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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一切都和预料的差不多。 “程馥,你没事吧?”临简雾抓住程馥的肩膀,上下左右四处打量了一番,眼神中还闪烁着一丝心疼,“我爸没对你说什么过分的话吧?” 程馥安抚性地拍了拍自己肩膀上的属于临简雾的手:“没事,临叔叔人很好。” 但临简雾根本不信,松开程馥,挡在程馥面前,转向临父的表情就很严厉:“爸爸!!” “哦,嗯……怎么了吗?简雾。”临父不自觉的,背上的冷汗都要出来了,都怪秘书把房间内的空调温度调的太低了。 这人来的也太快了吧? “你究竟是向程馥说了些什么?” “这,这个,只是普通地聊了聊,稍微认识一下彼此……” “那也没必要背着我见面吧?而且你刚刚说话是什么语气?‘注意我的问题,别打岔!’,还有,程馥叫你叔叔怎么了?对程馥这么凶也不打算道歉吗?” “这个,我……” 临父眼看着有些支撑不下去,不再选择和临简雾继续正面交锋,迅速绕到程馥跟前,试图交头接耳:“喂!帮帮我!程馥同学……!现在卖我个人情是很明智的选择哦!” 程馥同样以小声回道:“不不不,你们父女在交流,我这个外人插话可不好!” “你,你这家伙是不是有点太记仇了……!” “程馥,我们先走吧。”临简雾训斥了临父一顿后,就转而对程馥笑着说,“你肯定被我爸吓坏了吧?我带你去个没人的房间休息一下,转换一下心情。” “诶——?”临父惊愕的声音完全把程馥的声音盖了过去,他情绪十分之激动,竟然有点撒泼打滚的意思,“不准不准,我绝对不准!居然要和这个小屁孩同处一室,简雾你是打算干什么?我是老了,但我还没死呢!” 本来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被临父这一说,就好像跟什么不可描述的东西沾了边似的。 对此,程馥只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临简雾以往那种满脑子黄色废料的胡思乱想也都不是毫无缘由的。 秘书都还在不远处呢,听了这话,临简雾都差点羞红了脸,她有些恼怒:“爸爸,你以为我是你吗?别总用你那一套逻辑随便揣测人!” 说完,她就拉着程馥走了。 “我爸跟你说了什么?”临简雾一边走一边没忘了追问程馥。 “没什么特别的。”程馥说,“就是问一些‘我们住一起的时候,是谁在洗衣做饭’这样的问题。” “他就问你这个?”临简雾一点不信。 但程馥没有任何再透露一些信息出来的打算,她就着这个话题聊了下去:“不过你爸担心的也挺有道理的,我回头仔细想了想,好像一直以来这些活都是你在干,现在早就不是我还在念高三的时候了,时间谈不上紧迫,没有必要再继续这样。” 临简雾很无所谓:“衣服都是洗衣机洗的,做饭的菜在买的时候就已经被处理过了,我其实也没有在这方面花多少功夫。” “但一直都让你付出,我也很不好意思。”程馥想了想说,“这样吧,以后一三五你做饭,二四六我做饭。” “那周日呢?” “周日就一起做,或者就一起出去吃。” “嗯。” 然后程馥又说:“临简雾,你说我要不要去考个驾照什么的?” “怎么突然就想要考驾照?” “月薪三千五招不到一个实用的全职司机,但是能招到一个会开车的实习律师,会开车也算是我们这个专业以后出来的标配了,而且我要是有驾照了,以后也没必要每次都让你开车送我上下学,我也可以开车送你上下班啊。” 听了程馥这番话,临简雾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 “要不以后你有时间还是可以和我爸妈多聊聊?” “要是你不怕他们偷偷跟我分享你小时候的事情,我倒是没什么。” “……唔,那还是算了吧。” 第116章 僻静房间内,房门反锁,窗帘都被拉了下来。 一片黑暗中,临简雾把脸埋在程馥的脖子里,原本只是想要静静地拥抱上一会儿,汲取能量,但身体才有所接触,神经就兴奋地让嘴唇顺着眼前人的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亲吻。 程馥没有任何抗拒,年轻的脸上洋溢着笑容反问道:“你说你不是你爸,那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嗯?” “只是怕你突然就消失不见了。唔……你在摸哪里?”听声音,临简雾像是被程馥接下来的动作吓了一跳。 ……程馥一只手按住了临简雾拼命扭动的腰。 临简雾身上穿的是一件漂亮的伴娘礼服,程馥在礼服店里见过这种款式,没有什么裙摆,束腰,无袖。 粉红色和深紫色组成的颜色结尾是临简雾涂的口红。 不用现实存在的这双眼睛,光靠想象中的那双眼睛。 临简雾挣脱了她,向后一倒,靠在沙发右边的角落里,然后,极其自然的,这个厚脸皮的姐姐的女朋友就把脚伸到了她的大腿上。 在她指尖的缓慢摸索下,临简雾的汗毛也都一根根地自那块短小的胫骨上竖立起来。 玫瑰的颜色沐浴在金灿灿的尘埃里,突然出现在脑海里的临简雾似乎还在和一群人有说有笑,完全不懂得四处黏在自己身上的那些邪恶目光背后到底代表了什么。 程馥想起来临父说的有关这场婚礼的隐情。 要如何让那些人明白这朵玫瑰已是有主之物? 快乐的手立即摸到了端庄阴影所能允许的最深处,牙齿咬住水光潋滟的下唇,让彼此的嗓音只能蠕动地发出震颤的音符。 