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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它。” 男人声音略微沙哑,听在沈殊知心里恍如隔世,他眼眶渐渐泛红,忍着颤抖将戒圈推入男人无名指中。最终将头埋在男人胸前,努力克制着眼泪。 江须闻将他抱紧,眼中的深情好似要将他吞没:“殊知,我再也不会放开你了。” 沈殊知闭上眼睛,隐忍的泪滴终究滑落。 “嗯...”
第四十二章 跟我回家吧 陈安回到房间,发现池邵又在摆弄他的手机。他攥了攥手里的三百块,决定抽出一百还给池邵,毕竟这几天吃他的,住他的,也怪不好意思的。 更何况这份工作还是池邵帮他找的,不然他能不能拿到钱还不一定呢,这下钱给的更理所当然了。 池邵看到他递过来的百元大钞,像看傻子一样看他一眼:“你闲的?” 陈安一囧,果然又是一副欠揍的语气:“你拿着吧,我总不能白住你的。” 池邵听完嗤笑一声,这个小土包子还挺会心疼人的,戏谑道:“这么大方,你不缺钱了?” 陈安愣住。 是啊。 他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既然池邵不想要,那就算了,正好给他省下一百块。 他默不作声地将手收了回来,看的池邵只想笑。 小土包子挺可爱。 想到这,他突然想起刚刚收到的短信,老师告诉他,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即将举行,如果校赛能拿到名次的话,最低也能有五百块,城赛更甚,能有一千块。 他将内容告知陈安,陈安听后有些心动,但一想到自己口语水平,就想退缩,只怕是参加了也只能当个分母,更别提得奖了。 池邵气得想翻个白眼,语气中满是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你练啊,有谁生来口语就好啊,不都是他们努力练出来的。” 这小土包子怎么关键时这么不开窍呢! 他轻叹一口气,双手附在他肩膀上:“陈安,你要对自己有信心,没有人天生就是强者,你不搏一搏怎么能知道结果呢。” 陈安心里很是触动,双手渐渐紧握成拳,语气坚定道:“好!我参加!” 池邵点点头,像个老母亲看见自己颓废多年的儿子终于长大了似的,很欣慰。 “你想练的话,我建议你多看几个演讲视频。” 陈安不太懂,这方面完全是个小白,得靠人领着走:“有什么推荐吗?” 池邵想了想,说道:“你知道我们学校校长吗?” “校长?” 陈安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抹俊美的面容,身材气质绝佳。 “嗯,温羡凌校长。” “他当年就是翻译专业出身,口语非常出色,是第一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的第一名。他又很多演讲视频,非常具有参考价值。”池邵解释道。 陈安点头,眼中带着崇拜。 温羡凌不仅长相出众,连能力也是一绝,谁看了都想喊一句“大佬牛批!” 而他们口中的大佬温羡凌并不知道自己瞬间多了一个小迷弟。 此刻,他正将刚刚购买的两大包礼品放到桌上,然后衣服也没来得及脱,就这样直直地往沙发上一躺。 “购物袋也太勒手了!” 季寻紧接着走进来,看到眼前这一幕,无奈嗤笑一声。 温羡凌活动了下身子,突然皱眉道:“唉,你说我是不是该运动了,最近感觉动不动就累,还总是犯困,我之前没这么虚啊。” 季寻还在换鞋的动作一顿,随即他看向躺在沙发上的那人,一脸坏笑:“怀上了?” 温羡凌一口气差点憋死在喉咙里,老脸一红:“滚!!!” “对了,上次的体检报告是不是还没送来?说好的一周,这都几天了,不行我得给他们打个电话。”说完就要掏出他刚买不久的新款诺基亚。 季寻走过来将手机给拿走,然后将温羡凌抱在怀里:“他们给我打过电话了,说那边出了点故障,要晚点才能送过来。” “啊?那得要多久?”温羡凌撇撇嘴,“这家医院也太不行了吧!万一有啥问题那不就耽误了?下次换家医院!” “他们没说要多久,不过...”季寻想了想开口道:“羡凌...晚上跟我一起回家吧。” 温羡凌浑身一僵,从他怀里出来看向他:“为什么...你知道的,你妈妈她一直不认我,她接受不了两个男人...” 季寻吻上他的唇:“让我们再努力一次,好吗?” 温羡凌闭上眼睛沉默良久,缓缓吐出:“好......” 晚上六点,车子缓缓驶入风华小区。 看着周围熟悉的模样,温羡凌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已经记不清距离上次来到这里已经过去过久了,不过他还记得季寻他妈拿着扫帚将他赶出家门的场景,真是可笑又可悲。 “走吧。”季寻将他的手握紧。 温羡凌点点头。 两人到家时,季妈妈正在餐桌上摆盘,看到儿子回来了,立刻高兴的迎上前。但视线触及到温羡凌的时候,脸上的笑容肉眼可见地垮了下来,她有些愠怒地看向季寻:“我不是让你一个人来吗,你怎么把他也带来了?” “妈,羡凌是我爱人,我有理由将他带来。” “哎呀你...你让我说什么你才肯听话啊!这事弄的....”季妈妈愁眉苦脸,俨然一副计划被打乱的样子。 温羡凌垂下眼眸,双手微微颤抖,要不是季寻支撑着他,他怕自己控制不住扭头就走。 季寻看出不对劲:“妈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季妈妈欲言又止。 “阿姨,螃蟹我蒸上了,等会儿就可以开饭了。”厨房里,一道清亮的女声传来,接着走出一位身穿黄色连衣裙的女生,长发披肩,模样略显成熟。 看到来人,温羡凌心中那道支撑的防线彻底崩塌了。
