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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束礼貌而客套的回应,心中却思绪万千。 羡慕沈敬年吗? 羡慕的。 而羡慕与嫉妒大多会有一个伴生词,那就是自卑。时至今日,他早已拥有不让任何人看扁的条件,却独独缺那么一份自信。 这份自信求索无门,偏偏能给他的人不想给,想给他的人却给不了。 赵束觉得自己最近总有些矫情,愿意想些有的没的,整个人娘们唧唧的。 他把自己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伴着一口热粥顺喉咙口滑进嗓子,再滚落胃袋,想那么多干嘛呢,活一天算一天! 餐近尾声,又来到了熟悉的环节。 周碧云和沈继昌对视一眼,都笑吟吟掏出一个薄薄的红包。眼前的红包里是啥沈敬年早就知道,是支票。 赵束从容应对,从裤兜掏出一个深棕色的锦布包递给周碧云,“阿姨,这是给您准备的小礼物,希望您喜欢。” 赵束给党永顺准备弥勒佛时,沈敬年知道也赞成,但这次他真不知道。 从锦布包以及内容物的形状看,是条镯子。除了两人初相识,赵束一门心思坑他时,沈敬年几乎没在赵束身上见过低于普通人三年工资的物件。 他伸手把棕色小包按在桌子上,“干嘛呀,叫你来是收礼的,哪能让你送礼。” 赵束道谢接过,接着拍开沈敬年的手,执拗地把棕色布包往前送。 当初第一次见沈敬年父母,他确实紧张到忘了,事后被赵启一顿数落。后来见党永顺的时候,他虽说想起来了,但没送出去,又挨赵启一顿骂。 这次出发前,赵启千叮咛万嘱咐如果人家给红包了,一定要给人家回礼。赵启的原话是:挑最好的,不能让人家觉得咱们不懂礼数,也不能让人家看扁了。 餐桌上的四人仿佛被按下ctri+alt+a一样,定格在水晶大吊灯的璀璨华光下。周碧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笑意满满地接过小布包,打开后又定那儿了。 小布包里是一条冰透老坑玻璃种带辣绿飘花的厚胚贵妃镯,沈敬年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家的装修算豪华的,但从这条镯子见光的那一刻,真真明白了什么叫蓬荜生辉。 以这条镯子为圆心,方圆几米内的所有物件仿佛瞬间被集体喷了农药似的,全部黯然失色。 无论是镶金边儿的骨瓷餐具,还是六位数的红酒,抑或是蹲在一旁“哈赤哈赤”的沈元宝,都成了这条冰透镯子的陪衬。 从沈敬年的视角望过去,能够直接透过镯子看到周碧云的指腹。莹润的外表面在灯光下微微泛起冰蓝光,而点缀其中的几抹浓郁辣绿更是如同山水画中的小亭子,笔墨不多却足够抓人眼球。 影响翡翠售价的因素非常多,加之没有明确的价格计算方法,饶是周碧云也很难准确估价,只知道如果出现在拍卖行的画册上,必然在七位中数往上。 她把镯子放回布包,婉拒道:“麦麦,阿姨心领了。” 赵束如同在天鹅群里孤军奋战的野鸭子,咬着嘴唇扬头强迫自己熟稔天鹅的社交法则。他不接周碧云递回的镯子,硬着头皮说:“阿姨戴这个会好看的。” 沈敬年在一旁看得心头发酸,好似这镯子直接箍他心口了似的。 他主动接过镯子给周碧云戴上,又抓着他妈的手翻来覆去看,连连称赞:“哟~真漂亮!麦麦眼光真好!我妈这手也嫩,小姑娘似的~” 沈继昌也在一旁起哄,“孩子的心意,喜欢就留下吧。” 赵束抬头瞄了一眼,周碧云养尊处优数十载,手确实又白又细,很配这条镯子。 翡翠不如黄金这般流行,其实除了价格和货源等方面,还有一点是翡翠比黄金更挑人。肤色、气质、骨骼形状、色彩意头等等,更讲究些的甚至连生辰八字都要考虑进去。 沈敬年在桌下捏捏赵束手腕外侧凸起的小骨头,赵束偏头抿嘴乐。 镯子戴上就不好再往下摘,周碧云顶着压力又给赵束盛了一碗汤,赵束一勺一勺喝干净,连里面的玉米都捞出来啃了。 饭毕,周碧云问要不要住一宿。这是中国父母的通病,总是以一种毫无道理的原则希望孩子能留宿在家。 沈敬年眉梢一挑,笑得恶劣,他拉着赵束的臂弯问:“住吗?” 赵束当着人家父母的面不好抬腿踹,只能微笑摇头。 沈敬年眼底压着乌漆漆的笑,偏头小声说:“你可以抱着元宝睡,我爸上午刚给它洗过澡,香喷喷的。” 这句话准确击中了赵束的眉心,他虽然养过不少狗,但有一条算一条都是散养的流浪狗,从没有带进过自己的卧室,换句话说他从没抱过狗睡觉。 看出他的为难,沈敬年慢条斯理开口,“逗你呢,咱把元宝偷回去”。 沈敬年总是这样,总是能掌握一个刚刚好的尺度,多一分就唐突,少一分则无趣。这种人要么阅人无数,双商奇高;要么就是单纯的跟另一个人投缘。 赵束觉得沈敬年应该是第一种。 两人一狗钻进车里往家开,在地库停好车还没开门的间隙,赵束突然道:“别在我身上费这么多心思了,不值得。” 沈敬年把自己近阶段的所作所为反复在脑子里过了几遍,确认无任何不妥之后,强硬反驳:“值不值得你说了不算。” 赵束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这句话,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他这个人。 