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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鹜年发来一张早餐图,也是一碗挂面,但应该是酒店大厨做的,比我昨天那晚卖相好多了,看起来就很好吃。 知道他没事,我大大松了口气,忙将自己的早餐,昨天便利店买的饭团拍给他看。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互相拍食物却没有任何言语交流的日常。也是从那天起,我找到了一些参赛思路,总是早早地出门,要到很晚才回去。 我在设备方面没有优势,只能在城市中取景,想要脱颖而出,势必选题方面要更独特,更新颖。 我选了几处荒地。 城市中这样的地块并不在少数,旧的建筑拆除了,新的建筑却迟迟不见动工,日月更替,慢慢就成了荒凉地。 荒地被围墙围着,四周高楼林立、商业遍布,内里砖石堆积、草木茂盛。都是一样的地,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情景。 我找了三处这样的荒地,有的偷偷从狗洞钻进去,有的翻墙进去,拍了几千张照片,短短三天就把内存卡都塞满了。 按下快门,废墟、枯树、明月,还有远处高楼的万家灯火,顷刻间定格。随后,屏幕暗去,相机用尽最后一丝电量。 背上背包,我从狗洞里爬出去,身上、手上满是尘土,不用照镜子都能知道,脸上必定也是灰扑扑的。这几天向来都是如此的,在那些荒地里,有时候没看仔细,脚下还会被石块树根绊倒。 今天是沈鹜年回来的日子。 已经尽量不去想他,让自己忙碌起来,却还是清晰地记得他离开了多久,又剩几天就能回来。 【我有话要跟你当面说。】 给沈鹜年留了信息,之后因为忐忑,再没有看过手机。 深夜的末班公交冷清异常,整节车厢就我和一对年轻的情侣。两人交头接耳,不时发出嘻嘻笑声,在我前面两站牵着手一起下了车。 回到公寓,还没进门,我就知道沈鹜年回来了——透过门上蒙着白纱的玻璃,能看到屋里亮着朦胧的灯光。 真神奇。分明是一样的屋子,一样的灯光,只是因为多了一个人,就从“幽暗”变到“温馨”。 将钥匙插进锁孔,缓慢转圈,开门的瞬间,前几日那种不想面对的厌恶情绪消失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失而复得的欣喜。 依靠别人的感觉固然好,然而一味索取的友情是长久不了的。就像鱼应该生活在水里,雪遇到火就会化成水,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背包脱在门口,我几乎是屏着呼吸一步步走进屋里。 客厅里亮着一盏昏黄的落地灯,非常安静,但不是那种让人耳鸣的安静。 有时候越是简单的道理,越是难以参悟。现在,就连我的“安静”都因为另一个人的存在有了区分,我又该怎样说服自己,和沈鹜年之间只是单纯的“友情”? 兴许是等我等得太久,沈鹜年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几天不见,他重新戴上了眼镜,是和之前那副差不多的银边款式。 暖色的灯光下,他睡颜平静,收起所有的锋芒,透出一种奇妙的不真实感,好看得像个假人。 我尽可能地放轻动作,却还是惊动了他,在我走到沙发旁的时候,他缓缓睁开了眼。 “钟艾……”他口齿有些含糊,像是还没睡醒,十分自然地朝我伸出了手。 我看了一会儿,握上去,被他牵到身边。 “你脸上怎么这么脏?”他坐起身,才看清我的样子就笑了。 “拍照拍的。”我摸摸自己的脸,很是羞赧。 两两无话,周遭短暂静谧下来,在我斟酌着要如何开口时,沈鹜年先一步打破沉默。 “你想和我说什么?是现在说,还是等你洗好澡我们再慢慢聊?” 我的视线在他脸上停留须臾,又很快移开。 “现在说吧。”我轻咳一声,盯住他的肩膀,“那天我……我喝醉了,亲你,你……你讨厌吗?” 很想有什么东西能遮住我的脸,或者给个缝隙让我钻进去,说出这些话,远比我想象的要艰难许多。 而等待沈鹜年的回复,更是难上加难。 偏偏他思考用时尤为久,久到我忍不住又去看他,他才微微一笑,吐出自己的答案:“不讨厌。” 心脏漏了一拍,随后像是为了补齐这拍,加倍地剧烈跳动起来。 我再次将视线落回他的肩膀,继续发问:“你们那里,同性之间……除了互相帮忙,也会……也会互相亲吻吗?” 这次,他没有让我等太久。 “不会。” 整张脸,连眼眶都在发烫,我强撑着,问出最后的问题:“既然这样……那我可以,可以唔……”一下咬到舌头,痛得皱眉,按照人体本能,这时候应该停下来的,我却不甘心这样半途而废,仍旧忍着痛说完,“我可以追你吗?” 或许是太痛了,分散了注意力,说话反倒顺畅起来。 沈鹜年似乎是愣了一下,语气意外道:“你想追我?” 视线顺着他的肩膀,一路到了脸上,这次不再回避,直直对上他的目光。 “不可以吗?”我小声问他。 他哑然半晌,启唇道:“可以,当然可以。你想好了?” “嗯!”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闻言,他脱下眼镜,将其折叠起来,放到一旁的茶几上。 “那现在是在考察试用期对吧?” “应该是吧。”我盯着那副眼镜,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脱下来。 直到脸被掰过去,沈鹜年的脸在我面前放大。 “那我们就来试试看吧。”吻上来前,他这样说道。 