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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脾气暴的老兵撸起袖子,扒拉开前边挡路的,往林骁二人这边快步而来,气势汹汹的吓着胆小瘦弱的新兵,使之不小心脚下拌蒜,一摔倒连累挤挤攘攘的一片,那瘦小新兵被踩了好几脚,吱哇乱叫。 队伍因此停滞。 其余老兵看着这热闹幸灾乐祸,而那壮实的暴脾气已然伸手要抓郑直的衣裳,郑直则摆好架势,磨磨牙,准备大干一场。 “都住手!” 闹剧终究被一声喝令与一只手制止,喝令自是打李叔之口而出,至于那只手…… 林骁稍稍用力,那暴脾气倒抽一口冷气,脸色陡然一变,他如何能想到一个看上去矮小细瘦的小娃能有这把子骇人的力气。 “松手,林骁。” 李叔走到近前,作为在战场摸爬滚打六七年的兵,就算是个仅比小卒好一些的伍长,连什长的边都没摸到,那身从血斗中拼出来的气势也压得周围人喘不过气。林骁同样不能幸免,不自觉地松了手。 “孙二想对同袍动武,违反军规‘争端可避,未得准许欲伤同袍,砍手儆之’,念及未伤,罚作前军,若杀匪无有五六,即按军规处置。” 此话一出,孙二急了,高声辩驳:“他们未受编入伍,怎能算同袍!” “乾阳全民皆兵,自当人人皆同袍,你莫不是对王上之言有异?” 失了温和与悲丧的李叔别样有威严,林骁仿佛能通过他看到阿爹在军中时的样子,定然也是如此,开口威严赫赫,单是站立于此便无人敢造次。 孙二确实不敢再造次,倒不是畏惧李叔,而是被扣了顶疑王之帽,他再辩驳,怕是要引火上身,但让他就此罢休,他又显然不甘心,道:“既是同袍,我认作前军,杀敌五六,又既是同袍,新老当不分,老认罚,此新兵亦有伤我之意,莫非不罚?” 若李叔说不罚,老兵必生怨气,本来这次集结中途之所以去剿匪就是为了速练新兵,给新兵“开刃”,要不是新兵,他们何至于有此性命之忧。孙二正是因此才气不过,针对口出狂言的小儿。 李叔果然皱眉纠结,他看了眼站立如松,面无表情的林骁,犹豫几息,眼神突然坚定,似要开口偏袒。 奈何林骁抢先对他抱拳一礼,朗声言之:“骁确有伤人之意,理应与之同罚,愿作前军,若杀敌无有五六,认罚砍手。” 随话语凛然而出,一缕凌厉气势油然而生,微慑旁人。老兵的那些挤到嗓子眼的冷嘲热讽不得不咽回肚子,同时也让新兵受了一分激励,散去一分怯懦。 最受激励的当属郑直,他竟走上前有样学样抱拳行礼,自请同罚:“这事儿从俺这来,俺不能当没这回事,不能让兄弟一人受罚,所以俺愿与林骁共进退!” 这下子,老兵再无话可说,估计没脸再发牢骚,毕竟人家小小年纪都比他们这些从军两三年的有担当讲义气。 李叔拍拍林骁与郑直的肩膀,对孙二道:“你可还有异议?” 看似是应了,其实没说定话,即保留后路。若孙二无羞无愧必是能发觉李叔的心思,奈何林骁二人这般举动在前,属实显得他小心眼又无担当,他看上去多少有感到羞愧,故没有再言,仅抱拳以示无异议。 孙二状似没发觉李叔的心思,林骁却是发觉了,不过她不打算说出来,想给郑直留一条后路,至于她自己,既然已经把话说出口,便要讲信,若不能杀敌五六,她会自断手臂。 无人清楚她的心思,队伍继续行进,而士气已无之前那般低糜。 