分明先前已经吃了那么多东西,现在还是只能感到到饥饿,程馥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都在认真地咀嚼着这张泪眼迷离的娇嫩面容,那濡湿黯淡的眼睫毛不自然地就具有了一种非常不健康的诱惑力。 一滴蜂蜜就这样融入了凤梨酱。 程馥喃喃自语:“早知道该脱了吗?感觉会弄脏你的伴娘礼服,临简雾。” “我知道你是故意的。” “怎么会呢?等会儿你还要代表新娘家人上台发言吧?要是被人注意到了,我和你的一张脸要往哪里搁?” “正因如此,你才更加想要我变成这样在人群中四处走来走去……我说错了吗?” “你说的没错,临简雾。” 至少在这种状况下,谁都会知道你和我的关系,你是我的。 程馥的声音听起来太阴险了,然而临简雾的内心却感到一阵又一阵的甜蜜。每当意识到程馥因为她而变得有些性格扭曲的部分,她都喜欢的寒毛直竖。 似乎她身体的每个缝隙,都存在着有关于她的痕迹。 * 婚礼闹腾了大半夜,最后散场是在凌晨的两三点。 宾客们大多都已经离开,留下的都是双方比较相熟的亲戚朋友。临父临母因为就是过来撑个场子,时间还没过夜就都回去了。 程馥趴在餐桌上昏昏欲睡。 临简雾换过衣服,就赶紧跑去把她叫醒:“收拾收拾一下,我们回去了。” 程馥揉了揉眼睛,坐起来:“你不用等新娘安顿下来吗?” “新郎会照顾好她的。” 临走前还是要和新郎新娘打个招呼。 芮柔尔看着自己的丈夫。从婚礼伊始,这个男人的视线就集中在她表妹的身上,越过肩膀,执着地使用目光扫过临简雾的脸,唯恐他人察觉不到自己的险恶居心。 从临简雾露出的皮肤、笔直的颈项、再到肩头上留下的非常模糊的与人欢好的痕迹,从这个男人的眼中能发觉出一种震惊与愤怒,仿佛临简雾已然是他的所有物。 她对此并不吃惊。 哪怕一开始并不清楚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向她求婚,她也一直默认所有的男人都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所以她在很早以前就决定,如果将来非要找一个另一半结婚,一定要找个脸好看,帅一点的,这样即使以后对方变心,至少平时放在肉眼可及的地方,看起来总还是比较养眼。 没有办法改变已有的事实。既然如此,就应该调转方向,尽量从这场婚姻中为自己谋求更多的利益。 过程中唯一感到抱歉的就只是临简雾,这段时间要一直忍受这种像是虫子在身上爬行的目光。 “谢谢你答应当我的伴娘。”芮柔尔对临简雾说,“还有谢谢你的礼物,你还没有完全回归家里,那辆车对你来说,应该挺贵的。” 临简雾送的是一辆定制的阿斯顿马丁,从外面的喷涂到里面微小的装饰,都是粉红色的,车门一打开,里面的保加利亚玫瑰顿时倾泻而出,化作一片花海。 临简雾回答道:“别客气,等我结婚的时候,你记得还礼就成。” 芮柔尔看了一眼程馥。 程馥顿时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所幸芮柔尔没有就她们两个的关系多说什么。 “手捧花是我故意丢给你的。”芮柔尔用很平淡的语气讲述了一件对于程馥来说,感觉很震惊的事。 程馥非常不解:“谢谢,不是,为什……” “不谢。”芮柔尔不再看程馥,没有问过丈夫,直接朝临简雾摆了摆手,“现在时候也不早了,你们先回去吧,这新婚夜,我估计这帮人坐一起再喝个两三场都结束不了,简雾你要开车的话,就还是不要喝酒了。” 在回家的车上,程馥想了老大半天都没想通。 “你表姐为什么要给我丢手捧花?我看起来像是马上就要结婚的人吗?” “可能是肥水不想流外人田吧,那花里贴了颗24克拉的钻石,能值不少钱,你可不要随便乱丢了。” 这条理由勉强说服了程馥。 临简雾继续开车,顺便找程馥搭话:“今天一整天,除了我爸,没人惹你不高兴吧?” “没有,都还挺开心的。” 除却一开始听的那个有关大学生自甘堕落求包养的暴论,程馥在婚礼上还听了好些非常新鲜的论调。 这些人大多不认为自己的钱来自于商业和金融,怎么变得那么富有,自己也不知道,便都认为是神明的恩赐,运气好,一个个都迷信的不得了。 一个农民出身的老一辈企业家瞧不起念过书的人,公司里别说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学历的员工都没有一个,给他打工的这些人都是奴才,所谓奴才,就应该背上几十年房贷,努力给他打工,而他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儿子又极度瞧不起没念过书的人,不懂拼音的人在他眼里就是没有经过开化的原始人。 ‘说了你也不懂’,这是那个富二代经常挂在嘴边上的话。 这些人都热衷于询问风水师如何购买和装修房子,问到一个地方,讨论最火热的话题永远都是住在那里的人这几年收入增长了多少倍,住进去之前怎么样,住进去之后又怎么样。 和旅行社合作,囚车把这些人送到这座城市最可怕的监狱,他们在那里换上衣服变成囚犯,被橡胶警棍追着殴打,睡在又脏又臭的厕坑囚室里。 但他们却觉得很快乐,只是因为这能够获得一种和平时生活完全不同的新鲜感。 程馥才知道,b市街头的一些乞丐也有这些人的身影,因为他们就希望这样体验‘平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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