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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荀之得到这结果倒没气馁,总归是比上一次的那句“简直难以下咽。”好多了,那回差点让他对自己的厨艺产生了怀疑,自己真的不适合做一名厨师吗?(饱受摧残的下人:老板,您还是点外卖吃吧!) 鱼吃完了,东西也收拾好了,厨房的人都去忙了,马叔还依旧站着,若在平日里他早就去找其他朋友们下围棋了,可今日里却留下来了,应当是有事要说。 杨荀之在厨房里忙的时候只有两个人会来找他,其他人都不会去烦他。一个是马叔,另一个是刘瑞。 刘瑞来说的都是生意上的事,哪里赚钱?哪里不赚钱?哪里可投?哪里可弃?他会帮杨荀之一一分析,最终让杨荀之做一个决定。 马叔来说的一般都是私事,家长里短,真正的亲朋好友好友聚会,不夹杂生意上的事。但生意人的亲朋好友聚会哪会不夹杂生意呢,酒过三巡后,怎么都会聊起些赚钱的事。因此马叔来的次数少,一个巴掌数都数得过来,要不就是杨芷回来了,要不就是杨芷走了,总归是离不开杨芷。最多是王爷来这,让杨荀之安排一下,好吃好酒好景招待上。 杨荀之挑眉问:“王爷来了?” 马叔摇摇头,脸色是难得的正经,他这回收到大老板的信也吃了一惊,没想到大老板这次出去是去解决二十年前的旧案去了。但幸亏顺利解决了,否则这事还要困住大老板不知多少年,多年的苦楚终于得到释放了。 “不是王爷,是大老板的恩人。” “杨姐的恩人?”杨荀之从来没听说过杨姐提起什么恩人,难不成是这次出去遇见的,“杨姐受伤了吗?” 马叔:“大老板受伤,是二十年前的那件事。”马叔满满说起了信上的内容,讲清了前因后果,包括毛守正他们助杨芷复仇的事。 杨荀之听到是二十年前,便知道是何事了,那一直是杨姐的心结,他笑着说:“那还真是可是大恩人呀,他们何时到镇上。”拍了拍身上的面粉,将手清洗干净后闻了闻,觉得没有鱼腥味后赶紧往卧房外走去,“我得先去换件衣裳。” “毛道长他们已经到了,也已经住进了客栈。”马叔说。 杨荀之:“快备些礼物,我们去拜访拜访。”说这镇上来过的道长没有一万,也有一千,但像毛守正这样能让不颠山宫佩服的他还真没见过,一定得和他喝上两壶,好好聊一聊。 “小老板你慢些走。毛道长他们又不跑……别穿这件黑的,太严肃了,别穿那件白的,显黑,别穿……” 在翻烂了整个衣柜之后,杨荀之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的衣服太少了,赶紧让那边送两件过来。 马叔看着没法落脚的地面,心想您这衣服还少呢,整个衣铺里的衣服都没您这多。他拿起地上的一件花色衣服说:“唉,你不过二十出头,不必穿着那些老成颜色。今日朋友来就着这件花色吧,显得活泼年轻点。” 杨荀之年纪小,长得嫩,因此只能靠装扮来震慑住那群人,因此平日里穿的都是些青灰色,努力让自己融入到那群狡诈的生意人中。 “行,那就穿这件吧!”杨荀之拿过衣服在镜子前比了比,这衣服好像是去年生辰时杨姐给他买的,一直没机会穿,那就试试吧! 这时刘瑞走了进来,一进门就看见一只花蝴蝶,别说还挺好看。夸了两句后就进入了正题。 “老板,村民在东边的山上挖出了点东西。” 