走了两三时辰,有新兵受不得累,瘫倒在地,其同村忙去搀扶那累得脸色惨白的少年,张口喊李征卒,李叔不回头,步子不停,仅肃声一语:“行军掉队一里算逃兵,逃兵按军规处死,亲属连坐,沦为官奴。” 军中有情,有情在同袍义气,同甘共苦。军中无情,无情在法令严苛,不讲人情。 林骁回头从队伍缝隙看得那缀后二人一眼,同村的没有抛弃快累昏的少年,正搀扶他跟在队伍末尾,走得虽慢,但在极力地跟。 “林骁,你放心,你累了,俺也会搀带你走。”郑直颇是认真地说。他比林骁高半头,亦比之壮一圈,且这队伍比林骁瘦小的屈指可数,那累倒的少年便是这可数之一,难怪他会担心林骁撑不住。 林骁挑了下眉,“嚣张”回之:“不用,再走一天我都不会累倒,你若累极,我搀着你。” “俺才不累呢,俺可是天天在俺村旁边那山上跑,俺走两天都不会累!”郑直的好胜心一起,嘴没把门,并不知自己吹了多大的牛。 林骁不置可否,后面的老兵低声嗤笑,倒未多嘲什么。 这让郑直憋了一口气,脸上清楚写着“要证明给他们看”。 可惜任决心再大都无法把疲惫一扫而空。 于天色黑沉之际,老兵们的脸上挂着疲惫,步子慢下三分,新兵们则把队伍拉成长龙,一步一落汗,被寒风一吹,哪怕穿着尚能扛寒的厚麻衣也止不住发抖。郑直终究是累得跟不上林骁的步子,唯有咬牙坚持往前走,争取不落下太多。 林骁有林大勇的教导,已练体练气息练脚底功夫有六年之久,当下且剩四成余力,走过子时无甚问题。 而如李叔这样行军多年的人早已走惯了这样的路,若赶上急行军,哪里有歇脚喘息的机会。不过他到底不是地下来的鬼差,没有赶着送他们去投胎,回头见除了林骁外的新兵都累得神志恍惚,他下令就地生火休整。 他们走得是勉强成路的土道,两侧不是林子就是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肯定是要露宿,但没人去在意,皆在听说可以休息时扑通一下坐到地上猛喘粗气,有的甚至直接昏了过去。 林骁是个例外,她跟着李叔以及另外两个不太喜欢说话的老兵去捡干树枝,眼下虽是孟春,天寒却并未退却,冷得人打哆嗦属实寻常,必须生火,至少五人一个火堆,他们这一百人需要不少树枝。 捡着捡着,林骁猛地往前一滚,再跳起转身,只见郑直伸着手,状似想拍她肩膀,自然现下是呆怔在原地。 “抱歉,我习惯时时保持戒备。”林骁往他那边走几步,到近前,将怀里的树枝递给他。 郑直接过,削减几分伸着手的尴尬,不好意思道:“不,是俺不好,应该叫你一声。话说林骁你好厉害,一眨眼你就蹿出那么远,还有你走这么久居然不是那么累,俺确实没你厉害,不过俺以后肯定能和你一样厉害。” “嗯,你会的。”林骁拍拍他的肩膀,以作鼓励,又继续去捡树枝。 郑直遂跟着她一起捡,一边捡一边嘴巴不停,给此间寂静增添一抹闹趣。 等树枝收集完已是半个时辰后,李叔用硝石一个个点燃火堆,终于让寒风变得暖和一些。老兵们这时发了些善心,把晕倒的人都搬到火堆近处,又扛起一个个不能走动但还清醒的新兵放到昏倒者旁边,嘱咐他们看着点,省得一会儿烧着几个,麻烦。 把所有新兵安置妥当,老兵五个五个聚一块,把新兵们围在中间。有人带了酒,一人一口说说笑笑地眨眼就分了个干净,让带酒的那人吹胡子瞪眼,一把将空酒壶扔了出去,引得周围人哈哈大笑,那人凶了没两息也跟着笑出来,继续和同袍互损打闹。 看着这热闹场面,林骁的唇角微微上扬,冷硬的干粮下肚却是暖和的,仿佛也喝了那壶酒。 