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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世禁止缠足从清末开始,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彻底废止,但是他上学的那个年代还有一群魔怔人的人觉得缠足好要祸害家里的女孩儿,可见想彻底废除这等恶习有多难。 风气发展起来之後再禁止很难,好在现在民间还没有裹小脚的习俗,从源头解决问题就好解决多了。 赵大郎!接下来就要靠你了! 千千万万女同胞的生命安全都得靠你的努力,如果能从皇家开始肃清这种陋习,千千万万的女同胞都会感谢你。 裹小脚的源头是皇家,让皇家子弟去解决合情合理。 这等有违天理有违人道的酷刑放到大牢都嫌残忍,怎麽能让女子从小忍受? 真要觉得弱柳扶风的身子骨儿好看就自己缠,把脚砍了都没人拦,世上有几个男人愿意? 砍掉双脚是刖刑,把好生生的脚裹缠残疾比刖刑还恐怖。 刖刑砍了脚只疼一阵子,裹脚裹出来的残疾双脚要疼一辈子,看看哪个男人敢把这一套往他们自己身上使? 宽于律己严于律人,呵,男人。 他不一样,他还是个男孩。 小小苏一脸严肃,为他从身到心的清白感到骄傲。 小赵感觉这时候不说点什麽不合适,于是一拍大腿义正言辞的说道,“陋习!恶习!祸国殃民!积恶余殃!不能学!” 待会儿回别院就找母亲祖母说,母亲祖母都是女子肯定感同身受,他们商量好後再去找爹爹,这样就算爹爹觉得他们是小题大做也没法阻拦。 苏景殊眸光沉沉,仔细回想上辈子听过的裹小脚的坏处,怎麽夸张怎麽说给肩负消灭陋习重任的小光国公听。 如果他们什麽都不做,过个几十年上百年几百年那些事情就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事实。 假如他们穿越到百年之後,家里的母亲撑着小脚操持家业虚弱不堪,姐姐因为裹了小脚符合世人眼中好女子的形象一家有女百家求,嫁到夫家後重复母亲操劳痛苦的一生。 如果有年龄尚小妹妹,他们还要眼睁睁看着家里人把可怜的女娃儿禁锢起来给她裹脚。 小孩子受不住疼哭的撕心裂肺,偏偏家里人都是铁石心肠,平时疼她宠她的人都对她的哭喊置若罔闻,任由她哭泣挣紮也要坚持把她健全的双足弄残疾。 美名曰:约定俗成。 他们舍不得妹妹受苦去拦,家里人还各有各的大道理。 世间女子皆裹脚,不裹脚的都是身份低贱的人,他们大户人家不能因为疼女儿就让她离经叛道,不然将来一双大脚嫁不出去,还要带累家中其他女眷的名声。 疼儿不疼学,疼女不疼脚,让儿子学习才是真疼儿子,让女儿裹脚才是真疼女儿。 那些身份低贱的贱民“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脚”,裹脚是好事,怎麽能因为疼就不裹? 要是他们闹的太厉害,没准儿还会挨藤条跪祠堂,总之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都拦不住给小女娃儿裹脚。 最开始只是裹小,将来可能还有丧心病狂的人家直接把女娃儿的脚给掰断好让她们的一双小脚更符合达官贵人的喜好。 小脚女子受人追捧,大脚女子擡不起头,于是风气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人家把女儿家的脚给掰断。 这不比颜查散和柳金蝉可怕的多? 赵仲针听的毛骨悚然,凉气儿从脚底板往上窜,冻的他整个人都拔凉拔凉的,“小郎,缠足的只有寥寥几个宫人,应该不会发展到那种程度吧?” 就算缠也只是让脚变得纤细,没见谁会放着好好的脚不要非要一双断脚,能走路不好吗? “万一呢?”苏景殊长叹一声,“能有健全的双足不好吗?为什麽非要纤细呢?” 因为有人喜欢啊。 大宋是“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这话是当朝宰相文彦博亲口说的,只要文人士大夫一直高高在上,就一定会有女子迎合他们的喜好。 他去过的地方不多,只知道街上见到的女子没有裹小脚,谁知道青楼楚馆里有没有裹小脚的? 民间风气追随皇家,皇家觉得裹脚好看,民间难道不会学? 他两个没见过不代表没有,而且平时到街上主要是为了玩儿,他又不是变态,无缘无故不会一直盯着女子的脚看,不然肯定被当成小流氓。 他觉得健康比什麽都好,架不住别人觉得为了美死也值得。 远的不说,那些为了美白吃砒霜的殿下还记得吗? 虽然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可那是砒霜,积少成多依旧能把人毒死的砒霜,就那都依旧有人敢吃,可见大家为了追求美真的可以连命都不要。 吃砒霜是慢性中毒,大概刚吃的时候没那麽痛苦,所以男人吃的比女人还起兴。 裹小脚一看就就疼的很,所以男人就算喜欢弱柳扶风也不肯亲身上阵,于是变本加厉的压迫女性。 听说清朝满人刚入关的时候想破除这个陋习,但是民间汉人闹什麽男降女不降,沾沾自喜以为女人裹小脚就能保住他们汉人的气节,弄得最後裹小脚的习俗没被破除,满族的女儿家也开始裹小脚了。 啧,男人。 还好他是个清白无辜的男孩。 小小苏拍拍胸口,握住小赵的双手认真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连颜查散和柳家这种觉得未婚男女私下里见个面就能把女儿家名节毁掉的人在,可见世上的魔怔人多的很。” 