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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扭头,对上去而复返的少年陈啸。 陈啸右手端盆,食指中指夹着一双筷子,左手捏着根咬了大半的鸡腿,嘴里塞得满满当当,不知哪来的空隙还能说话。 他看见罗闵大冬天耍帅似的穿着一身白毛衣,忍不住对着他翻白眼。 陈啸是这里的孩子王,年龄偏大块头也不小,呼朋引伴地从东跑到西,再从南吵到北。 一群豆丁说什么都信,不信的,从家里偷点零食出来分发,也屁颠颠地跟在身后了。 只有罗闵不是,他不参与过家家也不会说顺口溜,干净漂亮,妈妈更是这一片有名的美人。他听几个男人哄笑说,要不是这几年抓得紧了,怎么也该尝尝滋味的。 陈啸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他只是单纯地不喜欢、讨厌罗闵。 罗闵也从不光顾他家铺子,身在城中村却一副矜贵模样。 陈啸大力撕扯下鸡腿肉,挑衅地对着罗闵咀嚼。 罗闵定定地看着他,突然笑了,这是陈啸第一次看到他面无表情以外的神情。 他看着罗闵摊开手心,把所有糖都放到他面前,“新年快乐。”他说。 那一堆糖静静躺在那儿,陈啸还没想好要不要也回他一句,罗闵已经走远了。 …… “它怎么还不醒?”裴景声站在床沿,示意王城上前检查,语气困惑而不解,“它已经睡了十六个小时了。” 黑猫睡在浅灰床单上,身上搭了为他特制的手工棉帕,随呼吸一上一下起伏。 王城拉开黑猫的爪子,在柔软的腹部贴上听诊器都没把它吵醒。 借工作之便不着痕迹地撸了把猫,克制住嘴角的笑意,王城细心答道:“一般来说呢,猫睡十几个小时是很正常的事,尤其是家猫,在熟悉舒适的环境中有更多安全感,会睡得更熟。” 裴景声耐着性子问:“和它吃辣椒之后亢奋了一天一夜没睡觉没关系?” 说来也怪,第一次接触刺激性食物多多少少会表现出不适,罗闵却毫无忍痛的表现,除了被裴景声抓在怀里时流了一会儿眼泪,并无异样。 彼时两只猫眼湿漉漉的,连王城都险些心软认定它就是娇气听不得骂,委婉表示:“可能是辣椒太好吃了?” 完全是神医。 罗闵稳重地点点头。 然而冷酷的裴景声抓着黑猫回到房间严密看管,并将厨房列为禁猫重地,剥夺了猫的饮食自由。 黑猫满不在乎地趴着舔爪尖,坚持用屁股对着裴景声。 不过新送来的猫饭终于是吃了,裴景声懒得再和它计较。 从提篮醒来那日起,罗闵就与裴景声休息在一个房间内。 而和一只猫共处一室的后果,裴景声直到夜晚才懂得。 当一切回归寂静,任何活动的声音都被无限放大,尽管罗闵是只被盖章文静的猫也不除外。 室内温度适宜,湿度正好,四周密不透光,确保主人拥有最舒适的睡眠。 然而,时不时传来的小动静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裴景声猛地起身,开灯,两只探照灯般的猫眼悠悠转过来。 “你在干什么,舔毛?平常不舔,现在舔舔舔,别舔了,睡觉!” 两只眼睛眨了下。 裴景声当它同意,关灯躺下。 欻欻。 裴景声起身,幽幽开口,“现在又磨爪子?” 没磨他的实木家具,抓的是自己的提篮小窝,硬生生刮出几条流苏。 甚至在与裴景声对视时,爪下动作也未停。 “停爪。” “喵。” 罗闵有点不耐烦了,不让他练习舔毛,也不许他磨爪子,为什么有人睡觉时都这么霸道? 裴景声在两只电灯般眼中看出了无可奈何的鄙夷、不屑,起身抓猫。 事不过三,罗闵不可能再落到他手里。黑猫将身一扭,轻易跳出两米远。 “我给你放电视,不发出声音,能不能做到?” 罗闵悠哉悠哉晃尾巴,毫不在意的模样。 不过,当裴景声回到床边真的打开电脑放映躺下时,黑猫还是给了面子靠过去。 屏幕上设置自动播放《猫和老鼠》,不开声音也不影响画面的精彩,罗闵看着看着就集中了精神,尾巴打在身后。 被尾巴打至少比听乱七八糟的声音好,裴景声仰卧着,平心静气。 第15章 屏幕亮了一天一夜,其实早在后半夜笔记本便因缺电濒临关机,要问裴景声为什么知道,要问罗闵的尾巴为什么敲得那么用力。 聚精会神钻研了一天一夜《猫和老鼠》,黑猫终于抵抗不住倦意,沉沉睡去。 这一觉又是一天一夜。 裴景声几次想提起它清醒清醒,手抚上背毛,临到了提的阶段,又松了手。 罗闵醒来时,房间内空无一人。 他起身,棉帕落下,通体赤/裸,皮肤接触空气沁凉,他变回了人形。 罗闵意识到,这或许是他离开的最佳机会。 他第一时间锁上房门,在衣帽间翻凑出一套不出众的搭配,白衬衫黑裤,除非贴着袖口看刺绣,才知道这属于裴景声。 罗闵解开领口两颗扣子,头发向后抓露出凌厉眉眼,对镜露出几个不耐烦的表情。 像个纨绔的公子哥。 除了衣服外,他没碰任何东西,仅在打开门锁后,小心擦去了把手上的指纹。 