吃了几口干粮,旁边的郑直又闲不住嘴,约莫是那几个时辰闷头赶路闷坏了。林骁不嫌烦,反倒挺喜欢这份热闹气。 “林骁,你说杀敌的时候,俺们会不会手哆嗦啊,俺听同村的说,他第一次杀人刺进了敌人的脖颈,血喷了他一身,他那一整天都没吃下饭,因为手抖拿不住干粮。” 林骁不知道,她没杀过人,只杀过鸡,但是她似乎能明白那种感觉,被杀的感觉,离死很近很近,几乎忘却恐慌,仅盯着那缕寒光,屏住呼吸,发不出一点声音。而后血水喷溅,把怨恨与不甘全喷在杀人者的身上,亡者怨魂亦随着血水压于杀人者的脊梁。 于是她答:“手抖不抖我不知,但一定很重,许是会弯腰喘不过气。” 奈何世道如此,想平定天下,做将军也好英雄也罢,除了以杀止杀,以武止武,背负那些怨魂之重前行,别无他法,又或许是她本事不够,只能看见这一条路。 冬夜冷风呼啸,将渐熄的火光吹得摇摇晃晃。在一片雷响鼾声中,林骁望着头顶那颗被一圈赤芒环绕的星,悄然握紧了手中的将英。
第5章 行军十日,新兵们渐渐习惯每日走个三四十里,就算脚磨出了血泡,筋肉疼得厉害,也没有一个掉队超过一里,最瘦小的都能靠自己走下这几十里路。 乾阳国很大,山林和崎岖的路比平地多得多,越靠近边地,乡里分布越稀疏,所依偎的县城既小又孤零零,大城池则比较集中在乾阳都城峻阳附近。他们接下来要去的将是此行第一个城池,临近老骨山的黍邑,盛产黍米。 据李叔说县城不管大小都有带甲把守,山匪不敢对上带甲,遂朝乡里下手。黍邑管辖的乡里常向上恳求剿匪,可惜战事紧张,每次能派去的只有城内官差与民夫,根本不顶用。何况老骨山山匪只劫掠平民百姓的钱粮,不劫行军粮草辎重,引不起重视,故而一直嚣张到现在。要不是此次领军的廖封将军想练兵,这老骨山山匪恐怕还得为非作歹好些时日。 眼瞅着日头差不多,李叔下令就地休整,带几个老兵进林子打猎,林骁与郑直,以及一个十天来没说过一句话的十五岁少年王踵武也跟着。 这些日子,他们要么进林子打猎,要么啃所剩无几的干粮,李叔曾带着林骁到乡里之中买粮,但见黔首都瘪着肚子,实在不忍再勉强,只好作罢。 李叔且小声对她说:“去年收成不好又打了败仗,王发怒,即刻集结兵马欲孟夏进军收复失城,这粮草自当举国筹集,郡邑许有盈余,乡里已近乎被粮税压垮,倘若再打个败仗,今年又风不调雨不顺,恐怕黔首就连树皮草根都要吃不起。” “唉,真苦。”她当时如此哀叹。 李叔扯扯嘴角,无甚笑意,道:“苦又能如何,乾阳之主乃好战之王,我等是乾阳子民,除了从主之命又能作甚?起码从戎征战,立足够多的战军功即可往高处爬,打胜仗所得粮饷总归是能养活家人,在军中总归不会饿死。” 在这乱世,活下去便是民唯一的奢求。 收回思绪,只见李叔瞄准觅食的兔子,松开弹弓弓弦,弓弦上弹兜的石子飞出,精准地打在兔子身上,兔子瞬间倒地。旋即林骁一个飞扑,剥夺了兔子最后的逃生机会。 林骁揪着兔子耳朵,从通红的眼珠中瞧见对生的渴望,可惜她和她的同袍需要它来充饥,她便只好把这小小的怨魂一并背上,虽然杀兔的是李叔,但兔子或许更怨恨阻断其求生希望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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