从火村出来的原住民,杨芷他们一般都称呼其为村民,而且对他们也十分尊重。而后来居住到镇上的,一般都称作镇民,交往一般,大多都是生意的伙伴。 杨荀之系腰带的手一顿,从山上挖出来的东西,不会是墓吧! “是墓?” 刘瑞说:“墓倒是暂时没看见,就是挖出了一口棺。我远远看着是万年凤木,质量极好。”上面雕刻精细,花纹古老,应当是有些年岁了,且棺身完整无损,是非常难得的古棺。而有古棺的地方附近应当有宝贝,因此刘瑞这才来说这事。 杨家向来不主动碰墓里的事,但若是送到眼前了,哪有不赚钱的道理。况且这是在炎龙镇挖出来的,杨家自然得去看看,刘瑞的消息向来比其他商族要早,因此杨荀之总能得到第一手消息,比其他人赚得更多。 “是男棺还是女棺?”杨荀之会这样问,是因为不同的棺,附近陪葬的东西会不同。若是男棺,附近陪葬的多是些男人用的钟鼎刀剑,玉石酒器等,若是女棺,附近陪葬的多是些诗书字画,丝绸香布等。 但对杨家人来说,不管男棺女棺都能赚钱,只不过卖出去的方法不一样,因此杨荀之才会问一问。 刘瑞:“应当是一口女棺。” 杨荀之点头:“棺材开了吗?开了以后让梅玉跟上,有好东西第一时间买断。” 刘瑞:“棺还没开!本来想当场开的,但奈何实在棺钉太牢,当时带得东西又不够,村民只能把它先运回去了。” 杨荀之:“就算是再好的棺木,埋了千年之久,普通工具一撬,棺钉必定就落下。看来这棺不简单,里面埋的应当是好东西。” 刘瑞:“我明白了。不过老板你穿这衣裳是要去哪里?”衣服实在花得很,若非知道杨荀之是怎样的人,刘瑞都要认为这是哪个油头粉面的世家花花公子了。 杨荀之接过马叔准备的礼物,理了理一头红色秀发,帅气挑眉道:“我要去找毛守正,听说他已经来了镇上。” 刘瑞点头明白了,他之前也收到了大老板的信外加画像,让他给毛道长安排得舒舒服服。因此毛守正一到镇上,他便让人以百倍的服务态度去照顾,让其怎么开心怎么来。 “毛道长住在云来居客。” “好!你们两个不必跟来了,让小鱼和我一同去!”杨荀之手提这东西,脚步轻快的往外走去,看得两个老人家一脸不解。 刘瑞:“你说这小老板怎么这么兴奋呀?” 马叔想了一下说:“小老板好奇心向来都强,对那些门遁甲的人特别感兴趣。” 刘瑞是火村人,对道术没兴趣,对毛守正倒是挺感兴趣得,他见到画像的第一眼,他只能说一个字,真好看。突然想到了什么,刘瑞赶紧转过头问马叔:“大老板给的书信中有没有夹着一副毛道长的画像?” 马叔点头:“有,大老板让我们认人用的。但画像上的男子很普通,实在看不出会是一个道行极高的道长。” 刘瑞:“我知道小老板为何那么激动了,你忘了小老板是火村人,反正我觉得毛道长长得挺好看的。” 马叔惊恐地看着刘瑞,赶紧从怀中拿出书信,指着最后一句对刘瑞说:“小心其爱人江兮云,此人非善类无善心,杀人不眨眼。” 刘瑞:“呃……”