四唇相贴,口腔里弥漫开淡淡鲜血的味道,双眸微微睁大,我抓住沈鹜年的胳膊,因着不断加深的吻,手指一点点攥紧。 “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你不能再反悔了。”在一个长吻后,他稍稍退开一些,眼眸中带着几分令人胆怯的偏执,在我还在颤抖地喘息时,又再次凑过来。 第34章 你弄疼我了 四月来临之际,徐獒只身回了战区,走的那天,他没有让任何人知道,仅在登机前群发了一条告别短信。 哪怕知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是他对“真实”的追求,可一想到此去山高水远,或许再不复见,我还是止不住地伤怀。 收到短信的时候,我与许美晴正陪同余晓山一道查看展厅的布展情况。余晓山对布展要求相当的严格,大到展品的摆放位置,小到展品标签的字体间距,事无巨细,原本一个上午就能搞定的事,在他的“精益求精”下,硬是拖延到了下午。 我同美晴姐都有些疲惫,余晓山该是也察觉到了,看我在那儿叹气,就以为是怠慢他,发起脾气。 “你这个表情什么意思?不高兴服务我这个老头子就直说。” 我一惊,连忙解释:“不是不是!余老师您误会了,是……是有位对我很好的老师今天要远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我才会叹气,不是针对您的,您别生气。” 一旁余晓山的弟子方絮道:“老师,我看这位小朋友不是那样的人。” 许美晴扬起职业假笑:“是啊余老师,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这么没职业素养的,这点您放心。” 余晓山观察着我的表情,像是在分辨我话语的真实性。 “这是去哪里了值得你这么唉声叹气的?”片刻后,他拄着拐杖往前走去,似乎是将此事翻篇了,只是嘴上还是不饶人,语气刻薄。 “去战区了。”我抱着平板跟上去,假装没听出来他话语里的恶意,“我的老师说,这个世界大家看彼此都是傻子,而他自己是个追求‘真实’的傻子。” 木质拐杖敲击地面,发出“嗒”地一声,余晓山侧目看过来:“追求真实的傻子?”他浑身枯瘦,头发雪白,一双满是红丝的眼睛瞪大到极致,“那我是什么?” 我有些被他的摸样吓到,缩着脖子咽了口唾沫,正搜肠刮肚想答案,对方却已经大笑着收回视线。 “哈哈哈哈我是追求善恶有报的傻子!”他留下一句意义不明的话,大步向前走去。 方絮朝我抱歉地笑笑,小声道:“对不住了小朋友,老师脾气不太好,你多担待。” 我干笑着摆摆手:“哪里的话。” 许美晴等两人都走了,拍拍我的背,言简意赅道:“老东西脑子不好了,别放在心上。” 一般外界总认为,红线症中,Redvein的危险程度是远远大于Cure的,毕竟Cure没有Redvein的感应能力,也看不到红线,完全是身负“唐僧肉”的普通人。然而在余晓山的红线展中,他的观点却完全相反。 标着Cure的药丸充斥在由血色金属线条编织而成的巨大野兽体内,自它的心口,蔓延出一根同色的长线。那条线一直蜿蜒到一具白色的瘦小人影身上,纠缠上去,化作一条险恶的毒蛇,张口咬住白影已经支离破碎的心脏。而心脏的血管处,标注的是“Redvein”。 看到这组名为《臣服》的作品,我有一瞬间怀疑两边的标注是不是标反了,甚至调出展品清单看了眼。 结果展品简介上清楚地写着:“……此作品意在展现Cure身为野兽的那一面,与Redvein作为普通人的身不由己……” “红线症真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病啊,它让Redvein失去尊严,只能像条狗一样去渴求另一个人的体液。你们知道吗……”余晓山用拐杖指了指那具白色钢丝织成的人影,道,“如果Cure在没有爱上他前就死了,那他很快会跟着毒发身亡,但是他死不死,Cure都没有影响,不会有任何感觉。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讲道理的毛病?” 为了这个展,我也上网去查了一些红线症相关的信息。 红线症是一种寄生虫病已成为医学界共识。基于某种隐形的契合度,Cure与Redvein相互匹配,具有唯一性。 Cure体内的雌虫与Redvein体内的雄虫一生都在为繁衍做准备。Cure爱上Redvein,治愈红线症,这是最好的结局。除此之外的结局,都会伴随Redvein的死亡。 正常情况下,在Cure没有爱上Redvein前,若Cure死亡,则雌虫死亡,雄虫感知丧偶,会有殉情行为,将毒素全部注入Redvein体内导致对方快速毒发。 若Redvein意外死亡或者被毒素折磨死,雄虫随之死亡,则雌虫不再选择新的雄虫,没多久就会逐渐凋亡,Cure不会为此有任何感觉。 总而言之,是种意外忠贞的虫,要是不拿人类当养料就更好了。 “我的阿洛啊,只是想要活命而已,到底做错了什么?”余晓山说着,走近那座白色的人影,伸手轻抚雕像的面庞,慢慢红了眼眶。 阿洛?我一怔,内心暗暗震惊,难道是余洛,余晓山那个英年早逝的儿子?对方是得了红线症去世的? 瞟了眼许美晴,她一脸淡定,好像早就知道,发现我在看她,朝我使了个眼色。我领会,赶忙整理表情,免得又被老头子找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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