他和沈敬年是两个世界的人,沈敬年从小衣食无忧,目下无尘,而他就生长在尘土里。 他之前从未见过自己这般的人,所以觉得新鲜,又因为自己性格带刺,挑起了他的征服欲。 都是□□多二两肉的男人,沈敬年的心思,赵束自认为一清二楚。 可每当沈敬年用那双含着长空万里的眼睛看向他时,他又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去迎合的心。他曾经以“男人没有好东西”来概括和劝慰自己,直到他开始对沈敬年有所期待。 他觉得这样不对,他哥在矿区过着刀尖舔血的日子,而他逃避了所有的责任在千里之外和人谈恋爱,这不对。 失明时,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他失去了最大的能力与价值,从今往后他没用了。 犹如末日将至,欲望与道德的底线开始模糊,他尝试放纵自己。 但随着视力的逐渐好转,每一天都比之前更加清晰,他开始害怕,这种明知道没结果却忍不住往前走的宿命感让他恐惧,这比饮鸩止渴更让人绝望。 晚上沈敬年真的把元宝弄上了床,当然是主卧他自己的大床,并且热情邀请赵束过来同睡同撸。 当然,睡的是床,撸的是狗。 沈元宝也是神狗一条,竟然真的老老实实头朝外往沈敬年怀里一窝,大有一副“要抱我就得连我大哥一起抱”的架势。 赵束内心天人交战许久,终于把手塞进沈敬年小腹与沈元宝后背之间。 元宝的毛又厚又软,手指插进去还能腾起沐浴香波的淡淡甜香。赵束从元宝的屁股戗茬摸到头顶,再从头顶顺到尾巴尖。 每当赵束的手自下而上时,元宝的背毛秒变剑龙后背的钝刺,风吹麦浪一般搔过沈敬年的小腹和前胸。等赵束的手从上往下时,又亮闪闪地撩拨沈敬年为数不多的理智。 来回几趟之后,沈某人受不住了,龇牙咧嘴伸胳膊一揽一收,两人一狗终于形成紧密连接的马卡龙体位。 “哟,今天还挺主动”,沈敬年犹如拎着鸟笼子上街的浪荡公子哥儿,欠了吧唧的撩闲。 赵束低头“邦邦”亲了两口沈元宝的脑门,旋即抬头,万分惋惜道:“挺好个狗,跟你白瞎了”。 ----
第59章 日子一天一天往前过,赵束积极配合治疗,终于在最近一次的复查结果中得到了“视力逐步恢复”的诊断结果,当晚就被沈敬年压在身下亲了个遍。 “给我吧”,沈敬年四肢并用把赵束缠在怀里,贴着耳朵吹热气,一下一下狠心摧残赵束未经人事的敏感神经。 赵束脑海中代表情欲的那根弦被沈敬年磨得又细又脆,全靠那一丝见不得光的理智在强撑。 就像雪山脚下的单薄小帐篷,只要山顶有任何风吹草动,这几根支架与几片碎布就将顷刻间灰飞烟灭,连个渣渣都不剩。 他死死捂着自己小裤衩的裤腰,到这时候了仍然宁折不弯地怒啐:“给个屁!” 沈敬年一听这话双眼瞬间起火,在昏暗的小夜灯下绿得吓人,“行!!!!” 赵束先是一愣,接着抬眼向上看,沈敬年棱角分明的脸上明明白白写着大喜过望。 两人肌肤相贴处温度急速攀升,赵束都怀疑此刻沈敬年的掌心能煎个溏心蛋。他猛然起身,单手撑着床边,一个漂亮的跳跃腾空,瞄准门口潇洒逃逸。 沈敬年心肝脾肺肾俱全,男性功能正常,又喜欢赵束,要说不想干什么,床头的卫生纸都不信。 并且他也从来不瞒着,大大方方地告诉赵束我对你有生理反应。 不仅如此他还将此事作为深情的证据,总是在大清早趴赵束床头忿忿叙述:“赵麦麦,我告诉你啊,我昨晚又一宿没睡!等你眼睛好了的,不找回来我跟元宝姓!” 嘴炮归嘴炮,在面对赵束时,沈敬年始终把生理放在心理之后。 如果赵束性经验丰富,沈敬年当然不愿意压抑自己,两个你情我愿的成年人之间做这件事本就天经地义,是恋爱中理所当然一部分。 但赵束非也,赵束是刚刚才经历了初吻的人,他想给赵束留下一个美好的性体验,不掺杂哄骗,也不掺杂冲动,仅仅因为做这件事的是他们俩。 他自己都说不清这是什么心理,总之肯定跟变态沾边。 其实还有另一个原因,跟沈敬年这个人本身有关,适用于他曾经交往过的所有人。 沈敬年有一套自己的为人准则,不过分迁就别人,也不过于讨好。他看似大大咧咧,但只有自己明白那把看不见的尺规画得有多细。 沈敬年从不趁人之危,也不曲意迎合,在自己的人生规划里走得游刃有余。 他认为自己这一套情感准则恰恰是道德高尚的表现,当我没有那么深情时,也不希望你陷得太深。 他希望他与对方是平等的,在面对感情时都能够权衡利弊,理智而冷漠。 俗称都不是恋爱脑。 但这一切的一切都在赵束身上推翻了,在与赵束的这场情事中,他是彻头彻尾的恋爱脑,而且很明显是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下位者。 当不同寻常的细节穿成线拼成图之后,唯一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即使再不合常理。 赵束对他来说是特别的,他很清楚自己曾经的那些感情不是所谓刻骨铭心的爱情,那反过来说,赵束带来的感情,是爱情。 沈敬年用自己强大的逻辑思维捋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抽丝剥茧般试图找出自己不爱赵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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