第144章 仙肉 “美人泪, 滴滴落,疼得心儿血模糊。棺中腐,棺中烂, 棺中美人金不换。小孩儿, 夜啼哭,小心美人进你屋。俊男郎,夜行出, 为在美人心头住。不过呀,要小心, 掏心掏肺美人怵, 咯咯咯咯……” “咯咯咯咯……棺中美人我想看……” “你打开!” “你打开!” 义庄里聚满了各种山精妖怪, 还有恶灵恶婴,他们都围着那副新挖出的棺材敲敲碰碰。他们唱着自己新编的儿歌,想用之来讨好棺中美人,虽是个死人,但样子实在太美了。 普通人看不见棺材里的样子, 但妖邪们却非常人。这棺材虽是万年凤木,珍贵异常,但也不过是木头, 他们魔眼一看, 便瞧见了里面的东西,是个眉眼如黛, 红唇鲜嫩的美人。 大家都很兴奋, 但又却有些害怕。想看又不敢靠近, 都推脱着让对方去开。最后还是胆大的蝎子精, 决定用尾巴去触碰棺材盖子。 可蝎尾刚摸到棺材盖,蝎子精就当着其他人的面整个融化了, 化做血水渗入那泥地里,只剩下个脑袋还在微微张嘴。 “啊啊啊啊……美人杀人啦,美人是怪物,快跑快跑!”一群长得妖模妖样的小邪物,嘴里喊着怪物怪物,赶紧连滚带爬地跑出了义庄,四散开去,也把这歌带到了镇上。 棺中美人依旧一动不动,仿佛外面发生的杀人事与她完全无关,美人可不杀人。 哼! 等所有妖邪恶婴的声音都没了之后,从阴暗的角落里出现一穿黑袍的人,他慢慢靠近棺材,在走过蝎子精时一脚踩住他唯一剩下的头颅,“咔嚓”直接压得粉碎。可脚步继续,直到站在棺材旁才停下。 只见他伸出一双黢黑腐烂的手去摸棺盖,时不时还有肉碎蛆虫掉落在地上,拼命扭动着企图钻回黑袍人身上。 掌心贴在棺盖上,黑袍人嘴角一勾说:“还真是个美人!不过再美看久了也恶心!”说完便冷笑一声,伸出另一只手在掌中凝聚尸气,最后出现的竟是黑色的火焰,只见那火焰张牙舞爪,甚至还有一排排的獠牙,正张开双唇尖叫着。 男人从腰间掏出聚魂瓶,打开盖子,瓶口中便冒出了几个死后之魂,正一脸惊恐地盯着黑袍人,瑟瑟发抖,不愿从瓶中出来,模样着实可怜。 但黑袍人可没什么善心,他一把揪住那几个死后之魂,扔进那黑色火焰中。火焰很快便发出了咔哧咔哧的咀嚼声,还夹杂着凄厉的死后之魂惨叫声,火苗越烧越旺,尖叫声也越来越小,最后一切化为灰烬,火焰也消失了,只在掌中留下一粒黑色珠子。 将黑色珠子放在棺盖上,黑袍人转身走开了,在义庄门口的时候停下,回头说了一句:“该醒了!” 黑袍人走后,义庄彻底变回刚才那死气沉沉,阴森的样子,几口棺木整齐摆放着,中间的巨棺尤为显眼,棺盖上头的珠子还放着,正等待它的主人来将它拿走。 风吹过,带上了义庄的门,砰一声关上了! 吱—— 是长久失修缺少润滑的木制品发出的转动声,在一片寂静中显得特别响。随后传来的便是尖锐之物划过木头的刺耳声,令人毛骨悚然,却又忍不住想去看。如果真有人在此,那他就能看到一双芊芊玉手正从棺中伸出,红色的指甲不知是用什么染红的,看着十分鲜艳刺目,拿过珠子后那双手便收了回去,随后义庄发出了女人的笑声…… 炎龙镇 毛守正早上出发后,在镇子里逛了又逛。从百兽园逛到了绿植园,从路边摊走到了五星酒店,淌过了温泉,爬过了高山,站上过树顶,钻下过地洞,穿过赌坊,路过妓院,拒绝了几十人的求爱,亲了僵尸先生几十口,鞋底都磨破了,始终都没找到僵四。 “这兔崽子究竟去哪儿了?这小镇就这么大,可逛遍了都没有他的身影,总不能隐身了吧?”道术中的确有这一法,但毛守正自己也不太会,更不用说是教儿子们了,况且儿子们也学不了道术,因此绝对不会隐身,只能是躲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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