,还贡献出了未用完的鸡汤。打蛋,加汤,筛去浮沫,看着手表上锅蒸六分钟。 蒸水蛋滑嫩金黄,混着清鸡汤的鲜香。 陈麟声照顾小女儿三年有余,厨艺不算炉火纯青,但远远足够把一碗蛋液蒸得恰到好处。 他向外籍主厨道谢,将这道夜宵端回了房间。 卧室还是没有开灯。 陈麟声又端起碗,在客厅的灯光下,他看清盛蒸水蛋的碗边画了鲜亮图案。这使他想起墨西哥。 在墨西哥时,他和麦秋宇吃不惯本地的食物,住的地方没有厨房,便处心积虑地和本地邻居打好关系,只为了能借到一方灶台。 没有龙舌兰,没有玉米饼,甚至没了一开始同拉丁裔女人跳舞的情调。 麦秋宇想吃蒸水蛋,陈麟声便尽力为他做了。 蒸到最后,不知是不是火候没有控制好,蛋羹全是深浅不一的孔,老到入口便有腥味。 可麦秋宇还是尽数吃光了。 他熟悉这样的麦秋宇,以至于后来见到对方冰冷的眼神时,久久地回不过神。 卧室里,麦秋宇已经坐了起来,在昏暗的光线中,他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房间里,热食的香气渐渐驱走了酒气。 可陈麟声仍然不喜欢。 他径直过去单手打开了窗,风便像无形的鸟儿冲了进来,扑闪着翅膀,吹走所有的气味。 再回头时,麦秋宇已经抬起了头。 不需要看清,陈麟声就能捕捉麦秋宇的眼神。他有意躲避,放碗在桌上。碗沿发烫,他的指腹隐隐发痛,抬手捏住耳垂消热。 “过来。”麦秋宇发话。 陈麟声走过去,站在麦秋宇身边。 刹那,麦秋宇抱住了他。 陈麟声愣了。 他们很久没有这样拥抱,一个人依赖着一个人。他甚至常常都忽略麦秋宇比他高大这件事,因为他许久没有将麦秋宇和自己放在一起。 可当坐着的麦秋宇一把拥住他的腰身时,他忽然意识到,麦秋宇有宽阔的肩膀和有力的手臂,只要麦秋宇愿意,他就能将人箍紧。 陈麟声垂手站着,一言不发。 他什么也看不清。 麦秋宇的手臂像一把锁,两手一覆便锁上了。 陈麟声听不见锁芯的声音,他只能听见麦秋宇的心跳、呼吸,以及沙哑的嗓音。他还听见他和麦秋宇的衣服相叠,隐暗地响着极轻的沙沙声。 麦秋宇真的喝醉了。 他紧紧抱着陈麟声,闭着眼,拱在陈麟声胸前。 他说:“我好想我一直睁眼,就发现我们还在墨西哥。”
第34章 在墨西哥时,陈麟声总会戴一顶深蓝色的牛仔棒球帽,用来压住满头银白发丝。泛银的鬓角藏不住,他就一路埋着头,抱臂坐在红色甲壳虫车的后座。 麦秋宇和他一起坐在后座,开车的是麦秋宇的墨城朋友,名叫雅各布。 雅各布言行散漫,没有时间观念。麦秋宇和陈麟声在机场吃过午餐,他才开着那辆破旧的甲壳虫车姗姗来迟。 墨城建筑有旧有新,尽是异乡风情,阳光照落,路面犹如古老黄金,铺遍整座城市。陈麟声靠着窗一言不发,不知道在想什么。 车停在斑马线前,麦秋宇抽出几张比索,唰唰撒出窗外。两三个本地小孩一哄而上,让开了道。刚刚等红灯时,他们乌压压地盖过来,对着雅各布的车窗和前盖一通擦拭。车里的人没有表示,他们便一动不动。 看着浮在玻璃上的水痕和泡沫,雅各布操着西班牙语大骂。 孩子们拿到钱,拎着小桶抹布作鸟兽散。 麦秋宇拍了拍他肩,开玩笑地捏了一把,叽里咕噜吐了一串西语。 瘦削的墨西哥男人敛起怒容,咧着嘴笑,浓黑的胡子也跟着抖,他操着生涩的中文讲道:“我也要小费。” “你让我们在机场足足等了两小时。”麦秋宇手指点点表盘。 “我是去帮陈先生买冰激凌。”雅各布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陈麟声银白的鬓角。麦秋宇个性开放,又是他的老朋友,对比之下,他更对这个染了白头发的男人感到好奇。 “酒店安排好了?”麦秋宇问。在他眼里陈麟声一向认生,断然不会接话,理性由他来转变话题。 “要相信我。”雅各布的中文像抹了油的齿轮,越说越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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