所以他们才要防患于未然,将裹小脚的陋习掐死在襁褓之中。 赵仲针:QWQ~ 他本来是来分享好消息的,结果却在小夥伴这里听了那麽多可怕的事情,他怕他晚上做噩梦都是有人压着他要把他的脚给掰折。 苏景殊:!!! “别别别,您可千万别做噩梦。” 要是有人问这小祖宗为什麽会做噩梦,问过之後发现是在他这里听多了裹脚缠足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把他抓走怎麽办? 停停停,他们换个话题,不说这麽可怕的事情了。 小光国公泫然欲泣,“做不做噩梦也不是我能控制的,万一真的做噩梦怎麽办?” 苏景殊瑟瑟发抖,“那可能就会变成噩梦成真。” 对小光国公而言是噩梦,对他而言是真。 咔嚓砍掉双脚,他就会变成失去双脚版本的当代孙膑。 古有孙膑被挖去膝盖骨仍发愤图强,今有苏景殊被砍去双足仍自强不息。 横批:身残志坚。 赵仲针:…… 忽然又不想做噩梦了呢。 又没有犯事儿,怎麽会把他拉走砍去双脚,大宋的刑罚才没有那麽苛刻。 就算真的犯事儿也是流放边地或者抓去做苦力,砍脚多浪费啊。 苏景殊的表情一言难尽,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这位小祖宗长大後朝臣的日子可能不好过。 赵仲针暂时不想听到任何和缠足裹足断足砍足等一系列和脚丫子有关的词,硬生生把话题扭回祥符县的案子上,“小郎,那颜查散真的是主动认罪?杀人者死,死罪他也认?” “审了不下三次,每次都问到底是不是他干的,他每次都点头。”苏景殊揉揉脸,想起当时的场面感觉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殿下您知道吗,那家夥受审的时候眼泪汪汪,就差把他是冤枉的几个字写在脸上了,但是问他是不是冤枉的他就是不说,拧巴的让人恨不得抽他个大耳刮子。” 讲出来的没有现场看到的炸裂,审案现场才气人,他二伯那麽见多识广一人都比逼的差点自闭,颜查散和柳家那几个人凑在一起绝对是离谱它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尤其是颜查散和柳金蝉这两个重点人物,简直没法说。 问颜查散人是不是他杀的,人家一脸委屈的说是,嘴上说着是,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大人不是我”“大人我是冤枉的”“大人真凶另有其人”“大人明察秋毫不能放弃啊”的意思。 问柳金蝉人是不是颜查散杀的,人家一问三不知就会哭,问急了就是“民女不知”,等衙门要拉颜查散去砍头她又死活拦着不让杀,问为什麽不让杀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拦着不让杀。 得亏他二伯身体好,不然能被当场气晕。 他们倒了八辈子霉才遇上这麽一家子癫人。 幸好他二伯是个认真的好官,换成隔壁中牟的李城南李县令,颜查散就只能去地府喊冤,哪儿还有机会让审案的人猜他的心思。 “不会,死刑得送去刑部复核,他非要顶罪的话还得重新写一份合乎逻辑的状纸。”赵仲针笑眯眯的说道,“以李大人的性子,没准儿会让师爷去牢房替颜查散重写状纸供词。” 李城南是个糊涂县令,看到漏洞百出的状纸估计会以为杀人凶手太紧张写的不清楚,等师爷问完细节补充完毕再润色成合乎逻辑的样子再送往刑部复审,那样就能成功把颜查散送去砍头啦。 可惜案子没有发生在中牟县。 哦,不对,案发之时李城南已经被带到京城听候发落了。 啧啧啧,只能说他命不该绝。 人世间和他打交道的人真惨,他要是遇见这麽个听不懂人话的家夥,最後能说话的必须只剩他一个。 不会说话就别说话,他不介意帮忙将那糟心玩意儿变成哑巴。 就这还进京赶考,他进京赶集的都不够格。 颜查散是吧,这个名字他记住了。 “他欺瞒公堂延误办案时机已经被关进大牢,这辈子都没机会进京赶考,殿下不用记他的名字。”苏景殊说道,“等他从牢里出来,京城周边和他家乡周边应该会传遍他和柳家的事情,一失足成千古恨,有他後悔的时候。” 读书人寒窗苦读都想金榜题名,别说颜查散,他自己没事儿都做梦将来有一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考不考是一回事儿,反正梦得做。 颜查散要是一死了之也就算了,死都死了什麽烦心事儿都找不上他,可他偏偏没有死。 等他从牢里出来,参加科举的资格没有了,名声也臭了,和愿意资助他的同窗也闹掰了,柳洪一看就不愿意把女儿嫁给她,就算最後能和柳金蝉私奔,回到家乡也没什麽好日子过。 他娘能理直气壮说出让他先娶姑母家的女儿然後在姑母家备考就说明不是什麽好相处的老太太,柳金蝉能带着大笔的嫁妆还好,若是俩人私奔回到武进县,那老太太估计得发疯。 前途无量的儿子出去一趟非但没能考个功名,还因为柳金蝉把参加科考的资格都给弄没了,这让全靠儿子过日子的老太太怎麽受得了? 原本和柳家名正言顺的婚约也变成私奔,不能说私奔,只能说女方没有嫁妆。 他们颜家家贫出不起聘礼没关系,柳家那麽富贵怎麽能不出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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