第四十三章 我们回家 有些想丢掉却只能埋藏心底的记忆又像一簇火苗般燃烧起来。 如果有可能,温羡凌这一辈都不想见到这个人。 温玉。 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也是季寻的青梅竹马。 他永远也忘不了当初父亲那决绝的背影,在又一次父母争吵后,那个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九岁生日那天,他亲眼看到父亲与一位陌生女子在一起,怀里抱着一位看起来与他一般大的小女孩。 他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不陪他一起过生日。 后来母亲告诉他,他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饶是再小的孩子也能察觉出什么,他不相信向来温和的父亲会背叛他跟母亲。但随着那人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他心中的那抹期待也渐渐被碾成灰烬。 事情原本还没有走到不可挽回的地步,直到母亲的死亡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开始恨那个人,恨那个素未蒙面的妹妹,甚至恨她身边所有人。 这种恨意在两人同上一所中学后达到了顶峰。 高中时,季寻和温玉不仅是青梅竹马,还是双学霸,曾一度成为学校里的焦点。 温羡凌讨厌温玉,背地里没少做小动作,但次次都被季寻拦了下来,因此他更讨厌那个时刻护着她的家伙。 在他的计划又一次被季寻打断之后,温羡凌怒了,气冲冲地去找他干架。 结果架没打成,反倒被气了个脸红。 到现在他都还记得,当时季寻那气死人不偿命的口吻:“想跟我打架啊,先考过我再说。” 妈的,学习好就可以为所欲为啊! 不知是被刺激到了哪根筋,温羡凌还真就努力学习了起来。虽然赶不上季寻,但也不能比温玉差! 后来季寻被保送到京城大学,温玉也选择出国深造。原以为再也不会有交集的人,却因一件匪夷所思的事而出现转机。 季寻放弃了保送名额,反而选择了跟他相同的五道口大学。虽然五大也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名校,但论实力还是比不上京大。 温羡凌不理解,但他大为震撼。 学习好好像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温羡凌感觉,没有了温玉,日子过得舒爽又美好,前提是如果没有季寻的话。 他依旧很讨厌! 二人斗来斗去,磕磕绊绊了好多年,关系早就不似从前那样单纯。后来他才知道,原来这些都是季寻的圈套,他就傻乎乎的往里面跳! 本来这些记忆他都快丢掉了,那是他心中不愿提起的一块伤疤。如今再次见到温玉,他才发觉,有些事已经扎根在心底,恍如昨日,刻骨铭心。 季寻黑着脸:“妈,你这是什么意思。” 季妈妈眼看也瞒不住了,干脆破罐子破摔:“我什么意思你还不清楚吗!你今年都三十岁了!你不找女朋友,也不结婚!你究竟还在等什么!隔壁老张儿子都二胎了,你什么时候给我添个孙子啊!” 季寻太阳穴突突的跳,他死死地握住温羡凌的手:“妈,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的爱人是羡凌,我这辈子只会跟他结婚!” 季妈妈一听瞬间急了:“你糊涂了!你跟个男人结什么婚!阿玉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要,你偏偏要个男人!季寻你非要气死我吗!” “你给我听好了,我这辈子只会认阿玉这一个儿媳妇。至于他,我就当你年少不懂事,只要你老老实实娶了阿玉,我可以当这一切都没发生过。” “阿姨,您先消消气。”温玉很会察言观色,她将季妈妈扶到沙发上,又恨贴心地送去一杯温水,自然获得不少好感。 温羡凌垂下眼眸,他好累,无力感再次袭来,亦如二十一年前那样,父亲决绝的背影,母亲被病魔折磨到绝望的样子,都狠狠地扎在他心上。 他的手颤抖的越来越厉害,两行清泪不自觉流淌下来,他努力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季寻...我们回家好吗...” 季寻红了眼眶,他轻轻拂去那抹泪珠,温声道:“好,我们回家。”
第四十四章 他同意了 南城的夜景,寂静又美好。等夜深时,路边形形色色的招牌仍旧点缀着繁华。偶尔有几串车灯穿过夜色,留下几缕尘烟。 卧室内开着窗,几阵风吹进来,窗帘随之摆动。 温羡凌睁开眼睛,眼中是化不开的浓郁。晚上发生的一切不停地盘旋在他的脑海中,怎么也挥之不去。 他好害怕,他和季寻之间...还有未来吗? 后背贴上一抹温热,充满磁性又略微沙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睡不着?” 温羡凌转过身,将脑袋贴在那人胸前,形成一种环抱的姿势:“季寻......” “嗯?”季寻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语气略显慵懒。 “你...会和别人结婚,然后...拥有孩子吗?” 手上的动作停止,季寻微微起身,上身靠在床背上。他将温羡凌拉到自己面前,两人四目相对,一字一句道:“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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