虽然想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以稳妥点的方式离开,他看向电脑又移开视线。 一丝痕迹都不能留下。 没人会想到他会与一只猫有任何关联。 在脸上泼了捧水,罗闵从卫生间的窗离开。 落地,在石子路上踩了又踩,直至脚心磨出细小的伤疤,沾上尘土。 他贴着墙根走,直到走到后院,都好运气地没碰见人,想来裴景声不在,他们也过得轻松些。 不过,罗闵还是跑进了密林,做戏做全套。 他遇见的第一个人,是高胜。 那日找到黑猫,高胜额外得了嘉奖,却始终心神不宁,梦里始终飘荡着一抹白色的魂。天亮后他再问最先惊叫的同伴,同伴却咬定了只是天太黑看错了眼。 他每日寻空便去密林站在那颗树后,一遍遍回想那夜。 天那样黑,他也绝不会看错,可除了他,谁能证明那抹白魂存在过? 在密林发现人影时,高胜险些惊喜地叫出声,压住心中那份诡异的悸动,他开口喝道:“谁?站住!” 那人穿一身白衬衣,转过身来,皮肤白得发冷,映衬眉眼格外深,带着疲惫的怒火、被冒犯的不快,但似乎见到他又是值得庆幸的。 因为他扯起嘴角,“终于找到人了。” 高胜的眼睛几乎无法移开,他想,错了错了,他要找的是随时可以消散得无影无踪的鬼魂,绝不是一个狼狈却不掩风姿的少爷。 可他还是死死盯着,“你是谁,从哪儿来的。” 眼前男人十分警惕,罗闵压着眉头很是不快地解释:“和人开车上来转转,吵了一架,不小心留在这儿了。” 高胜视线落在他光裸的脚上,那少爷又恼怒地挤出几字:“打赌输了。” 看他一身衣服料子不错,却穿得没个正形,应当是寻摸地方打赌飙车,输得凄惨连鞋都被人脱了,丢在这荒山野岭绝地求生呢。 “你怎么走到这儿的?” 眼前青年努力压着火气,“还能怎么走的,靠我两条腿!”他指着树木空隙间透出的别墅一角,“就那一座房子,我不往那走我找死么。” 说着话,青年额间滴下水珠,大概是走了太久凝成的汗珠。 “你……” “还问还问,你不帮我就算了,有什么好问的,我是什么不法分子你拿枪崩了我!” 高胜消了声,换作往常他早呛声回去转身便走,可他牢牢盯着那颗水珠沿着青年冷透白皙的脸颊滑落,最终只是点点头,“我知道了,我送你回城。” 罗闵的脸上恰时浮现喜色,但他又尚存狐疑地问道:“真的?你是这家的主人?” 注意到罗闵舒缓脸色,高胜不禁露出笑容,没直接回答:“我有车。” “切。”罗闵对他翻个白眼,小声嘟囔,“我也有。” 罗闵一双脚尽是划痕,却也倔强地没叫人背,跟在高胜身后,踩他的脚印,高胜也有意避开枯木碎石,走得稳又慢。 出了密林,罗闵一屁股坐倒在一块平顶石上,“我走不动了,你去把车开来吧。” 高胜点头,走出几步回头叮嘱:“你就留在原地。” 他看到罗闵又臭了脸,似乎在说:废话,我都这样了,还能走哪儿去。 日头高悬,大概正午。进入深秋,气温降了,沐浴在阳光下终于不似火烤,罗闵闭着仰起脸,呼出一口气。 继而他又站起身,望向高胜远去的地方,这个男人是意料之外的因素,他做好了被佣人盘问的打算,就算闹到裴景声眼前,他也有应对的策略。 但有高胜这个意外之喜,能省去许多麻烦。 高胜告了假,启动他平日舍不得开的越野,拿了双拖鞋放在副驾,在转角处接上青年。 “我叫高胜。”他主动开口。 罗闵坐在后座,靠在椅背上。没有如他所想落座在身旁,却让高胜松出一口气,他尽职尽责做这位少爷的司机。 “嗯。”少爷冷冷淡淡应声。 后视镜映出青年的侧脸,线条干净利落,别样的优美,他偏头看沿途的风景,眼尾上挑带着年少傲气,应当是逍遥落托永无忧。 与忧郁苍白的憔悴鬼魂毫无相似之处。 可高胜仍旧忍不住看他,“副驾有拖鞋,我拿给你穿?” 罗闵转过来看向后视镜,他又补充道:“新的,没穿过。” 罗闵说“好”高胜又停下把拖鞋拿给他,还搭了瓶碘酒和棉签。待人收拾齐整,才缓缓开上路。 青年没有搭话的兴致,高胜也不知道如何开口。他想问他是不是第一次来,问他的朋友怎么狠心把他落在山里,问他怎么绕过关卡闯了进来,还想问他叫什么名字。 然而最终将车停稳,在繁华的商业街中,青年俯身下车,他才来得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罗闵顿了顿,告诉他,“我姓周,周珏。” 脑海里凭空冒出来的名字,他顺嘴说了,“你等我一下,我找到人给你拿点钱。” 高胜摆摆手,“不了,再见,周珏。” 罗闵目送他驱车离开,转入纵深巷道,祈祷东西还在。 杂物堆凌乱,篷布不知所踪。罗闵不死心蹲下身翻找,果然,一无所获。 或许是被拾荒的捡走了,或许有人经过无意发现,直接报了警,认定自己发现惊天大案。 他决定回去把门撬开,希望没人先他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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